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10/04[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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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閱讀Wikipedia:如何降低條目被提交刪除的可能性和Help:知名度,並儘可能協助改善和保留有益的條目。
(×)刪除理據:自我宣揚。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1:26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1:35 (UTC)[回覆]
- (±)合併到筆跡分析。--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8:36 (UTC)[回覆]
- 已快速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純粹廣告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1:44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30天仍掛上 {{fame}} 或 {{notability}} 模板的條目
[編輯](已掛關注度模板30天)
-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
請不要在簽名下投票,以免計票錯誤。—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1:52 (UTC)[回覆]
(關注度到期但未提刪之條目有盧安迪、段林希(侵權)、史蒂芬·茨威格收藏。如任何編輯認為以上條目尚未合乎關注度標準,可另行提刪。7日後還沒有人提刪, 管理員可幫忙移除關注度模板。)
(×)刪除理據:知名度不明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1:55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該篇文章的中英文版均由Hkmathematician所建,十分可能是自傳。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蒼白的火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2:41 (UTC)[回覆]
- (!)意見 很難從一個用戶名判斷是否他本人或關係人士, 但雖然他有獲獎的關注度, 但一位中學生是否應被形容為數學家也有疑問--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2:48 (UTC)[回覆]
- 他的「研究」沒有其他佐證,只是他自己的文章。其他那些不過作為新聞提及他而已,如此就自封為「數學家」,那全世界的數學家也未免太多了-蒼白的火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3:06 (UTC)[回覆]
- (×)刪除,同蒼白的火。--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8:42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維基百科的條目空間不是問問題的地方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4日 (二) 03:24 (UTC)[回覆]
(±)合併→積分——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3:52 (UTC)[回覆]- 怎樣合併一條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4:11 (UTC)[回覆]
- (:)回應,直接合併確實不行,不過可以考慮將「可積性」內容添加進入積分條目之中。——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54 (UTC)[回覆]
- 怎樣合併一條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4:11 (UTC)[回覆]
- (×)刪除,希望有人能在b:建立微積分的詳細內容。--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0月5日 (三) 05:49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雖然是臨時演員及幕後配角」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4:13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4:33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Wikipedia:NOT#INFO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彭鵬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5:26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非知名人士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05:40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懷疑是虛構的電視節目,於TVB.COM無法找到,GOOGLE也是。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Justincheng12345✯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06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關注度不夠的原創條目。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周子儀※浪漫謊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45 (UTC)[回覆]
- (○)保留 記者調查高鐵開啟地質災害魔盒 張教授查無此人, "建高鐵引災害"系"釣魚文" 嘲笑不仔細網民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53 (UTC)[回覆]
- (=)中立,作為網絡事件,這些來源可能不足以支持其關注度。--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0月5日 (三) 05:48 (UTC)[回覆]
- (×)刪除,事件類條目的關注度標準要比其他類型的條目高得多,只有一兩個報道仍然不能說明有足夠關注度。--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16 (UTC)[回覆]
- (○)保留,[1][2]關注度足夠。--Makecat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1:16 (UTC)[回覆]
- 已保留。--Gakmo (留言) 2011年10月21日 (五) 11:08 (UTC)[回覆]
(×)刪除理據:你真夠雷人的。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49 (UTC)[回覆]
- 相關參考:Wikipedia: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21#User:.E4.BF.A0.E5.88.80.E8.A1.8C.2FAT.E6.9A.B4.E8.A1.8C.E5.AF.A6.E9.8C.84——Shakiestone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52 (UTC)[回覆]
(○)快速保留,並非閣下想刪除就刪除的,提刪理由欠缺說服,請遵照維基百科的刪除方針(內有不恰當的用戶頁)。--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56 (UTC)[回覆]- (×)快速刪除,刪除後改名。--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1:31 (UTC)[回覆]
- 你要理由?我給你理由,用戶頁不是人身攻擊的溫床,你從「暴行」改成「雷人」看似替換了一個較為溫和的詞語,但實質上還是在人身攻擊,你應該去百度搜搜什麼叫「雷人」。-治癒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2:17 (UTC)[回覆]
- 「不恰當的用戶頁」表示:「如果沒有作用,再回來這裏(刪除守則)。」顯然,沒有作用。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15 (UTC)[回覆]
- (×)刪除,「保留理由欠缺說服」。其它同提刪者、前次支持提刪者的意見。燈火闌珊處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23:51 (UTC)[回覆]
- (×)刪除 - 不需要再一次恭錄en:Wikipedia:User pages和Wikipedia:用戶頁吧。--Mewaqua 2011年10月5日 (三) 03:34 (UTC)[回覆]
- (×)刪除,閣下就是那個號召別人去積極寫條目,自己卻整天忙於網絡他人罪過的垃圾。--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5日 (三) 04:33 (UTC)[回覆]
- (:)回應:請你說清楚到底誰是「垃圾」?你已經直接人身攻擊了。--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1:05 (UTC)[回覆]
- (×)刪除,不想說話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7:35 (UTC)[回覆]
- (○)保留:其中內容確有其事,並無明顯人身攻擊,但是措辭仍需要修改避免人身攻擊的嫌疑。--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1:23 (UTC)[回覆]
- 已快速刪除。用戶請求—Ben.MQ 2011年10月5日 (三) 13:12 (UTC)[回覆]
(×)刪除理據:雙周提示?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1:52 (UTC)[回覆]
- (×)快速刪除--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2:15 (UTC)[回覆]
- (○)快速保留,刪除理由不明,且雙周提示是首頁板塊之一。--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0月5日 (三) 05:47 (UTC)[回覆]
- (:)回應,關閉刪除討論吧,我提刪的時候頁面明明是一行亂寫的字,然後現在變好了,歷史記錄也找不到了。。奇怪。-治癒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38 (UTC)[回覆]
(×)刪除理據:無關討論頁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治癒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01 (UTC)[回覆]
- 已保留。—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原創研究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08 (UTC)[回覆]
- (×)刪除,太短小--Wing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32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寫起來也都一式一樣,只是改一點數字,多餘...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aseyLeung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3:21 (UTC)[回覆]
- (○)保留Uts有內容。Liangent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5:26 (UTC)[回覆]
- (○)保留Uts,其餘(×)刪除。--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5:34 (UTC)[回覆]
- 建議Ubs也(○)保留:以前在某些書中看過有「1976年美國科學家發現116、124、126、127號元素,但還有待驗證」這樣的資料(例),還有google搜索「Monazite 1976 127」找到的第一個好像和這幾個元素有關係,但是網站要收費,不清楚具體內容。--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3:08 (UTC)[回覆]
- (×)刪除保留Ubs前要補充Ubs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CaseyLeung(留言)2011年10月6日 (四) 12:56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港澳地區的關連度不致於要共用一個模板。此模板應該分開香港和澳門或刪除。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AT 2011年10月4日 (二) 15:50 (UTC)[回覆]
