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鎮 (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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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鎮》古華的一部長篇小說,1981年發表於《當代》雜誌,同年11月由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1982年小說獲得茅盾文學獎,後來還被改編為同名電影同名電視劇[1]該書描繪了湖南南部山區的風土人情,反映社會變遷,批判了投機鑽營與麻木不仁的不良風氣。

情節[編輯]

湘粵桂三省交界的峽谷平壩里有個小鎮,名為芙蓉鎮。胡玉音是鎮上生意最為興隆的一個米豆腐攤子的攤主,眾人都叫她「芙蓉姐」,她不但人長得俏麗,而且為人善良,性情溫順。因為待客公道熱情,胡玉音的米豆腐生意越來越好。鎮上有幾個食客每日必到胡玉音的米豆腐攤子,他們是糧站主任谷燕山、大隊黨支部書記黎滿庚、專吃白食的「運動根子」王秋赦、「鐵帽右派」秦書田。鎮裡國營飲食店女經理李國香嫉妒胡玉音婉好的容貌和紅火的生意,暗中開始了她的「政治調查」。

1964年,胡玉音和丈夫黎桂桂通過辛勤勞動,終於在芙蓉鎮蓋起了一棟新樓房。這時,已調回縣城的李國香突然帶領縣委四清工作組進駐芙蓉鎮,和王秋赦等人在鎮裡大搞清算運動。胡玉音被迫撤了米豆腐攤子。谷燕山因為每月「盜賣」給胡玉音60斤碎米穀頭子,被停職反省。黎滿庚曾經是胡玉音的戀人,後因為政治上的壓力被迫與胡玉音分手,但暗中一直在保護着胡玉音;現在面對李國香的壓力,內心矛盾的他最後還是交出了胡玉音讓他代為保管的1500元人民幣。秦書田原為區歌舞團編導,因「隱瞞」自己的右派身份而再次受到批鬥並當眾罰跪。

胡玉音被迫到外地親戚家避風,等她回到家裡時,丈夫已含冤自殺,自己被劃為新富農。胡玉音悲痛欲絕,只有一直佯裝瘋癲的秦書田在暗中幫助她。在這次四清運動之後,芙蓉鎮一片蕭條,人與人之間也變得冷漠了。李國香大紅大紫,當上了公社書記;王秋赦也加入中國共產黨,並取代黎滿庚擔任了大隊黨支書;秦書田與胡玉音被罰每天清掃石板街;谷燕山每天借酒澆愁。在接踵而來的運動中,秦書田與胡玉音相濡以沫,漸漸相愛了。最後,秦書田與胡玉音衝破阻力,結合在一起;成親之夜,他倆又輕輕唱起當年那首《轎夫歌》。因為王秋赦和李國香的私下報復,秦書田和胡玉音被定為反革命犯罪典型而判刑入獄;胡玉音因有身孕,監外執行。秦書田和胡玉音堅貞不屈,相互鼓勵着要頑強地活下去。後來在谷燕山的幫助下,難產的胡玉音生下一子。

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召開,秦書田和胡玉音平反昭雪,一家人終於團聚。1979年,芙蓉鎮又恢復了勃勃生機,鎮上商販雲集,胡玉音又賣起了米豆腐;谷燕山當了鎮委書記,忙着清理芙蓉河;秦書田當上了縣文化館副館長,忙着下鄉採風;黎滿庚也官復原職;「運動根子」王秋赦卻變成了瘋子。

參考資料[編輯]

  1. ^ 董昕; 張書珩 (編). 中外小说名著快读. 遠方出版社. 2004: 215 (中文(中國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