滾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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滾雷行動
Operation Rolling Thunder
越南戰爭的一部分
日期1965年3月2日-1968年11月1日
地點
結果 美國戰略上失敗
參戰方
 美國
 越南共和國(南越)
 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
 中華人民共和國
 北韓
指揮官與領導者
美國 林登·約翰遜
美國 羅伯特·麥克納馬拉
美國 約瑟夫·哈羅德·摩爾英語Joseph Harold Moore
美國 威廉·華萊士·莫耶英語William Wallace Momyer
美國 喬治·斯克萊奇利·布朗英語George Scratchley Brown
越南共和國 阮高祺
越南民主共和國 馮世才(空防)
越南民主共和國 阮文進(空軍)
兵力
310,000人 590,000人
傷亡與損失
美國:
  • 1,054人陣亡、受傷或被俘
  • 損失922架飛機
南越:
  • 未知
北越:
  • 20,000名士兵陣亡
  • 30,000-182,000名平民喪生
  • 120架飛機被摧毀
北韓:
  • 14名飛行員陣亡

中華人民共和國:
  • 2萬名後勤人員傷亡

F-105B-66轟炸機英語Douglas B-66 Destroyer的領導下進行雷達轟炸

滾雷行動(Operation Rolling Thunder)是由美國空軍第2航空師(即後來的美國第七航空隊)、美國海軍越南共和國空軍(南越空軍),於1965年3月2日至1968年11月1日對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進行的轟炸行動,此為越南戰爭的一部分。

滾雷行動有四個目標(這四個目標是隨著行動的發展而制訂的,並非一開始就決定好了的):提高南越西貢當局的低落士氣;迫使北越放棄對南越境內共產主義暴動的支持;摧毀北越的運輸系統,工業基地和空防系統;阻截由北越向南越境內運送人員和物資。由於冷戰的嚴峻形勢,美國不能為所欲為;又因為北越還從蘇聯中國這兩個社會主義盟國得到了援助,所以要達成這些目標並不容易。

這次行動是冷戰時期進行的最激烈的空中/地面戰鬥,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德國的轟炸之後,美國海空軍參與過最艱難的戰鬥。由於北越獲得盟國的援助,擁有了精良的空對空和地對空武器系統,使得美國的空中轟炸與地面攻擊皆十分困難。

美國一些對此行動的研究將它看作是典型的勝利[1],但也有一些研究將它看作是典型的失敗。沒有國家之前發動過如此長久的空中戰役,[2]而且它確實阻礙了北越對南越的行動,但是許多美國軍事專家都總結「滾雷行動」無疑為一次失敗,因為這個行動沒有達成任何一個任務目標[3]。美國軍方吸取滾雷行動的教訓,對訓練和裝備都作了重大改變,影響1990年代和2000年代的美國利用空中武力的效果,也大幅改變美國的空中戰術。

戰事逐步升級[編輯]

背景[編輯]

1950年代末,1956年南越總統吳廷琰宣告關於越南重新統一的選舉結果無效,隨後南越政府開始迫害共產主義者。自此之後,北越開始向南越境內製造暴動反抗西貢政府的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越共)游擊隊提供武器裝備和物資。[4]為了對抗越共並支援南越政權,美國一開始便向南越提供金錢,軍事顧問和物資援助。[5]1957年至1963年間美國採取圍堵政策,需守住南越以阻止共產主義蔓延的多米諾效應[6]

美國的政策一度建立於西貢政府的狀況會得到改進這一認識之上。[7]南越政權必須自保,美國不會給予更多承諾。[8]但是後來越南發生的事情使美國的政策出軌了。到了1965年初,事實已經很明顯:美國再不採取行動的話,西貢政府將無法繼續存在下去。[9]

美國政府和軍方領導需要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迫使北越(被認為是南越暴動的起源地)終止行動。他們似乎認為使用空軍武力就是答案。1964年約翰遜總統身邊的文職官員大都在一定程度認可參謀長聯席會議的戰略轟炸信念[10]。他們的推理是,像北越這樣小,並且第一次印度支那戰爭後才發展了極小工業基礎規模的國家,不會情願冒險用新建的經濟體系支持南越的暴動。[11]對於蘇聯中國直接干預的懼怕一直影響著美國的決策。[12]文職官員與軍人對於如何阻止河內支援南越反叛者有分歧。文職人員想改變北越政權的行為,而軍方則要打垮敵人的鬥志。[13]

1964年8月的北部灣事件中,美國海軍船隻聲稱遭到北越巡邏艇的襲擊,隨後美國總統林登·約翰遜就宣布對北越進行報復性空襲(Pierce Arrow行動)。[14]但是,這個行動並沒有滿足軍方高層,他們想要發起的是一場範圍更廣的攻勢戰役。[15]

實施[編輯]

8月底,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列出了94個目標,摧毀它們的將是一次對北越運輸系統為時8個星期的協同空襲。[16]目標中包括了橋梁、鐵路、碼頭、兵營和軍需品存放地點。約翰遜害怕這樣一次戰役會導致中國蘇聯的直接干預,這就可能升級為世界大戰。[17]在麥克納馬拉的支持下,他沒有批准發起這樣一場沒有限度的戰役。

最後,美國發起了更有針對性的報復性空襲,「火箭行動I」是1965年2月7日越共對波來古的襲擊的報復,「火箭行動II」是2月10日對襲擊歸仁美軍營房的報復。這些小規模的行動都發生在北越南部,這裡有大量的北越地面部隊和補給倉庫。[18]

但是越共並沒有停止向南越派出人員,在來自這和參謀長聯席會的共同壓力下,約翰遜正式批准了一個持續轟炸計劃,代號為「滾雷行動」,這個行動不會受北越的隱秘性所約束。[19]「滾雷行動」將是一次在約翰遜和國防部長羅伯特·S·麥克納馬拉的控制之內持續八星期的空襲。如果北越繼續支持南越暴亂的話,對北越的空襲將會變成對位於北緯19度線以北的目標更猛烈的空襲。[20]

