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者討論:Wing/檔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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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g,您好[編輯]

本人來自北京,本次在貴網發表的陳一白是原創,絕對第一時間在貴網發表,此陳一白的正文和本人在百度發表的陳一白正文內容完全不一樣,是重新編輯的版本!為了防止以前發生的在百度上發表文章即被百度掛上百度版權符號,本人這次的新版陳一白沒有在百度上發表,而首先在貴網上發表,請你查看本人在百度上的老版陳一白,一比較就知。請查看本人在百度上最後一篇修改好的老版陳一白,文章末尾本人已經按照貴網提示的方法聲明:本文按照GFDL協議釋出等等內容。 WashingTong (留言) 2010年11月28日 (日) 01:31 (UTC)[回覆]

關於圖像[編輯]

請教一下。關於圖像的舊版本的部分為什麼刪除呢?像是File:Windows_update_icon.png的舊版本就移除,但在英文維基中就沒此事發生,中文維基百科的管理員的對圖像的舊版本就偏偏要移除,其他語言百科中不會發生這不莫名的事,中文維基對圖像舊版本就是歧視嗎?上傳新的就刪舊的,是想要趕盡殺絕嗎?

同樣的事物在中文維基百科就受到不平等的對待,這是甚麼意思啊。—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03:10 (UTC)[回覆]

你說的這些我都不認同,難道因為被新版本取代就要強制移除。"圖像的舊版本不再被合理使用"這句話有依據嗎?舊版本就是侵犯著作權行為,請你好好解釋,這是甚麼道理。英文維基最早成立了,也是規模最大的,但對圖像的舊版本就沒給予移除,如有意識到有這樣的問題早就被刪了好嘛,他們有多少的管理員跟用戶,難道會沒遇過這問題。

本是同根生,同為維基百科,圖像版權當初不就是從英文維基搬來的嗎?但是只有在中文維基對舊圖像就是搞刪除的動作,英文維基百科保留的舊圖像,就不是侵一大堆版權了,難道至今會沒處理嗎?看來中文維基百科對版權的標準是另一套了喔,是嗎?—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4日 (二) 10:07 (UTC)[回覆]

怎麼又在刪。請不要在中文維基百科搞一套自創刪除標準好嘛。你發表在英文維基的留言也無消無息了。—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0:33 (UTC)[回覆]
無實際行動,更無方針。像是軟體截圖,他們有因為舊版本的"被取代的非自由圖像版本"的原因刪除嗎?—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0:46 (UTC)[回覆]
舊圖像是個歷史紀錄,顯示了各版本差異。但是不知那套標準,你們管理員對舊圖像就是不捨不棄,一定要趕盡殺絕。英文維基保留了一大堆舊圖像,不就侵權了嘛,英文維基不就要被告倒了。可是卻無發生這些荒謬的事,不知道中文維基在搞什麼。—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1:22 (UTC)[回覆]
這種子虛烏有的刪圖標準是不是可以請你停止,你們到底是為了什麼。—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29日 (日) 11:51 (UTC)[回覆]
你好像是聽不懂耶,是不是可以請你跟書生停止一切舊版本的刪除動作。我愈講別刪你們就刪得愈猛。舊版本不是侵權好嘛,你要我講幾次才聽得懂,拿不出一套標準就拼命猛刪。—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4:43 (UTC)[回覆]
請你解釋清楚好嗎?一直逃避問題。為什麼你們要一直刪舊版本的圖像呢,根本無侵犯版權問題。—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8月30日 (一) 06:06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班·天行者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9月2日 (四) 02:51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地球憲章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08:06 (UTC)[回覆]

碰到有問題的條目一定要掛維護模板[編輯]

您巡查的物聯網專委會條目就有三個問題:1、沒有維基化;2、沒有分類;3、關注度不足(google:"物聯網專委會"只有138個結果)。因此,一定要掛上{{Wikify}}、{{Uncategorized}}和{{Notability}}模板,不可以不掛模板直接標記為已巡查。--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09:36 (UTC)[回覆]