- (►)移動:把此模板分開Template:香港公共交通和Template:澳門公共交通兩個模板--路人 (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6:06 (UTC)[回覆]
- (×)刪除:已按照建議分拆成Template:香港公共交通及Template:澳門公共交通但尚未修正使用該模板的頁面。Lakokat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44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不知名人物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4日 (二) 17:33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
(×)刪除理據:維基百科:頁面存廢討論/記錄/2011/09/21因關注度被刪,原作者提出覆核並重建。再次提交公議。(為免不必要爭論,請勿速刪)
提交的維基人及時間:--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8:01 (UTC)[回覆]
- 有關討論可參考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頭條娛樂。暫時尚未見有任何關注度來源證明,請支持保留者補充--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4日 (二) 18:03 (UTC)[回覆]
- (○)保留 這實在是一場無謂的討論,有必要延長嗎?閣下的時間太多了?但我的時間卻很寶貴。在維基編輯是無償的,與其要花時間在無謂的爭辯,為何你不能多花時間去建立或編輯新條目,又讓別人牽涉其中?提刪者舉出自己的理由很重要,但閣下就是連條目的討論頁面也不善用,一來便為條目扣上帽子(掛模板),但閣下一直以來都沒有具體陳明要刪除之理由,我會質疑閣下僅為條目掛上模板的做法是否公道。
- (!)意見 不要再說有甚麼「資深維基人」都有投票認為應該要刪,我們應該講道理,而不是要看所謂的「權威」,而事實上那幾個你所認為的「知深維基人」過去都有濫殺的前科,都在不清楚了解條目和知識本身就作出提刪或投票支持刪除動作,這種沒有了解基礎的投票根本沒有說服力。
- (!)意見 其次是,同類型的電視節目條目的構成和本條目也大致相同,舉個例,為何TVB的娛樂頭條可被記載於維基但這個香港有線電視的同類節目卻不可以?這是否屬於歧視或打壓?另外,亦見有人以「因為自己GOOGLE不到」而「定論」這就是「關注度不足」,這種以自己的荒謬偏見去解讀維基方針也是對維基和網民知的權利的一種侵害。
- (!)意見 任何堅持本條目要刪的人在投票之前也必須回答大家,何以維基同類條目眾多卻可以留下,而這個「頭條娛樂」就不可以,不要再強言甚麼關注度不足,你們對維基方針的解讀,實無異於將聖經斷章取義為不義行為合理化。
- (!)意見 維基的編輯者都不是犯人,「提刪者」要作出「入稟」,他的「入稟狀」必須陳明其理由,但很多提刪者都沒有盡好自己的責任;相反,編輯者在維基的貢獻是無償的,一直也按方針行事,但每每受到這種「莫須有式」的質疑卻被要求「出庭自辯」,但又不能確定編輯者得知事情,這種草草審過的議案過程不見得優化了維基百科的條目,而且,不光是侵害編輯者的權利,也是對所有維基讀者和網民「知的權利」的嚴重侵害。
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0:25 (UTC)[回覆]
- (×)刪除,理由:關注度不足,網絡搜索無法找到第三方可靠來源,且原作者至今未拿出關注度來源。反駁保留理由:任何其他頁面的存在都不能作為保留的理由,見WP:OTHERCRAPEXISTS。--達師 - 198 - 336 2011年10月5日 (三) 03:27 (UTC)[回覆]
- 對於閣下堅持沒有論點可言的負隅頑抗,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實令人氣憤和不滿;閣下自身對錯解方針而強行操作移除頁面手段,為網民帶來的麻煩卻又要置身事外,這是很不責任的態度。再說,你對「關注度的認知」根本就不客觀,即使你在強調自己是依方針行事,但讀到相關的頁面我卻發現閣下竟然對方針斷章取義和以偏概全,圖將自己所深信的一套「關注度的理解」強加於維基,再者,了解過閣下的背景相信閣下應該來不是香港人,你能否了解理解一個來自香港的電視節目,我很質疑,你僅以「google搜尋」去印證所謂「不夠關注度」,就更加是不科學、武斷而且粗疏兒戲。至於閣下說的:「任何其他頁面的存在都不能作為保留的理由」,請問你的理據何在?還是你根本就沒有理據?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16 (UTC)[回覆]
- (×)刪除,關注度不足。如果覺得這個討論很無聊的話那就對了,有時間應該花在如何提升自己條目的質量上,而不是妄加指責誰的不對。況且在這件事上沒有一個人存在失誤。同時也希望您能理解維基的理念,請不要自己的觀念套用在維基百科上,這是不現實的。如果連什麼是討論共識,提刪及覆核程序都不了解,請問這還能怪誰?又怪別人沒有告知?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3:43 (UTC)[回覆]
- (:)回應 問題是有人在以偏概全和斷章斷義,僅看方針的部分章節去強詞自己所擁抱堅持的一套是正確,請不要再強言方針是怎樣怎樣,閣下對維基的理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亦顯然無視,相反,是你們要將所謂「正確的一套」強加在維基,但正如我上面提到,你們未能為大家釋疑,也不能為同類條目的存廢作出解釋,如果你們認為本條目有刪的必要,就必須陳明理由和認真面對我所提出的問題而非繞過問題繞過討論!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16 (UTC)[回覆]
- 閣下也在無視維基方針,所謂的正確的一套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可的,這是共識。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提出討論修改,但在此之前請遵守。一個條目是否應刪除不是看,是否有其他相似的條目存在,這完全不能作為評判標準。理由已經非常清楚了,關注度不足,但你有沒有了解關注度是什麼,我就不清楚了。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6:59 (UTC)[回覆]
- (:)回應 「所謂的正確的一套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可的」,這句可玄了,現在僅三個人投票支持刪條目,但你這三個人可以被說成是「大多數人」?如果你要說「這是投票的規矩」,我也不禁要問,提刪以及提出是次投票的N君一直都沒有陳述其理由,敢問這種不作事先討論,就為條目掛模版的扣帽子手段,更甚是不通知建立條目的人、就連條目本身的討論頁也不善用,這以上種種又有何法理根據?就是在這裏投票的最少兩個人也曾坦言自己對條目根本就不清楚,這種由不清不楚的人去把持的投票遊戲又有何意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7:13 (UTC)[回覆]
- 實在不好意思,在這裏討論出的結論即是代表着大部分人是認可的。如果有人覺得應該保留人家自會留言保留該條目,但在目前看來並沒有。nivekin提刪的理由很清晰,請自行看上面的留言。掛模板是每個維基編輯者都可以做的正常的編輯,如果你把這個工作看作是扣帽子,那也還是煩請你去方針里看看關於巡查的內容,理解後在進行辯駁。提刪方針內,並沒有要求提刪者必須在條目創建者的討論頁內進行通知,本身提報至存廢討論就已經是告知所有用戶該條目在進行相關的程序,多在條目創建者的討論頁內通知也是別人善意的一舉,即使不做也沒有任何的錯誤,請你注意。別人對條目內容是否熟悉不代表着對該條目有沒有發言權,條目的質量就擺在那裏,你叫人家怎麼幫你說話。再者,沒有誰和你深仇大恨,沒有誰有這個精力把持你的投票,請你也不要迫害妄想。現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供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彰顯該條目的關注度,關注度得到體現自然就不會被刪除,如果至在這說誰誰的不是,方針哪哪的不好,恐怕對於保留條目毫無用處。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7:33 (UTC)[回覆]
- (:)回應恕我沒你那種水平,按你理解,請問「nivekin提刪的理由很清晰」是指哪幾句?請不要叫我「自行看上面的留言」就算,因為我完全看不到有哪句能稱得上是清晰的理由。另外,也請不要再甚麼方針怎樣怎樣,然後又叫我去看相關的頁面,我就是看得很清楚才發現你們根本是對方針作出以偏概全的解讀。至於閣下說到甚麼「請你也不要迫害妄想」,這也單純屬於閣下對本人的小人之心,我本人向來以事論事,所以我才不明白「在沒有深仇大恨」的大前題人你們對於同類條目的瞪一隻眼閉一隻眼的看待態度有感質疑,但很可惜至今你們還是沒有一個人可以為自己「理論」被質疑去圓謊,反過來我也要勸君一句:我也和閣下沒有深仇大恨,你也好應該反思我提出的種種問題,你們不能為之解釋或開脫,責任絕不可能落在別人身上,說話投票支持反對也得負責任講道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41 (UTC)[回覆]
- 實在不好意思,在這裏討論出的結論即是代表着大部分人是認可的。如果有人覺得應該保留人家自會留言保留該條目,但在目前看來並沒有。nivekin提刪的理由很清晰,請自行看上面的留言。掛模板是每個維基編輯者都可以做的正常的編輯,如果你把這個工作看作是扣帽子,那也還是煩請你去方針里看看關於巡查的內容,理解後在進行辯駁。提刪方針內,並沒有要求提刪者必須在條目創建者的討論頁內進行通知,本身提報至存廢討論就已經是告知所有用戶該條目在進行相關的程序,多在條目創建者的討論頁內通知也是別人善意的一舉,即使不做也沒有任何的錯誤,請你注意。別人對條目內容是否熟悉不代表着對該條目有沒有發言權,條目的質量就擺在那裏,你叫人家怎麼幫你說話。再者,沒有誰和你深仇大恨,沒有誰有這個精力把持你的投票,請你也不要迫害妄想。現在最直接的方法就是提供可靠的第三方來源,彰顯該條目的關注度,關注度得到體現自然就不會被刪除,如果至在這說誰誰的不是,方針哪哪的不好,恐怕對於保留條目毫無用處。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7:33 (UTC)[回覆]
- (:)回應 「所謂的正確的一套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可的」,這句可玄了,現在僅三個人投票支持刪條目,但你這三個人可以被說成是「大多數人」?如果你要說「這是投票的規矩」,我也不禁要問,提刪以及提出是次投票的N君一直都沒有陳述其理由,敢問這種不作事先討論,就為條目掛模版的扣帽子手段,更甚是不通知建立條目的人、就連條目本身的討論頁也不善用,這以上種種又有何法理根據?就是在這裏投票的最少兩個人也曾坦言自己對條目根本就不清楚,這種由不清不楚的人去把持的投票遊戲又有何意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7:13 (UTC)[回覆]
- 閣下也在無視維基方針,所謂的正確的一套是得到大多數人認可的,這是共識。如果不同意你可以提出討論修改,但在此之前請遵守。一個條目是否應刪除不是看,是否有其他相似的條目存在,這完全不能作為評判標準。理由已經非常清楚了,關注度不足,但你有沒有了解關注度是什麼,我就不清楚了。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6:59 (UTC)[回覆]
- (:)回應 問題是有人在以偏概全和斷章斷義,僅看方針的部分章節去強詞自己所擁抱堅持的一套是正確,請不要再強言方針是怎樣怎樣,閣下對維基的理念「海納百川,有容乃大」亦顯然無視,相反,是你們要將所謂「正確的一套」強加在維基,但正如我上面提到,你們未能為大家釋疑,也不能為同類條目的存廢作出解釋,如果你們認為本條目有刪的必要,就必須陳明理由和認真面對我所提出的問題而非繞過問題繞過討論!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16 (UTC)[回覆]
- (×)刪除,非百科全書內容。--Walter Grassroot (♬) 2011年10月5日 (三) 04:32 (UTC)[回覆]
- (!)意見 樓上三位未能夠解答本人提出的質疑,只老調強調本條目「關注度不足」,但卻不能回答為何其他同類條目可以存在於維基,這三票所謂反對票並沒有理據品質可言,請樓上三位猶其是達師君不要強詞奪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05 (UTC)[回覆]
- (:)回應 我只能說, 若有其他條目你認為有相同問題, 可以自行掛上模版, 到期後再交討論, 以個別條目情況公議.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27 (UTC)[回覆]
- (!)意見 樓上三位未能夠解答本人提出的質疑,只老調強調本條目「關注度不足」,但卻不能回答為何其他同類條目可以存在於維基,這三票所謂反對票並沒有理據品質可言,請樓上三位猶其是達師君不要強詞奪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05 (UTC)[回覆]
- (!)意見 其實最重要的是找到有第三方可靠來源, 那大家也不會堅持要刪的. 何不去找補充?--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6:40 (UTC)[回覆]
- (:)回應 閣下的言行恐怕無異於強人所難和脅逼,要求編輯者在有限時間「找到第三方可靠來源」,但作為一個人人可以貢獻的維基百科,你在要求別人找資料補充的同時又有沒有想過你自己也可以為完善條目而付出努力?可是,觀乎閣下的編輯紀錄,不客氣的說,閣下對條目貢獻不能夠說是多,大多都是質疑條目犯上甚麼甚麼的,再說,重點是你打從初頭開始就沒有陳明你的提刪理由,就是連條目的討論頁也不善用,試問閣下這種「幫倒忙」的行為和態度怎可以算是為維基作出貢獻?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7:05 (UTC)[回覆]