人們相信,華盛頓會限制對北越的壓力,再加上外交上的攻勢,將會使河內停止敵對性的行動。[21]但是軍方對這個不滿意,因為這次空襲的目標全部都位於北緯19度線以南,並且必須經過總統和國防部長的批准才能攻擊。[22]

這個行動的第一個任務是在3月2日轟炸一個位於寨邦附近的彈藥庫。在同一天,南越空軍的19架A-1攻擊機向位於廣溪的海軍基地發起了攻擊。在那次任務中有6架飛機被擊落,美國人聽到了這個消息之後大吃了一驚。[23]幸運的是,墜毀戰機的機組人員中有5個人被救回,但這卻是之後一連串事件的前兆。[24]

在北越上空[編輯]

戰略[編輯]

1967年3月,一架A-4攻擊機好人理查號航空母艦起飛,準備空襲北越

美國人使用了「漸進策略」:先轟炸一些小目標,讓北越知道自己的戰略要地受到了威脅。這樣的話,這個行動的威懾效果就會超過轟炸本身的效果。「滾雷行動」從一開始就只有華盛頓有權決定目標,任務時間,出動戰機的數量和種類,攜帶的彈藥種類與數量,有些時候甚至包括了機組的航向。[25]美國戰機嚴禁進入距離河內30海里的範圍,也不能進入海防週邊10海里的距離內。距離中國國境30英里之內也是禁飛區美國空軍史學家Earl Tilford說:

被挑選的任務目標與實際效果之間有很大差距,因為執行任務的飛機組之間協調不佳,並且轟炸目標也是隨意挑選的,有時挑選甚至不合乎邏輯。如果根據任何合理的目標挑選方法,北越的機場都應該是優先進行轟炸的對象,然而華盛頓拒絕的理由是擔心誤炸蘇聯或者是中國的顧問而越了雷池。[26]

儘管有些限制在後來被放寬或被解除,但約翰遜(在麥克納馬拉的支持下)仍然拒絕擴大戰役的規模,這就激怒了美軍高階指揮官和國會中的部份右派議員,甚至還有一些內閣高層。[27]這個戰役的幾個主要目標之一便是封鎖海防和其他港口,北越就無法通過海運得到援助。但是約翰遜總統認為這種行動是高度挑釁而拒絕採取,直到1972年,這樣的任務才受到批准。在選擇轟炸目標時,約翰遜也很少與軍隊高層進行磋商。甚至參謀首長聯席會議主席Earl G. Wheeler將軍也缺席了1965年許多重要的討論,在這之後他也只是偶然地出席。[28]

「滾雷行動」出動的飛機大多數都從泰國的四個空軍基地起飛,少部分的B-52轟炸機會從關島安德森空軍基地(Andersen AFB)起飛後往西北飛行,並先在台灣東南部海面或巴士海峽駐台美軍的空中加油機會合後,進行空中加油,由美國空軍部署在台灣清泉崗基地(Ching Chuan Kang Air Base)隸屬第327航空師(327th Air Division)的第4220空中加油中隊(4220th Air Refueling Squadron)的KC-135空中加油機進行空中加油,後在往西南方向穿越南海抵達南越後,在往北越執行轟炸任務,並且清泉崗基地也是B-52轟炸機的備降場,轟炸完成後會先往南飛進南越領空後,轉往南海,通過菲律賓上空後返回關島,部署於泰國的飛機分別部署位於那空叻差席瑪塔克里英語Takhli RTAFB烏隆他尼烏汶[29]這些飛機在飛往位於北越的目標之前會在寮國上空進行空中加油。在轟炸完成(通常是俯衝轟炸)之後,這些飛機會直接飛回泰國,或者從北部東京灣上空較安全的空域脫離。美國為了減少空軍與海軍之間空中作業的衝突,很快決定將北越分為六個「路線區」(Route Package),每一個路線區僅由空軍或者是海軍負責攻擊。

海軍的戰機從第77特遣隊位於洋基站英語Yankee Station海域的航空母艦上起飛,海軍的飛機(比空軍飛機航程短,載彈量也較小)自海面去攻擊海岸上的目標。[30]

4月3日,參謀首長聯席會說服了麥克納馬拉和約翰遜發起一次對北越交通線路為時四周的攻擊,這會使北越無法得到從中國和蘇聯經由陸路運來的援助。北越收到的援助中有三分之一來自中國,其餘三分之二通過海運方式到達海防。[31]這是這場戰役中第一次對具有軍事而非象徵意義的目標的攻擊。[32]在這四周的時間裡,一共有26座橋和7艘渡河口被摧毀。[33]其他目標包括了北越的雷達系統,兵營和彈藥庫。

但是北越南部仍然是要轟炸目標,攻擊任務的戰機架次從4月的3600架次上升到了5月的4000架次[34]除了對付固定目標以外,「火力偵察」形態任務也已被批准,這是由小規模的機群在公路、鐵道和河流上空巡邏,尋找適合攻擊的對象。在1965年底,執行「火力偵察」任務的架次從兩次上升到了200次。[34]美軍75%的戰果都是在火力偵察時獲得的,這在某種程度上是因為申請攻擊固定目標的手續太繁瑣且曠日費時。[35]

主要目標的改變和對原油,燃油以及潤滑油設施的轟炸[編輯]

如果說「滾雷行動」是要給北越政府「發送信號」,迫使它停止對南越的顛覆活動的話,那麼這個目標是沒有達到的。4月8日,北越總理范文同就美國要求和談一事回應說,他們的幾個要求必須得到滿足:美國停止轟炸並將其部隊撤出南越;西貢政府需要滿足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的要求;並且越南的統一問題應由越南人自己解決。這些要求得不到滿足的話北越是不會進行和談的。[36] 具有預兆性質的是,4月3日美國的飛機遭到了蘇製米格-15的攻擊,這是北越空軍的首次亮相。

