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远东戏院
外观
北斗远东戏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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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 | 台湾彰化县北斗镇光复里光复路142号 |
坐标 | 23°52′22″N 120°31′28″E / 23.872856°N 120.524486°E |
建成时间 | 民国45年(1956年)12月[1] |
官方名称 | 北斗远东戏院 |
类型 | 登录等级:县定古迹 登录种类:其他设施-戏院 |
评定时间 | 2015年9月30日[1] |
详细登录资料 | |
北斗远东戏院位于台湾彰化县北斗镇,为彰化县的文化资产[1]。该戏院相对于当地在日治时期已有的“北斗戏院”[注 1],被称为“新戏院”[1]。而在1950、1960年代,远东戏院是北斗地区重要的休闲娱乐场所,但随著电视普及,使得戏院经营日渐困难而歇业[注 2][2]:223。
沿革
[编辑]远东戏院所在地在过去曾是北斗望族许家的花园“梅亭”,秀才许从龙在里面建有一座“鹊馆”,于其中授课讲学[1]。后来因为北白川宫能久亲王在1895年10月6日于此处住过,该地在昭和十三年(1938年)被改建成公园并立纪念碑,并被附近居民称为“御遗迹地”[2]:117[1]。
二次大战后的民国41年(1952年),第三届镇民代表会代表们倡议在“御遗迹地”兴建剧场[2]:117[1]。而后在民国43年(1954年),北斗镇公所同意此倡议[1]。到了民国45年(1956年)12月,戏院落成并命名为“远东戏院”[2]:117[1]。而当时戏院分成10股,1股5万,北斗镇公所有2股,另外8股为民间股东所有[注 3][2]:117[1]。
2014年11月彰化县八卦山文化协会向文化局提报历史建筑,2016年7月列为县定古迹,北斗镇公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2018年10月,北斗镇公所上诉至最高行政法院后,遭宣判驳回上诉,北斗镇公所败诉,全案定谳,远东戏院的古迹身分获得最后的确认。[3]
注释
[编辑]参考来源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北斗遠東戲院.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2019-03-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2-01).
- ^ 2.0 2.1 2.2 2.3 2.4 2.5 谢瑞隆、洪庆宗、林建成. 《文化古堡─戀戀「北斗街」風情》. 彰化县文化局. 2005-04. ISBN 986-00-1056-0.
- ^ 陈冠备. 北斗唯一的古蹟 遠東戲院判保留 - 生活. 自由时报电子报. 2018-10-26 [2022-10-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0-20)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