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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DANNYQ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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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禁申訴}}

1、那個叫Shizhao封禁我的理由明明就是「鏈接往博客」,而管理員人神之間卻誣稱封禁的理由是我「不和別人討論加入不恰當的內容」; 2、而事實是敖包相會、黑色流星等人根本就沒有與我討論協商的想法,所謂達成共識;早已先行將不符合他們個人喜惡的內容直接刪去,他們這種屬於什麼行為?稍不如意,便給別人扣上「惡意破壞」的帽子,又始終說不出我對維基心存「惡意」,或者對條目造成「破壞」的根據。 3、敖包相會、黑色流星這些人隨意刪除破壞的行為,是不是也要我們效仿?Shizhao這種人一貫自以為是,早已聲名狼籍,維基為何不予懲戒?DANNYQAO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06:20 (UTC)[回覆]

 您好,DANNYQAO! 歡迎加入維基百科!多謝您對台灣相關條目的貢獻。

我是歡迎您的維基人:Jack Tao(留言) 2010年6月26日 (六) 08:20 (UTC)[回覆]

邀請您參加第八次動員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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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維基百科 第八次動員令次動員令邀請函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查查資料,完善條目!

親愛的維基百科用戶DANNYQAO您好:

為了提升中文維基的條目數量及品質,第八次動員令會於2010年7月1日開始,8月28日結束,我們竭誠邀請您積極參與。

本次動員令分為大、中、小動員令,中動員令的四個主題分別是世界各地自然與自然科學最多語言待撰寫條目基礎條目,小動員令的二個主題分別是戰爭及軍事武器以及侵權待拯救條目

  • 請收到此邀請函的維基人,利用 {{subst:動員令/8}} 指示,將此動員令轉貼到其他還未收到此動員令的維基人討論頁上,如果您由於各種原因不能響應本次動員令、積極建立新條目,也請幫忙散發動員令,因為能否將動員令傳播出去,是歷次動員令成敗之關鍵,大家一起合力才能提升維基的服務及品質!感謝您
邀請人:Berting Li (留言) 2010年7月4日 (日) 01:46 (UTC)[回覆]

請您停止破壞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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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中原突圍條目刪除條目內容,對於存在爭議的內容,請在討論頁與其他維基人達成共識後再修改,否則會被認為是破壞。--用心閣(對話頁) 2010年7月27日 (二) 11:51 (UTC)[回覆]

中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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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對您將中國政府改為中共政府的個人意願表示理解,但是中國政府在國際上普遍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並不承認中華民國政府。但維基百科作為一個以中立為原則的網站,因中華民國政府是真實存在的故予以保留。但請您也同時注意中立原則,既然連一個很少國家承認的「國家」維基百科都是用「中華民國」,那請您也尊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真實客觀存在且獲得國際上較廣範圍的承認。維基百科不是您發表政見的地方,如果您對政府有任何不滿意,仍請您保留觀點,不要破壞條目的中立性和維基百科的中立原則。--Ciked (留言) 第八次動員令 2010年7月28日 (三) 11:04 (UTC)[回覆]

Re: 南京火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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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條目記載了歷史氣溫,和對它的稱謂,如果你有異議其實可以加上「曾經」之類的字樣而不是簡單刪除,否則很容易被視為破壞。如果一定要刪除,儘量先在討論頁里與他人達成共識。同樣道理,南京古稱「建康」,現在也不叫「建康」了,不能就隨手刪除。敬請理解。--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02:10 (UTC)[回覆]

歡迎蒞臨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一位用戶對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編輯,惟閣下最近編輯中至少有一項(如閣下在南京市中的編輯)並不具建設性且已被回退或移除。請使用沙盒進行編輯測試,並參閱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敬請合作。--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08:56 (UTC)[回覆]

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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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再於條目內添加評論及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達師147228 2010年8月8日 (日) 09:39 (UTC)[回覆]

Re: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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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機論請自重。大家一起編輯條目,如有必要刪除有來源的段落,請在討論頁上註明,而不是無端不與他人商議就自行刪除/回退。望閣下遵守規則,尊重他人,參考維基百科:爭論的解決而不是搞人身攻擊。另外我覺得現在這樣補充完來源的描述比較合理,順祝編輯愉快!--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09:55 (UTC)[回覆]
由於違反中立觀點方針,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您已被禁止1日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8月8日 (日) 12:00 (UTC)[回覆]

