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履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最新支那要人傳》中的陶履謙照片

陶履謙(1890年3月16日—1944年8月)益生,號酔瓊軒主人。祖籍浙江省紹興府紹興縣,生於廣東省廣州府中華民國政治家、外交官。[1]

生平[編輯]

中國名人錄(第四版)》中的陶履謙照片

1911年(宣統3年),自北京譯學館畢業。此後,在伍廷芳手下歷任北京政府各職。1917年(民國6年),任中國駐葡萄牙公使館館員。1921年(民國10年)7月,改任駐墨西哥公使館三等秘書。1925年(民國14年),任外交部特派直隷交涉員。[1]

1927年(民國16年)11月,轉任國民政府外交部參事。翌年6月,兼任外交部總務處處長。1929年(民國18年)5月,任外交部駐廣東交涉員,交涉員制度廢止後,改任西南五省外交專員。1931年(民國20年),任西南派的廣東國民政府外交部政務司司長。年末,各派大團結,乃改任外交部視察專員。[1][2]

1933年(民國22年)1月,任立法院立法委員,在立法院長孫科領導下參與起草五五憲法。1935年(民國24年)2月,任內政部政務次長,同時代理內政部長黃郛的職務,直到同年12月。1936年9月,辭去立法委員。1937年(民國26年)11月,張治中被任命為湖南省政府主席,陶履謙任湖南省政府委員兼秘書長。翌年9月,改任湖南省民政廳廳長。[1][2]

其後,因長沙大火的責任,張治中湖南省政府主席一職事實上遭到更迭,1939年(民國28年)1月薛岳接任主席。因薛岳是對日作戰的前線指揮官,故陶履謙代行主席職務。1942年(民國31年)9月,辭去湖南省民政廳廳長職務(留任湖南省政府委員),任中國國民黨中央訓練團高級班講座。[1][2]

1944年(民國33年)8月,陶履謙在湖南省藍山縣逝世。享年55歲(滿54歳)。[1]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1.2 1.3 1.4 1.5 徐友春主編. 民国人物大辞典 増訂版.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07. ISBN 978-7-202-03014-1. 
  2. ^ 2.0 2.1 2.2 劉壽林等編. 民国職官年表. 中華書局. 1995. ISBN 7-101-01320-1. 
  中國國民政府
前任:
黃郛
內政部部長(代理)
1935年2月—12月
繼任:
蔣作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