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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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
Chunghwa Post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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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上市公司交通部國營事業
市場資料
簡稱
成立時間
2003年1月1日(改制公司日期)
總部地點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台北市大安區金山南路二段55號
郵政編號
106-03
服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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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
重要人物
董事長吳民佑[1]
總經理胡雪雲
口號
可靠 親切 效率 創新
郵政、儲匯保險業務
郵務、保險金融服務
資本額
新台幣40,000,000,000元
新台幣13,817,000,000元(2004年
淨利
市值
約26,000人
市盈率
每股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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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資產淨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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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算期
主要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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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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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post.gov.tw/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華郵政),在台湾一般習慣直接稱為郵局,為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提供郵政、儲匯、保險金融等服務。

中華郵政的前身為交通部郵政總局,設有郵政儲金匯業局,以及台灣北、中及南區郵政管理局等單位。為了突破郵局暨有的經營限制,並增加市場競爭力,在2002年7月完成《郵政法》修法,並於2003年1月1日起,將郵政總局正式公司化,改制為交通部100%持股的國營公司

目录

[编辑] 主要營業項目

台灣交通系列
台灣交通系列條目

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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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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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空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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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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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遞送郵件,依照郵件往返區域,分成:
  • 郵政儲金
  • 郵政匯兌
  •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
  • 集郵及其相關商品
  • 郵政資產營運
  • 其他經交通部核定,受委託辦理之服務。

[编辑] 現況

雖然名稱有「郵政」二字,但由於經營據點眾多,且經營儲金業務,故中華郵政擁有大量的資金(2006年3月统计资料:約3兆8449億元新台幣)。但另一方面,因為網路電話的普及,加上民間郵遞和快遞業者競爭,使得中華郵政的本業——郵務業務大幅萎縮,但因快捷與包裹業務與民間業者的訂價仍有相當差距,因此快捷與包裹業務仍然占據大部分業務。目前除了中華民國《郵政法》規規定的信函(如帳單)必須經由郵局寄發外,其他普通、手寫信件的寄送件數已經變得相當少了[2]

由於海峽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台灣中國大陸之間雖可通郵,但中華郵政對於大陸郵件的投遞上採取部分特殊的規定:

  • 臺灣地區寄大陸地區收寄時,函件封面直接書寫大陸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臺灣之寄件人姓名、地址。但封面收件地址書寫中共國號者,退請寄件人另換信封交寄。[3]
  • 大陸地區寄臺灣地區處理時,各局於處理過程中如發現進口函件封面書有中共國號或不妥文句者,應立即揀出送該局聯絡單位(無聯絡單位者送郵務部門主管或局長),按下列規定塗銷:
    • 1.辦理塗銷中共國號或不妥文句時,務請注意維護封面之整潔。
    • 2.封面收寄件人地址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者,僅塗銷其中「人」、「共和」三字。英文國名則僅塗銷「People's」一字。
    • 3.不妥文句全部塗銷。 [4]

[编辑] 組織編制

[编辑] 經營階層

  • 董事會
    • 董事長
      • 總稽核
      • 總經理 - 法務科
        • 經營策略設計委員會

[编辑] 直屬單位

  • 人事處
  • 勞工安全衛生處
  • 政風處
  • 技術處
  • 郵務營業
  • 郵遞管理
  • 集郵處
  • 各等郵局
    • 各地支局
  • 各郵件處理中心
  • 儲匯處
  • 壽險處
  • 會計處
  • 資訊處
  • 資產營運處
  • 資金運用處

[编辑] 沿革

[编辑] 近現代臺灣與中國大陸的郵務事業發展對比

臺灣

  • 19世紀前,於商代就有組織化的通信活動,西周則郵務系統較完善,秦漢之後以騎馬送信為主。宋朝出現「急腳遞鋪」且允許公文夾私,民間通信改善。清代始有處理民間郵務的「民信局」,而仍為郵、合併營運。
  • 1840年代,隨著列強進入東亞地區,連帶著也將西方的郵政制度帶進中國。由於各國勢力有著互相通信的需要,因此普遍在租界設立郵局,這些郵局不僅負責官信收送,也接受民信的寄送。
  • 1878年大清重臣李鴻章接受建議,同意於北京天津、牛莊(營口)、煙台上海五地開辦新式郵政,並稱其名為「海關拔駟達局」(Customs Post Office)。
  • 1896年3月20日,開辦大清郵政官局,海關郵政因而正式改稱為「大清郵政」。
  • 1911年,郵政業務實現獨立營運,從此郵政正式脫離海關
  • 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建立,「大清郵政」更名為「中華郵政」,此時郵政仍非中華民國實質經營。
  • 1919年,在上海開辦儲金業務
  • 1930年,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成立。
  • 1935年,《郵政法》公布,郵政儲金匯業(總)局改為隸屬於郵政總局,並同時開辦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编辑] 戰後中華郵政事業發展

