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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剑英(1897年4月28日—1986年10月22日),原名宜伟,字沧白,廣東梅县人,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领导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建者之一。叶剑英早年曾任黄埔军校教授部副主任,国民革命军第四军参谋长,参与北伐战争。1927年12月,组织广州起义。第一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央军委总参谋长、红一方面军参谋长等职务,参与历次反围剿战役及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参谋长、中央军委参谋长。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任中央军委副总参谋长、中共中央后委书记、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1949年1月,任北平聯合辦事處主任,為接管北平做了大量的工作。同年參加中共代表團,同南京國民政府代表團進行和平談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後,歷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治委員、中央人民政府委員、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力量监察部部长、军事科学院院长兼政委等职务,被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并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卷入“二月逆流”案。林彪事件后,他担任中共中央副主席、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国防部部长。毛泽东逝世后,他同华国锋、汪东兴等策划怀仁堂事变,此后担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等職。1986年10月22日,叶剑英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