F-105對地轟炸
美國海軍A-4天鷹式攻擊機以火箭彈攻擊北越的貨運列車(1965年)
美國海軍A-4天鷹式攻擊機以炸彈空襲北越的豐定橋(1967年9月10日)
美國空軍一架F-105被北越SA-2地對空飛彈擊落(1968年2月14日

1965年3月8日,3500名美國海軍陸戰隊隊員從峴港登陸,他們對外說自己的任務是防守南越的美國空軍基地。[37]地面部隊的任務逐漸包括了戰鬥,而在那時,空中轟炸已成為次要任務,首要任務是地面部隊在南越的部署與戰鬥。[38]在4月第三週以前,滾雷行動任務的優先度至少與支援靠近南部的任務相同,在此之後,不少與對地支援衝突的轟炸任務不是被減少架次就是遭到取消。

至1965年12月24日為止,美國已損失了170架飛機(其中85架為空軍戰機,94架為海軍戰機,一架為海軍陸戰隊戰機)。南越空軍也損失了8架飛機。[39] 空軍出動了25971架次的飛機,扔下了32063噸炸彈,海軍出動了28168架次的飛機,扔下了11144噸炸彈。南越空軍執行了682次任務,投彈數量未知。[40]

1966年4月5日,美國通過偵察發現北越正在建造防空飛彈陣地。空軍和海軍聯合向華盛頓請求進攻,但是它們被拒絕了,因為大多數飛彈陣地都位於禁飛的市區附近。[41]正因為如此,7月24號一枚SA-2地空飛彈擊落了一架F-105也就不足為奇了。3天之後,對兩個具威脅性飛彈陣地的一次性攻擊被批准。但是美國人落入了一個精心設置的陷阱中,這兩個飛彈陣地都是偽裝的,而在它們的周圍卻有密集的防空火力。一個美國飛行員後來說這次行動「看起來就像世界末日」。[42]在此次行動中有六架飛機被擊落,(兩名飛行員死亡,一名失蹤,兩名被俘虜,還有一名被救回)。[42]

1966年6月29日,對北越原油,燃油以及潤滑油(POL)儲藏地點的攻擊被約翰遜批准。美國軍方從戰役一開始就想發起這樣一次進攻,他們相信減少北越的POL將會使它的軍事實力大大減少,因此對南越的顛覆活動也會停止。這些進攻在一開始效果很明顯,他們摧毀了河內和海防的油庫,中情局估計北越70%的油料工廠都已被摧毀,而美國的損失只是43架飛機而已。[43]但是後來證明美軍的成功只給北越造成了短期的困難,因為河內將它擁有的大多數POL都分散到了位於全國各地的50加侖油桶內。就在美國只能承認「還沒有任何證據證明北越正在遭受POL的短缺」之後,對POL的攻擊在9月4日停止了。

反應[編輯]

問題[編輯]

「滾雷行動」暴露了美軍中的許多問題。東南亞的指揮權和控制權的分配成為了各軍種之間一個主要的協調問題,直到1968年才被解決。在表面上,北越和南越上空的行動是由空軍第2師(1966年4月1日後空七軍換防)來負責的。但是,它實際上是隸屬於駐越美軍司令部和其司令官——威廉·魏摩蘭陸軍上將,他認為他遇到的問題都集中在南越境內。[44]駐紮在泰國的美國第7航空師和第13航空師(執行了大多數對北越的轟炸任務)具有兩套指揮系統。它的軍事行動受命於空七軍,而後勤和管理則受命於空十三軍(指揮部位於菲律賓)。將作戰區域分為四塊(南北越和南北寮國)使原本就很複雜的指揮和控制變得更混亂了。[45][42]

海軍的第77特遣隊接受來自美國太平洋司令部發自夏威夷的命令,經由其屬於下屬單位的美國太平洋空軍(PACAF)傳遞給第七艦隊後送達的命令。[46]基於這個指揮體系的影響,海軍拒絕與空軍在北越上空進行協同作戰。第七艦隊的指揮官威廉姆·莫邁耶(William Momyer)將軍認為太平洋司令部和太平洋空軍的目的是要與自己爭奪駐紮在泰國的戰機的指揮權。「通過減輕William Momyer的影響,他們就可以降低魏摩蘭的介入,並且還可以指揮對北越的空中行動。」 [47]美國駐泰國大使馬丁英語Graham Martin和駐寮國大使沙利文對行動和指揮的過大影響使事情變得更複雜了。[48]

這種奇怪的指揮結構違背了空軍的單一指揮官政策。[49]申請進攻的手續也標示著指揮結構過於複雜。空軍第二師與第77特遣隊在越南發出的攻擊請求先報告給美軍太平洋司令部,然後會被轉給五角大樓的參謀首長聯席會議。綜合來自美國國務院中央情報局的意見之後,最終報告給白宮,由總統和「星期二內閣」的每週會議來決定是否批准。[50]

「滾雷行動」暴露的另外一個問題是空軍沒有做好準備。空軍的戰機性能及飛行員的訓練方式都是為了完成對蘇聯的戰略轟炸任務,換句話說,它們只適於打核戰爭。[51]滾雷行動開始後,空軍發現,在忽略了常規戰戰術訓練達許多年後,它的飛機與武器都很不適合於執行手頭的任務。海軍做的準備比空軍更好,這也丟了它的臉。海軍擁有A-6,當時美國唯一一種全天候戰鬥轟炸機,並且它還正在研製F-4戰鬥轟炸機,這種飛機在越南上空可以說是無處不在。[52]

在北越上空出現空戰之後,空軍又發現了一些準備不足的地方。空戰中用到最多的飛彈是海軍研製的AIM-9AIM-7,而不是空軍的AIM-4[53]空軍一直不想使自己適應東南亞的空戰環境,因為它的領導層認為這只是一個小問題,很快就能解決。沒有一個空軍高官預見到了越南的衝突將會延續十年。[51]

