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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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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府,是唐代清代的官署之一,主要負責東宮事務。

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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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之設始於秦代,為太子僚屬。至唐代設詹事府,後歷代因之。

明代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二員。府丞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左右春坊、設大學士各一員。左右庶子各一員。左右諭德各一員。左右中允各二員。左右贊善各二員。左右司直郎各二員。司經局、設洗馬二員。校書二員。正字二員。二十九年、添設春坊左右清紀郎各一員。左右司諫各一員。通事舍人二員。[1]

清代詹事府官多由翰林官充任,已出現翰詹合流之傾向。因清代立儲制度改革,設密匣立儲制,培育儲君向無定製,詹事府幾無職掌,逐漸只作為翰林升轉之階。

清代詹事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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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順治元年(1644年)沿明制置詹事府,僅設少詹事一員,以安置降臣,清首任翰林院掌院學士胡世安即曾任此職[2]。因無職掌,故於同年十一月裁撤,併入內三院。
  • 順治九年(1652年)復置詹事府,設詹事一員,少詹事一員,主簿一員,錄事二員,通事舍人二員。置左右春坊,設庶子各一員,諭德各一員,中允各二員,贊善各二員。置司經局,設洗馬一員,正字二員。此次復詹事府未設滿缺,俱以內三院漢官兼之,另外專設滿洲詹事一員以掌府事,司其印信[3]。因其時並未立儲,故詹事府「未有職掌」,形同虛設,因而於順治十五年復被裁撤,官員另行補用。
  • 康熙十四年(1675年)十二月丁卯,立胤礽為皇太子,即復詹事府。升內閣侍讀學士孔郭岱翰林院侍讀學士陳廷敬,並為詹事府詹事[4]。仿其他中央機構,設滿、漢復職,其具體設官情況如下。詹事滿、漢各一員(均正三品);滿、漢少詹事各二員(均正四品);滿、漢主簿各一員,滿錄事二員,漢錄事三員;滿、漢正字各二員。置左右春坊,設滿、漢庶子各一員,滿、漢諭德各二員,並設滿洲筆帖式十員(清書、漢書各五員)[3]。此後詹事府設官情況多有調整。此次詹事府之設,除滿、漢復職這一點純屬清代特色外,其職掌基本上與明代同。胤礽被廢後,其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

清代詹事府之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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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事府作為東宮僚屬之職能消失後,仍與翰林院一起行使某些其他職能。具體職掌如下。詹事、少詹事可參加朝會侍班,「恭遇升殿,滿漢詹事、少詹事,皆在殿上,序於翰林院掌院學士之次」。九卿、翰詹科道集議,詹事、少詹事均可參加。詹事坐於大理寺卿之次,少詹事坐於左右通政、大理寺少卿之次。凡纂修《實錄》、《聖訓》,詹事、少詹事等官例得派充副總裁官;纂修其他書史,少詹事及坊、局官皆得選充纂修官。此外,尚有某些職掌可與翰林院互兼,如經筵講官日講官尚書房侍直、殿試充讀卷官等

春坊官掌記注、纂修之事。其漢員,分別兼翰林院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職。司經局洗馬,掌經籍、典制、圖書刊刻收藏之事。其漢員例兼翰林院修撰銜,皆沿明制。

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清高宗諭:「本日閱洗馬周瓊呈請代奏謝恩折內,有『補授司經局洗馬兼翰林院修撰』字樣。修撰系一甲一名進士專銜,何用假借、兼攝?朕思詹事府衙門自詹事、中允、贊善等官,亦俱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編修、檢討等銜,此系相沿前明舊例。詹事等官既各有專銜,嗣後毋庸再兼翰林院虛銜,以昭核實。」[3],自此修撰方成一甲一名進士之專銜,編、檢亦成一甲二、三名進士及留館庶吉士之專銜。

因翰林院侍讀、侍講與修撰、編修、檢討隔品,除特擢外,論俸升轉必經詹事府之坊、局官。即修撰升洗馬,編修升中允,檢討升贊善,稱為「開坊」。開坊之制是翰詹一體之具體體現。

清詹事府署乃因前明之舊,坐落於玉河東岸,門西向。康熙間曾重新修葺。清聖祖賜御書匾額日「德業仁義」。署內有先師祠。前有老松二株,甚是奇古。京城水多苦澀,而詹事府內井水最佳,汲者甚眾,蓋可稱之為當時最為知名之一絕。[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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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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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大明會典卷之二百十六
  2. ^ 《清史列傳》卷二十,頁6532
  3. ^ 3.0 3.1 3.2 《大清會典事例》卷一零五七
  4. ^ 《清聖祖實錄》卷五八,頁758
  5. ^ 吳長元輯《宸垣識略》卷五,頁84。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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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
  • 邸永君. 《清代翰林院制度》.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07.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