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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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壢事件
群眾包圍中壢分局
日期1977年11月19日 (1977-11-19)
地點
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
起因抗議選舉舞弊
目標要求重新計票
方法縱火破壞公物(肇事者身份有疑點)、示威遊行
結果開票所重新計票,許信良當選桃園縣縣長
衝突方
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
桃園民眾
傷亡
2人死亡、1人重傷
中壢分局現貌

中壢事件,是1977年中華民國縣市長選舉中,由於中國國民黨桃園縣長選舉投票過程中被指控作票,引起中壢市市民憤怒,群眾包圍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搗毀並放火燒毀警察局,而警方發射催淚瓦斯以及開槍打死青年之事件。中壢事件被認為是臺灣民眾第一次自發性地上街頭抗議選舉舞弊,開啟爾後「街頭運動」之序幕[1][2]

新新聞》於2014年訪問到一位自稱當年為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便衣憲兵,坦承當年是他帶兵縱火。當時他們被安排混在群眾裡面搞破壞、鼓動慫恿群眾、挑起事端,並帶六個兵縱火燒中壢分局跟中壢消防局,還將雲林、嘉義榮民之家的二十幾萬人的人頭資料抄過來入籍桃園縣,投票當天由士兵代為投票,並於事後得到3,000元的加給金[3][4]

事件經過[编辑]

1977年為臺灣的統一五項地方公職選舉(縣市長、縣市議員、臺灣省議員、臺北市議員與各縣的鄉鎮市長),中國國民黨提名司法行政部(今法務部調查局出身的歐憲瑜參選桃園縣長,臺灣省議員許信良也有意參選桃園縣長,但因「黨紀考核記錄不佳」,未獲國民黨提名而自行宣佈參選,1977年10月國民黨便開除許信良黨籍。

許信良投入選戰後,許多具有理想色彩的大學生及研究生,例如林正杰范巽綠陳國祥等人,都投入許信良的選戰中。由於當時國民黨買票作票情況猖獗,於是許信良選務中心在選前3個月部署一千多人前往各投票所監票,以免重蹈1975年增額立委選舉郭雨新落選的遺憾,但是各處監票人員卻回報被禁止靠近投票所,並被帶往派出所問話。

1977年11月19日投票日當天,桃園縣中壢市第213號投開票所(中壢國小)監選主任范姜新林(時任中壢國小校長),被證人邱奕彬等人指控舞弊作票(邱奕彬稱目擊監選主任以拇指印泥,將投給許信良的票壓成廢票,但是監選主任范姜新林則稱「上前查看投票時,引起邱奕彬與林火煉的誤會」[5])。檢察官廖宏明獲報後卻將證人移送警局,反而讓被指控的監選主任范姜新林繼續在場執勤。消息傳出,上百名民眾前往第213號投開票所找范姜新林理論,並與前來支援的警方發生衝突,警方與民眾互毆,警方則將范姜新林帶至中壢分局保護起來,民眾則陸續前往包圍中壢分局。其他地方國民黨舞弊的消息也不斷傳來。許信良的選務中心聽到消息後,請選民都到警局「關切」相關消息,而警局方面始終未有一個明確的主張。後來聚集一萬多名民眾包圍桃園縣警局中壢分局,並將分局前面的臺一線縱貫公路完全堵塞。下午3時40分,民眾打破警局第一片玻璃窗,不久後,中壢分局玻璃皆遭石頭砸破,檢察官則帶范姜新林從後門溜出。傍晚,群眾推倒警車,並將隨後駛入的2輛鎮暴車漏氣掀翻,警察棄車逃走,民眾又將趕來的白色憲兵車掀翻。入夜後,對峙加劇,附近警車都被掀翻,部分民眾進入分局搗毀器具,警方則撤往附近的消防隊。晚間7點,警方朝民眾發射催淚瓦斯,群眾四散待瓦斯稍退,又再回現場。黑暗中,警方從制高點開槍射擊民眾,造成國立中央大學學生江文國(苑裡人)頭部中槍不治,另一名19歲的張治平(中壢人)亦不治,一名16歲少年劉世榮(中壢人)重傷。之後民眾開始放火燒車。晚間8點多,保安警察開始撤退。晚間11點多,分局遭縱火,火勢延燒至宿舍與消防隊。此時全中壢外圍被軍憲警封鎖,車輛不得入內。群眾直到午夜3點多才散去。

事後[编辑]

選後次日,全台報紙都對中壢事件輕描淡寫。一週後,《聯合報》頭版方始報導中壢事件。事件當天,臺北縣中和鄉的張龍昌目擊中壢警分局「失火」,冒險衝入火場搶救一面中華民國國旗,而被國民黨政府大力宣傳。

由於中壢事件的教訓,桃園縣投票所全部重新開票,選務人員都異常小心,每張票都規規矩矩亮票、唱票。監票員回報票數,許信良遙遙領先歐憲瑜。最後許信良以二十二萬票對十三萬票,勝過中國國民黨提名的歐憲瑜,高票當選桃園縣長,事件漸告平息。

因為中壢事件的影響,提拔許信良的國民黨組工會主任李煥因此辭職。李煥下台後,國防部總政治作戰部主任王昇的權力也因此擴大,當時有所謂「李換(煥)王升(昇)」之說。

檢察官廖宏明因「證據不足」不起訴范姜新林,但以「任意污衊依法執行任務之選舉監察人」之理由,起訴作票的目擊證人邱奕彬,邱奕彬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緩刑三年,引起司法不公之疑慮。之後美麗島事件爆發,不曾參與事件的邱奕彬無端被政府構陷逮捕,並遭受酷刑,咬舌自盡未遂[6]

許信良擔任縣長約兩年後,於1979年1月的高雄橋頭事件,因參與遊行活動聲援被政府逮捕的余登發父子,而於4月20日遭監察院以擅離職守、參與非法遊行活動等理由彈劾,許信良接著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處以休職兩年處分[7]

1979年12月美麗島事件期間,遭停職處分的許信良當時與家人於美國度假,被當時由中國國民黨主政的中華民國政府指控叛亂並發佈通緝,又遭拒絕入境,從此長期滯留美國,形成被通緝又被拒絕入境的詭異現象。

參考資料[编辑]

  1. ^ 詹嘉雯, 中壢事件與台灣政治轉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2007
  2. ^ 一九七七年選舉與中壢事件:美麗島事件的珍貴影像記錄(一). 故事 StoryStudio. 2014-12-29 [2019-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12). 
  3. ^ 「中壢事件的火,是我帶兵去放的」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新新聞,2014-08-13
  4. ^ 【新新聞】國民黨栽贓反對運動執行人的告白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文/吳羿葶,新新聞,2014-08-13
  5. ^ 中壢事件與台灣政治轉型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頁81,詹嘉雯,國立中央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06
  6. ^ 林宅血案的事實與經過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台灣,打拼》,第281-287頁,康寧祥,允晨文化,2013-12-01
  7. ^ 許發起橋頭遊行 遭彈劾、停縣長職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記者李欣芳,自由時報,2015-08-05

相關條目[编辑]

同為民眾包圍警署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