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文水庫
| 曾文水庫 | |
| 湖泊類別 | 水庫 |
| 流入 | 曾文溪 |
| 流出 | 曾文溪 |
| 集水區面積 | 481平方公里 |
| 集水區國家 | 台灣 |
| 湖泊面積 | 17.14平方公里 |
| 库容量 | 6億831萬立方公尺 |
| 海拔高度 | 227公尺 |
| 湖邊城鎮 | 大埔鄉 |
曾文水庫位於台灣嘉義縣境內曾文溪之上游大埔溪上,為台灣最大的水庫與湖泊,滿水位面積17.14平方公里,其興建之目的主要為提供嘉南地區灌溉用水,另具發電、防洪和觀光的功能,是個多目標利用的水庫。於1967年開始建造,1973年完工。
目录 |
[编辑] 沿革
曾文水庫所在之曾文溪流域全長138.47公里,流域面積1,176平方公里,為台灣第四大河川,其年平均流量為16億立方公尺,壩址位置年平均流量10.64億立方公尺,早期設計嘉南大圳之日本技師八田與一,利用曾文溪支流官田溪上游興建烏山頭水庫,並於大埔溪設置水壩,透過隧道取水至烏山頭水庫供應嘉南地區農田灌溉之用,但是其取水率僅為全部流量的百分之二十五 (依據曾文水庫建設誌,曾文水庫建庫前,烏山頭水庫原運用水量為3.3億立方公尺),因此如直接在曾文溪主流大埔溪築壩,並與烏山頭水庫串聯運轉,便可以增加灌溉量,因此之故,於1939年,八田與一便曾建議在現今大壩壩址建築水壩,但因戰事作罷。台灣光復後,有鑑於灌溉水量逐漸不足,於1959年由台灣省水利局著手進行規劃,最後擇定柳藤潭為壩址,採用土石壩設計,1966年7月,成立曾文水庫建設委員會暨工程局,並於1967年10月31日動工,經6年施工,至1973年10月31正式完工。1974年曾文水庫管理局成立,正式接管水庫及工程設施並開始營運,1998年曾文水庫管理局與水利局南部水資源開發工程處及阿公店水庫管理委員會合併成立台灣南區水資源局,1999年改隸為經濟部水利處南區水資源局,2002年再經組織修編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
1968年8月6日,《臺灣省糧食實物債券條例》制定21條,同年8月19日公布,其第一條:「行政院為應臺灣省政府興建曾文水庫需要,授權臺灣省政府,依本條例之規定,發行臺灣省糧食實物債券。」1985年11月19日,該法廢止21條,同年11月27日公布。
[编辑] 基本資料
- 管理單位: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曾文水庫管理中心
- 集水面積:481平方公里
- 正常滿水位:227公尺
- 最高蓄水位:230公尺
- 最大可能洪水位:232.5公尺
- 最低發電水位:171公尺
- 滿水位面積:1714公頃
- 完工時總蓄水容量70800萬立方公尺
- 總蓄水量:60831.7萬立方公尺
- 計畫有效蓄水量:59550萬立方公尺
- 現在有效蓄水量:49059萬立方公尺
- 計畫年運用水量:104700萬立方公尺
- 壩高:133公尺
- 壩頂標高:235公尺
- 壩頂長度:400公尺
- 壩頂寬度:10公尺
- 壩體體積:9296100立方公尺
- 溢洪道型式:三階陡槽跳戽消能明渠式
- 溢洪道控制水門型式:弧形閘門3座
- 溢流堰頂標高:211公尺
- 出水工型式:斜塔式
- 出水工控制水門型式:固定輪式
- 排砂道型式:固定輪式
- 排砂道控制水門型式:二座排砂門(寬10公尺高4.3公尺)
- 工程費:新台幣60.38億元
- 其他附屬設施:二座河道放水道直徑1.95公尺(211公尺放水量為150立方公尺/秒,最大放水量160立方公尺/秒)
- 防洪:調節曾文溪下游洪峰。
- 灌溉:面積66000公頃
- 給水:計畫年供水量自來水120000000立方公尺,工業用水27000000立方公尺,灌溉900000000立方公尺,合計1047000000立方公尺
- 發電:裝機容量50000千瓦。計畫年發電量:184900320千瓦/時
- 防洪:降低曾文溪下游河川由100年頻率洪水降至河道安全輸送流量。
- 觀光:320000人次(1996年水庫運用實績)
[编辑]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 (荖濃溪越域引水)
早在1995年政府便在計劃越域引水至曾文水庫,起因是曾文水庫設計容量大,但自設立以來滿水位的情形並不頻繁,因此有此計畫產生。此計劃當時已受到原住民與一些人士爭議[1][2]。同期亦有美濃水庫等多項計劃。雖然美濃水庫計劃被擱置,
2003年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在水利署奉行政院以92年4月17日院臺經字第0920017828號函核定實施。 2003年通過環評後,水利署當時選定荖濃溪攔河堰址的舊址。
2005年,在謝長廷行政院長任內,立法院審理治水預算,高雄縣長楊秋興反對越域引水,贊成開闢高屏大湖提升觀光產業發展,但是,國親立委強力反對高屏大湖開闢,刪除高屏大湖的預算,最後立法院在2006年1月通過越域引水預算(謝長廷在2006年1月17日下台)。
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主要是於高雄市桃源區高屏溪上游荖濃溪設置攔河堰,利用引水隧道、旗山溪跨河橋,再經草蘭溪輸水管線到曾文水庫。 全部工程費預計212億元,估計每日供水量約60萬噸[3] 經濟局水利署網頁介紹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計畫],工程主要為隧道開挖,大都於地面下進行,於每年5至10月豐水期,取荖濃溪與旗山溪水進曾文水庫,取水量佔高屏溪同期流量3.6%。目前工程已經進行,原訂2012年完工。
當地原住民、綠色團體、台灣南社、以及南部縣市首長都反對這項工程,並努力阻擾其事,以致工程斷斷續續。
2007年11月4日發生嚴重氣爆造成二人死亡。[來源請求]
2008年4月,因為水利署當時選定荖濃溪攔河堰址的舊址,受到颱風水災沖刷,沒有辦法興建,以致停止施工。
2008年7月,行政院擅自變更計畫,將堰址往上游移四百公尺,開始動工。此變更並未得到環評審批。2009年2月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時,環評委員要求重做環評,但水利署以工程早已發包施工,恐影響工期及國賠為由,希望免除重辦環評。
陳伸賢由2003年開始當水利署長,歷經二朝,主導此一工程。
由於此計畫牽扯到環保爭議,且近年來氣候改變,曾文水庫滿水位的次數較頻繁,引發各界不同的議論。另外在 2009年,工程部分運作被環保署指出工程開發單位涉及未經許可擅自增加工程項目(主要指堰址往上游移四百公尺),有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的地方,環保署正在處理這項偏差[4]。
[编辑] 參考文獻
- ^ 台灣新報 2008.04.11,題為「台灣南社及綠色團體:呼籲陳水扁總統 停止曾文水庫越域引水工程」
- ^ 報導「綠團:曾文越域引水 戕害生態」(921 網絡博物館借用) 引用中國時報,2008-04-16 報,2009-08-19 閱
- ^ http://www.wrasb.gov.tw/sw94/Busines/Busines_01_1.aspx?ShowNo=117&no2=105&no3=43&wid=111
- ^ 環保署審查曾文水庫越域引水計畫環差案說明,2009-08-18 發佈,2009-08-19 閱
[编辑] 相關網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