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Fate/Prototype
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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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te/Prototype曾于2014年11月15日通过新条目推荐投票,登上维基百科首页的“你知道吗?”栏位。 |
新条目推荐讨论
- 哪部小说及OVA动画是冒险游戏《Fate/stay night》的故事原型,并又被称作旧Fate的原作版F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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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支持--Queensroad(留言) 2014年11月9日 (日) 03:50 (UTC)
- (+)支持:又要问一次“请问你是我的Master吗?”了www。另外@Nickice:Fate/Prototype只有OVA化,没有动画化啊--会放电の少女 访问 研究 2014年11月11日 (二) 10:13 (UTC)
- (+)支持--尧玉(留言) 2014年11月12日 (三) 00:45 (UTC)
- (+)支持--Iflwlou [ M { 2014年11月12日 (三) 20:24 (UTC)
- (+)支持--Lanwi1(留言) 2014年11月13日 (四) 05:00 (UTC)
改善某些条目
[编辑]https://zh.wikipedia.org/wiki/Fate/Prototype 简直是把小说内容分段上传。所有条目加起来是多大的侵权。
这fate系列的文章都放了大量版权内容,依照智慧权法,公开大量的商业内容即为侵权, 依照智慧权法能够"引用"著作权内容,但引用之文章必须是版权内容为次要内容,撰写者必须添加新的表达或意涵为主要内容。所以只是放上版权内容不太可能被裁定为符合引用使用原则。这条目把多位角色在书籍中的几乎所有事项都列出来了,而且完全看不见撰写者自己的新的感想内容,很单纯的就是把书籍内容打上来。 --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4:16 (UTC)
- 未见侵权之处。--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4:28 (UTC)
举例来说:
在第一次的東京聖杯戰爭中由以東京西部為據點,奧多摩山區的魔術師集團所召喚出來的從者。 真名是被稱為「太陽王」的埃及最高法老——奧茲曼迪亞斯(希臘化名稱)。具有複數個強大的寶具與技能,具備同時與三騎士正面為敵甚至還能取勝的規格外實力。 被御主派遣作為使者,以便裝前往玲瓏館宅邸進行同盟契約簽訂。然而本人卻無視御主意向,打算以自己的觀察來判斷Caster組是否有結盟的資格。 在會談中一眼看破美沙夜派來窺視會議的使魔,並對能夠承受自己眼神威壓的美沙夜表示讚賞,看在她的面子上同意盟約。事後表示,如果到最後都不合意的話,本來決定就地殲滅Caster組。 在Berserker第六次襲擊玲瓏館宅邸時因同盟關係前來支援,加入了圍攻Berserker的行動,並毫不顧忌的連同在場的三騎士(Saber、Lancer、Archer)一同捲入攻擊,最後以太陽船的光之雨輕鬆燒盡了Berserker。隨後同時向三騎士發出宣戰布告,指明Saber、Lancer、Archer在限定時間內前來自己的神殿內決戰,否則就將東京全域燒成火海。 最後與擊敗一頭熱砂獅身獸後單身前來的Saber在光輝大複合神殿內展開決戰,並以「大電球」將其打成瀕死,逼入絕境。卻遭背叛的Caster施加手腳,讓Saber在最後關頭得以施放聖劍,逆轉擊破Rider,在向Saber寄託了某些事物後消失。
- 公开剧情(商业版权)内容就是侵权,就算想要以正当目的使用,也必须是引用之版权内容为次要内容,撰写者必须添加新的创作(新的表达、感想)为主要内容。
这还只是这条目的一小部分侵权内容。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4:57 (UTC)
- 版权法只保护思想的创造性表达方式,不保护思想本身。同理,剧情本身没有版权,只有把它落实到文字才有版权。--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01 (UTC)
- 原小说就是文字,这就是我在小说上看到的文字。我完全没看见撰写者有甚么新的表达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03 (UTC)
- 第几页第几行?--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09 (UTC)
- 不同页,但都是这角色有出现时发生的剧情。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10 (UTC)
- 如果原作的译本没有出现一模一样的语句,就不算侵权。--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12 (UTC)
- 不,维基百科不是撰写者的个人创作的地方。这条目是对Fate/Prototype的借由网路进行报导(告知群众),而是一个报导的地方,应遵守引用原则。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29 (UTC)
- 如果原作的译本没有出现一模一样的语句,就不算侵权。--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12 (UTC)
- 不同页,但都是这角色有出现时发生的剧情。118.160.8.34(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10 (UTC)
- 第几页第几行?--Antigng(留言) 2016年3月19日 (六) 15:09 (UTC)
- 版权旨在保护表现形式而非其表现的内涵,所以如果不是原文原句的话,不算是侵犯版权。但同样的,如果缺乏可靠来源支撑(作品第一手参考脚注,或来自其他新闻报道的描述作为参考),以上剧情描述可能视为不可靠的原创研究,有可能会被移除。——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0日 (日) 02:07 (UTC)
- 依照这么说的话,没有上传原作品内容当参考脚注的话,可以视为不可靠的原创研究,可以删除。但如果上传过多的作品版权内容的话,本身就是侵权。不管前者还是后者目前的编辑内容都站不住脚,本来就不应该编写那么多的商业内容。36.224.225.165(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04:03 (UTC)
- 并不是需要填写原文,而是提及来源,例如“某角色很喜欢玩弄某些笨蛋<ref>动画第X话</ref>”这样的类似写法。——路过围观的Sakamotosan 2016年3月20日 (日) 04:15 (UTC)
- 来源不一定要来自原作品,来源可来自经媒体对条目主体的阐述。条目主体自身发表的资讯通常不认为属于可靠来源,如果媒体对主体的报道的内容没有侵权,则编者可作为支持条目内容的参考文献。--Thomas.Lu(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04:45 (UTC)
- 自身发表的一手来源不是直接判定为不可靠来源,而是使用上要小心,评价类的就不能用自身发表资讯,但是像是一些事实(例如官方公布的发售讯息)、剧情,是可以用自身来源的--Liaon98 我是废物 2016年3月20日 (日) 08:42 (UTC)
- 依照这么说的话,没有上传原作品内容当参考脚注的话,可以视为不可靠的原创研究,可以删除。但如果上传过多的作品版权内容的话,本身就是侵权。不管前者还是后者目前的编辑内容都站不住脚,本来就不应该编写那么多的商业内容。36.224.225.165(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04:03 (UTC)
- 这样感觉又回到原初所讲的,你们所说的应该是应用在同人创作,但实际上维基百科并不是个同人创作的地方。像这样把好几本书的剧情都分段上传,那当初买小说的,何必买呢,线上看维基百科就好了,还帮你分类好不同角色的所有剧情,而且条目有愈来愈长的情况。这条目是针对Fate/Prototype的借由网路进行报导(告知群众),而是一个报导的地方,应遵守引用原则。这可不是甚么新的创作天地,自己写书的地方,撰写者可不是写了什么新的作品,基本上就是针对Fate/Prototype的内容进行介绍,撰写者写的内容不会是跟Fate/Prototype无关吧? 依照你们的意思你说你写的东西不是Fate/Prototype,是一个全新的创作? 那为什么要写在Fate/Prototype的条目? 你写的正是对于Fate/Prototype的介绍(报导)应遵守引用原则。111.241.254.57(留言) 2016年3月20日 (日) 06:1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
[编辑]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Fate/Prototype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animen.com.tw/Page/News/NewsContent.aspx?ID=NS14090081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41107121501/http://www.animen.com.tw/Page/News/NewsContent.aspx?ID=NS1409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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