- 提醒一下,注意是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7:02 (UTC)[回覆]
- (×)刪除,上面這位IP用戶所花的時間和字數,足以找到一堆來源兼寫出一個條目。請問你還需要多少時間?我們沒有人提出過「有限時間」,但是你總不能將時間花費在無謂的爭議上吧。你還是回去找可靠來源吧。—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7:34 (UTC)[回覆]
- (:)回應樓上的回應是不是有點本末倒置?大家可以參看本人的編輯紀錄,我一直有為建立和完善不同條目而努力,如今你居然要質疑「上面這位IP用戶所花的時間和字數,足以找到一堆來源兼寫出一個條目。請問你還需要多少時間?」就是因為建立一個條目是要花時間和心力,所以我才會介意有人以這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去將之否定,另外,事實就是在上次N君提刪但本人作為條目創始人卻未被知會,然後條目就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刪除,這種所謂「經過討論」的「共識」就是在「有限時間」以來被草草通過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25 (UTC)[回覆]
- (:)回應本來,這種不看實際情況旨在於意氣之爭的爭論根本是沒有意義的,我建立的條目被無理刪除我當然氣憤,但你們的濫殺行為令網民知的權利被侵害,這才是對維基和網民的最大侵害!再者,同類型的電視節目條目在維基比比皆是,但待遇卻是厚此薄彼,提刪者對本條目也不能舉出合理理由,絕對是不中立和偏見,各位口口聲聲維基方針如何怎樣,但你們對方針的刻意片面解讀卻和維基的方針和精神相違背。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30 (UTC)[回覆]
- 最後(*)提醒一下,如果您還是抱着這樣的態度進行無意義的辯駁,那麼將不會有人再關注你這個討論了。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8:35 (UTC)[回覆]
- (:)回應請樓上小心慎言也不要抹黑本人,本人在此討論一直保持應有的客套態度,可是觀乎直到現在你們的表現卻是令人失望,本人在此是以事論事和講道理的,但每當我對您們的意見提出質詢顯然你們並沒有正面回應為我釋疑,例如閣下所指的「無意義的辯駁」是指哪些?又怎樣無意義?難道樓上那個人要質疑「上面這位IP用戶所花的時間和字數,足以找到一堆來源兼寫出一個條目」這種態度和意義又稱得上是「好」?從閣下上面幾句可見,閣下即使「跟我沒有深仇大恨」但也開始變得「對人不對事」,閣下不但對相類似的同類條目存廢判斷有別,對不同人的禮貌態度要求也出現嚴重偏頗,可見閣下要以這種態度去討論恐怕才是不可取的!而且,事實是你們的回應令我摸不着頭腦我當然要問個清楚,但你們總是以一種無視和不屑的態度去面對之 (例子上面太多太多),我想「這樣的態度」才是令人反感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53 (UTC)[回覆]
- 最後(*)提醒一下,如果您還是抱着這樣的態度進行無意義的辯駁,那麼將不會有人再關注你這個討論了。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08:35 (UTC)[回覆]
- 囧rz……那到底是怎麼樣才可以證明一個條目沒有關注度呢?看的都有些糊塗了。--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8:57 (UTC)[回覆]
- (:)回應肯定不會是單單「在google搜尋一下,找不到第三方資料」就「判斷」條目「不具關注度」,這種證明方法是兒戲又不科學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12 (UTC)[回覆]
- (:)回應有關關注度的要求, 在維基百科:關注度寫得很清楚, 主要是「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IP用戶一直只是說別人證明不了這條目「不具關注度」, 可是他從沒有證明這條目「具關注度」. 引管理員J.Wong在維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頭條娛樂對本討論的回應:『依據《關注度指引》,文章須有可靠來源深入講解以證明其關注度; 根據《可供查證方針》,編者添加內容,有其責任舉證。此責非在他人。』--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18 (UTC)[回覆]
- (:)回應肯定不會是單單「在google搜尋一下,找不到第三方資料」就「判斷」條目「不具關注度」,這種證明方法是兒戲又不科學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12 (UTC)[回覆]
- 未被移除條目之前,有其他編輯者亦有為條目被上EPG的連結,這可以算是參考資料,也屬可靠來源,當然也可以作為關注度的證明,但偏偏就是有人不認同,然而同類電視節目或其他條目的同樣欠缺第三方來源在維基比比皆是,問你們為何能夠如此偏頗,僅某人只能負隅地端出一句「任何其他頁面的存在都不能作為保留的理由」,這種話語實在貽笑大方。還有想回應你上面的清道夫之說:閣下將自己比喻作清道夫,敢問,你可以對各棟摩天大廈拆卸夷平,你覺得你是不是太利害(太過份)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40 (UTC)[回覆]
- (:)回應 如果摩天大廈有穩固的基礎, 別說清道夫, 坦克車也不能把它拆卸夷平的--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46 (UTC)[回覆]
- (:)回應 但如果清道夫要散播不實流言強言那是一棟危樓,以惡言流言中傷致讓不知就裏的人都信之為真,這種破壞力不會比坦克車不粗暴,這個清道夫也太居心叵測。最起碼,你們從過去的留言也承認了自己根本沒有對條目作過細心了解,你的行為實和強行拆遷無異,但閣下對拆遷的理由卻一直含糊其詞,同時又能不能為「其他大廈」去進行修理或驗收,閣下根本一直在自相矛盾。2011年10月5日 (三) 09:53 (UTC)
- (:)回應 如果摩天大廈有穩固的基礎, 別說清道夫, 坦克車也不能把它拆卸夷平的--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46 (UTC)[回覆]
- 未被移除條目之前,有其他編輯者亦有為條目被上EPG的連結,這可以算是參考資料,也屬可靠來源,當然也可以作為關注度的證明,但偏偏就是有人不認同,然而同類電視節目或其他條目的同樣欠缺第三方來源在維基比比皆是,問你們為何能夠如此偏頗,僅某人只能負隅地端出一句「任何其他頁面的存在都不能作為保留的理由」,這種話語實在貽笑大方。還有想回應你上面的清道夫之說:閣下將自己比喻作清道夫,敢問,你可以對各棟摩天大廈拆卸夷平,你覺得你是不是太利害(太過份)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09:40 (UTC)[回覆]
(!)意見 也請各位認真回答,為何TVB的娛樂頭條一個參考資料都沒有卻可以被收錄於維基?至今,仍然沒有一個投票者能對此作出解釋,我很質疑,這些投票者對條目所載內容沒有清楚理解的情況下,其投票是否合情合理。老話一句:無論投票有何取向也須具備合理理由,要不就是不負責任。另外,發現上面見有人圖將自己所深信的一套「關注度的理解」強加於維基,僅以「google搜尋」去印證所謂「不夠關注度」,各位有必要垂注,這完全只屬於某人的個人意見,絕非維基對關注度的標準,因此,在維基建立任何條目的朋友都沒有義務和責任去滿足此人此說。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0:19 (UTC)[回覆]
這不是投票,傾向於(×)刪除:我對這一塊不了解,Google「頭條 娛樂」結果:TVB的娛樂頭條列在第25個結果。前150項結果中未找到頭條娛樂。Google相關搜索中列出有「tvb娛樂頭條」但是沒有「頭條娛樂」,因此我認為這個可能不具備關注度。故傾向於(×)刪除--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0:29 (UTC)[回覆]
- 那就以條目當前的內容來討論吧,條目的「參考資料」一段有三個連結(之後也可能補充),大家討論一下這算不算「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愛管閒事的Inspector(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0:33 (UTC)[回覆]
個人認為前兩條不能算,因為是主播電視台的,屬於一手文獻。第三個可以。另外Google結果我翻到第50頁(500條)了,沒找到頭條娛樂--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0:39 (UTC)[回覆]
- (:)回應 第三條也不算,因為是玉平台寬頻代理有線娛樂新聞台的廣告,基本上也即是有線自己的廣告,不是「第三方可靠來源」--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4:44 (UTC)[回覆]
- (:)回應 很多知名公司的條目,如三越百貨、伊勢丹、屋苑如康怡花園、康山花園、豪宅如天晉......按你所說,不少條目都「欠缺第三方來源」,我不明白為何現在維基多了有一條規則,就是「官方或相關網址都不足以作為可靠來源」,請問N君你是否得到維基的授權?因為維基的方針一直以來都沒被閣下如此演繹過!可是,閣下對於(還是不敢面對?)和頭條娛樂節目性質相若的TVB節目娛樂頭條,似乎不打算作出任何質疑或鞭韃,可是娛樂頭條比起頭條娛樂就更加沒有參考資料,N君你似乎在不斷抹黑本條目不符維基品質,但同時又容許TVB的同類節目條目出現於維基,我可不可以懷疑你的偏頗背後是存在有商業利益衝突?(就如你對舒適堡的判斷一樣),請User:nivekin務必回應,不容混淆視聽。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44 (UTC)[回覆]
- 「這不算投票但又傾向刪除」?這是甚麼意思?一個是免費電視、一個是收費電視,「可被google出來」的數目有差別是很正常的結果,而且早前己經說過,僅以「google搜尋」去印證所謂「不夠關注度」這只屬於某人的個人意見絕非維基對關注度的標準,在維基建立任何條目的朋友都沒有義務和責任去滿足此人此說。要以此判斷節目是否具關注度,實屬偏見。而且,似乎閣下也不是香港人,對於此節目的了解能否稱得上是清楚?還是僅能區區google如此馬虎地作出判斷?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0:58 (UTC)[回覆]
- 表達個人意向而已。不投票,因為不了解。--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1:01 (UTC)[回覆]
- 那就懇請閣下嚴守中立原則,言行要一致,發言不應帶有引導性。另外,我不諱言一直對那些「僅能為條目加模板」,僅能作出此類「貢獻」但從來沒有為條目增補資料的人感到嗤之以鼻,只覺得他們只以這些小手段去滿足成為甚麼維基編輯是不可取的,同時我亦對這些人經常要求的「第三方資料」、「關注度」等等感到納悶,舉個例,就如很多香港建築物、商場和景點,條目內文所撰是對該處環境的描述,但這些人往往可以為條目加上各式模版,時而「原創研究」、時而「沒有可靠來源」,其實所描述的地理環境根本到過該處地方的人都可了解這是客觀事實,但就是有些人一直在矯枉過正堅持網上資料去印證,但就無視網下現實情況如何,這個節目的條目爭議也可見一班,並非香港觀眾但又要強言這是「不具關注度」,但能夠支持自己的論點太過薄弱就只能諉過於google搜不到,你說可笑不可笑?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1:16 (UTC)[回覆]
- 我擺個數據而已,沒有任何引導性。可以的話請補充一些線下的資料來證明這個在香港還是有比較多的人知道的。--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1:34 (UTC)[回覆]
- 「這不算投票但又傾向刪除」?這是甚麼意思?一個是免費電視、一個是收費電視,「可被google出來」的數目有差別是很正常的結果,而且早前己經說過,僅以「google搜尋」去印證所謂「不夠關注度」這只屬於某人的個人意見絕非維基對關注度的標準,在維基建立任何條目的朋友都沒有義務和責任去滿足此人此說。要以此判斷節目是否具關注度,實屬偏見。而且,似乎閣下也不是香港人,對於此節目的了解能否稱得上是清楚?還是僅能區區google如此馬虎地作出判斷?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0:58 (UTC)[回覆]
- (=)中立─雖然現在關注度不足,但既然是香港電視節目有一定收視率。少說也有幾萬人看吧?如果改天觀眾爆增竄紅了那還要重建嗎?個人認為先保留一個月,如果停播了或者同樣刪除不遲。--俠刀行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1:52 (UTC)[回覆]
- 一個月早就過去了,這已經是再次的存廢討論了。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5日 (三) 12:04 (UTC)[回覆]
- (×)刪除:網絡上無法找到關注度來源,且原作者未能提供有效關注度來源。--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4:09 (UTC)[回覆]
- (=)中立,主觀來看,節目是有一定的收視率,但這裏是維基,要有效的來源才可保留,沒法子,規矩是大家定的。觀乎討論,IP兄雄辯滔滔,言豐文富,相對起條目字數,零丁數字,可憐的少,我倒認為一個關注度足夠的電視節目,斷不會幾句話就可以說完的吧。我想爭論的要點是足夠關注度的標準,即是IP兄對標準看法和共識的標準不同,我無意在這話題糾纏,你要將你的看法成為共識之一,我支持你去互助客棧說,而在這裏花費近一個多月的時間來爭論關注度的標準,你根本是拿不出合乎社群共識的關注度來源,否則浪費時間幹什麼?快快了結再寫條目更好。你說你的看法有多道理,很好,我信你的,請你立即在互助客棧發起討論修改關注度的標準,等討論完了,社群也認為你正確,我一定大大的投保留票,否則的話,我只好用現行的共識投刪除票,呵呵,兩難啊!-Iflwlou [ M { 2011年10月8日 (六) 19:35 (UTC)[回覆]
