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彪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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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彪佳
祁彪佳

佚名繪《明祁彪佳像》
現藏於浙江省博物館


大明少傅兵部尚書前巡撫蘇松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浙江山陰縣(今紹興
族裔 漢族
字號 字虎子,一字幼文,又字弘吉
號世培,別號遠山堂主人
諡號 南明諡忠敏
清朝追諡忠惠
出生 萬曆三十年壬寅十一月二十二日寅時(1603年1月3日)
浙江山陰縣
逝世 弘光元年乙酉閏六月初六日子時〔1645年7月28日(1645歲—07—28)(42歲)〕
浙江會稽縣(今紹興
墓葬 亭山
配偶 會稽八字橋商景蘭字眉生
親屬 曾祖祁清
祁承㸁
子三 祁同孫、祁理孫祁班孫
出身
  • 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六十八名舉人
  • 天啓二年壬戌科同進士出身
經歷
  • 都察院觀政
  • 三年癸亥授興化府推官
  • 四年甲子本省同考
  • 崇禎二年己巳丁憂
  • 四年辛未考選
  • 五年壬申授福建道御史
  • 六年癸酉巡按蘇松
  • 八年乙亥回籍
  • 十五年壬午起掌河南道印

祁彪佳(1603年1月3日—1645年7月28日),虎子,一字幼文,又字弘吉世培,別號遠山堂主人寓山居士浙江紹興府山陰縣人,明末政治人物、戲曲作家、造園家,天啟壬戌進士。弘光時,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南京陷落後自盡殉國。

生平[編輯]

祁彪佳於萬曆三十年十一月己卯寅時生於山陰梅墅。自幼聰敏,六歲能誦帝王名。九歲因其父安排聘商氏(商景蘭,兵部尚書商周祚第三女)。萬曆四十六年赴童子試,無出其右者,遂為第一。四十七年,彪佳年十八,會試下第不中。跟隨父親赴任沂州,遊覽琅琊名勝,歸家後繼續讀書。泰昌元年,與商氏成婚。天啟二年(1622年)進士[1],時年二十一歲,次年任福建興化府推官,旁人或覺得彪佳年輕,而莆田有時縉紳勢力強大的地方,恐怕不能勝任,結果其在任時非常關心民間疾苦,盡力去除底層窮困百姓的負擔,名聲頗佳。崇禎元年十一月初一日,父親祁承㸁去世,二十二日聽到訃告,這一天也是祁彪佳生日,此後終生不慶生辰[2]

崇禎四年(1631年)考選,五年選授福建道監察御史,次年巡按蘇松。時宜興縉紳陳一教勢力薰赫,家奴周文爙仗勢肆意,積累了許多民怨。平民陳軾聚眾對抗文爙,燒毀了陳一教的房屋和別墅,還在附近劫掠,差點導致民亂。祁彪佳逮捕周、陳二人並問斬,其餘惹事者各戍邊、配流,事件遂平息了下來。他將周文爙所占別人的田產、子女歸還人民,奏免陳一教父子的官職,民心大定。當時三吳一帶有一夥名叫「天罡」的黑惡勢力,為無籍之徒組成,到處作案犯罪,打槍姦淫,招搖過市。祁彪佳上任後立即將其四名魁首逮捕,杖殺並曝屍三日,之後一旦有抓到天罡的,全部不加訊問直接杖殺。很快平定了該勢力的惡行。文震孟對祁彪佳的治績大為讚賞,稱之為「國朝二百年所僅見」。後受權臣周延儒排斥,家居八年。[2]

崇禎八年五月,到杭州養病,與母親王氏遊覽西湖。病痊癒後回到紹興。十月,在寓山構築別墅,準備隱居終身。彪佳對自己家的僕人管理很嚴,禁止他們與外人發生爭吵。崇禎九年四月,築寓山草堂竣工,彪佳與友人閉關論性理之學。同年,由於彪佳常苦於瘧疾之症,為治地方瘧疾,於是捐資與友人王金如建立了醫藥局[3],在疫病期間保全了民眾的生命,此外彪佳還建立了鄉賢祠。剡縣饑荒時,祁彪佳與王金如合力賑饑,因想到死在野外的人沒人收屍,彪佳專門請了一位法號「本原」埋葬野骨的僧人,支付其報酬並讓其掩埋三吳一帶遺骨。又出資改善了監獄囚犯的生活條件。崇禎十一年,針對流寇嚴重的情況,撰寫了《禦寇》一書。十三年,紹興饑荒,彪佳建議《救荒策》十五條。遂出面負責救災。設立粥廠,制定供給米糧的法規,全活不可計,編輯了《古今救荒書》。杭州有賣妻為娼者,彪佳出錢將之贖回娘家。彪佳與族兄祁寧方倡議保甲,自任正、副長。崇禎十四年秋,紹興再度歉收。民亂勃發,彪佳在母憂期間,急忙入城,下令逮捕搶糧者,繩之以法。日夜工作,盡力救荒。[2]

崇禎十四年(1641年),起為河南道掌印御史。崇禎十五年赴北京,路上因兵亂梗阻,歷盡艱險。至十二月初四日入都門。在朝上疏,請求皇帝留下有清名、聲望的耿直之臣。[2]

崇禎十七年(1644年)巡按南京清兵,駐節杭州抵禦清兵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清兵破南京。閏六月,弘光帝被俘,潞王監國。群臣計劃推舉祁彪佳為蘇松總督,還沒來得及任命清軍便來到杭州,官員四散。清軍貝勒召見祁彪佳等士大夫四人,彪佳沒有回應。初六日晨,於杭寓山花園蓮花池內自殺殉節,有絕命詞:「圖功為其難,潔身為其易。吾為其易者,聊存潔身志。含笑入九原,浩然留天地。」又有遺言:「山川人物,皆屬幻影。山川無改,而人生則倏忽一世矣。」