空軍確實有一款能夠全天候作戰,配備了雷達轟炸系統,並且破壞力極大的飛機-B-52。但是行政部門從來沒有想過要使用重型轟炸機(它們隸屬於美國空軍戰略司令部)來轟炸非軍事區以北很遠的地方,它們認為這也會將戰爭規模擴大。[54]空軍參謀長並不想派遣轟炸機進入北越防空網中。[55]

五角大樓在東南亞還採取了每年輪替的政策。儘管第一批飛行員擁有豐富的經驗,但是隨著戰鬥變得越來越緊張,美軍也就需要更多的人員。因為這樣,空軍就更加缺乏有經驗的飛行員了。空軍的輪替政策,即讓飛行員輪換著駕駛不同的飛機,更加降低了效率。[56][57]相反的,海軍卻儘量讓人員不變換崗位,這就使海軍人員獲得了經驗,但是,有經驗的飛行員也損失了更多。[58]

最後一點就是戰場上的天氣。東南亞循環性的雨季意味著地面目標在一年之中有八個月(9月底至次年5月初)都會被雨和霧掩蓋,這種天氣不適合執行空中任務。由於美軍還無法進行大規模全天候作戰和夜間轟炸,任務都只能在白天執行,這就減輕了北越防空系統的負擔。

空中的人民戰爭[編輯]

在「滾雷行動」開始之前,北越領導層就預見到了將要發生的事情。1965年2月,北越政府向軍隊和平民下達了「保持聯絡和運輸暢通,並且做好包括了河內與海防的整個國家被摧毀的準備」的指示。[59]北越領導層宣布「以一場人民戰爭來對抗空襲…每個公民都是一名士兵,每座城鎮,每條街和每座工廠都是抗美前線的橋頭堡」 [60]除了那些要「與首都共存亡」的人之外,北越的所有人都撤離到了鄉下。到了1967年,河內的人口已經減少了一半。[61]

越共/北越的雷達導引式SA-2和高射炮

因為從美軍手中奪得制空權是不可能的,所以北越將精力集中在了地面防空部隊。在戰役初期,北越擁有1500門高射炮,它們大多數都為37和57 mm口徑,屬於輕型。但是在一年之內,美國估計這個數字已經增加到了多於5000門,它們大多數都是具有雷達系統的85和100 mm口徑。[62]這個數字又從1967年早期的7000門減少到了1972年的不到1000門。[63]美國損失的80%的戰機都是被高射炮擊落的。[64]

協助高射炮的是北越空軍的戰鬥機,北越空軍最初只擁有米格-15米格-17共53架。[65]儘管這些飛機相對於美國的超音速噴射機來說有些過時,但是北越將它們的弱項變成了它們的強項。它們的速度足夠執行「打了就跑」的伏擊任務。它們的機動性能也足夠擊落F-8和F-105這樣先進但用於執行轟炸的美軍戰機,美軍不得不採用新的戰術來對付它們。裝備了飛彈的新型戰機F-4成為了美軍用於空中混戰的主要機型。

北越的米格機只需出現在美軍眼前就能完成任務,因為一旦發現它們,有半數的美國轟炸機都會立刻丟下炸彈,而此時那些轟炸機離目標還很遠。[66]1966年,北越又得到了先進的蘇製米格-21,它與美軍戰機的性能接近。到了1967年,北越空軍已經有了100架用於截擊任務的飛機,其中大多數的基地都位於中國境內,美軍無法襲擊那裡。[67]為了對抗北越空軍,美軍在訓練飛行員時使用了小型的亞音速超音速飛機來模仿米格機。

北越的經濟力量不集中,原位於人口密集的紅河三角洲地區的大型工廠也被拆散並分散到了鄉下的山洞和小村子裡。在受的轟炸更多的南方狹長地帶,整個村子的居民都轉移到了地下的隧道網。食物短缺迅速地擴散開來,城市一帶的情況尤其嚴重,因為種植水稻的農民不是進入了軍中服役就是自願地搶修受損的地方。[68]當北越的運輸系統遭受攻擊時,被摧毀的橋梁就會被渡船與水下橋梁及浮橋替代。這些被證明為很有效且易於維修,並且事實上是不可能被摧毀的。[69]

也許北越最後的資源就是人口了。在1965年,97000名北越人整天都在搶修轟炸造成的損壞。另外370000-500000人雖然不是整天工作,但也參加了搶修。[70]當北越的通訊線路遭到攻擊時,鐵路上運輸貨物的火車和由卡車組成的運輸隊就會分散成更小的單位,並且只在夜間出動。為了運輸物資,北越人民使用了舢板,手推車和人力。「每公斤貨物都是一顆射入美國海盜腦袋裡的子彈」這樣的標語一直激勵著他們。[71]

相互打擊[編輯]

地空飛彈與電子戰飛機[編輯]

F-4B戰機1969於越南巡邏

自從北越開始使用地空飛彈後,美軍飛行員就陷入了兩難的境地:如果想要躲避高射炮火而從高空接近目標的話,就會遭到飛彈襲擊;而如果為了不被飛彈雷達發現而從低空接近目標的話,又會成為高射炮的獵物。由於美軍戰術不斷變換,並越來越廣泛地使用了雷達干擾,北越地空飛彈的命中率變得越來越低了。最初30顆飛彈能擊落一架飛機,後來50顆也無法擊落一架飛機了。[72]這些數據很能體現滾雷行動的效果:無論美軍怎樣努力襲擊北越運輸系統,北越的地空飛彈從來沒有缺乏過。

由於戰鬥是一點點變得激烈的,河內也就有了充分的時間來適應戰場環境。據估計,到了1967年,北越已經有了25個地空飛彈營(每營6具發射架),它們擁有大約150個發射陣地[73]。在蘇聯的幫助下,北越也很快就擁有了一套早期的雷達預警系統,系統中的200個站點遍布全國,它們會發現美軍空襲部隊,然後指揮地空飛彈,高射炮和米格機來攻擊。[74]1967年,美國共損失了245架飛機(空軍145架,海軍102架,海軍陸戰隊一架)[75]

