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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浦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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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導向自合浦北部尉

寧浦郡中國古代的,屬廣州。轄境相當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地。

東漢建安二十三年(218年)時分鬱林、高涼及合浦三郡之地置郡[參1],郡治平山縣(今橫縣東北,一說郡治寧浦縣,今橫縣南),領平山、昌平(今橫縣南)二縣。後廢郡,併入合浦郡[註1]

孫吳永安三年(260年)以合浦郡平山縣置合浦北部都尉[參2],都尉治平山縣(今廣西壯族自治區橫縣北),領平山、興道、昌平3縣。吳末時興道縣已廢,領平山、昌平2縣。

西晉太康七年(286年)改都尉置寧浦郡,領寧浦、連道、吳安、昌平、平山五縣[參3]南齊移治安廣縣(今橫縣西北)。後復移治寧浦縣。隋朝開皇九年(589年)廢。唐朝天寶至德時亦曾改橫州寧浦郡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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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1. ^ 詳見孔祥軍《三國政區地理研究》第229頁寧浦郡條)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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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

  1. ^ 《宋書》卷38〈州郡志四·寧浦太守〉:「《廣州記》,漢獻帝建安二十三年,吳分鬱林立,治平山縣。」;《輿地紀勝》卷113〈廣南西路·橫州〉:「《圖經序》:吳建安二十三年吳立寧浦郡。」;《太平寰宇記》卷166〈嶺南道·橫州〉:「《吳錄》雲吳以合浦北部為寧浦郡,《廣州記》雲吳分鬱林郡置。」;《舊唐書》卷41〈地理志四·邕州下都督府橫州寧浦縣〉:「州所治,漢廣鬱縣地,屬鬱林郡。吳分置寧浦縣及立郡。」;《輿地廣記》卷37〈廣南西路·橫州寧浦縣〉:「本漢廣鬱縣地,吳分置寧浦縣及立郡。」;《記纂淵海》卷15〈廣南東路·橫州寧浦縣〉:「本漢廣鬱、高涼二縣地,吳於高涼置寧浦縣及郡。」
  2. ^ 《晉書》卷15〈地理志下〉:「永安六年,復分交州置 廣州,分合浦立合浦北部,以都尉領之。」;《宋書》卷38〈州郡志四〉:「寧浦太守:《吳錄》,孫休永安三年,分合浦立為合浦北部尉,領平山、興道、寧浦三縣。」
  3. ^ 《晉書》卷15〈地理志下〉:「寧浦郡吳置。統縣五,戶一千二百二十。寧浦、連道、吳安、昌平、平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