台灣通用的郵筒樣式。左邊為紅色的限時信件郵筒,右邊為綠色的普通信件郵筒。
台灣通用的郵筒樣式。左邊為紅色的限時信件郵筒,右邊為綠色的普通信件郵筒。

[编辑] 改名事件

2007年2月12日,在當時的執政黨民主進步黨所推動的台灣正名運動強勢操作下,中華郵政改名為臺灣郵政,但因為受到國民黨泛藍陣營的強力反對,所以其設立的法源依據《中華郵政股份限公司設置條例》一直未能經立法院修改通過,因此在法定名稱方面仍為「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5]。翌年總統大選後,民進黨敗於國民黨而失去政權,中華郵政董事會又於2008年8月1日決議回復到法定名稱。

[编辑] 改名經過

  • 2007年2月8日,時任總統陳水扁表示希望把中華郵政改名為「台灣郵政」,是一系列「台灣正名」的政策之一。
  • 2007年2月9日,雖然中華郵政工會發動抗爭企圖阻止董事會進行[6],中華郵政公司董事會仍強行通過改名議案,將在2007年2月12日正式掛牌改名「台灣郵政」[7]。部分人士認為這次改名並不符合公司法與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8]。因為現時法例只准「中華郵政」提供郵遞服務,改名後的「台灣郵政」進行郵遞業務引起合法性的質疑與爭議[9]
  • 2007年2月12日,中華郵政自行改名為「臺灣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並於同日舉行掛牌儀式。
  • 2008年5月28日馬英九就任總統後,交通部發布新聞稿指出,8月起郵票票面改回中華民國郵票,也強烈譴責之前陳水扁政府不依法行政,率爾變更郵票票面國名。交通部部長毛治國表示,台灣郵政公司改回中華郵政公司,將一步一步來。[10]
  • 2008年8月1日,依據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於當年4月16日第2次會議中通過的「鑑於中華郵政改名……程序尚未完備,不合法定程序,爰要求……於6個月內應回復名稱……」之決議,該公司召開第2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決議回復「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之名稱。[11]

[编辑] 中國大陸反應

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大力抨擊此次「正名運動」,但中國郵政在其網站[12]上將先前已經设置的「台灣中華郵政」連結,迅速改成中國行政省等級的其中一個連結為「台灣郵政」[13]

[编辑] 參見

[编辑] 注釋

  1. ^ 新任郵政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上任 - 中央通訊社 2008年6月11日
  2. ^ 《中國時報》報導:平均台湾每人每年所收到的120件郵件中,98%以上是帳單、廣告信函等[1]
  3. ^大陸信件處理要點》壹、臺灣地區寄大陸地區,民國八十二年(1993年)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郵(82)字第○六一○號函
  4. ^ 《大陸信件處理要點》貳、大陸地區寄臺灣地區,民國八十二年一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郵(82)字第○六一○號函
  5. ^ 依照立法院通過的《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等「郵政四法」規定,發送信函、發行郵票、儲金壽險等為授權予中華郵政特許經營,其它公司不得執行相關業務,「台灣郵政」亦同。
  6. ^ 《正名/爆衝突~ 中華郵政工會衝進董事會嗆聲!》東森新聞報2007年2月9日
  7. ^ 侯沛吟,《中華郵政正名 12日掛牌改「台灣」》TVBS,(Yahoo!奇摩新聞),2007年2月9日
  8. ^ 葉銀華,《郵政改名,小心觸法!》,《中國時報》論壇版,2007年2月13日
  9. ^太陽報》:《台千五郵政員工抗議改名》
  10. ^ 黃如萍,《8月起 台灣郵票改回中華民國》,(Yahoo!奇摩新聞),2008年5月29日
  11. ^ 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總經理室:《臺灣郵政復名中華郵政顧客權益維持不變》
  12. ^ www.chinapost.gov.cn
  13. ^ 張介凡、樊啟明,《台灣郵局正名 卻被中國郵政收編》TVBS,(Yahoo!奇摩新聞),2007年2月24日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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