請明確說出我刪除那些條目內容, 違反了中立觀點方針?亂扣帽子嗎?DANNYQAO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17:11 (UTC)[回覆]

你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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甭糾結什麼火爐什麼契丹了,那麼多紅字等着咱們來消呢,你說是不。-治癒 (留言) 2010年8月8日 (日) 17:16 (UTC)[回覆]

同意治癒天使的提議,編輯戰不好玩,還不如寫點新條目。 --海牛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1:25 (UTC)[回覆]

桂系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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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最近正好在讀《李宗仁回憶錄》,看到閣下在這些條目的編輯,不得不覺得閣下大有可能過多引用李宗仁的個人敘述。唯維基不是流水帳,不能把桂系的甚麼都不刪減地記下來。閣下也沒有添加來源,造成這些條目品質有待提高。伏望閣下重新斟酌內容及參考。—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22日 (日) 16:37 (UTC)[回覆]

還是那句話,維基不是流水帳。事實並不代表就一定要進維基。另外閣下前後反復的態度讓人琢磨不透。再有,我不反對用李宗仁回憶錄,只是閣下用得太多了。最後,希望閣下提供所寫的歷史意義及勝負分析的來源。—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23日 (一) 12:18 (UTC)[回覆]

既然人人可以編輯,那就不要容不得別人改。閣下對我的編輯不滿可以具體提出,講話難聽不善意推定就傷和氣了。—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23日 (一) 20:42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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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再在民國史的這些人物條目裡加這些不中立的內容,就構成破壞了。不要把個人感情帶進維基。—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28日 (六) 14:12 (UTC)[回覆]

請勿再於條目內添加評論及閣下自己的分析,蓋此舉有違中立觀點方針。倘再有違於此,閣下將會遭到封禁。--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8月29日 (日) 05:38 (UTC)[回覆]


根據方針要求,維基百科本身不能有任何觀點,條目本身僅表示事實以及有來源的觀點,就以史迪威為例,史迪威的進攻是一個事實,但是這個進攻的目的是不是為了其個人私慾就是一種觀點了,根據列出來源方針規定,對於觀點需要列明來源,請在文章中添加腳註以證明觀點的來源,僅在條目末端列出參考內容而無腳註是無法證明文中觀點的來源的。同樣請避免在編寫條目時帶入個人的感情--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8月29日 (日) 05:43 (UTC)[回覆]

「一雪前恥」該詞就是一種觀點,請給這個觀點列明來源。

另外即便是添加了可供查證的來源,這些語句還需要注意比重

望大朋友編輯條目時注意這些方針的規定--Mys 721tx(留言)-U18協會 2010年8月29日 (日) 15:30 (UTC)[回覆]

胡都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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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胡都已被列入頁面存廢討論列表中,正在投票表決是否應該刪除。有編者認為條目可能不符合維基百科的收錄方針,並已經解釋了原因。(參見維基百科不是什麼

我們歡迎您參與討論並留下關於條目是否符合方針、應當如何處理的意見;請在WP:頁面存廢討論#胡都中留下您的意見。記得使用~~~~簽名。您也可以在討論期間改寫您原先的條目,但請不要移除條目頂端的條目刪除模板。謝謝合作,祝編輯愉快!Zhxy 519(聯繫啊) 2010年8月30日 (一) 10:28 (UTC)[回覆]

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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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屢次增加不實資料並且違反WP:NPOV以及多次引發WP:EW,據維基百科的封禁方針,您已被禁止兩星期內編輯維基百科。在封禁結束後,我們依然歡迎您作出建設性的編輯。如果您對封禁的理由持有異議,請您通過發郵件的方式向封禁您的管理員或者其他管理員申訴。您也可以於您自己的討論頁頁頂加入{{封禁申訴}}並寫下您要求覆審的理由或您的疑問。重新註冊一個賬戶或者直接使用匿名身份在維基百科的頁面申訴的做法,會被視為繞過封禁發言,可能導致您的封禁時間被延長。

