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形
数学和计算机科学中,数学对象的标准形、规范形是将该对象作为表达式呈现的标准方式。通常来说,它提供了对象的最简单的表示,并允许以独特的方式识别。“规范(canonical)”与“标准(normal)”的区别因领域而异,大多数时候规范形都规定了对象的唯一表示形式,而标准形则不要求唯一性。[1]
用小数表示,自然数的规范形是不以0开头的有限数字序列。更一般地说,对于定义了等价关系的一类对象,规范形包括每类中的特定对象。例如
在计算机科学与计算机代数中,在计算机中有很多方法表示同一个数学对象。这时,规范形是对每个对象都有唯一表示的表示法(典型化是将某种表示转换为规范形的过程。因此,测试两个对象的规范形是否相等,便可轻松地验证它们是否等价。 规范形经常依赖于任意选择(如变量排序),给测试两个对象是否等价的独立计算带来困难。因此,在计算机代数中,标准形是很弱的概念:标准形中,0的表示是唯一的,因此可以通过对两个对象作差、置于标准形中,来检验它们是否相等。
规范形也可以指以自然(规范)方式定义的微分形式。
定义
[编辑]给定对象集合S以及其上的等价关系R ,则指定S中的一些对象为“规范形”,这样所考虑的每个对象都等价于规范形的某个对象。换句话说S中的规范形代表一类等价类。要检验两个对象是否等价,只需检验其规范形是否等价。 因此,规范形提供了分类定理,还为类中的对象提供了代表形式。
形式上,集合S上等价关系R的规范化是一个映射c:S→S,对所有s、s1、s2 ∈ S:
- c(s) = c(c(s)) (幂等性);
- s1 R s2,当且仅当c(s1) = c(s2) (决定性);
- s R c(s) (代表性)。
性质3是冗余的:将性质2应用于性质1即可得出。
在实际应用中,能识别规范形往往是有利的。还有一个实际的算法问题需要考虑:如何将S中的给定对象s转换为规范形式s*?规范形一般用于更有效地运算等价类。例如,模算术中,同余类的规范形通常是其中的最小非负整数。类运算可以组合这些代表形,并将结果还原为最小非负余数。 唯一性要求有时会被放宽,允许形式在更精细的等价关系下是唯一的。
规范形可能只是惯例,也可能来自定理。例如,多项式在书写时通常按幂次递减:如x2 + x + 30,而非x + 30 + x2。相对地,矩阵的若尔当标准形来自定理。
示例
[编辑]大数记号
[编辑]数论
[编辑]- 正整数的规范表示
- 连分数的标准形
线性代数
[编辑]对象 | A等价于B的条件 | 规范形 | 注释 |
---|---|---|---|
复数正规矩阵 | ,酉矩阵U | 对角矩阵(重排序) | 谱定理 |
复数矩阵 | ,酉矩阵U、V | 元素为正实数的对角阵(降序) | 奇异值分解 |
代数闭域矩阵 | ,非奇异方阵P | 若尔当标准形(块重排序) | |
代数闭域矩阵 | ,非奇异方阵P | 韦尔规范形(块重排序) | |
域矩阵 | ,非奇异方阵P | 弗罗贝尼乌斯标准形 | |
主理想域矩阵 | ,非奇异方阵P、Q | 史密斯标准形 | 可逆的基本行列变换不影响等价性 |
整数矩阵 | ,幺模矩阵U | 埃尔米特标准形 | |
整数模n矩阵 | 豪厄尔标准形 | ||
域K上的有限维向量空间 | A、B作为向量空间同构 | ,n为非负整数 |
代数
[编辑]对象 | A等价于B的条件 | 标准形 |
---|---|---|
有限生成R-模,R为主理想域 | A、B作为R-模同构 | 初等分解(重排序)或不变因子分解 |
几何
[编辑]解析几何中:
- 直线方程:Ax + By = C,而 A2 + B2 = 1(C ≥ 0)
- 圆方程:
方程还有其他书写形式。例如,直线方程可以写作点斜式和斜截式的一次方程。
凸多胞形可以表示为标准形:
- 所有面都是平的;
- 所有边都与单位球面相切;
- 多面体的中心店位于原点。[3]
可积系统
[编辑]所有可微流形都有余切丛,总可以被赋予某种微分形式,称为重言1形式。这种形式使余切丛具有辛流形的结构,并允许流形上的向量场通过欧拉-拉格朗日方程或哈密顿力学进行积分,这种可积的微分方程系统称为可积系统。
动力系统