繞過條目創建人,架空創建人知情權下的一個月表決
[編輯]樓上,在「這一個月以來」,作為這個條目的始創者的我對N君提刪條目這件事我是毫不知情,我也沒有收過任何通知或留言,對於本條目的被刪,是否有繞過討論之嫌我也須要追究,不論閣下對此知情不知情,也請閣下不要說出甚麼「一個月早就過去了」之類疑有混淆效果的言語!就是上次N君提刪也沒有清晰而具體說出刪除的理由,這種草草結案的做法可說是非法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2:14 (UTC)[回覆]
- (:)回應「一個月早就過去了」沒有混淆效果,只是客觀情況。請不要歪曲事實。--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2:54 (UTC)[回覆]
- (:)回應「一個月早就過去了」顯然有混淆效果,潛台詞是「這個已經已經被拖拉一個月」,俠刀行君是建議保留一個月,但烏拉跨氪君所說的「一個月已過去」即當時討論存廢的時間,作為條目創始人的我在該段時間從未得到知會,對於「早就過去的那一個月」我對於N君的提刪是毫不知情,你敢說烏拉跨氪君所說的「一個月已過去」沒有混淆視聽的效果?事實顯然就是這樣,請閣下不要對事實隱含或打算矇混過去!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3:07 (UTC)[回覆]
- (:)回應我不清楚你怎麼看出混淆來的,但是我看來這是一句再平常不過的陳述句,描述一個現實而已。關注度模板已經掛了一個月了,提刪是合理的。沒通知到是不對(排查下來估計是網絡問題,或者是Nivekin在Twinkle完成工作前就關了頁面),但是請不要扭曲關注度模板已經掛過30天的事實。--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3:21 (UTC)[回覆]
- (:)回應我看閣下根本不是不清楚,而是根本就打算將問題無視和混淆視聽,所謂的現實、所謂的30日討論到底是否合理合法,你僅在意「關注度模板已經掛了一個月了,提刪是合理的」,但就完全無視提刪者必須確認建立條目的人得知有人提刪的責任問題,你說是網絡問題?好!為何我的討論頁從來未見一句通知?不要諉說甚麼「網絡問題」了,這是提刪者的責任,那30日架空了我讓我不知情讓我無法得知事情無法提出抗議也是事實,你所堅持的「關注度模板已經掛過30天的事實」也顯然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實,這種強言也未免太過無賴。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20 (UTC)[回覆]
- 掛關注度模板沒有必要通知,提刪是建議通知而非強制性。我不覺得有任何無賴。--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04 (UTC)[回覆]
- 閣下已經去到一個野蠻無理的地步,掛關注度模板或許沒必要通知,但要是提刪議案若刻意繞過條目始創者,舉行討論表決的整整一個月都無意通知當事人,這種行為絕對是無賴,高呼「不覺得這是無賴」的人,都是無賴。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2:16 (UTC)[回覆]
- 掛關注度模板沒有必要通知,提刪是建議通知而非強制性。我不覺得有任何無賴。--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04 (UTC)[回覆]
- (:)回應我看閣下根本不是不清楚,而是根本就打算將問題無視和混淆視聽,所謂的現實、所謂的30日討論到底是否合理合法,你僅在意「關注度模板已經掛了一個月了,提刪是合理的」,但就完全無視提刪者必須確認建立條目的人得知有人提刪的責任問題,你說是網絡問題?好!為何我的討論頁從來未見一句通知?不要諉說甚麼「網絡問題」了,這是提刪者的責任,那30日架空了我讓我不知情讓我無法得知事情無法提出抗議也是事實,你所堅持的「關注度模板已經掛過30天的事實」也顯然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實,這種強言也未免太過無賴。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20 (UTC)[回覆]
- (:)回應我不清楚你怎麼看出混淆來的,但是我看來這是一句再平常不過的陳述句,描述一個現實而已。關注度模板已經掛了一個月了,提刪是合理的。沒通知到是不對(排查下來估計是網絡問題,或者是Nivekin在Twinkle完成工作前就關了頁面),但是請不要扭曲關注度模板已經掛過30天的事實。--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3:21 (UTC)[回覆]
- (:)回應「一個月早就過去了」顯然有混淆效果,潛台詞是「這個已經已經被拖拉一個月」,俠刀行君是建議保留一個月,但烏拉跨氪君所說的「一個月已過去」即當時討論存廢的時間,作為條目創始人的我在該段時間從未得到知會,對於「早就過去的那一個月」我對於N君的提刪是毫不知情,你敢說烏拉跨氪君所說的「一個月已過去」沒有混淆視聽的效果?事實顯然就是這樣,請閣下不要對事實隱含或打算矇混過去!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3:07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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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見得「刻意繞過條目始創者」?另外,表決時間是7天,9/21~9/28--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20 (UTC)[回覆]
- 很煩,我是說「要是提刪議案若刻意繞過條目始創者」,我不相信你的理解力會很差,再說,即使是無心之失,有良知的人也會對自己的行為過失感到愧疚。你這種不斷端出問題(但又不能面對問題)的行為,叫拉布,是可恥的轉移視線手段,請自行參透和反省。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2:26 (UTC)[回覆]
- 我沒看清,不好意思。Nivekin絕無可以繞過之意,這個我是能保證的。(WP:互助客棧/技術#TW提刪自動通知)但是我不覺得我有轉移視線之嫌。--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31 (UTC)[回覆]
- (*)提醒:請注意自己的發言,可能涉嫌人身攻擊。另外請對「你這種不斷端出問題(但又不能面對問題)的行為,叫拉報,是可恥的轉移視線手段」的指控提出證據。我在詞典里沒找到「拉報」這個詞的意思--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4:15 (UTC)[回覆]
- (:)回應:「如果你做出甚麼甚麼行為,便是甚麼甚麼」,我是在說明事實,是事實就不屬於人身攻擊,我覺得做出這種不義行為是很可恥,這是我自己對不義行為的感受,你憑甚麼可以箝制我的思想?反而你自己的言行你從來都沒有謹慎過!觀乎你上面的回應顯然是在不斷繞圈並無回答我對你所言的質疑,相反你卻是既不回應我但又不斷端出新問題要人回答,有轉移視線的意圖,這種手段,白話文叫冗長辯論,又稱拉布,維基正好有這個條目可以供你看看再反省一下!「冗長辯論(英文:Filibuster,又稱冗長演說、費力把事拖、弗理罷死他、拉布 [1])是一種議會程序;更精確來說,它是一種在議會中個人延長辯論或是阻擋提案的權利。」這幾句不是完全在形容閣下嗎?你的字典沒有「拉布」,更加沒有「放棄」,希望你不要「鎖定我」!
- (:)回應:沒有回答?開玩笑--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0 (UTC)[回覆]
- (:)回應:「如果你做出甚麼甚麼行為,便是甚麼甚麼」,我是在說明事實,是事實就不屬於人身攻擊,我覺得做出這種不義行為是很可恥,這是我自己對不義行為的感受,你憑甚麼可以箝制我的思想?反而你自己的言行你從來都沒有謹慎過!觀乎你上面的回應顯然是在不斷繞圈並無回答我對你所言的質疑,相反你卻是既不回應我但又不斷端出新問題要人回答,有轉移視線的意圖,這種手段,白話文叫冗長辯論,又稱拉布,維基正好有這個條目可以供你看看再反省一下!「冗長辯論(英文:Filibuster,又稱冗長演說、費力把事拖、弗理罷死他、拉布 [1])是一種議會程序;更精確來說,它是一種在議會中個人延長辯論或是阻擋提案的權利。」這幾句不是完全在形容閣下嗎?你的字典沒有「拉布」,更加沒有「放棄」,希望你不要「鎖定我」!
- (*)提醒:請注意自己的發言,可能涉嫌人身攻擊。另外請對「你這種不斷端出問題(但又不能面對問題)的行為,叫拉報,是可恥的轉移視線手段」的指控提出證據。我在詞典里沒找到「拉報」這個詞的意思--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4:15 (UTC)[回覆]
- 我沒看清,不好意思。Nivekin絕無可以繞過之意,這個我是能保證的。(WP:互助客棧/技術#TW提刪自動通知)但是我不覺得我有轉移視線之嫌。--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31 (UTC)[回覆]
- (×)刪除,看了一下,理由同香港人User:Nivekin。--CHEM.is.TRY 2011年10月5日 (三) 15:18 (UTC)[回覆]
- User:Nivekin從未透露過他的「理由」,僅強言本條目「關注度不足」但就未有具體交代事情,不明白你的理由是甚麼,也看不出你這一票的合法性。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20 (UTC)[回覆]
- 「理由」已經說過很多次, 「存廢覆核請求」一開始已表明我是跟據關注度模版掛了30天的情況下提刪, 原頁面是8月21日由烏拉跨氪掛上模版。我在提刪前亦曾嘗試找來源, 但未有找到可靠的第三方來源, 因此亦沒有反駁掛模版者之議, 按照慣例交存廢討論給公眾相議以定去留--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5:19 (UTC)[回覆]
- 開玩笑,你有咩資格話我哩一票唔合法啊?存廢討論本來就完全不用說明理由的,我看你意見這麼大,還專門仔細看了你在上面全部吵架的內容以及這個條目本身,最終才寫下我的(×)刪除。更何況,存廢討論其實根本就不是「投票」,因此你沒必要再浪費時間質疑你認為不合理的「票」了。--CHEM.is.TRY 2011年10月6日 (四) 12:15 (UTC)[回覆]
- 樓上朋友已經清晰地講解他的投票取向和理由完全基於自身的對人不對事,將討論定義為「吵架」的主觀偏見不亞於某人的「吵吵吵」,亦已違反維基人應對事不對人的方針,至於「存廢討論本來就完全不用說明理由的」也只屬於閣下的個人意見,但積陋成習、習非成顯然是無理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04 (UTC)[回覆]
- 我暈了,你自己不了解方針,就說這是我的「個人意見」。我上面說了,存廢討論不是投票,當然不需要寫理由。不相信你自己去找方針,看看哪條規定說了存廢討論要寫理由???--CHEM.is.TRY 2011年10月7日 (五) 19:38 (UTC)[回覆]
- 方針也有說過「要對事不對人」,但你上面也說了句「我看你意見這麼大,還專門仔細看了你在上面全部吵架的內容以及這個條目本身」,敢問,將討論定義為「吵架」不屬主觀偏見?這又會不會影響你的判斷?你幾句本身已經反映閣下的態度,維基還有很多方針,如「對別人善意推定」,你有嗎?維基方針更有一說是「以討論而非投票去達成共識」,請問在這個頁面上你有多少留言?你討論夠多嗎?所以我才說沒有立論理據的投票者沒投票應該作廢。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51 (UTC)[回覆]
- 可笑,現在是誰大聲就誰有道理了?我才沒有你這麼有空呢,即使我有空我也沒有興趣在這裏浪費時間。至於你不是在吵架?都人身攻擊了還不叫吵架?另外,我在這裏很善意地提醒你,「善意推定」不是方針。謝謝。--CHEM.is.TRY 2011年10月8日 (六) 07:49 (UTC)[回覆]
- 方針也有說過「要對事不對人」,但你上面也說了句「我看你意見這麼大,還專門仔細看了你在上面全部吵架的內容以及這個條目本身」,敢問,將討論定義為「吵架」不屬主觀偏見?這又會不會影響你的判斷?你幾句本身已經反映閣下的態度,維基還有很多方針,如「對別人善意推定」,你有嗎?維基方針更有一說是「以討論而非投票去達成共識」,請問在這個頁面上你有多少留言?你討論夠多嗎?所以我才說沒有立論理據的投票者沒投票應該作廢。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51 (UTC)[回覆]
- 我暈了,你自己不了解方針,就說這是我的「個人意見」。我上面說了,存廢討論不是投票,當然不需要寫理由。不相信你自己去找方針,看看哪條規定說了存廢討論要寫理由???--CHEM.is.TRY 2011年10月7日 (五) 19:38 (UTC)[回覆]
- 樓上朋友已經清晰地講解他的投票取向和理由完全基於自身的對人不對事,將討論定義為「吵架」的主觀偏見不亞於某人的「吵吵吵」,亦已違反維基人應對事不對人的方針,至於「存廢討論本來就完全不用說明理由的」也只屬於閣下的個人意見,但積陋成習、習非成顯然是無理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04 (UTC)[回覆]
- 恐怕沒有人說過「聲大就有道理」,但「理直才能氣壯」這個道理就從來都是!沒有道理的人要組織再多人結成群黨還不是一堆爛頭卒,若要說到人身攻擊我也被幾個歹人攻擊過多次,我在這個頁面也發出過多次抗議聲明,對人不對事的你當然沒那麼公平會為我抱不平,但自問我就從來沒有在此人身攻擊過任何人,我一直都是批評一些人所做出的行為,如果做人是光明正大的又怎會因為我聲討「可恥」而感覺痛賡?顯然就是有人其身不正和心虛吧。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7:53 (UTC)[回覆]
;善意推定不是方針,所以你們便可以有條道理對任何人、任何條目作出「惡意推定」?這種自以為是的態度真是可惡!
