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組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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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武吉加里爾人民組屋(PPR)

人民組屋馬來語Program Perumahan Rakyat,簡稱PPR;英語:People‘s Housing Project)為馬來西亞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於1998年推出的惠民房屋政策,期望當地國民透過這些計畫,使低收入者能有能力購買或擁有屬於自己的房子。人民組屋可分為兩類,分別為人民租借房屋(馬來語PPR Disewa)及人民自擁房屋(馬來語PPR Dimiliki)。人民自擁房屋的售價在西馬的價格介於3萬至3.5萬令吉之間,在東馬則是40.5萬令吉。在2015年起,馬來西亞政府已停止銷售這類房屋,新蓋的組屋全數改為人民租借房屋,其租金每月124令吉至300令吉之間,符合資格者不需繳納任何首期費用,只需每月繳納租金,直到某個限定期間後,就可成為屋主,但若連續三個月未能繳付租金,政府將回收該房子,受惠者在接收房屋前,名單將公開,並接收民眾投訴,發現不符合資格者,其資格將會被取消,名額亦會轉讓給其他符合資格者。[1][2]

歷史[编辑]

馬來西亞在獨立初期的20世紀50年代末至60年代間,為了讓中下階級及貧窮人士能有住所,於是政府在各個城鎮,如吉隆坡八打靈再也檳城新山怡保巴生馬六甲等之市中心開始新建高樓層的組屋,如吉隆坡市中心在這段期間就出現了蘇萊曼組屋(英語:Sulaiman Courts,建於1957年,樓高11層,共有295個單位,於1986年因市中心Sogo百貨的建設而被拆除)、東故阿都拉曼組屋(英語:Pekeliling Flats,俗稱“17樓”,建於1964至1967年間,在2006至2014年,3棟組屋建築被拆除)、拉薩組屋(英語:Razak Mansion,1968年完工,15座四層式組屋共有600個單位)、斯里雪兰莪组屋(英語:Sri Selangor Flats,由于落在辛炳路,因此也常被称为辛炳组屋(San Peng Flats),1972年竣工,共有6棟建築、每棟16層高)等組屋群。[3]不過在80年代末至90年代,馬來西亞政府已開始逐漸減少興建組屋。

吉隆坡市政府提出在2005年實現“零木屋計畫”,為了解決境內大量居住在非法木屋的人口,以及每年大量從外州移入巴生谷的人群,於是人民組屋計畫在1996年被提出,以取代獨立初期所推行的組屋計畫,人民組屋與組屋的不同點是人民組屋的住戶不擁有房子的擁有權,房子擁有權是政府,政府以租借的方式給予那些都市更新計畫下,被迫遷移的家庭居住,住戶每月必須繳交房租給政府,在計畫推行初期,亦有部分係採用低廉的售價販售給人民。人民組屋計畫於1998年開始在實現。為了能有效利用都市內逐漸稀少的土地及大量的人口,這些人民組屋皆為多層建築,以巴生谷都會區為例,這些建築統一為18樓層,每層有20間單位,每間單位的大小不小於 700 平方米,共有3間臥室、1間客廳、1間廚房和 2間浴室。

申請條件[编辑]

申請人民組屋的單位需符合以下條件:

  • 馬來西亞公民
  • 18歲以上
  • 家庭收入每个月低於2500令吉
  • 未曾擁有其他房子單位
  • 已婚

參見[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你申请PPR计划了吗?只需每月付租金房子就归你!. Melody FM. [2020-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19). 
  2. ^ 人民组屋先租后买免抵押金 隆市政局探讨今年内落实. 大馬房地產. 2016-08-16. 
  3. ^ 辛炳组屋,隆市心脏地带的另类天地. The Malaysian Insight. 2018-01-26 [2020-05-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