[编辑]动力系统研究与可积系统有所重合;在动力系统研究中,我们也有标准形的概念。
三维几何
[编辑]三维流形研究中,有第一基本形式、第二基本形式与第三基本形式。
函数分析
[编辑]对象 | A、B等价的条件 | 标准形 |
---|---|---|
希尔伯特空间 | A、B均为有限维希尔伯特空间,则A、B保距同构。 | 数列空间(将索引集I换为另一个等势索引集的意义上) |
有单位(unit)的可交换C*-代数 | A、B作为C*-代数同构 | 紧豪斯多夫空间上的连续函数代数,与基空间同胚的意义上。 |
经典逻辑
[编辑]集合论
[编辑]改写系统
[编辑]改变公式的形式的符号操作称为公式的“改写”(rewriting)。可以研究可对公式进行有效操作的规则集合,以研究公式改写的抽象性质,也就是“改写规则”——抽象改写系统的一个部分。常见问题是,有没有可能将某些通用表达式变为一种单一的、通用的形式,即标准形。若不同的改写序列仍能得到相同的形式,则这种形式就可称为标准形,改写则称为汇合(confluent)。标准形不总可得。
λ演算
[编辑]- 若不能进行beta还原,则lambda项就是Beta范式;λ演算是抽象改写系统的一种特殊情况。例如,在无类型的lambda演算中,项没有标准形。在有类型的lambda演算中,每个形式良好的项都可改写为标准形。
图论
[编辑]图论中,图规范化是找到给定图G的规范形的过程。图的规范形是与G图同构的有标号图Canon(G),这样,与G同构的图都具有与G相同的规范图,也就实现了图同构的判断。
计算 (计算机科学)
[编辑]在计算中,将数据还原为任一种规范形通常称为“数据规范化”(data normalization)。
例如,数据库规范化是对关系数据库的字段和数据库表进行调整,以尽量减少数据冗余与依赖的过程。[4] 在软件安全领域,常见的漏洞是未经检查的恶意输入(参见代码注入),解决方法是进行适当的数据确认。在进行输入验证之前,通常会通过消除编码(如HTML字符编码)和将其化为单一通用字符编码的方式进行正规化处理。 其他形式的数据(通常与信号处理,包括音频、图像,以及机器学习)也可以进行规范化处理,以将数值范围框定得有限。
在内容管理中适用单一信源(SSOT)的概念,与数据库规范化和软件开发相仿。功能强大的内容管理系统可以提供获取单一信源的合理方法,例如嵌入。
另见
[编辑]注释
[编辑]- ^ 有时“规范”与“标准”可以互换,如若尔当规范形与若尔当标准形(见MathWorks上的若尔当标准形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 Big Numbers and Scientific Notation. Teaching Quantitative Literacy.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英语).
- ^ Ziegler, Günter M., Lectures on Polytopes, Graduate Texts in Mathematics 152, Springer-Verlag: 117–118, 1995, ISBN 0-387-94365-X
- ^ Description of the database normalization basics. support.microsoft.com. [2019-11-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3).
参考文献
[编辑]- Shilov, Georgi E., Silverman, Richard A. , 编, Linear Algebra, Dover, 1977, ISBN 0-486-63518-X.
- Hansen, Vagn Lundsgaard, Functional Analysis: Entering Hilbert Space,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2006, ISBN 981-256-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