- 我一般來說都遵循善意推定,不過如果要我對惡意的人還繼續善意推定下去,恐怕我做不到,哈。況且我沒有針對任何人、任何條目,我始終只是對你這個條目;而你這個態度真的不能讓人保持善意。人身攻擊是什麼我想你很清楚,評論你的人有用罵人的詞嗎?按照你對「可恥」的解釋,好啊,那我也在這裏說你浪費廣大維基人的精力去和你討論,宣揚歪理,真是「可恥」(人身攻擊?不,我只是批評你的行為而已,你是光明正大的XD)!--CHEM.is.TRY 2011年10月9日 (日) 05:49 (UTC)[回覆]
- (:)回應你真是好笑,你不認同的就是「歪理」、「浪費廣大維基人的精力去和你討論」?對於橫蠻和強詞奪理之輩,我所做的,是目標明確的指出你們的問題所在,我不像你們,我要譴責一個人都必具理由;憑甚麼說一直以來都是以事實和討點駁斥你們的我是歪理?恐怕是你根本就沒有把握着幾多立理的說法,所以才能酸溜溜的強言別人「歪理」,但別人「怎樣歪」你又說不出來,一些企道混淆視聽的言行我在上面也詳細舉出了幾個還附原委,如果你覺得我有說錯的地方你大可指出來,偏偏你卻是指不出來,只有單純拋出一句口實就請算了吧!我想如果你是有道理的只會怕「有理說不盡」而非「有理說不出」,但你呢?我從來只在此基於別人的行言去定義他是可取還是可恥,請一些其身不正的人做好自己才是,自己言行失當惹來別人質疑就說自己很委屈甚或是要替這些「苦主」出頭,這種是非不分實在不知所謂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6:15 (UTC)[回覆]
GOOGLE搜尋結果多寡不能反映關注度
[編輯]對於上面有人(主要是達師君)要以GOOGLE搜尋結果數目去「比對」娛樂頭條和頭條娛樂的「關注度」,本人於上面已經清楚說明這並非維基官方認可的一套印證關注度的方法。
其次是,我也曾在google試圖比對兩者搜尋結果數目的差異,但我卻發現「娛樂頭條」的所謂結果當中,很多結果都是來自各個網站,這些所謂「娛樂頭條」大多是各個入門網站的娛樂消息版塊或欄目名稱而已,這些網站連結絕對和TVB沒有任何關連,顯然,達師君或其他堅持要以GOOGLE結果作為「證據」的人根本就沒有說服力和「把握」可言;所以我才要質疑非香港觀眾的達師君等人是否真正對條目有清楚了解,再說,如果達師君等人對自己所堅持的一套那麼信任,你們是否又會考慮對娛樂頭條這條目以及相類似的電視節目條目作出同樣的修理?如果你們的判斷是有差異的,即代表你們對個別條目帶有主觀偏見,我會質疑你們的判斷沒有客觀的基礎。
基於以上原因,達師君等人的投票既然毫無理據,自然也屬無效。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2:27 (UTC)[回覆]
- (:)回應:人工審查「頭條娛樂 香港有線」與「娛樂頭條 TVB」前20條結果,「頭條娛樂 香港有線」有8條相關,「娛樂頭條 TVB」全部相關。(維基百科結果與官網結果忽略,並從第20條後順序選擇與被忽略條數一致的數量檢查)--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2:46 (UTC)[回覆]
- 搜索結果概要:
- 「頭條娛樂 香港有線」:獲得約 135,000 條結果,以下是第 3 頁 (用時 0.25 秒)
- 「娛樂頭條 TVB」:獲得約 701,000 條結果,以下是第 3 頁 (用時 0.14 秒)
- --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2:51 (UTC)[回覆]
- (:)回應我所以舉出搜尋結果,是要說明達師君所指「搜到很多結果」當中是否存在濫竽充數。再三強調,GOOGLE搜尋結果並非維基認可的一套印證關注度的方法,故此搜尋數多寡不能反映關注度,線下的現實情況亦有參考必要。(就算要拿搜尋結果作為關注度的參考,樓上朋友既能舉出135000之數,按你們的標準也代表本節目有相當的關注度)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2:53 (UTC)[回覆]
- 不好意思,我真的真的沒有看有線,因為我是廣東人不是香港人。如果這算是我一人的關注度感受,那你當我一個好了。至於你覺得娛樂頭條沒有來源,我建議你提刪,就這麼一回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3:34 (UTC)[回覆]
- (!)意見我想閣下誤會了,我從來都認為「沒有可靠來源」、「關注度不足」等等,舉出這些「罪名」的人大多都是不切實制和不負責任的,因為這種人大多有個特質,就是在指控別人的同時自己卻不會主動於條目討論頁陳明其理由理據,但問到他們哪言哪句出了問題,他們卻是無從解答。說穿了,這些沒有根據可言的指控根本就是無風起浪,本條目的情況也是一樣。我所以質疑那幾個人「為何不對同類條目都作出修理」,那是因為看到這些人的選擇性執法,我當然不會提倡和贊同他們那套矯枉過正,但他們如果未能對維基上的眾多條目一視同仁,又或是有人本來就沒有那種巡查的熱心,那就他們的偏頗就是不容-抵賴。但就不代表我是要「鼓勵」他們這樣做,不顧現實情況而作出濫於提刪,本身也無異於對條目作出破壞。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07 (UTC)[回覆]
- 不好意思,我真的真的沒有看有線,因為我是廣東人不是香港人。如果這算是我一人的關注度感受,那你當我一個好了。至於你覺得娛樂頭條沒有來源,我建議你提刪,就這麼一回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3:34 (UTC)[回覆]
- 人工檢查結果:
- 「頭條娛樂 香港有線」:第3頁首次出現一頁中不足4條結果相關,第4頁首次出現一頁中無相關內容
- 「娛樂頭條 TVB」:第16頁首次出現一頁中不足4條結果相關,第34頁首次出現一頁中無相關內容
- 以上--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5日 (三) 13:41 (UTC)[回覆]
- 樓上,好了沒?已經說過搜尋數目並不足以作為關注度的印證,你有沒有看到我上面的留言?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07 (UTC)[回覆]
- 參考用。另外請給出線下資料。--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04 (UTC)[回覆]
- 不覺得有何參考價值,就算有,只能印證兩個節目的知名度差異,但在這裏「鬥多」是沒有意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2:32 (UTC)[回覆]
- 參考用。另外請給出線下資料。--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2:04 (UTC)[回覆]
- 樓上,好了沒?已經說過搜尋數目並不足以作為關注度的印證,你有沒有看到我上面的留言?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5日 (三) 19:07 (UTC)[回覆]
對同類條目的問題予以無視,強烈譴責這種偏頗不公正的取態!
[編輯]- (:)回應
- 請參閱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
- 三越百貨#資料來源本已有來源, 伊勢丹、康怡花園、康山花園、天晉全部在10分鐘內己補充了來源. 未有人動手跟找不到來源是有分別的;
- 如認為任何條目關注度有問題, 所有編輯均可自行掛上模版,
恕不代勞--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2:19 (UTC)[回覆]
- (:)回應
- 我就是有參考過維基百科:關注度,就是不明白為何頁面的一句:「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會和你所說的「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這些「僅屬於你的個人意見」可能可以劃上等號,但你卻對官方關站、關連網站也容不下,就無疑是矯枉過正了,也請你不要再誤導大家。
- 舉出相關條目(包括但不限於這些)旨在告知大家維基同類「問題條目」比比皆是,N君如要堅持自己的一套是為正確,如果你願意「疲於奔命」地為這些條目去「加來源」,相信維基人們都會感激你的貢獻,可是這些來源一來並非絕對,二來你為何對「頭條娛樂」又那麼厚此薄彼,不打算為完善此條目而努力?
- 對於海量的「同類條目」你會否不斷去繼續巡查和增補來源?如果真的沒有所謂的第三方來源,像鵬程苑、美東邨也只有房委會的連結作為參考,難道我們又要聽從「你的方針」去判斷「這都是沒有第三方資料」、所以「應該提刪」?又如果,你不能夠一時之間為維基這些同類條目(只有官網顯出資料)找出所謂的第三方來源,但同時又有如你一樣的「清道夫」作出這類「提刪貢獻」,他們是否又可像你一樣繞過別人草草議案急就章的把整個條目給幹掉?這難道不屬於破壞行為?
- 我舉出以上例子不是要求你不斷去「補充」一些無關痛賡的資料,這是沒有意義的,我所以舉出,是想要指出你的個人想法是如何擾亂維基的運作,歸根究底,你的矯枉行為是擾民的。
- 作為當次事件的始作恿者,閣下有必要負上責任,怎可以以一句「恕不代勞」去淡化自己的角色和責任?