--T.A 白河(Talk - Mail) 2010年9月1日 (三) 05:30 (UTC)[回覆]

封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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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請把{{封禁申訴|理由或提問}}中的「理由或提問」替換成您的請求理由或疑問。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已過期未被處理之申訴
  處理人:Alberth2-汪汪 2010年10月12日 (二) 02:11 (UTC)[回覆]

一班跳梁小丑,連那些資訊不實都說不出來,只會封禁這種小丑手段。所謂U18倒頗像維基網絡小流氓團伙。DANNYQAO (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7:00 (UTC)[回覆]


胡都快速刪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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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創建的頁面被認為符合快速刪除的標準,已被提出快速刪除。

若您認為這個頁面不應被刪除,可以將{{hangon}}放置到被提刪頁面的頂部(但請放置到快速刪除模板的下面),並在討論頁闡明您的觀點。但是,一旦條目被加入快速刪除模板,只要條目滿足快速刪除的標準,它便可能立即被刪除。請您不要自行移除快速刪除模板,但也請您大膽改善條目,以使其儘量滿足維基百科的方針與指引。如果您有疑問,可以使用IRC即時聊天與在線的管理員交談。在該條目被刪除後,您也可以聯繫管理員,詢問他們是否可以將被刪除前的條目通過郵件發送給您,便於您未來重新編寫條目。 ----海牛歡迎吐槽~^^2010年9月15日 (三) 16:21 (UTC)[回覆]

您真的那麼喜歡喬羽的博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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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您不應該順便把那些沒有多大影響力而且有傾向性的個人言論加入維基百科。我甚至覺得您的行為有做廣告的嫌疑。--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17日 (五) 07:31 (UTC)[回覆]

我已經清理了一些您加的那些鏈接中與條目內容根本無關的部分,至於那些與條目還算是有聯繫的鏈接儘管我也不同意保留但是目前還是維持現狀好了。不過我還是希望您以後不要這麼做。維基百科不是一個可以任意做廣告的地方。--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18日 (六) 09:05 (UTC)[回覆]

我再次提醒您不要再亂加鏈接了。您加的那些鏈接到底和條目本身有什麼關係?就拿中華民國陸軍學校那一條來說,您加的那篇郝柏村出書痛批蔣介石裡面根本就沒有提到中華民國陸軍學校。其它也是差不多的。更令我難以理解的是您把同一個鏈接只要看到您認為「有關係」的條目就都加上去,您這不是做廣告又是在幹什麼呢?我知道那個博客應該就是您自己的,儘管我不認同但我也尊重您的觀點。但是維基百科是中立的百科全書,不是供某些人宣傳自己個人政治觀點的地方。您作為維基百科編輯應該遵守維基百科的相關守則。--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20日 (一) 00:21 (UTC)[回覆]

根據維基百科的方針Wikipedia:可靠來源,「絕大多數自行發表的刊物、個人網站以及部落格等都不是可接受的資料來源」。所以請閣下停止到處張貼個人部落格鏈接。如果閣下堅持張貼個人部落格鏈接將被視為刻意破壞。謝謝合作。--蒙人 ->敖包相會 2011年6月20日 (一) 20:39 (UTC)[回覆]

您實在是太固執了,竟然又把那些鏈接加上去。而且我實在不認同您對此的辯解。因為我相信外部連結仍然是條目的一部分,您不能以為編輯外部連結就不用遵守維基百科的編輯方針。--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08:18 (UTC)[回覆]