再提醒您一次,碰到有問題的條目一定要掛維護模板,樣本點條目正文不足50字,一定要掛{{Substub}}模板。--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09:13 (UTC)[回覆]
還有恭元王后條目也不足50字,不可以直接標記為已巡查。這也許是您一貫的做法,不過我要告訴您,這樣是錯誤的。見Wikipedia:新頁面巡查#不應該被標記為已巡查的頁面:「存在很嚴重的問題又沒有掛上恰當的模板,又沒有提交快速刪除的頁面」。如果您不同意這句話,請到互助客棧討論。否則的話,就請您以後不要再把不合格的條目標記為已巡查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09:48 (UTC)[回覆]

關於條目「濟南公交」[編輯]

你好,我是條目「濟南公交」的創建者。那個被認為侵犯了其版權的外部網站(公交迷論壇)中帖子的發貼者Schlachtschiff也是我本人,文字乃我本人撰寫,並非抄襲自其他人。請問有何種方式可以解決這一問題,謝謝。

我已在該論壇的帖子後面跟貼發布了許可,如果還需要我做什麼來解決這一問題請通知我。

該帖子的頁面地址是:http://www.gongjiaomi.com/thread-764241-1-1.htm --Hoffnung2008 (留言) 2010年9月3日 (五) 14:58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劉文彬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5日 (日) 08:30 (UTC)[回覆]

關於誣告侵權[編輯]

頁面劉少坤曾被人惡意複製到 http://www.hudong.com/wiki/%E5%88%98%E5%B0%91%E5%9D%A4, 然後惡意投訴維基指頁面侵權。知道閣下是管理員,希望閣下能留意一下,謝謝。

關於黑塔利雅的侵權[編輯]

頁面黑塔利雅中我真的沒有侵權,請如實查明,謝謝啦~

我不是很懂圖像標誌,但這個圖片確實是我從方舟子的新浪微博上截屏得來的,當然去除了非必要部分。如果這個圖片不屬於網頁截屏,那麼它屬於什麼?我能否以其它圖像標誌上傳呢? 自由意志 (留言) 2010年9月6日 (一) 23:19 (UTC)[回覆]

Re:方舟子圖像[編輯]

現在我明白了,你要刪除該圖像我沒意見,謝謝!自由意志 (留言) 2010年9月7日 (二) 06:57 (UTC)[回覆]

關於新增網席條目問題[編輯]

我只是增加了自己公司的條目的介紹,也不能通過審核?[User:webseat]

我知道你是共產中國德國網特[編輯]

我要在其它的留言版、討論區和部落格投訴你!該死的陳霆!--德國峱支 (留言) 2010年9月10日 (五) 19:43 (UTC)[回覆]

請處理[編輯]

User:Littlebtc已經符合解任不活躍管理員的資格,請到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處理。—ATRTC 2010年9月11日 (六) 11:05 (UTC)[回覆]

已處理完畢--Wing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0:51 (UTC)[回覆]

請先恢復頁面,將頁面mark as patrolled之後,再行刪除,以免在Special:NewPages長期出現黃底,影響patrol的人員。-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3:18 (UTC)[回覆]

可按G16快速刪除了,special:newpages的問題應該已解決。-HW (留言 - 貢獻) DC8 2010年9月11日 (六) 13:28 (UTC)[回覆]

請注意Avraham這個不明白中文的用戶[編輯]

請問Avraham中文維基百科有管理員的權限嗎?竟然封禁一些中華電信的廣域IP,敬請你去對他說明原因,謝謝!--Alfred0823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6:51 (UTC)[回覆]

可是我不明白Avraham這位猶太人「管家」,為何要濫用權限封禁「114.44.128.0/18」和「114.44.112.0/20」這兩個中華電信的廣域IP,對方不應該使中文維基百科也一起遭殃的無法編輯吧?--Alfred0823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39 (UTC)[回覆]
請問是什麼「連結」?--Alfred0823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7:43 (UTC)[回覆]

報告[編輯]

您好,今天監管員Avraham已證實Alfred0823是影武者的傀儡,請參見Wikipedia:當前的破壞。--Cp1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19 (UTC)[回覆]

是我今天在元維基提出checkuser申請的,您看一下m:Steward requests/Checkuser就知道了。--Cp1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27 (UTC)[回覆]
我明白了。您覺得在Wikipedia:當前的破壞中對Alfred0823的提報是否應該處理呢?--Cp1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8:43 (UTC)[回覆]
謝謝您的答疑。--Cp111 (留言) 2010年9月12日 (日) 19:00 (UTC)[回覆]