- 你只着眼於網上搜不搜到,對所謂「關注度」的理解存在嚴重的誤解,我要上班,回來再談這個。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3:08 (UTC)[回覆]
- 正是因為找不到才會加上「可能不符合通用關注度指引」的標識來提醒其他人,並讓其他人幫忙尋找。如果你有線下資料證明關注度,請補充進來
- 官方網站本身就不獨立於某個節目,當然不可作為有效的關注度來源。第三條(玉平台網絡電視)的原因Nivekin已經解釋了--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6日 (四) 03:25 (UTC)[回覆]
- Nivekin只是以自己構想出來的一套強加於維基,並已經發現此人是對維基方針作出以偏概全及斷章取義的解讀,此種強調自己以維基方針本子辦事的行徑實和狐假虎威無異,此人的所謂解釋並不代表維基立場,參看過「維基百科不是什麼」[3],以下幾句顯然給你們無視掉,「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請不要再強調奪理,或將某某章節無限放大,但同時又將其他方針給埋沒,這是很不君子的行為。再講,已經說過了,維基有很多條目都沒有所謂的「第三方」而僅有「官方連結」,但是否代表這些都不合維基標準?看看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為何人家沒有你們所強調那套既兒戲胡來,把關準繩鬆緊調校又不會像你們那樣沒有理據原則可言?你們想別人「遵守」由你們所制定的「新秩序」?不要妄想!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7:49 (UTC)[回覆]
- (:)回應 你先看清楚自己引的那幾句,那是「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維基百科不是廣告」,說的是「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需要有足夠的代表性,才應該放進維基」,而不是說「所有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都有足夠的代表性」…… 囧rz……--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8:19 (UTC)[回覆]
- Nivekin只是以自己構想出來的一套強加於維基,並已經發現此人是對維基方針作出以偏概全及斷章取義的解讀,此種強調自己以維基方針本子辦事的行徑實和狐假虎威無異,此人的所謂解釋並不代表維基立場,參看過「維基百科不是什麼」[3],以下幾句顯然給你們無視掉,「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請不要再強調奪理,或將某某章節無限放大,但同時又將其他方針給埋沒,這是很不君子的行為。再講,已經說過了,維基有很多條目都沒有所謂的「第三方」而僅有「官方連結」,但是否代表這些都不合維基標準?看看其他語言版本的維基,為何人家沒有你們所強調那套既兒戲胡來,把關準繩鬆緊調校又不會像你們那樣沒有理據原則可言?你們想別人「遵守」由你們所制定的「新秩序」?不要妄想!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7:49 (UTC)[回覆]
- (!)意見該段原文不刪一字是:「有關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以客觀、無偏見的筆調撰寫。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援任何個別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夥伴。」;文字是對維基條目撰寫筆調作出規範,基於這點,無論是娛樂頭條和頭條娛樂都是沒有犯禁的,而「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該兩條目亦沒有可被挑剔之處,「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這句就更加反映維基是容許加入官方網站連結的,並非閣下一直所強調的「第一身網站是不容許」, 請閣下不要一而再而三地混淆視聽,「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需要有足夠的代表性,才應該放進維基」這幾句,實為你的文字而非出自該處的引文!話說回來,經過你如此一說就更可印證電視台電視節目的官方網站放在維基是沒有問題的,如果電視節目的官方網站本身都不夠代表性節目本身嗎?其他如日文韓文甚或是台灣中國大陸的電視節目條目都會放上官方網站連結做為可供查證的參考資料,為何就是這個條目不可以?(所以我才說你一直在負隅頑抗!)事實是只要沒有硬銷的廣告,維基是容許商業網站作為來源或參考資料,如果是不容許的,請你回答我為何我之前舉出的多個房委會的屋村屋苑條目可以一直相安無事?原因不就是「未被你巡查過,未致於槽秧」呀!僅小撮人對方針錯解又條目不了解就要抹殺條目?老話重題,你們這種頑固只是意氣,但請不要那麼自私將網民知的權利都要剝奪,讓整個維基都給賠上名聲!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8:51 (UTC)[回覆]
反對有人將「關注度」的定義自行定奪並強加於維基
[編輯](:)回應 官方網站作為資料放在維基是沒有問題, 但不能以官方網站作關注度的證明。你能了解當中的分別嗎?--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9:10 (UTC)[回覆]
- (:)回應現在你終於說「官方網站作為資料放在維基是沒有問題」了嗎?但你還是要說「關注度」的問題嘛,好,已經問過你「何謂關注度」,你一直都矇混其詞不能清晰定義,達師君還好,最少他能舉出「Google指數」可以做為參考 (但這不是絕對,我們是否都要待網上出現很多『第三方資訊』才可以在維基動筆撰寫條目!?如果某某東西可以被google出很多搜尋結果來,我們又有需要建立維基條目和看維基嗎?)閣下對關注度的定義又是甚麼?一直都是甚麼「掛模板、經過三十日、議決」,想請教你做個定義都乏力,還想要提刪?一個電視節目條目的「關注度」應該屬誰?是屬於網民的?應該是觀眾吧!也應該是有線電視的用戶,也應該是關注香港電視業發展的每一個人吧!看維基的人無非是要在此找自己想知道的知識和資訊,維基就是資訊中介平台,觀眾或可通過這裏找到他想要的節目播出時間、娛樂新聞業者也可從本條目了解這是一個甚麼類型風格的娛聞節目,這些才是所謂的「關注度」呀!閣下一直質疑「官方網站不能」、「沒有第三方資料不能」、「網上搜尋少結果不能」作為關注度的門檻根本就是離題兼離譜!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回應
- 有關獨立第三方的關注度來源是一向維基的要求, 並非個人意見;
- (:)回應這並非硬性規定,有則錦上添花可完善條目讓網民有多些參考線索,沒有第三方也不代表應該將整個條目都給屠殺掉。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 在提刪頭條娛樂之前我已嘗試找過來源, 但未有發現. 當然你不能要求我翻遍世上所有的資料。「根據《可供查證方針》,編者添加內容,有其責任舉證。此責非在他人。」;
- (:)回應你怎樣找?從哪裏找?只是在網上找?偏偏你就是容不下哪些官方網站和合作網站連結。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 維基的條目極多, 當然沒有一個個人可完成所有巡查, 這有賴大家的努力.目前機制, 被認為不合關注度的條目會掛上模版30天, 如被認為不合格會再提交公眾討論7天. 這段期間所有編輯(不限於原作者)都可以補充改善, 不存在「繞過別人草草議案急就章」;本次存廢討論的時間是7天, 若認為需要更多時間去找來源, 可向管理員提出看受不受理. 另一個可行方法是把條目存檔, (若結果是刪除), 待你找到合適的第三方可靠來源再重建及提交審核;
- (:)回應你在上次提刪本條目時確實繞過了本人,少來跟我說程序耍官腔,我要針對的是你沒有通知過我,以及沒有在討論的前題下尋求共識,這30日我完全沒被通知,對你的提刪毫不知情,「不存在繞過別人草草議案急就章」就真是見鬼了!另,本條目的現行版本並無任何來源關注度等問題,你所堅持的「第三方來源」並非必須,我已經在上面詳談過閣下如何將自己所想強加於維基,對此你連自圓其說的能耐都沒有,至於說到甚麼「沒有一個個人可完成所有巡查, 這有賴大家的努力」也是混淆視聽得可以!真正有心的維基人是會努力完善條目,只會「巡查」或掛模板做出種種濫殺行為只是在幫倒忙,不要以為這些貢獻很偉大!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 我再看過娛樂頭條, 其實也真是找不到第三方來源. 已掛模版, 30天後再議. 但也不用找一大堆節目給我掛模版, 你請自便;
- (:)回應煩不煩啊?又掛板?那你會不會繼續「巡查」為房委會那些「沒有第三方、只有房委會連結」的屋村屋苑條目做整頓,都給她們掛上模板,最終將條目都殺得光光?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 「網上搜不搜到」絕不是關注度來源的唯一準則, 但不能以「網上搜不到, 其他地方一定有, 只不過未去找」為符合關注度的理由。
- (:)回應現實情況是,閣下是「網上只搜得到官網就=關注度不足」,你堅持這點就已經叫人不勝其煩,你說你的無風起浪浪費了我幾多時間打幾多字?還有,伊勢丹至今仍然沒有「第三方」,你快點去掛個提刪模板啦!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20:11 (UTC)[回覆]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03:43 (UTC)[回覆]
- (:)回應以下是已經質疑過你,但你從未回應過的問題:對於海量的「同類條目」你會否不斷去繼續巡查和增補來源?如果真的沒有所謂的第三方來源,像鵬程苑、美東邨也只有房委會的連結作為參考,難道我們又要聽從「你的方針」去判斷「這都是沒有第三方資料」、所以「應該提刪」?對於房委會的幾百個住宅小區屋苑的條目,你又是否願意花上心上去為她們做補充?你自己搞出的問題不只影響本條目,維基大量的條目都會受到牽連,不是你一句「大家都可來做作補充」就能夠將你的責任諉於大家!我早就說過,我舉出「問題條目」並非要求你不斷去「補充」一些無關痛賡的資料;我所以舉出,是要指出你的個人想法是如何擾亂維基的運作,歸根究底,你的矯枉行為是擾民的,但令人失望又氣憤是在這個頭條娛樂的爭議還未解決又未達至共識,你居然又再在娛樂頭條掛板,但也一如你既往的風格:「只掛版、只扣帽子、但不善用討論頁陳明你對該條目怎樣不夠關注度」,更甚是「要求別人去補充資料」?你是不是發瘋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2:00 (UTC)[回覆]
請文明發言以理服人!
[編輯]- (*)提醒吵吵吵,能把維基理念歪曲成這樣也還有力氣吵。有本事去元維基吵吧,給維基來個翻天覆地的變化吧,這位IP用戶。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7:10 (UTC)[回覆]
- (:)回應請用戶烏拉跨氪文明發言以理服人!閣下對於自己立論不穩被人質疑連為自己自圓其說都很勉強,但維基絕對不是你發脾氣耍性子的地方,請樓上注意一下自己的態度。我一直在講道理,如果你有更好的論點或是覺得別人論點有不當之處,你應以理服人,而不是意氣地「吵吵吵」,早前本人已經告誡過閣下不要對人不對事,如今你的態度卻是更見惡劣,我已經將你此句作備份,並保留投訴的權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7:57 (UTC)[回覆]
- 我可不和你吵,沒意義。歡迎備份,投訴自便。PS. 前一句是說給除您以外的其他人的,後一句是給您的。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6日 (四) 18:04 (UTC)[回覆]
- (~)補充,像用戶:烏拉跨氪這種人經常都愛強調自己是根據維基理念方針去行事,但吊詭的是,這些自詡對維基很了解很尊重方針的人,其所作所為和言行根本就很愧對維基和大家;最起碼,我讀到維基百科不是什麼[4]一頁,才驚覺這些「正義的人」根本一直在無視和片面解讀方針,有將打壓別人合理化效果的章節便上綱上線的強調,但對於「能印證別人所理解一套沒有被挑剔之餘地」的章節和方針,卻予以隱含!這種行為實在可恥!還有一點請君垂注,不是「你可以不和我吵」,而是「我不屑和你吵」,對不起,或者真是我一直以來都把你看高了,你根本不懂討論和禮貌。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8:11 (UTC)[回覆]
關注度真正的定義
[編輯]- (○)保留,本來想投刪除票的,但124.244.208.109的意見說服了我。--Symplectopedia (留言) 2011年10月6日 (四) 18:54 (UTC)[回覆]
- (×)刪除,關注度真的不夠。第三方可靠資料是必須的,官方網站與合作網站都不是「中立第三方」,所以不能證明關注度。至於網下的實際現況,口說無憑,但可以靠紙本文獻來證明。如果有介紹電視節目的書為這個節目提供了一段深入介紹,或者有研究論文當中聲明這個節目有什麼特別的重要性,要不然有報紙報導說這個節目當紅、很多人看,收視率排名多高,那都可以視為有關注度。這一點編者負有舉證的責任,如果提不出來,當下只能被視為沒有關注度。另外Nivekin跟烏拉對方針的解釋應該不是個人的理念,至少我也認同。--Rek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2:06 (UTC)[回覆]
- (:)回應
- 關注度真的不夠?正如我和其他網友早前所言:既然是香港電視節目有一定收視率。少說也有幾萬人看吧?如果改天觀眾爆增竄紅了那還要重建嗎?而且一個是免費電視、一個是收費電視,「可被google出來」的數目有差別是很正常的結果,而且早前己經說過,僅以「google搜尋」去印證所謂「不夠關注度」這只屬於某人的個人意見絕非維基對關注度的標準,在維基建立任何條目的朋友也沒有義務和責任去滿足此人此說。要以此判斷節目是否具關注度,也屬偏見。
- 再者,如果閣下本身也不是香港人,對於此節目的了解能否稱得上是清楚,我很懷疑;即使是香港坊眾要討論有線的娛樂娛樂新聞,習慣都只會稱她們的娛聞報道為「有線娛樂新聞」或「CEN」,「頭條娛樂」僅屬該頻道其中一個節目名稱,節目名稱即使不被廣為提及也不代表她就沒有受到關注。
- 如果你們不對其他節目都作出修理,我會氣憤為何你們可以偏頗,如果你們堅持你們所做的是「按照方針」(根本你們就是錯解方針),相同的例子也存在於各個電視節目,如時事8點鐘、新聞最前線、世界那麼大、世界第一等、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很多很多不能盡錄),這些都只有官方的連結作為參考資料,難道你又要支持刪除?你們在投票之前有沒有慎重考慮過你們的粗疏取態足以影響維基大量條目的存廢?
- 未被回應的質疑還有這個──房委會屬下大量屋苑條目同樣是「沒有第三方、只有房委會(官方網站)連結」做為參考來源,是否都應該給她們掛上模板,最終將這些條目都給殺得光光?
