劉洪濤 (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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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濤(1957年10月),河南省淇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1982年,畢業於同濟大學建築系都市計畫專業。畢業後供職於河南省城建局。1984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2年12月,擔任河南省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勞動人事處處長。1994年7月,擔任河南省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廳、河南省建設廳副廳長。2004年1月,擔任中共許昌市委副書記。2008年3月,擔任河南省科學院院長、黨委副書記,河南科高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09年7月,擔任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廳長。2010年10月,擔任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1]。2014年5月2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2]。8月21日河南省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劉洪濤涉嫌受賄犯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2016年1月,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布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3]

參考[編輯]

  1. ^ 10347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厅长刘洪涛被立案侦查. 人民網. [2018-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4-02). 
  2. ^ chinanews. 河南省检察院对刘洪涛立案侦查-中新网. 中國新聞網. [2018-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8-26). 
  3. ^ 河南宣判21名厅级以上官员 省住建厅原厅长刘洪涛被判12年. 中國經濟網——國家經濟門戶. [2018-06-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