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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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總理

加拿大國旗
現任
史蒂芬·哈珀
就任日期:2006年2月6日
任命者 總督國會先行指名)
任期 無限制
首任 莊·亞歷山大·麥當勞
創始年 1867年
加拿大

本文章是關於
加拿大
政府與政治


行政機關 (加拿大君主)

加拿大女皇 (伊莉莎伯二世)
皇室總督 (莊美楷)
加拿大樞密院
加拿大總理 (史蒂芬·哈珀)
加拿大內閣

立法機關 (加拿大國會)

加拿大上議院
上議院
上議院執政黨首席議員
上議院反對黨首席議員
上議院區劃
加拿大下議院
下議院議長
下議院執政黨首席議員
官方反對黨
官方反對黨領袖
下議院反對黨首席議員
影子內閣
國會選區
選舉
選舉制度
2000-2004-2006

司法機關

加拿大最高法院
加拿大最高法院首席法官
加拿大其餘次級聯邦法院
加拿大憲法
1867及1982年英屬北美條約
加拿大人權及自由憲章

加拿大各省及地區

省督
省長
安大略省立法會
卑詩省立法會
亞省立法會
各省及地區立法會

加拿大行政區劃
加拿大政冶文化
加拿大外交


其他国家·图集
Portal:政治
      

加拿大總理英语Prime Minister of Canada法语Premier ministre du Canada)是加拿大政府的最高官員。雖然英國皇室(由總督代表)是加拿大的元首,總理才是擁有真正權力的人。加拿大總理通常是加拿大國會下議院席位最多的黨派的領袖,但兩位上議院議員曾經擔任過臨時總理。

所有年滿18嵗或以上的加拿大國民都有資格參選為加拿大總理。現在,大多數的加拿大總理都可以説英語和法語。由1951年起,所有的總理的官邸都是在首都渥太華的萨塞克斯路24号。加拿大頭8位總理都被英國皇室頒發头衔(Sir),直至到1919年加拿大國會立法,「要求」英國皇室不再將頭銜給予加拿大國民。

雖然一屆國會下議院的任期不可以超過五年,但是總理可以在任何時候要求總督解散國會並舉行大選。如果下議院的任期內通過不信任動議,總理及其內閣就需要向總督辭職。如果有政黨在議會擁有過半數的議席,這黨就可組成多數政府。相反,如果議會的最大黨有少於過半數的議席,執政黨只能組成少數政府。一般來説,大多數政府的任期是長過少數政府。小數政府的壽命平均只有18個月。加拿大任期最短的總理是克拉克。克拉克的少數政府在1979年因為不信任票而被迫下台,任期只有9個月。

[编辑] 權力和在國會的角色

加拿大總理在通過議案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大多數的議案都是由總理委任的內閣提出的。雖然理論上,所有內閣的決定要一致,但是實質上,總理擁有全部的決定權。總理有權委任(或向總督作出提議)以下的政府職位:

以下的職位總理有直接委任權:

  • 加拿大國企的主席(例如:加拿大郵政、加拿大鐵路(VIA))
  • 最高法院的法官
  • 加拿大聯邦政府屬下的機構

從國内的政治來説,加拿大總理在國會下議院有很大的權力。加拿大的政黨都要求它們每一個國會議員都要遵守本政黨紀律,例如在國會上決議是跟隨黨領袖的決定。

現在,雖然加拿大總理是民主選舉產生的,他(她)比其他自由民主國家的領導人擁有更多權力。例如,在外交上,美國總統沒有加拿大總理那麽多權力。美國政府通過國際條約的權力是屬於美國國會上議院的。在國内,美國總統的內閣成員都要上下議院投票通過。而且,美國沒有政黨紀律,所以總統不可以控制同黨議員任何投票。

[编辑] 参见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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