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霞 (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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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
基本資料
導演
編劇謝鐵驪
原著《海島女民兵》
黎汝清作品
配樂王酩
攝影
製片商北京電影製片廠
產地中華人民共和國
語言普通話
上映及發行
上映日期
  • 1975年8月 (1975-08)

海霞北京電影製片廠製作的一篇故事片,上映於1975年8月,導演為錢江陳懷皚王好為

背景[1][編輯]

1972年7月,毛澤東在一次談話中指出:「戲劇、文藝作品少了」,隨後國務院文化組決定恢復故事片生產。此時,北京電影製片廠導演謝鐵驪的小女兒正在閱讀一部小說《海島女民兵》,這是南京軍區軍隊作家黎汝清根據「女民兵英雄」、人大代表汪月霞的事跡創作的。謝鐵驪讀後覺得該故事「政治上不會出任何問題」,於是將其改編為電影劇本《海霞》,經北影廠第一軍代表狄福才批准後,列入北影廠故事片生產計劃中。在籌備《海霞》的過程中,謝鐵驪被江青要求接手樣板戲海港》、《杜鵑山》的拍攝。謝鐵驪遂邀請凌子風執導《海霞》,但因拍攝的樣片不如人意,北影下令停止拍攝。

1974年,謝鐵驪升任北影廠核心領導小組組長,在其主持下,由錢江等人執導,《海霞》於7月在福建漳浦開始拍攝。1975年1月拍攝完成,但在送審後被文化部部長于會泳、副部長劉慶棠浩亮指出存在「主要思想不明確」和「沒有貫徹『三突出』原則」等問題,責令修改。

1975年2月,在中南海負責為高級幹部放映電影的周恆將未通過審核的《海霞》借走,放映給周恩來鄧穎超觀看,隨後在鄧穎超推薦下,朱德葉劍英等人也先後調看了《海霞》,葉劍英還將此片送總參謀部,在總參禮堂內放映三場。于會泳等人得知後向江青匯報,江青十分生氣:「他們把手伸到文化部來了」。6月15日,《海霞》修改後再次送審,文化部認為仍然需要修改,不予通過。謝鐵驪、錢江繞過文化部,向江青寫信請求支持,江青指示:「建議上映、組織評論隊伍評論」。6月22日第三稿送審,但文化部指示《海霞》以原始狀態上映,準備作為「黑線回潮的代表作」進行批判,此舉獲得了張春橋的支持,北影廠內大量出現批判《海霞》及創作人員的大字報。

7月22日,經王好為之母牽線,謝鐵驪等人和鄧力群談話,商定直接寫信給毛澤東。申訴信在按照鄧力群的意見修改後,轉交鄧小平。7月25日,鄧小平將申訴信轉交毛澤東,29日毛澤東批示:「印發政治局同志」,30日晚,中央政治局委員鄧小平、張春橋、李先念華國鋒余秋里等與于會泳、張維民謝鐵驪、錢江一起觀看《海霞》的第一稿和第三稿。31日,中央政治局做出決定《海霞》按照修改後的版本上映。8月《海霞》遂正式全國上映。

《海霞》劇情[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前,海霞的漁民父母被漁霸陳占鰲和其手下先後殺害,建國後,海霞成了女民兵排的排長,在與解放軍和群眾的配合下,揪出了暗藏的特務,打垮了來犯的敵人,擊斃了匪首陳占鰲,徹底粉碎了敵人侵擾海島的罪惡陰謀。

演員[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中國電影年鑑》編輯委員會 (編). 1995. 北京: 中國電影出版社: 250-270. 中國電影年鑑 1995. ISSN 1005-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