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籙(1877年5月5日—1939年2月19日),字任先,号止室,福建省福州府(今閩侯縣)人。清末、中華民国政治人物、外交官。曾參加中華民国維新政府。
生平
早年活動
陳籙出生于清光緒三年三月二十二日(1877年5月5日)。1891年(光緒17年),他進入船政学堂学習,後被開除。1894年(光緒20年),他到鐵路總局附設礦化学堂學習。1898年(光緒24年)由于学堂关闭,他轉到武昌自強学堂。1901年(光緒27年)畢業,留任自強学堂法文班教習。1903年(光緒29年)4月,他到欧州留学,曾在德國、法國學習,後進入巴黎大学学习法律。1907年(光緒33年)他獲得法学士,1908年歸国,並獲得游學畢業進士。此後在清朝法部、外務部任職。
1912年(民国元年)4月,他任北京政府外務部政務司司長。1913年(民国2年)13月,他任中國駐墨西哥公使,但未赴任。翌年1月,他和畢桂芳任會議外蒙事件全權專使赴外蒙古库伦解決博克多汗國事。1915年(民国4年)6月,他任都护使驻库伦办事大员。翌年7月他任冊封専使,在第八世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冊封大典上代表中國政府賜活佛金冊、金印。1917年(民国6年)4月,他因病辞職。
参加維新政府
1918年(民国7年)3月,他任督辦参戰事務處外事處處長。5月任外交部次長。同年末,外交總長陸徵祥出席巴黎和会,他代理外交總長。1920年(民国9年)2月,他離開次長職,任駐法國全權公使。1923年(民国12年)8月,他兼任国際聯盟中國代表。
1928年(民国17年)7月,他結束公使職務歸国。以後他在上海當律師。1934年(民国23年),他任国民政府外交顧問。1936年(民国25年)他任外交部条約委員会副会長。
1938年(民国27年),他參加南京的中華民国維新政府,任外交部部長。翌年2月19日,他在上海被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軍統)工作員(一說是劉戈青)射殺。殺手留言自稱「中國青年鐵血軍」。李國杰也於同日被殺。[1]
著作
参考文献
- ^ 〈陳籙李國杰在滬被殺詳誌〉,香港華字日報,1939-0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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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月初二日丙戌 驗看遊學畢業貢士 給予(同)進士出身 共2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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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月十一日乙丑 驗看遊學畢業貢士 給予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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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十六日戊戌 驗看游學畢業生 給予進士出身 共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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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二十一日癸卯 驗看學部考驗遊學畢業生 賞給進士 共14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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