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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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慧(梵名:Sthiramati),生活於公元六世紀,南印度羅羅國人,佛教唯識學派十大論師之一,精通因明邏輯學),擅長辯論,與那爛陀寺住持護法同時[1]

學說[編輯]

安慧主張只承認自證分實有,認為見分與相分「情有理無」,所以被稱為「一分家」[2]

著作[編輯]

古漢譯其主要著述有:《大乘廣五蘊論》、《大乘阿毗達摩雜集論》,和選譯的《大乘中觀論釋》、《倶捨實義釋》。現代有從梵文翻譯的《唯識三十頌釋論》。

評價[編輯]

方東美稱安慧一系,為唯智學派。

註釋與引用[編輯]

  1.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梵云悉恥羅末底。唐言安慧。即糅《雜集》。救《俱舍論》破正理師。護法論師同時先德。南印度境羅羅國人也。妙解因明善窮內論。扇徽猷於小運。飛蘭蕙於大乘。神彩至高固難提議。」
  2. ^ 窺基成唯識論述記》:「論。或復內識轉似外境。述曰。即是難陀。親勝等義。依攝論說唯二義也。但立見.相以為依他。不說第三.第四分也。……文雖有二。義即有三。或實說一分如安慧。或二分親勝等。或三分陳那等。或四分護法等。此中護法但說三分。以證自證分別義建立義相猶隱。所以不說。」「論。依斯二分至無所依故。述曰。……安惠解云。變謂識體轉似二分。二分體無。遍計所執。除佛以外菩薩已還。諸識自體即自證分。由不證實有法執故。似二分起即計所執。似依他有。二分體無。如自證分相貌亦有。以無似有。即三性心皆有法執。八識自體皆似二分。如依手巾變似於兔幻生二耳。二耳體無。依手巾起。彼引世親所造緣起論中末後決擇。說無明支許通三性。故除如來皆有二分是計所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