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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数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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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定向自化学品安全说明书
一份美国的化学品安全说明书,给出了关于有害物质的相关信息、属性和处理指导。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英语:Safety data sheet缩写SDS)是一份化学产品的成分与紧急处理的专业文件。

产品管理工作场所的安全,关系到使用者的性命,因此制造商或供应商在提供化学物品之前,必须备妥一份给工人和救护人员的紧急参考资料。包含该化学物品的物理和化学特性,例如熔点沸点闪点毒性、对健康的短期及长期影响、急救反应储存处置防护设备泄漏处理、燃爆性能。这份资料表一共区分为16项。

SDS是一个在化工领域被广泛使用的用来描述化学试剂和化学混合物的系统编录。包含安全使用化学品的指引、潜在的可能由化学品引发的威胁,并且必须在使用化学品的场所里容易找到。

制造商将该化学物品的理化属性、潜在威胁、环境污染等明白标识在图形上。图形或颜色可以包含危险品标志上(比如欧盟所规定的,一个画在橙色背景上的黑色的叉,表示著一个有毒害的物质)。

SDS的实际使用者是经常与这类危险品接触的工人,以及负责紧急处置的医师或护理师。

SDS必须列出该化学品对环境的风险和危害。如在中华民国〈危害性化学品标示及通识规则[1]〉第十二条中便要求“雇主对含有危害性化学品或符合附表三规定之每一化学品,应依附表四提供劳工安全资料表。”其中所提及附件四包含“十二、生态资料”。

对于不同厂商生产的和不同供货商提供的同类化学品,SDS有些许不同。使用同一种商品名的不同商品的危害程度,也可能略微不同。

许多公司提供收集、撰写和校正SDS的服务,以确保数据和潜在风险的说明是最新的资料。而在有些国家,定期更新SDS则被定义为厂商应尽的义务。

包含内容与编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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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地区对于SDS的编写要求略有不同,因此在编写SDS时需要参考当地的现行法规。但为便于交流与阅读,各地区均要求SDS按照下面16部分提供化学品的信息。

1. 物品与厂商资料

  • 化学品名称
  • 其他名称
  • 建议用途及限制使用
  • 制造者、输入者或供应者之名称、地址、电话
  • 紧急连络电话/传真电话

2. 危害辨识资料

  • 化学品危害分类
  • 标示内容(图式符号文字说明)
  • GHS危害图示(如火焰或骷颅头等图式)
  • 警示语
  • 危害警告讯息
  • 危害防范措施
  • 其他危害(如粉尘爆炸等,或是不在GHS规范内的)

3. 成分辨识资料

4. 急救措施

  • 不同途径铺路途径之急救方法
  • 最重要症状及危害效应
  • 对急救人员之防护
  • 对医师之提示

5. 灭火措施

  • 适用灭火剂
  • 灭火时可能遭遇之特殊危害
  • 特殊灭火程序
  • 消防人员之特殊防护设备

6. 泄漏处理方法

  • 个人应注意事项
  • 环境注意事项
  • 清理方法

7. 安全处置与储存方法

  • 安全处置注意事项
  • 安全储存注意事项

8. 暴露预防措施

  • 工程控制(工程方法控制暴露状况)
  • 控制参数(TWA 八小时日时量平均容许浓度、STEL 短时间时量平均容许浓度、CEILING 最高容许浓度、BEIs 生物指标)
  • 个人防护设备(呼吸防护、手部防护、眼睛防护、皮肤及身体防护、环境暴露控制)
  • 卫生措施

9. 物理和化学性质

  • 外观(物质状态、颜色等)
  • 气味
  • 嗅觉阈值
  • pH值
  • 熔点
  • 液燃性(固体、气体)
  • 闪火点及测试方法
  • 分解温度
  • 自燃温度
  • 爆炸界限(爆炸上限、爆炸下限)
  • 蒸气压
  • 蒸气密度
  • 密度
  • 溶解度
  •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 Kow)
  • 挥发速率

10. 安定性与反应性

  • 反应性
  • 安定性
  • 特殊状况下可能之危害反应
  • 应避免之状况(如静电放电、撞击、摇晃)
  • 应避免之物质
  • 危害分解物

11. 毒性资料

  • 曝入途径(如吸入、食入、皮肤与眼睛接触)
  • 症状(如物理性、化学的毒物学的特性)
  • 急毒性
  • 慢毒性或长期毒性

12. 生态资料

  • 生态毒性
  • 持久性及降解性
  • 生物蓄积性
  • 土壤中之流动性
  • PBT(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物质)及vPvB(具有高持久性及高生物累积性之物质)评估
  • 其他不良效应

13. 废弃处置方法

  • 废物的描述和资讯,及其安全处理和处置方法,包括所有污染包装的处理

14. 运送资料

  • 联合国编号(UN No.)
  • 联合国运输名称
  • 运输危害分类
  • 包装类别
  • 是否为海洋污染物
  • 特殊运送方法及注意事项

15. 法规资料

  • 作业法规制定
  • 适用法规(所有有关之安全、建康及环境法规)

16. 其他资料 参考文献、制表资讯(制表单位、制表人、制表日期)及备注

中国在2009年2月1日实施之最新国家推荐标准GB/T 16483-200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_内容和项目顺序》 内,将MSDS改称为SDS,中文名为“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台湾亦于2016年1月1日公告工作场所化学物质之分类及标示全面采行“GHS”制度后,用SDS取代MSDS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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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全国法规数据库. 2018-11-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