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交通部
| 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 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edia:中華民國政府專題。 |
| 交通部 Ministry of Transportation and Communications(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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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部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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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長 | 葉匡時 |
| 政務次長 | 陳純敬 |
| 常務次長 | 陳建宇、許俊逸 |
| 主任秘書 | 林木順 |
| 任命者 | 總統與行政院院長 |
| 基本資訊 | |
| 機關類型 | 中央二級行政機關 |
| 所屬部門 | 行政院 |
| 員額 | 391人 |
| 年度預算額 | 約新臺幣2.5億元(交通部本部) |
| 授權法源 | 交通部組織法 |
| 成立沿革 | |
| 成立日期 | 1912年1月3日 |
| 前身機關 | 清代郵傳部 |
| 組織編制 | |
| 內部單位 | 4室、4司、4處、4委員會、1中心、1小組 |
| 附屬機關 | 8局、1總局、1研究所、4附屬事業機構 |
| 任務編組 | 3工程局 |
| 聯絡資訊 | |
交通部所在地:交通通訊傳播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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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一段50號 |
| 電話 | +886 2 2349-2900 |
| 網站 | www.motc.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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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未來將改制為「交通及建設部」 |
台灣交通系列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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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交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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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是中華民國主管交通業務之最高行政機關,上級機關為行政院。其負責範圍涵蓋運輸、通信(包括郵政及電信)、氣象、觀光等四大領域,負責交通政策、法令規章之釐定和業務執行之督導[1]。隸屬於行政院。其中關於通信之事務,原包含郵政、電信、廣播(包括電台廣播、電視廣播)等三大項,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2006年2月22日成立後,廣播業務全部移交予NCC管理,電信業務則與NCC分工[2]。
所屬公營事業方面,除中華郵政公司、桃園國際機場公司、臺灣港務公司及臺灣鐵路管理局外,尚持有中華電信、中華航空、台灣高鐵(前敘兩項透過航發會持有)、桃園航勤、陽明海運等交通相關企業之股權。
目录 |
沿革 [编辑]
交通部歷史可追溯自清末成立的「郵傳部」。1912年1月3日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內閣於總統下設「交通部」;3月12日北洋政府國務院亦設「交通部」;1917年孫文領導廣州軍政府亦設置「交通部」。1927年5月16日國民政府於南京成立「交通部」,到1934年在南京市中山北路303號建成中國宮殿式的交通部大樓[3]。1948年行憲後繼續維持其建制。
1949年,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後,交通部於1956年起,台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的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舊址作為辦公場所。2006年11月10日因原有建築年代久遠且不敷使用,交通部搬遷至台北市仁愛路與杭州南路口、共22層的「交通通訊傳播大樓」,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合署辦公。
組織 [编辑]
交通部設部長一人、次長三人,所屬單位則分為部內單位和部外機關。
- 交通部部長
- 交通部次長(政務次長1名、常務次長2名)
部內單位 [编辑]
- 秘書室
- 技監室
- 參事室
- 路政司
- 郵電司
- 航政司
- 總務司
- 人事處
- 政風處
- 會計處
- 統計處
- 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
- 法規委員會
- 訴願審議委員會
- 交通動員委員會
- 管理資訊中心
- 科技顧問室
- 交通事業管理小組
部屬機關 [编辑]
所屬機關 [编辑]
附屬事業機構 [编辑]
(具公法人身分之機構)
(具公司法人身分之機構)
任務編組 [编辑]
歷任部長 [编辑]
交通部部長是交通部的最高首長,為一政務官職務。部內另設有次長(政務次長、常務次長)以輔助部長推動事務。
未來展望 [编辑]
因應行政院組織再造,未來交通部將整併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改組為「交通及建設部」,將主管各類交通運輸、營建產業、公共工程基礎建設及技術規範、觀光、郵政和政府採購(委託財政部)等事務。原屬交通部的中央氣象局則改隸環境資源部。
- 組織規劃
根據立法院初審通過的《交通及建設部組織法》草案及相關組織法草案擬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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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標示†者為原交通部存續或更名之單位。
參考資料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鏈結 [编辑]
- (正体中文)(英文)中華民國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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