Re:[編輯]

忽然發覺你長得很像現任日本首相。:)—Walter Grassroot留墨存香 2010年9月14日 (二) 19:11 (UTC)[回覆]

給維基人的一封信[編輯]

你好,我是維基人Edouardlicn。就是否開放IP用戶創建條目的投票上我看到了你的支持,在此衷心感謝。首先表明我自己的態度,我是支持IP用戶擁有條目創建權的。但有維基人在討論頁中提出若干問題:

  1. 浮動IP者可被多人共用,若某甲濫用浮動IP破壞條目而被封鎖,導致無辜的某乙也無法使用該浮動IP。
  2. 若某IP(固定或浮動IP)是多人共用的Proxy,或是某公司的對外IP,禁封會牽連太多無辜者。
  3. 某些廣告軟體「可以自動切換Proxy IP,自動發表廣告」,要不要我破壞你們個人用戶頁示範一下?
  4. 最快兩年內會啟動IPv6,兩種IP用戶頁要如何對應關係?亦或IP用戶頁將成長8*10^28倍?

本人認為目前尚未有維基人能夠解答以上問題。

另外,有維基人在投了反對票的維基人的選票下加上自己的意見,本人認為這是一種對維基人的理性判斷的干擾。本人就此事與相關人士聯繫,並提出解決方案,但方案提出後24小時內在有證據表明相關人士上線的情況下本人未有得到任何答覆。所以,本人在此表示對此次投票的公正性的懷疑,並請你在仔細閱讀討論頁面後,再重新考慮你的選票是否客觀表示你對此次投票的真實意圖。再次感謝你對此段文字的關注。—Edouardlicn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4:06 (UTC)[回覆]

致維基百科管理團隊--關於本人早前提交鄭生的創建條目[編輯]

致維基百科管理團隊:

  對於早前提交的新條目鄭凱名本人已作出大幅度的修改,期望新內容和條目能獲 貴百科全書接納,

對於是次創建條目為維基百科管理團隊造成任何不便,本人深表歉意nice (留言) 2010年9月16日 (四) 14:37 (UTC)nice[回覆]

邀請陳霆理事長創建余杰德文英文的內容[編輯]

陳霆理事長你好,我在此邀請你創建余杰德文英文的內容,謝謝!--Jason0425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7:59 (UTC)[回覆]

不好意思!德文已經有人創建,也麻煩你對德文的內容多加擴充,謝謝!--Jason0425 (留言) 2010年9月17日 (五) 18:04 (UTC)[回覆]

反擊指控抄襲「李明珠」條[編輯]

「李明珠」條目,請看清楚你所指的抄襲,http://www.youtube.com/watch?v=VbEiPpbecyg 那網頁已清楚列出維基的連結在頂頭,証明它抄維基的料,並非維基抄它,再者該英國youtube寫於英國時間2010年09月17日 (週五) 02時17分59秒(即中原時間2010年09月17日 (週五) 10時17分59秒);維基「李明珠」條目被創立於中原時間2010年9月17日 (五) 03:53,即你指抄襲的youtube是有維基後7小時多後才寫成,誰抄誰呀?請搞清楚!再者所有點子已清楚列出是那一舊報紙的報導,既然是事實,就不是抄襲。 維基user: hkgalbert

詢問[編輯]

請問中文維基有沒有用戶擁有checkuser權限?因為我受到若干騷擾。從正常的角度來看,應該是同一人所為。—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4:34 (UTC)[回覆]

謝謝回應,你比一些沒有回應的管理員好多了。—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2日 (三) 14:51 (UTC)[回覆]
因為我不是管理員或行政員而被拒申請checkuser,想問問是否一定是要擁有管理員權限才可申請及能否代為申請?畢竟這樣做的人都還是很奇怪的[1][2]。—Player23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06:09 (UTC)[回覆]

請問為什麼移除{{d|G11}}模板,改掛{{afd}}?[編輯]

KIREIKAN 綺麗館條目明顯是廣告,請問為什麼不將其快速刪除,反而改掛{{afd}}模板呢?--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0:03 (UTC)[回覆]