為了保護戰機不被北越防空系統擊落,美國需要採用更新且更有針對性的戰術。在每次空襲中,美軍都會出動大量戰鬥機來為戰鬥轟炸機護航。最先進入目標區域的是專門打擊北越防空部隊的「鐵手」任務機組。這種機組使用裝備了野鼬式電子戰吊倉的F-105來尋找地空飛彈雷達發出的電波並對其進行定位。

裝備了「野鼬」的飛機也攜帶有電子對抗系統來保護它們自己。這些飛機指揮其他戰機對高射炮進行攻擊,並用自己攜帶的AGM-45反輻射飛彈(海軍研製)來攻擊地空飛彈雷達。SA-2的射程比AGM-45遠,但是如果在AGM-45被發射後目標雷達仍然在工作的話,飛彈就會沿著雷達波飛向目標。北越與越共的雷達操作員隨後就與美軍電子戰飛機飛行員玩起了老鷹捉小雞的遊戲。美國海軍雖然也使用過於空軍電子戰機型類似的戰機,但是它並沒有組建專門攻擊地空飛彈的「野鼬部隊」。

正在執行「鐵手」任務的一架F-105

接下來出現的是由大批戰機及電子戰機護航的轟炸機群。為了保護機群不被地空飛彈攻擊,美軍匆忙地研製了新的電子戰系統,但是由於東南亞的惡劣天氣,這些系統經常停機。機群中還包含KC-135空中加油機和救援直升機,這些飛機又由螺旋槳飛機A-1來護航。

從1966年中期到1967年底,約翰遜總統一個一個地將敏感目標分配給了他的將軍們,同時他也採取了一些措施來避免激怒國會中的溫和派。到了最後,軍方及溫和派都沒有得到滿足。[76]

美國海軍作戰部長大衛·麥克唐納在1966年9月視察南越後報告說,參加滾雷行動的飛行員對打擊目標的程序非常憤怒,並且滾雷行動的「章程對敵軍防空部隊是最有利的」 [77]1968年,美軍共損失了362架飛機(空軍208架,海軍142架,海軍陸戰隊12架)。[75]

米格機與美軍空襲[編輯]

滾雷行動在1967年和1968年的規模最大。美軍的主要目的變成了切斷北越的補給線,並摧毀北越的基礎軍事設施。

儘管擊落美軍戰機最多的是高射炮,但美國空軍的F-105和海軍的A-4受到的來自地空飛彈與米格機的威脅也變得越來越大。由於美軍的雷達波無法覆蓋紅河三角洲地區,北越的戰鬥機就可以對美軍進行出其不意的攻擊。預警機很難探測低空飛行的戰機,米格機用肉眼也很難看到阿巴。[78]

儘管F-105取得了27場空戰的勝利,雙方損失的飛機總數卻幾乎是相等的。1967年1月2日,美軍策劃了旨在毀滅北越空軍戰力的大砍刀行動英語Operation_Bolo。在行動中,美軍讓F-4的通訊方式,進攻方向,高度和速度都與F-105相同,令米格機飛行員誤以為自己正前往攔截易於擊落的F-105編隊。結果,美軍精心策略的空中陷阱據稱在12分鐘內擊落了7架米格21戰機。[79]

在那年後期,美軍對北越發動了最猛烈的進攻以將北越逼上談判桌。參謀長聯席會列出的所有目標,包括之前不許攻擊的機場,幾乎都得到了批准。[80]只有河內,海防和中國邊境仍然不許攻擊,但是美軍摧毀了河內及海防周圍的橋梁來孤立它們。美軍還轟炸了太原的鋼廠,能源設施,船舶與鐵軌修理廠和倉庫。由於首都受到了威脅,北越便派出了大批米格機進入了戰鬥,美軍每擊落兩架米格機就要損失一架自己的飛機。[80]1968年,美國在北越損失了184架飛機(空軍75架,海軍59架,海軍陸戰隊5架),其中被米格機擊落的占22%。[81]在這之後,北越的機場就被批准攻擊了。

儘管美軍在滾雷行動中盡了所有力量去截斷北越運輸系統,但是,越共北越人民軍還是在1968年1月31日,即南越的春節假日發動了大規模的進攻。雖然春節攻勢給越共和北越帶來了災難,但是它也影響了美國公眾對戰爭的看法,最終影響到了華盛頓的決策層。[82]對北越來說幸運的是,美軍中許多支持轟炸北越的高官(包括空軍參謀長)都不想讓美軍唯一一種可以在壞天氣中扔下大量炸彈的轟炸機,即B-52去冒險。沒有了B-52,美軍對春節攻勢的報復行動也就無法產生多大效果了,因為直到4月初,天氣才適合於美軍的護航戰機。

結束[編輯]

反對者[編輯]

1967年春,新春攻勢震撼了美國,麥克納馬拉和其他一些人開始相信滾雷行動和南越地面戰爭都沒有效果。[83]這個轟炸行動遠遠沒有達成它的目標,那些對滾雷行動不抱幻想的人始終在反對參謀長聯席會提出的加大轟炸力度並放寬目標限制的要求。[84]將軍們發現,他們陷入了自己營造的進退兩難境地。一方面,他們宣稱轟炸行動起到了作用,而另一方面,他們又要求擁有更高的自主權,以便使轟炸行動成功。[85]美國外交政策的有限目標策略與軍方的完全獲勝目標是無法共存的。這個難題後來成為了如何在不擊敗北越的情況下戰勝北越。[86]

1967年8月9日,美國參議院武裝力量委員會召開聽證會。軍方的抱怨引起了國會山上一些最善辯的鷹派人物的興趣。[87]軍方的長官對那些限制很不滿。很顯然,最後一個被傳喚、同時也是唯一的文職官員的麥克納馬拉成為了替罪羊。[88]國防部長說他反對無限制的空中戰爭,並且反駁了軍方的指控。[89]但他也坦率地承認「沒有證據證明轟炸行動會使胡志明政府投降」。

