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履卓
外觀
陶履卓(16世紀—17世紀),字岸生,號錞菴,浙江紹興府會稽縣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編輯]崇禎十五年(1642年),陶履卓中式壬午科應天鄉試舉人,次年(1643年)聯捷進士,獲授行人,奉詔到廣東安撫,平反冤獄數百人,捐俸填補欠稅數萬,廣東人擁道泣送他並立祠和肖像祭祀。
南京弘光朝廷失陷,他和柯夏卿、王自超、聶慎行、沈光融、馬晉胤、翁明英、金維寧、周懋宜、周甲瑩、何堅、華光宇、翁朝元在台州具表迎立魯王朱以海監國,歷任吏部考功司員外郎、翰林院檢討、編修、知制誥,乞終養父親陶祖齡而回鄉;父親去世後,更孝順母親王氏。清順治九年(南明永曆六年,1652年),清廷追查楊崑起事,陶履卓受到牽連,被捕問罪,不久獲免,母親隨即去世,陶履卓為母營葬後亦患上重病,死前對其子陶覲說:「我多次遭患難不死,因為祖母尚在,如今無憾。」[1][2]。
著作
[編輯]有《孝經解》、《安雅堂集》、《人子要言》等著作傳世。
引用
[編輯]- ^ 1.0 1.1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三·人物誌二》:陶履卓,字岸生,號錞菴,承學孫,崇禎壬午舉於南雍,癸未以易經魁南宮,稱易名家。授行人,奉詔安撫粵東,比繡衣使者;讞死囚為雪冤者數百人,捐除夙逋以數萬計,粵人擁道泣送,搆祠立象。尋改翰林編修,知制誥,乞終養父祖齡,卒積憂悲痛,母王氏曲承意旨;及母逝,發聲盡哀,流血數斗,肢體幾毀,營塟畢遂遘疾。將卒之日,謂其子覲曰:「吾屢遭患難不死者,以祖母在也,今無憾矣。」所著有《孝經解》、《安雅堂集》、《人子要言》,行文有矩法,堅秀酷似河東,平日持身訓世,一本孝友而城府洞徹,且好施予,陰德尤豐。
-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七十八·列傳第五十四》:杭州降,(柯夏卿)與陶履卓、王自超、聶慎行、沈光融、馬晉胤、翁明英、金維寧、周懋宜、周甲瑩、何堅、華光宇、翁朝元具表迎魯王監國台州……履卓,字岸生,會稽人。崇禎十六年進士授行人,安撫廣東,雪冤獄數百人,捐夙逋數萬計。歷考功員外郎、簡討,遷編修,知制誥,終養歸。後以楊崑事連,被逮免。母歿泣血,葬畢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