雖說對新手要友善,要善意推定,但對掛模板的巡查員就可以不友善、不善意推定嗎?相反的情況我也見過,有人先掛{{afd}}模板,後來又被人掛上了速刪模板,這當然是不對的。掛了afd,有人會改掛delete,掛了delete,又有人會改掛afd,這樣叫巡查員掛什麼模板是好?對於可以速刪也可以提刪的條目,人家認為應該速刪就要尊重人家的決定,您移除速刪模板,不是對掛模板的人極為不尊重嗎?而且每一次您這樣做,最後還是會有人重新掛上{{d|G11}}模板的。比如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6/17#Multicharts/temp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7/01#團123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6/18#皇冠國際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6/24#高雄西子灣大飯店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0/05/25#環保碳粉匣Wikipedia:刪除投票和請求/2007年10月4日#RICH職場體驗網,都是先有人掛上{{d|G11}}模板,您將其移除並改掛{{afd}}模板。但是這些頁面最後還是都被快速刪除了。由此可見,有些條目大家都認為應該快速刪除,只有您一人認為不應刪除。再說,就算你認為不應該快速刪除,也應該先在{{d}}下面掛{{hangon}}模板,並解釋你認為不應該刪除的原因,由其他管理員決定是否刪除。Template:Delete上面就是這麼寫的:「如果您不同意,請在本模板下方加上{{hangon}}模板(不得刪除本模板),並立即在其討論頁解釋原因。」--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9月23日 (四) 11:30 (UTC)[回覆]


您創建的條目可能侵犯版權[編輯]

歡迎參與中文維基百科。您所發表的條目「稀土金屬」可能轉貼了未經創作共用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3.0協議(CC-by-sa-3.0)或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協議發佈的網站內容,由於這有可能侵犯版權,內容已經隱藏了。即使已標明出處,但如未獲原作者授權以CC-by-sa-3.0轉載內容,仍是屬於侵犯版權的。維基百科不能收錄侵權內容,請您理解。

不過您還是能夠挽救那篇條目的。您可以在「臨時子頁面」用自己的話改寫文章內容。如果您持有異議或疑問,您可以到文章的討論頁、或當天的侵權審查頁提出說明。希望您創建新條目時能秉持原創翻譯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百科來作為編寫守則,切勿抄襲。謝謝您的參與,也期待能再次見到您的貢獻。—  廢 話  +  2010年9月23日 (四) 17:33 (UTC)[回覆]

幫忙[編輯]

請馬上封禁User:Chen_Wenyuan,他現正不停破壞。--  廢 話  +  2010年9月25日 (六) 15:58 (UTC)[回覆]

Light Peak[編輯]

USB條目分拆而成,大部份的內容都是由此條目而來。Alfredo ougaowen (留言) 2010年9月27日 (一) 08:35 (UTC)[回覆]

請先恢復條目,以便進行巡查處理。 (由於頁面被刪除後不能巡查,但就被列示在Special:Newpages,恢復後會自動清除記錄,故此請恢復後再刪除,以免長期於Special:Newpages出現黃底影響巡查。)-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12:41 (UTC)[回覆]

 已修復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12:42 (UTC)[回覆]
可刪除了,謝謝。-HW (留言 - 貢獻) DC8 BEST 2010年9月27日 (一) 12:46 (UTC)[回覆]

關於維基百科:孤立頁面[編輯]

為什麼「維基百科:孤立頁面」被設置保護且不能被提刪?如果這個頁面另有用途建議在該頁面上說明。--Caiguanhao (留言) 2010年9月29日 (三) 11:37 (UTC)[回覆]

怎麼修改頁面?[編輯]

最近發的阿賴耶識種子被隱藏,需要修改,已經註明了參考文檔,怎麼修改?