約翰遜總統現在已經很清楚麥克納馬拉已經成為內閣中的累贅。[90]1968年2月,麥克納馬拉辭去了國防部長的職位,接替者是克拉克·克利福德,他被選中是因為他與約翰遜的私誼,並且之前他也反對過麥克納馬拉關於停止向南越增派部隊並結束滾雷行動的提議。[91]然而,麥克納馬拉的立場立即被國務卿迪安·拉斯克所採納,而此前他一直是轟炸行動的堅定支持者。幾個月後,克利福德也接受了其前任的主張,開始認為美國需要撤回對越南衝突的無休止承諾。[92]

蘇聯軍援河內大量米格-17

出於對國內政治挫敗的失望,和對河內採取和談的期望,約翰遜總統在1968年3月31日宣布停止所有對北緯19度線以北的轟炸行動,即「部分暫時停炸」。[93]在17度線與19度線之間,空軍和海軍集中了之前瀉向北越的全部火力 (空軍每月出動6000架次來轟炸一號路線區,此數字為原來的兩倍),並且開始集中對「關鍵點」,道路和卡車進行轟炸。[94]軍隊長官又開始進退兩難了,他們反對減小轟炸的規模,可是與完全不進行轟炸比起來,又認為新政策有許多優點。[95]北越對此做出的反應是,它將中部狹長地帶部署的高射炮數量提高了一倍,但是大多數的地空飛彈仍然位於河內及海防周圍。

受到持續轟炸時持決不和談態度的北越,終於同意在巴黎與美國人會面,開始預備性談判。此後,約翰遜在美國總統大選之前宣布會自1968年11月1日起完全停止對北越的轟炸活動,即全面「暫時停炸」。儘管停止轟炸活動與和談的進展相關,但是參謀長聯席會還是懷疑行政班子在某種情況下可能下令重啟轟炸行動。[96]他們猜對了。

總結[編輯]

在1965年3月和1968年11月之間,歷時3年零8個月,並依據「逐步升級,以打迫和」的方針,把轟炸範圍由北緯20度線以南地區逐步向北推移,最終擴展到了中越邊境的緩衝地帶以及河內、海防市區。美國共投入戰術飛機30.4萬架次,戰略轟炸機2380架次,轟炸10.77萬架次,投擲各種型號的炸彈258萬噸。其中,美國空軍一共出動了153784架次的飛機去轟炸北越,海軍和海軍陸戰隊也出動了152399架次。[97]1967年12月31日,美國國防部宣布美軍在滾雷行動中共扔下了864,000噸炸彈,而整個韓戰中美軍共扔下了653,000噸,太平洋戰爭中美軍也只扔下了503,000噸。[98]

CIA估計,到了1968年1月1日,美軍已經在北越造成了3.7億美元的損失。它還估計北越平均每周有約1000人傷亡,整個44個月長的戰役中一共傷亡了約90000人,其中72000人是平民。[99]

掛裝了轟炸模式的海軍A-4攻擊機

美國空軍在北越上空一共損失了526架飛機,美國海軍損失了397架,海軍陸戰隊損失了19架。[100][101]根據美國空軍的數據,在駕駛這些飛機的745名飛行員中,有145名獲救,255名死亡,222名被俘虜(其中23名在被關押時死亡),還有123名失蹤。[101]海軍和海軍陸戰隊的傷亡很難統計。在為時44個月的滾雷行動中,共有454名海軍飛行員死亡,被俘虜,或是在北越及寮國上空失蹤。[102]

滾雷行動在一開始時要給北越施以精神上及戰略上的壓力,但是它很快就變成了切斷北越運輸線,這是一個戰術任務。[103]它的最終失敗來源於兩方面,這兩個原因都與華盛頓的民政與軍方決策者有關係:第一,決策雙方都沒有想到北越承受得住大規模空襲,第二,軍方沒能成功地應用一種能解決手邊問題的策略。[104]

影響[編輯]

美國空軍最快也是最精良的攻擊機F-105竟然被老式的亞音速戰機大量地擊落,這震驚了美軍。這帶來的其中一個結果是,美國開始重新考慮它的空戰戰術及戰機設計,當時它們圍繞的還是向歐洲投放核子武器及使用飛彈來截擊敵機。F-4成為了戰爭後期美軍的主要戰機及戰鬥轟炸機。美國也開始研製新一代適於近距離混戰的飛機,儘管第一批這種飛機服役時越南戰爭已經快要結束,但是它們會主導後來的空戰,並且一直服役到21世紀。這個任務也直接導致海軍建立美國海軍戰鬥機武器學校來解決飛行員缺乏空中格鬥技巧的問題。

注釋[編輯]

