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厲生
張厲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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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2、6任行政院副院長 | |
任期 1948年6月22日—1948年12月23日 | |
行政院院长 | 翁文灝 |
前任 | 顧孟餘 |
继任 | 吳鐵城 |
任期 1950年3月15日—1954年6月1日 | |
行政院院长 | 陳誠 |
前任 | 朱家驊 |
继任 | 黃少谷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1901年6月17日 大清直隸省永平府樂亭縣 |
逝世 | 1971年4月20日 中華民國臺北市 | (69歲)
墓地 | 中華民國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第一公墓 |
国籍 | 大清(1901年-1911年) 中華民國(1912年-1971年)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
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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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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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厲生(1901年6月17日—1971年4月20日[1] ),字少武,原名維新,字興周,又名星舟,中華民國政治人物和外交官。
早年
[编辑]張厲生是河北樂亭縣人。法國巴黎大學政治系畢業後於1925年回國。任第十军政治部主任、杭州市政府秘书长。南京市党部监察委员。
經歷
[编辑]1929年三月被指派参加国民党三全大会。被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陈果夫任命为中组部秘书。
1932年被任命为“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驻北平军事代表”,河北省政府委员、国民党华北党务特派员。1933年参与发起成立“青白团”为五大常务干事之一。1933年在华北青年学生中组建“诚社”。1936年任中央組織部部長,起草國民大會組織大綱。
抗戰爆发后,与CC派关系紧张,专任政府职务,先兼軍事委員會政治部祕書長,後任行政院祕書長兼国家总动员会议祕書長。1944年春,任国防最高委员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1946年3月1日,國民政府特派張厲生為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總事務所主任,邵力子為國民大會籌備委員會主任委員[2]:7997。5月25日,政治和談會議在南京重開,政府代表王世杰、邵力子、張厲生、雷震同中共代表周恩來、董必武、陸定一就停止衝突、恢復交通、宣傳休戰諸問題進行商談[2]:8059。張厲生是行憲後的首任內政部部長,並擔任全國選舉總事務所主任委員。
1947年4月23日,國民政府准免內政部部長張厲生本職;特任張厲生為行政院政務委員,兼內政部部長[2]:8340。6月13日,國民政府特派張厲生、洪蘭友、蔣勻田、劉東岩、金體乾為國民大會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員選舉總事務所委員會委員,並指定張厲生為主席[2]:8370。1948年任行政院副院長。
1950年3月,蔣介石任命張厲生為行政院副院長[3]:64,辅佐陈诚实行地方自治,实施“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改革。1954年8月,中國國民黨七屆四中全會舉行會議,通過以張厲生為祕書長[3]:78。1959年任駐日大使,遣返臺灣獨立運動推動者陳智雄[4]。1963年曾因周鴻慶事件被中華民國召回台灣表示對日本的抗議。1966年,獲日本政府頒贈勳一等旭日大綬章。退休後任總統府國策顧問、中國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
逝世
[编辑]榮譽
[编辑]本國
[编辑]外國
[编辑]- 勳一等旭日大綬章(1966年)
參考文獻
[编辑]- ^ 郭易堂,民國人物小傳(第二冊),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66年6月出版,頁169,作「生於清光緒二十七年五月初二日」。
另一說:吳相湘,民國百人傳(第四冊),傳記文學出版社,民國60年1月出版,頁297,作「一九〇〇年五月二十九日(清光緒二十六年五月初二日)生」。 - ^ 2.0 2.1 2.2 2.3 李新總主編,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中華民國史研究室編,韓信夫、姜克夫主編 (编). 《中華民國史大事記》. 北京: 中華書局. 2011年7月.
- ^ 3.0 3.1 陳布雷等編著:《蔣介石先生年表》,台北:傳記文學出版社,1978年6月1日
- ^ 柯維斯, 關於陳智雄被捕的國際法問題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極光電子報(台灣教授協會), July 9,2013
- ^ 秦孝儀主編:《中華民國名人傳(第五冊)》,台北:近代中國出版社,民國七十三年出版
- ^ 總統令. 總統府公報 (總統府第三局). 1963-06-07, 第1442號: 1页 [2023-11-2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