關於條目「民生金融租賃」[編輯]

目前我已經在民生金融租賃民生金融租賃條目臨時頁面民生金融租賃/temp用自己的語言對原內容進行了再整理,只是有些內容是必須列舉的,本來這些應該也是公共信息,所以應該已經並不存在侵權的問題,希望改進後的內容能替換合併到原來條目,多謝。lllovell (留言) 2010年10月5日 (二) 10:34 (UTC)[回覆]

分類[編輯]

這個。。。我曾更改的分類甚多,請具體指出那些分類。另,如果是有關各類型電影和各類電影的不同,一,回退我並沒有超過三次,二,是對方不明所以把分類強制刪除並合併到完全不同的分類。--雖不能至 (留言) 2010年10月5日 (二) 20:00 (UTC)[回覆]

Re:提名管理員[編輯]

您好,我已經自我提名了,見Wikipedia:申請成為管理員/Symplectopedia/第4次。--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0月14日 (四) 21:16 (UTC)[回覆]

關於施氏食獅史的版權問題[編輯]

今天和某位編輯在這個條目的10餘個語言版本裡面大打編輯戰。本人疲於奔命。由於這個詩歌的作者死於1982年,未到版權保護期限,本詩連帶所有翻譯版本侵犯版權(全篇引用整篇作品,實難認定為合理使用)。故本人刪除侵權內容。故打起編輯戰。現在實在是累死了。故請求社區意見。英文好的可以到[此處]參與討論。謝謝大家。--蘋果派.留言 2010年10月21日 (四) 15:31 (UTC)[回覆]

李恭(藝人)頁面侵權問題[編輯]

管理員你好,李恭其實是我幹哥哥,我看到維基百科上沒有他的資料,所以詢問他之後,他答應了讓我創建一個屬於他的頁面。 我是經過他的通知,叫我可以把百度百科的資料轉帖過來。 請問這樣算侵權嗎?

我還是新人一枚,請你多多指教!

wing您好:已經按照你的指示發信給info@wikipedia.org了。 請問還要等多久才會解禁呢?

您好:我又面對問題了。 我想問爲什麽在這個頁面的2個表格的寬度不一樣呢?

路君約不是"陸"君約[編輯]

台灣師大的心理學大師為路君約教授 我看見維基上有一個新建條目新建為"陸"君約, 不過內容的聯結則是"路君約" 應該是條目的姓打錯了,可以更改為"路君約"嗎?

罪孽深重[編輯]

我曾經做了可恥的事,在維基惡毒地進行人身攻擊。兩位行政員,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則,沒有封禁我,而是指出了我的罪,讓我悔改。回顧過去種種,我發現我背棄了真正的維基精神。對照早期維基人的行為,我深感愧疚,自覺罪孽深重。--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10月28日 (四) 14:54 (UTC)[回覆]

如果是別人問我,我一定會說「陳霆大哥繼承了吉米老大哥的權柄。他所束縛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縛;他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釋放。」但是,在你的面前,我不敢如此放肆。我知道我錯了,我不再拿宗教和維基人開玩笑。請您一定要原諒我。--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10月29日 (五) 11:32 (UTC)[回覆]
陳霆大哥,祝福我吧。陳霆大哥,幫我進步吧。--罪孽深重的愛學習的飯桶 (留言) 2010年10月29日 (五) 12:2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沉默群體理論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10月30日 (六) 02:12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曾世揚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11月3日 (三) 02:19 (UTC)[回覆]

關注度過期[編輯]

閣下曾掛關注度模板之條目走廊外交已到限期,如閣下認為該條目現時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作提刪。—祁勳留言 2010年11月5日 (五) 06:24 (UTC)[回覆]

請跟進冬聚事宜[編輯]

您關於冬聚的建議挺好的,也有不少編輯表示有意向參加。 希望閣下可以作出統計或者徵求意見確定時間以及地點,同時使廣大可能參加的維基人提前做好準備。一直很關注這個聚會,但最近一直沒看到進展,所以特來煩勞閣下跟進。不到之處,還請見諒。--風之清揚(討論) 2010年11月6日 (六) 11:37 (UTC)[回覆]

管理員[編輯]

麻煩請處理Wikipedia:管理員的離任/提請取消不活動管理員的權限。—ATRTC 2010年11月26日 (五) 00:18 (UTC)[回覆]

侵權?[編輯]

我完全看不出N色定理條目與這個網頁有任何相似之處。--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1月28日 (日) 13:20 (UTC)[回覆]

最後一句也不侵權:google:由於編輯者我不會上傳圖片,所以請參見百度詞條:N色定理。--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0年11月28日 (日) 13:31 (UTC)[回覆]

優良條目重審[編輯]

邀請到Wikipedia:優良條目重審對優良條目中華民國國語文重審發表意見。--Caiguanhao/talk/contribs 2010年11月29日 (一) 12:11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