  1. ^ 1965-1968年間,阿拉巴馬州麥克斯韋爾空軍基地的碩士論文選題,作者Drake, Ricky J.[失效連結] 勝利的要領: 美國空軍在北越的行動中,空中規則的影響。參看阿拉巴馬州空軍大學報告,1985年1月-2月版,標題:空中力量與戰爭藝術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由於一些原因,滾雷行動失敗了。」
  2. ^ 由於這次名為從1968年11月一直延續到1972年4月的對北越空襲行動都以「滾雷行動」為代號,因此可稱之為有史以來為時最長的戰役。Earl H. Tilford, 《方案》(Setup) 阿拉巴馬州麥克斯韋爾空軍基地,空軍大學出版社(Air University Press) 1991年出版,第153頁。
  3. ^ [1]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 滾雷行動1965:對失敗原因的分析(Rolling Thunder 1965: Anatomy of a Failure)作者Dennis M. Drew上校
  4. ^ Stanley Karnow,《越南》(《Vietnam》)。 紐約維京(Viking)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237-239頁。
  5. ^ Ronald H. Spector,《建議與支持》(《Advice and Support》)。華盛頓特區美軍軍事史中心(U.S. Army Center of Military History)出版,出版時期1983年,第275-373頁
  6. ^ 美國說南越「為了在一場由河內共產主義者所發起,指示,支援以及控制的殘酷戰役中生存而奮鬥」美國國務院,《來自北方的侵略》(《Aggression from the North》) 華盛頓特區美國政府印刷署出版,出版日期1965年,第60頁。
  7. ^ 顛覆吳廷琰總統的政變造成了之後政治動盪和共產主義勝利。南越軍隊內部的權利鬥爭使得政變一個接著一個地發生。1964年西貢一共換了七屆政府,其中僅在8月16日和9月3日之間就換了三屆。 Robert M. Gillespie,《參謀長聯席會與越南衝突的擴大》(《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nd the Escalation of the Vietnam Conflict》), 1964-1965。未出版的碩士論文選題,Clemson 大學,1994年,第63頁。
  8. ^ Mike Gravel參議員,《五角大樓文件》(《The Pentagon Papers》), 波士頓Beacon 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經過出版社的小修改),第3卷第17-20頁
  9. ^ George M. Kahin, 《干預》(《Intervention》)。紐約Knopf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86年,第272頁
  10. ^ Tilford, p. 92. See also Gillespie, pps. 64-69.
  11. ^ Tilford,第92頁。
  12. ^ Lyndon B. Johnson,《有利形勢》(《The Vantage Point》),紐約Holt,Rhinehart,and Winston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第66-67頁。
  13. ^ Gillespie,第70頁。
  14. ^ Edwin E. Moise,《東京灣》(《Tonkin Gulf》)
  15. ^ Mark Clodfelter,《空中力量的局限》(《The Limits of Airpower》),紐約Free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89年,第47頁。
  16. ^ Jacob Van Staaveren,《逐漸導致失敗》(《Gradual Failure》),華盛頓特區空軍博物館與歷史計劃(Air Force Museums and History Program)出版,出版日期 2002年,第46頁。參見Tilford,第93頁。
  17. ^ Gillespie,第71頁。
  18. ^ H.R. McMaster,《責任的棄置》(《Dereliction of Duty》)。紐約Harper Collins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97年,第218-222頁
  19. ^ 雖然領導班子中的一些人認為這次行動將會使美國付出極大代價,並且它還可能沒有效果,但他們還是說這是「可接受的風險,特別是與直接派出地面部隊相比」 。Morocco,第40頁。 如欲了解國防部長對於此次空襲行動的看法,請看《回顧》(《In Retrospect》)。紐約Times Books出版,出版日期1992年。第171-177頁
  20. ^ McMaster。第226頁。
  21. ^ Col. John Schlight,《過長的戰爭》(《A War Too Long》)。華盛頓特區Air Force History and Museums Program出版,出版日期1996年。第46頁。
  22. ^ John Morocco,《來自上邊的雷電》(《Thunder from Above》)。波士頓出版公司(Boston Publishing Company)出版,出版日期1984年。第56頁。一開始,美軍每天都會開會來選擇轟炸目標,後來變成了每周開一次會,最後變成了兩周一次。
  23. ^ Jacob Van Staaveren,《逐漸導致失敗》(《Gradual Failure》)。華盛頓特區Air Force History and Museums Program出版,出版日期2002年。第86頁。
  24. ^ Morocco,第54頁。
  25. ^ Morocco,第55頁。
  26. ^ Tilford,第109頁。
  27. ^ Morocco,第57頁。
  28. ^ Wayne Thompson,《去河內,再返回》(《To Hanoi and Back》)。華盛頓特區史密森尼學會出版社(Smithsonian Institute Press)出版,出版日期2002年。第80頁。
  29. ^ 只有從南越峴港起飛的飛機參與了對北越的轟炸
  30. ^ 這也是在滾雷行動海軍的損失較少的原因。海軍飛機的威脅只位於以它們為圓心90度的弧以內,它們更少暴露在地空飛彈的雷達上,並且靠近海岸的目標也會使對落水飛行員的搜尋和營救更容易成功。
  31. ^ Thompson,第26頁。
  32. ^ Morocco,第58頁。
  33. ^ Morocco,第61頁。
  34. ^ 34.0 34.1 Morocco,第63頁。
  35. ^ Tilford,第108頁。
  36. ^ Morocco,第62頁。
  37. ^ Karnow,第415頁。
  38. ^ NSAM 328,1965年4月6日出版。Neil Sheehan等。《五角大樓文件》(《The Pentagon Papers》)。 紐約Ballentine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第442-443頁。參看Tilford,第115頁。
  39. ^ Chris Hobson, 《越南上空的損失》(《Vietnam Air Losses》)。英國Midland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2001年。第15-166頁。這些數字不僅包括了戰鬥損失, 還包括了因意外,機械故障和未知原因而造成的損失。
  40. ^ Van Staaveren,第316頁。
  41. ^ Morocco,第107頁。
  42. ^ 42.0 42.1 42.2 Morocco,第109頁。
  43. ^ Morocco,第130頁。
  44. ^ Thompson,第14頁。
  45. ^ Schlight,《南越的空戰》(《Air War in South Vietnam》)。第24頁。
  46. ^ Thompson,第18頁。
  47. ^ Thompson,第15頁。最終證明這是失敗的。1965年11月,對一號路線區相鄰區域的轟炸以「延伸戰場」的名義交由魏摩蘭指揮。Schlight,《過長的戰爭》(《A War Too Long》)。第48頁。
  48. ^ Thompson,第15頁。
  49. ^ 參見尼亞加拉行動
  50. ^ Van Staaveren,第72-76頁。參加最終決定會議的通常是總統,麥克納馬拉,美國國務卿迪安·臘斯克和一些總統顧問。
  51. ^ 51.0 51.1 Tilford,第113頁。
  52. ^ 對偵察機的缺乏(舉例來說,在前線空中管制這樣重要的任務中,空軍用的偵察機是從陸軍那裡借來的)和缺乏密接支援的戰機(舉例來說,空軍用的韓戰時期的A-1型飛機最初是為海軍設計的)更加暴露出空軍的準備不足。當時所有的F-4沒有內置機炮,因為人們認為在空戰中只需要飛彈。莫邁耶將軍一直反對在F-4上裝機炮,他直到1966年以後才改變了主意。空軍的第一種裝備了內置機炮艙的F-4E出現於1968年。Thompson,第64頁。
  53. ^ Thompson,第91頁。
  54. ^ Morocco,第85頁。
  55. ^ Schlight,《過長的戰爭》。第48頁。這個政策使三軍之間的關係變得更緊張了。在此之前,魏摩蘭將最好的轟炸機用於支援任務已經使空軍很不高興了,而選擇攻擊目標的海軍(美國太平洋司令部)長官選擇的目標都不合適。William P. Head,《雲層上方的戰爭》(《War Above the Clouds》),麥克斯韋爾空軍大學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2002年,第23頁。
  56. ^ Marshall L. Michel,《衝突:1965年至1972年間北越上空的空戰》(《Clashes: Air Combat Over North Vietnam 1965-1972》)。海軍學院出版社出版,ISBN 1557505853,出版日期1997年,第163頁。
  57. ^ 一名經驗豐富的F-4飛行員最後可能會駕駛一架O-2執行前線空管任務,而一名空軍戰略司令部或軍事空運司令部的飛行員最後卻可能會駕駛一架F-4。
  58. ^ Michel,第168頁。
  59. ^ Van Staaveren,第83頁。
  60. ^ Morocco,第96頁。
  61. ^ Morocco,第137頁。
  62. ^ Morocco,第102頁。
  63. ^ Thompson,第40頁。1972年的數字可能反映出了滾雷行動以後,高射炮部隊被調往寮國來協防胡志明小道
  64. ^ Thompson,第311頁。
  65. ^ Morocco,第102.頁。
  66. ^ Thompson,第35頁。在1966年的最後4個月中,一共有192架美國飛機遭到了米格機的截擊。其中有107架(56%)提前扔下了炸彈。Morocco,第142頁。
  67. ^ Morocco,第148頁。
  68. ^ Morocco,第135-139頁。
  69. ^ Tilford,第1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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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 McNamara,第275-277頁。參看Morocco,第153-154頁。
  85. ^ Tilford,第120頁。軍方在這方面決不能放棄,否則軍隊的角色將會更小,得到的資金也更少。Morocco,第153頁。
  86. ^ Tilford,第138頁。
  87. ^ Morocco,第154頁。
  88. ^ McNamara,第284-291頁。
  89. ^ Thompson,第81-82頁。
  90. ^ Karnow,第454頁。
  91. ^ Tilford,第149-150頁。
  92. ^ Morocco,第183頁。參看Thompson,第136-13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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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101.0 101.1 Schlight,《過長的戰爭》(《A War Too Long》),第53頁。
  102. ^ Marolda,第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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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編輯]