- 以下也是大家至今未有回應未有反對的舊文重貼:一個電視節目條目的「關注度」應該屬誰?是屬於網民的?應該是觀眾吧!也應該是有線電視的用戶,也應該是關注香港電視業發展的每一個人吧!看維基的人無非是要在此找自己想知道的知識和資訊,維基就是資訊中介平台,觀眾或可通過這裏找到他想要的節目播出時間、娛樂新聞業者也可從本條目了解這是一個甚麼類型風格的娛聞節目,這些才是所謂的「關注度」呀!如果某某東西的資訊已經廣為散在網上,到時才來寫維基又有何意義?網民看維基又有何意義?一直質疑「官方網站不能」、「沒有第三方資料不能」、「網上搜尋少結果不能」作為關注度的門檻根本就是對條目作出「不符合方針」的抹黑,既離題也離譜!
- Nivekin將自己的一套強加在維基,已經證實此人多次斷章取義去為自己塑造權威假象;至於烏拉這個人亦已經因為未能回應別人對其質疑而自我放棄理性討論,這個人已經不值一提。請問閣下是否也要認同此兩人這些所為?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2:36 (UTC)[回覆]
- (:)回應如下
- 是的,應該等竄紅到有報導或研究才重新建立。維基百科不是水晶球,無法也不需要預言未來會不會有關注度。等到有,再寫就好。
- 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不可有地域中心,您應該以外地人也能明白的證據,讓外地人能夠了解此節目在香港的關注度。而不是他人的身份,主張讓意見無效。
- 我會支持刪除。目前無人提刪只是因為條目太多無法一一注意,但若有人提出刪除且引起爭議,我會一視同仁地投下刪除票。
- 我可能要查一下「房委會」是否為一第三方機構。如果不是,我贊成掛上模板,在期限到後若沒改善,就提刪。總合以上二點,應可說明敝人並無偏頗。
- 關注度屬於誰並非重點,而是如何去證明。不然我可以為自己寫個條目,並供稱「我很有關注度,台灣的網民都認識我,只是你們維基人不曉得;我的關注度是屬全體網民的,不是你們的」。這樣子下去,根本沒有一個條目可以被認定有或沒有關注度。我可以同意電視節目的關注度屬於該地的收視戶,但是你要「證明」他們真的有在關注。例如你提出某份香港收視率調查,這節目總是在前幾名,那麼就算我是個不看電視的人,我也可以知道這個節目對收視戶很重要。反之,你只是一直說它很重要,其他人如何查核?總不會是幾個人說了算吧!
- 先不談該二君是否如您所述,但我不以人判斷事情,只對說出的道理表示贊不贊同。在此次爭議中,Nivekin與烏拉對關注度的相關詮釋,我認為是維基共識,並非二君個人的主觀闡述。
--Rek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15 (UTC)[回覆]
- (:)回應
- 1. 2. 你對你自己不理解條目一事很輕描淡寫,但又無視別人提出的理據,本人深感遺憾。
- 3. 4. 你所謂的支持刪除根本就是負隅頑抗,你的所謂理由也不足以成為摧毀條目的理由,寫了維基也六七年,我就是從來沒有見過維基方針可以被這樣演驛過。
- 5. 你的回應只反映你對香港的收視情況不盡了解,但又不欲別人對此作出了解。
- 6. 「先不談該二君是否如您所述!?」無視討論的態度也真莫過於此!沒人說過要以人去判斷事情,從來這裏就只應該以事論事,但你的回應反映出你對此兩人有極偏頗的袒護,在此次爭議中,Nivekin與烏拉對關注度的相關詮釋只屬此兩人的個人意見,本人也閱過大量有關方針的頁面,才驚覺此二人和方針所說有很大程度的出入,上面亦已舉出例子種種,閣下認為二人沒有主觀,但你又不能為他們的問題去開脫,你的所謂「認同他們」又怎算有說服力?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29 (UTC)[回覆]
- 再次(:)回應
- 關於1.2.,我沒有看到你提出什麼「理據」,只有一直提出「理由」,但是沒有「證據」。請給我證據,證據就是第三方可靠文獻,無論網絡或紙本都可以。不然你沒法代表香港收視戶,我怎麼能夠知道你說「很多人看」是真是假?「很多」是多少?如果我無視了任何一條證據,歡迎再拿出來強調一次,我會向你道歉。但是通篇看下來沒有,只有製作單位本身自己的官方資料,官方資料會自我吹噓,誇善隱惡,實在難以反映事實。而你,或是任何網絡言論又難以驗證,真假難分,這兩者不能夠作數是當然的。媒體報導至少可以看媒體平日的公信力,決定可信程度多少;學術論文會被同行審查,可信度較高;第三方調查的收視率報告則難以作假,具有參考價值。這三者你只要拿得出來,就是證據。
- 3.4.,你沒看過就只是你沒看過。至少,我的表態說明不是針對你一個條目如此。如果你覺得這樣闡釋是錯的,請說服其他人。不過目前,多數的意見都與我相近;另外其實這類爭議發生過多次了,包括香港小主播、配音員條目都曾有過相似的闡述,我想你應該回頭去看一看。
- 我希望別人對此作出了解,我自己也想了解,可是你一直提不出可以讓人了解的「證據」。請把「證據」給出來,空口無憑。
- 我當然無視討論態度,所以才能與你耐心解釋。你認為方針頁面的詮釋與該二人的說法有很大的出入,而我認為沒有,同時我也把理論說明如上,並且反駁了你的論點。如果你認為這樣的反駁還不夠,可以試着再精確一下討論,可能小弟沒有看懂或錯讀。至於他人態度的好壞,並不能當成理論有效無效的根據。闖紅燈的駕駛,就算警方是無禮的喝斥,一樣都是要被開單的。--Rek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6:05 (UTC)[回覆]
- 再次(:)回應
我去翻了一些資料,香港電視收視人口一般都估計在1,000,000-1,500,000之譜,也就是說你引出一份收視率調查,證明此一節目收視率有0.5%以上,就肯定有5,000名收視人口,而得以證明其具有關注度了。與其在這裏一直說「少說也有幾萬人看吧?」這類無法驗證的推測,不如花時間把關鍵證據找出來。我會試着協助找看看,但我想你是已經收集過資料的編寫者,應該比我會更容易明白有、或沒有這類資料。--Reke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6:21 (UTC)[回覆]
(:)回應 1. 2. 請不要將扭曲事實和抵毀!關於本條目的關注度,我已經在上面舉出好多事例和理由,這就「證據」,相反你們就一直強調關注度不足,但一直強調關注度很重要的N君卻從未解釋其關注度的定義。你所說的「證據就是第三方可靠文獻」的說法非完全正確,已經說過N遍,N君和你們某些人卻每將一些有關撰些條目的指引強行加上自己的意思,再「詮釋」成別的意思,將明明不是硬性規定的強行說成非達成不可。
「可靠文獻」有「第三方」固然能完善條目,但要說「官方網站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就只屬於你們的強詞奪理,我已經說過,至少在維基多年來不少電視節目條目又或是屋苑條目,「只有官方網站」連結都是比比皆是,但它們都有你所說的問題嗎?也許一些官網真的如此,但你就是要假定所有官網都是如此不堪,請問這叫客觀嗎?
3. 4. 我早前提出一些房委會個別屋苑條目,就是只有一個官方網站做參考,但人家的官網也僅說明了地理位置余住人口屋苑設施等等,根本不存在你所謂的「官方資料會自我吹噓,誇善隱惡,實在難以反映事實」;而你更令人側目的,是你不但要「惡意推定」,而且還要說「對同類條目都傾向提刪」,甚至連一系列節目條目都覺得是「不應該留下來」,這種企圖玉石俱焚、置讀者知的權利留於不顧的態度和想法,實在野蠻無理。
再者,對於N君多次將方針錯解,甚在這裏已經開始有人對我人身攻擊,那管這些人是因為自己沒有論點才會惱羞成怒,但在維基本來就是要以事論事、不容針對人而非針對事,說他們的無禮是和「警方喝斥發告票」一樣?對不起,他們根本就沒有道理可言!反而你卻要對我作出種種要求,實在令人苦笑。
5. 「少說也有幾萬人看吧?」一句是由俠刀行君說出來,我只是引文,說到他這句是不是「無法驗證的推測」,有線在香港有過百萬使用者、CEN的節目包括這節目也在港鐵的列車上有播出來、其官網也有上載節目、就是有線第1台也在香港的公共房屋入戶,「少說也有幾萬人看」這句根本不用甚麼ISO驗認,只要是香港人用腦想想都能夠知道這是合理的說法,我想你應該不是港人,所以才會對此不盡了解,所以我才說地區性的電視節目給非本地人去把持着對維基來說是為「負貢獻」。
反而,「你去翻了一些資料,香港電視收視人口一般都估計在1,000,000-1,500,000之譜」又有沒有「可靠來源」給端出來?反過來你要我端出「收視率有0.5%以上,就肯定有5,000名收視人口,而得以證明其具有關注度了」,要別人去不斷滿足,但自己又不願顧及實際情況,實在於理不合,明明很簡單一件事情卻偏愛將之變得覆雜化也太擾民。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6:47 (UTC)[回覆]
- (※)注意我對於您的所作所為是不予置評。我反而覺得您是非理性的討論,見誰噴誰。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6:27 (UTC)[回覆]
**(※)注意我在這場討論當中可以說是以寡敵眾,這是因為你們擁抱着同一套見解,但這明顯是有問題的,對於橫蠻和強詞奪理之輩,我所做的,是「目標明確」,我不像你們,我要譴責一個人都必具理由;就是因為我發現這裏的確有人在強詞奪理,就是因為我發現有人聲聲方針方針但實情卻是有選擇地解讀,就是因為有端出所謂關注度其實只是一個口實,對於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將「撰寫條目指引」加鹽加醋加上自己的想法再「引述」到此,種種所為都是在矇混其詞誤導大眾,烏拉跨氪君,你憑甚麼說一直以來都是以事實和討點駁斥你們的我是「非理性討論」?我好久以前問過你一句「閣下覺得N君那句是屬於清晰的提刪理由」?你一直沒有答我;有網民表示支持我的論點,反過來你就跑去別人的對話頁去追問人我有甚麼好值得支持的,更多對我人身攻擊侮辱我的難聽說話也存在於你們幾個人的對話頁,可見閣下的言行所為才是不理性的,你對我的敵視也已經淪為對人不對事,我在上面也已反對過你這種態度,不要再問「我哪有」,你就是有!恐怕您的表現比我差得多吧?換我對您的所作所為作出評價,是嗤之以鼻和不屑。(不要扮傻扮失憶,也不要要求我去loop舊文,你也休想轉移大家視線!)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42 (UTC)[回覆]
請問這串討論還需要維持多久?
