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府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為府。領州四,縣三,長官司一。清代迤西道治所。提督駐。順治初,因明制。康熙五年(1666年),降北勝直隸州為州來屬。三十一年(1692年),仍直隸。領州四,縣三,長官司一:太和縣、雲南縣、浪穹縣、雲龍州、賓川州、鄧川州、趙州、十二關長官司[1][2]。
註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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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三月為府。領州四,縣三,長官司一。清代迤西道治所。提督駐。順治初,因明制。康熙五年(1666年),降北勝直隸州為州來屬。三十一年(1692年),仍直隸。領州四,縣三,長官司一:太和縣、雲南縣、浪穹縣、雲龍州、賓川州、鄧川州、趙州、十二關長官司[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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