封禁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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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用戶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員複檢,申訴被拒絕。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請問那個叫Shizhao的為何無故封禁我一個月?我要他拿出「外部連結禁止前往部落格」的維基制度來,難道錯了嗎?沒有制度就憑自己的喜惡隨意封禁別人嗎?DANNYQAO (留言) 2011年6月21日 (二) 16:00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此封禁決定的複檢已有以下結論:
基於下列理由,本人決定拒絕這位用戶的申訴。其他管理員可再複檢此用戶的封禁,但在沒有更好的理由前,請勿輕易推翻之前的決定。
  封禁理由並不是禁止鏈接博客,而是你在多人明確反對的情況下,執意加入不恰當的內容,參見「您真的那麼喜歡喬羽的博客嗎」一節。在多位用戶和你交涉的情況下,你應該參與討論以達到共識,而不是隨意大規模回退或直接忽視。一個月的封禁期同時考慮了你之前被封禁的事實,望君先冷靜一個月,自動解封後請多參與討論。
  處理人:人神之間擺哈龍門陣 2011年6月21日 (二) 16:16 (UTC)[回覆]
Wikipedia:可靠來源明文指出個人博客不是可靠來源。不可靠來源的內容不光不可以在正文中,也不可以在外部連結中。正如任何維基百科的方針都不只是適用於正文中。比如不可以散播謠言或者廣告,在參考文獻、外部連結、注釋等部分也不可以散播謠言或者廣告。一定要「外部連結禁止前往部落格」這樣的內容是強詞奪理,就像要在《刑法》中找出「不可以在廁所殺人」的條目。--蒙人 ->敖包相會 2011年6月22日 (三) 14:49 (UTC)[回覆]

-你太了解你自己了,你就是一個整天躲在廁所里琢磨醜陋的事情的角色。 -請教閣下,我散布什麼謠言了?發布什麼廣告了?你這種人說白了要麼是五毛黨,要麼就是整天自以為是,真理全都在你嘴上,別人都是謬論;沒有這樣的維基制度你就杜撰一個出來,然後厚着臉皮說別人「強詞奪理」。我不知道你今年幾歲,希望你的一生不要扮演一個小丑。DANNYQAO (留言) 2011年6月22日 (三) 20:31 (UTC)[回覆]

都已經被封禁了您就不能收斂一點麼?對我們進行人身攻擊並不能證明您的正確。請您自己去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看看關於您破壞行為的討論就會明白,無論是舉報您的我還是封禁您的管理員都是實事求是講道理的。希望您能夠從中吸取教訓。--黑色流星 (留言) 2011年6月23日 (四) 00:13 (UTC)[回覆]

201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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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蒞臨維基百科。我們歡迎每位用戶為維基百科作出建設性貢獻,惟閣下於項羽裡所加入的外部連結並不符合相關指引維基百科並非外部連結收集處或網站列表,更不應該作廣告或宣傳之用。本網站乃使用nofollow標籤,加入外部連結並不會影響連結於搜尋引擎中的排名。如閣下認為條目應該包含該連結並打算再次加入至條目當中,請務先提案至條目討論頁以交由社群討論。請閣下參看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為維基百科貢獻的事宜。敬希合作。--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8日 (五) 14:25 (UTC)[回覆]

請停止加入不當外部連結如閣下於項羽的編輯。此舉已被視為破壞,而維基百科亦非廣告及宣傳發布處。本網站使用nofollow標籤,所加入之外部連結並不會影響連結於搜尋引擎中的排名。如閣下繼續發布垃圾連結,將會遭到封禁。任何博客都不可以作為可靠來源,必須刪除--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9日 (六) 12:30 (UTC)[回覆]

請勿再故意加入錯誤資訊,破壞頁面,否則閣下將會遭到停權。--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16日 (六) 13:16 (UTC)[回覆]

此乃最後警告
如果您再次破壞維基百科(如閣下於虞姬的編輯),閣下將被禁止編輯維基百科。--星光下的人留言2013年2月17日 (日) 02:48 (UTC)[回覆]

鴻溝和約頁面存廢討論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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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先前創建或編輯的頁面「鴻溝和約」已被提出存廢討論正在討論該頁面的存廢
維基百科非常歡迎您的編輯,但請先看看編輯幫助維基百科不是什麼,以免犯了常見的錯誤
如果您想取回已刪除頁面的內容,您可以到存廢覆核請求處按格式提出請求,多謝合作!
幫助:互助客棧刪除指導存廢覆核請求IRC聊天頻道--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6年4月15日 (五) 08:47 (UTC)[回覆]

邀請您參與管理人員任免及仲裁委員會制度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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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於2024年9月21日 (六) 13:41 (UTC)寄送。若您未來長期或目前暫時不欲接收任何類似訊息,可考慮婉拒消息發送[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