公開的政府文件[編輯]

文件集[編輯]

  • Gravel, Senator Mike編輯,《五角大樓文件:美國國防部在越南做的決定》(《The Pentagon Papers: The Defense Department History of United States Decisionmaking on Vietnam》)共5卷。波士頓Beacon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
  • Sheehan,Neil,Hedrick Smith,E.W. Kenworthy和Fox Butterfield,《紐約時報出版的五角大樓文件》(《The Pentagon Papers as Published by the New York Times》)。紐約Ballentine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

傳記和回憶錄[編輯]

  • McNamara, Robert S. 和Brian VanDeMark,《回顧:越南的悲劇與教訓》(《In Retrospect: The Tragedy and Lessons of Vietnam》)。紐約Times Books, 1995.
  • Johnson, Lyndon B,《有利地點:對總統政策的分析》(《The Vantage Point: Perspective on the Presidency, 1963-1969》)。紐約Holt, Rhinehart, and Winston出版,出版日期1971年。

二手資料[編輯]

  • Clodfelter, Mark,《空中力量的極限:美國對越南的轟炸》(《The Limits of Airpower: The American Bombing of Vietnam》)。紐約自由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89年。
  • Dougan,Clark,Stephen Weiss等,《1968年》(《Nineteen Sixty-Eight》)。波士頓出版公司出版,出版日期1983年。
  • Gillespie, Robert M,《1964-1965年間的參謀長聯席會與越南戰爭的發展》(《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nd the Escalation of the Vietnam Conflict, 1964-1965》)。未出版的博士論文,Clemson 大學,1994。
  • Goodman, Allen E,《尋找越南戰爭的和談》(《The Search for A Negotiated Settlement of the Vietnam War》)。加利福尼亞大學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86年。
  • Kahin, George M,《干預:美國是怎樣介入越南事務的》(《Intervention: How America Became Involved in Vietnam》)。紐約Knopf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86年。
  • Hobson, Chris,《越南上空的損失:1961年-1973年間美國空軍,海軍和海軍陸戰隊損失的固定翼飛機》(《Vietnam Air Losses: U.S. Air Force, Navy, and Marine Corps Fixed-Wing Aircraft Losses in Southeast Asia, 1961-1973》)。英國Midlands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2001年。
  • McMaster, H.R.《責任的棄置:約翰遜,麥克納馬拉和參謀長聯席會及導致越南戰爭的謊言》(《Dereliction of Duty: Lyndon Johnson, Robert McNamara, and the Joint Chiefs of Staff and the Lies That Led to Vietnam》)。紐約Harper Collins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97年。
  • Moise Edwin E.,《東京灣與越南戰爭規模的擴大》(《Tonkin Gulf and the Escalation of the Vietnam War》)。北卡羅來納大學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1996年。
  • Morocco, John《來自上邊的雷電:1941-1968年間的空戰》(《Thunder from Above: Air War, 1941-1968》)。波士頓出版公司出版,出版日期1984年。
  • Nichols, John B.《在揚基站:美國海軍在北越的空戰》(《On Yankee Station: The Naval Air War over Vietnam》)。海軍學院出版社出版,出版日期2001年。
  • Smith, John T. 《滾雷行動:1965年-1968年對北越的戰略轟炸》(《Rolling Thunder: The Strategic Bombing Campaign, North Vietnam, 1965-1968》)。Kensington 出版集團出版,出版日期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