魯王朱以海諡彪佳曰「忠毅」,隆武建元,贈光祿大夫少傅兼太子太傅兵部尚書,給四代誥命,諡「忠敏」,賜祭葬,蔭一子中書科中書舍人。歸葬紹興亭山北麓。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褒獎了其在危難時刻的氣節,賜諡「忠惠」。

張岱是祁彪佳的摯友,祁彪佳殉節後,張岱極為哀痛,寫了一篇祭文。其中有這樣的語句:「奕遠既去,花月、聲音、飲食之道難得解人。吾輩住此寂寞世界,毫無意味。」[4]

祁彪佳殉國後,其「澹生堂」藏書亦從此散出,多為黃宗羲呂留良所有,部分歸杭州趙氏小山堂,餘則散入坊間[5]

家族[編輯]

先世為汴梁人,從宋南渡。曾祖祁清,嘉靖二十六年進士。祖父祁汝森,贈知縣。父祁承㸁,藏書家,江西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寧太兵備道,祁彪佳為第四子。母王氏,太淑人。

子三,祁同孫、祁理孫祁班孫

著作[編輯]

  • 日記、文集類:
    • 《祁忠敏公日記》(1631年—1645年)[6][7][8]
    • 《甲乙日曆》(1644年—1645年)[9][10]
    • 《祁彪佳文稿》*[8][11]
    • 《祁彪佳集》[12]
    • 《祁忠惠公遺集》(1832年)[6][13]
    • 《祁忠敏公年譜》[12]
  • 藝術類:
    • 《遠山堂詩集》[9]
    • 《遠山堂曲品》[14]
    • 《遠山堂劇品》[14]
    • 《遠山堂明曲品劇校錄》[12]
    • 《玉節記》[13]
    • 《牛秀才周秦行記》[13]
  • 救災類:
    • 《救荒策》(1640年)[13]
    • 《救荒全書》[15]
    • 《禱雨文》[12]
    • 《辛巳越中荒紀》[12]
  • 註記類:
    • 《越中園亭記》[6]
    • 《寓山志》[6]
    • 《寓山注》[12]
  • 其他:
    • 《里居越言》[16]
    • 《宜焚全稿》[9]
    • 《按吳檄稿》[12]
    • 《按吳奏疏》[12]
    • 《祁忠敏公天啟壬戌會試硃卷》[12]

《祁彪佳文稿》*[17]含《宜焚全稿》、《祁忠敏公日記》、《遠山堂詩集》、《遠山堂曲品》、《遠山堂劇品》

家庭[編輯]

其妻商景蘭為吏部尚書商周祚之女[18],育有三子三女,子祁同孫、祁理孫祁班孫;女祁德淵、祁德玉、祁德瓊、祁德𦶜[13]

參考[編輯]

  1. ^ 《天啓二年壬戌科進士履歷》:祁彪佳,世培,易六房,癸卯十一月二十二日生。山陰人。戊午六十八名,會一百三十八名,三甲二百四十名。都察院政,癸亥授興化府推官,甲子本省同考,己巳丁憂,辛未考選,壬申授福建道御史,癸酉巡按蘇松,乙亥回籍,壬午起掌河南道印。曾祖清,布政。祖汝森,贈知縣。父承㸁,進士、知府。
  2. ^ 2.0 2.1 2.2 2.3 祁彪佳日记. 浙江古籍出版社. . 祁忠敏公年譜. ISBN 9787554007235. 
  3. ^ 蔣竹山:《晚明江南祁彪佳家族的日常生活史》
  4. ^ 沈复灿抄本琅嬛文集. 浙江古籍出版社. 2017: 327. ISBN 9787554007402. 
  5. ^ 全祖望:《小山堂祁氏遺書記》
  6. ^ 6.0 6.1 6.2 6.3 祁彪佳的日記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十七世紀廢墟,2019年9月
  7. ^ 疾病與醫療— —從《祁忠敏公日記》看晚明士人的病醫關係Pg.3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2000年6月16-18日
  8. ^ 8.0 8.1 祁忠敏公日記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館,2014年
  9. ^ 9.0 9.1 9.2 甲乙日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2006年
  10. ^ 甲乙日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國立成功大學圖書館,2006年
  11. ^ 宗子失意傳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十七世紀廢墟,2019年9月
  12. ^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明末祈彪佳著述目錄(飄逸軒整理)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飄逸軒古籍數據中心的博客,2006年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藏书世家山阴祁氏家风家学及其传承. [2019-07-2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18). 
  14. ^ 14.0 14.1 祁彪佳《遠山堂曲品》、《遠山堂劇品》之語境與論述觀照研究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台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2005年
  15. ^ 祁彪佳與《救荒全書》:明末紹興的救荒行動與產物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台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2014年
  16. ^ 祁彪佳與《救荒全書》:明末紹興的救荒行動與產物Pg.2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台灣碩博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2014年
  17. ^ (全三冊)祁彪佳文稿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Findbook,2008年
  18. ^ 《靜志居詩話》說: 「祁商作配,鄉里有金童玉女之目。」

延伸閱讀[編輯]

[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七十五》,出自《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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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銜
前任:
佘昌祚
明朝興化府推官
1623年-1629年
繼任:
吳麟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