[編輯]現在根據投票數,這個條目已經有足夠理由刪除了。請各位按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執行。如有意見歡迎對這些方針指引提出修改討論。--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6:56 (UTC)[回覆]
-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時雖然有助表明共識,但應該小心運用,而其結果不應該強制定為永久的。
- 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
- (※)注意魔力先生,之前閣下既說甚麼「花時間討論的時間足可創建新條目」,現在又要「請問這串討論還需要維持多久?」,閣下的情緒商數是不是稍為低了點?維基確實不是民主試驗場。但這裏的人一味強調筳己怎樣按方針辦事,但卻完全無視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這一點,這面對不講道理的人,我還是一直基於條目的存在討論,但你和樓上一些人擺出來的態度過去現在都是這麼不耐煩以及擺明的對人不對事,對於因為這種風氣而得來的投票數目可以被計算的話,維基就是一個人治的地方,大家都不用講道理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7:03 (UTC)[回覆]
投票的合法性
[編輯]首先,見到用戶-才不是バカ!於烏拉跨氪的頁面留了句「懶得去鳥他了,那位把存廢討論當投票的話,7-1-1還是刪除票佔多數」,才不是バカ!君恐怕誤會了投票的規則,所以特別引文以正視聽。
- 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維基百科不是民主試驗場。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投票有時雖然有助表明共識,但應該小心運用,而其結果不應該強制定為永久的。
- 維基百科絕對不是官僚體制。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
我要再作補充,見上面有很多投反對票的,有的沒有陳明其理由,有些就是理由牽強,本人對於此亦及時作出反駁,並提出投票者的立論可疑之處,當中有些良久未見被解釋回應,難道這些票源又可以被計算在內嗎?
如果所謂的「共識」只是一個「人多就聲大的遊戲」,投票者毋須有穩健的支持或反對理由,只是不斷的左右而言他,偏離主題無視理性討論,維基只會變成一個人治的地方,沒有文明可言!
我從[5]這裏可以看到原來有些所謂維基人根本一直在錯解方針、斷章取義,「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這一點,顯然也沒有幾多人能夠有雅量做到,甚至不能以理服人改以人身攻擊,如用戶烏拉跨氪就在別人的頁面留下「某些人有被迫害妄想症你就不用太在意了,就讓他叫吧」[6]之類的惡言,本人強烈譴責這種不能以理服人轉而攻擊別人的惡行!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17 (UTC)[回覆]
- 你引用的句子翻譯自en: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External links to commercial organizations are acceptable if they identify major organizations which are the topic of the article.」。解釋的是商業機構網頁結鏈應不應當作是廣告刪除, 不要與關注度混為一談--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22 (UTC)[回覆]
- 你的英文翻譯是不是有問題?那句英文的中譯是「如果相關機構和這條目相關,商業機構的外部連結是可被接受的。」哪裏突然多了一隻「廣告」出來?閣下又想混淆大家?再者,我並沒有考究所引的兩點是來自那裏的翻譯、那管你說那是翻譯自非洲剛果小數民族的語言又怎樣有偏差,我只是單純看那兩句「中文」有沒有道理可言,難道大家會認為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兩句所言有錯嗎?如果你們要對此否定,恐怕是你們就沒有能力和打算去以道理服人罷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3:34 (UTC)[回覆]
- "(:)回應 那段全段在說的是「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維基百科不是廣告」, 看文字請看前文後理。道理都是多年來維基一直在大家討論共識中發展出來的, 你不能斷章取義便說是自己的道理。現在大家確是嘗試「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 可是看來不大成功--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4:28 (UTC)[回覆]
- 從來在此取章取義的恐怕是你吧,由一個不斷取章取義的你去說出「請看前文後理」,我真是想笑了。至於舉出官方網站連結,這就算是宣傳了?也怕這是你再一次對別人的小人之心和不服輸出於意氣的拉布戰而已吧!如果你的立論是成理的,閣下何不繼續不斷在中文維基、日文維基、英文維基積極的四處掛上你的模板和提刪?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電視節目條目都會舉出官方網站,按你的標準「都屬犯禁」啊!但希望你不要再說甚麼「人人都可以幫忙巡查」了,因為沒有人有義務去參腳跟你一起去製造更多麻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11 (UTC)[回覆]
- (:)回應為甚麼討論變了「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 這才是故意誤導吧? 我的論點是「有代表性的官方網站可以作為資料放在條目內, 但不能當作關注度證明」條目有官方網站並沒有違反關注度, 但條目只有官方網站, 大家去找又沒有一個可找到第三方可靠來源, 才是有關注度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0 (UTC)[回覆]
- (:)回應「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這是你故意帶出來的誤導,上面我已提出抗議,不贅,沒有更好的論點就請你不要loop好了。至於關注度,只是你不斷的強言條目沒有關注度,顯然沒有理解實際情況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5 (UTC)[回覆]
- (?)疑問 我甚麼時候說過「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9 (UTC)[回覆]
- (:)回應你說「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看來不大成功」,這當然了,因為你們都在左右言他,特別是你就每愛淡化問題!對於方針的取捨,閣下從來都是這樣,對於能夠支持你所堅持的提刪的條目,你便將之廣為引進於此強調自己的「合理合法」,但對於能夠支持條目可被保留的,你都避而不談,如果不是我特別引文到這裏,恐怕不知就裏的人都會給你誤導,到時你就可以「收成正果」了,總總事例我在上面已舉出太多太多,你再百般不認事實還是不容被埋沒,我也沒有意思參與你這場拉布泥漿摔角戰,一味再問「我何時有怎怎怎」,你還想轉移視線?
- (?)疑問請問nivekin什麼時候說過「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6:03 (UTC)[回覆]
- (?)疑問怎麼這個問題不答呀,不是還質問別人不回應你麼。請以身作則,回答這個問題。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17:17 (UTC)[回覆]
- (:)回應Nivekin在2011年10月6日 (四) 02:19 (UTC)留言如下:「請參閱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這幾句當中的「所以怎怎怎」都只是他對關注度的自行解讀,同時又混淆其詞將包含自己見解都說成是維基方針,除此之外,他混淆大眾的話語也廣為散落於當次討論,當然也不得不提他那一堆不知孰真孰假、不知是真心錯譯、還是以為別人真的不會深究的「英文維基加料中譯版」。希望您不要再老是問「他哪有怎怎怎」,你應該問問自己為何你可以這麼不中立和局部性失明對N君的問題見解視而不見,其身不正的你要求我以身作則也實在有趣。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57 (UTC)[回覆]
- (:)回應你說「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看來不大成功」,這當然了,因為你們都在左右言他,特別是你就每愛淡化問題!對於方針的取捨,閣下從來都是這樣,對於能夠支持你所堅持的提刪的條目,你便將之廣為引進於此強調自己的「合理合法」,但對於能夠支持條目可被保留的,你都避而不談,如果不是我特別引文到這裏,恐怕不知就裏的人都會給你誤導,到時你就可以「收成正果」了,總總事例我在上面已舉出太多太多,你再百般不認事實還是不容被埋沒,我也沒有意思參與你這場拉布泥漿摔角戰,一味再問「我何時有怎怎怎」,你還想轉移視線?
- (?)疑問 我甚麼時候說過「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9 (UTC)[回覆]
- (:)回應「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這是你故意帶出來的誤導,上面我已提出抗議,不贅,沒有更好的論點就請你不要loop好了。至於關注度,只是你不斷的強言條目沒有關注度,顯然沒有理解實際情況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5 (UTC)[回覆]
- (:)回應為甚麼討論變了「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 這才是故意誤導吧? 我的論點是「有代表性的官方網站可以作為資料放在條目內, 但不能當作關注度證明」條目有官方網站並沒有違反關注度, 但條目只有官方網站, 大家去找又沒有一個可找到第三方可靠來源, 才是有關注度問題--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0 (UTC)[回覆]
- 從來在此取章取義的恐怕是你吧,由一個不斷取章取義的你去說出「請看前文後理」,我真是想笑了。至於舉出官方網站連結,這就算是宣傳了?也怕這是你再一次對別人的小人之心和不服輸出於意氣的拉布戰而已吧!如果你的立論是成理的,閣下何不繼續不斷在中文維基、日文維基、英文維基積極的四處掛上你的模板和提刪?來自世界各地的不同電視節目條目都會舉出官方網站,按你的標準「都屬犯禁」啊!但希望你不要再說甚麼「人人都可以幫忙巡查」了,因為沒有人有義務去參腳跟你一起去製造更多麻煩。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11 (UTC)[回覆]
- (*)提醒「恕我沒你那種水平,按你理解,請問『nivekin提刪的理由很清晰』是指哪幾句?」這個老舊問題也一直被你懸空置之不理良久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57 (UTC)[回覆]
- N君你確實翻譯錯了。如果一個到商業組織的外部連結是用以認出條目主題中的主要組織的,那麼這個連結是可以接受的。還有請先弄清楚是誰先說別人「無賴」--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7日 (五) 04:40 (UTC)[回覆]
- 我從來都是指出甚麼行為屬於無賴,有人覺得渾身不自在應該自我反省,而不是呼天搶地說誰人侮辱了自己,但為何別人批評自己卻又隻字不提。2011年10月7日 (五) 05:11 (UTC)
- Le Concorde和nivekin你們不覺得有人在所謂的拉布嗎,請問存廢討論和投票有關係麼?把自己認為是刪除或是保留的意見留下就可以了,其餘的說這麼多沒有意思。他抱怨的焦點和核心都是一些根本的維基理念,比如要求可靠的第三方來源等等。這些東西都是在幾乎所有語言的維基百科中的基本理念,如果對這些共識存在質疑,我認為在中文維基爭執真的是沒有意義,元維基是個好去處。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05:16 (UTC)[回覆]
- 樓上,少來這套吧,你何嘗說過多少真正關乎本條目存廢的討論?自己沒有立論機礎便訴諸人身攻擊,要不就是斷取章義狐假虎威自己就是維基的代言人,你真恐怖。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1 (UTC)[回覆]
- 一直拋問題的是你不是我,我每次就只是回應和對你發言不合理的地方質疑(「一個月早就過去了」之類疑有混淆效果)而已。--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2 (UTC)[回覆]
- 你老哥看看上面有幾多未獲回應:由閣下留下來的空窗尾巴懸案?真好笑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50 (UTC)[回覆]
- 我認為我都做過回應了。哪裏沒回應請指出來。--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7日 (五) 05:56 (UTC)[回覆]
- 你老哥看看上面有幾多未獲回應:由閣下留下來的空窗尾巴懸案?真好笑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50 (UTC)[回覆]
- 一直拋問題的是你不是我,我每次就只是回應和對你發言不合理的地方質疑(「一個月早就過去了」之類疑有混淆效果)而已。--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2 (UTC)[回覆]
- 樓上,少來這套吧,你何嘗說過多少真正關乎本條目存廢的討論?自己沒有立論機礎便訴諸人身攻擊,要不就是斷取章義狐假虎威自己就是維基的代言人,你真恐怖。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05:21 (UTC)[回覆]
不提投票談道理
[編輯]- 頭條娛樂沒有可靠來源,應該刪除。
- 娛樂頭條也沒有可靠來源,可以提刪。
就是兩句話。你就算是問我100次都只有這兩句話。請其它維基人不要再理他,這個IP用戶純粹是在維護自己心中的所謂道理而不是跟你談道理。--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2:35 (UTC)[回覆]
(:)回應你終於都開始談起道理來啦?好一句「談道理」,但又要「請其它維基人不要再理他」,你想怎樣?
你的兩句,我回應如下:
- 頭條娛樂有官方網站作參考都不叫可靠來源?
- 娛樂頭條「也沒有可靠來源」?又可以提刪?
我再給你三四五六七八九句,如下:
- 你們要將中文維基搞到翻天覆地,毫無問題的條目都強言這是「有問題的」,時而「沒可靠來源」、時而「侵權」、時而「關注度不足」,總之要抹殺一個條目你們隨手都可以是藉口,你們豈非站在一個不敗和無敵之地?這種氣派要來跟別人談共識,說穿了只是要別人認同你們,不認同者就是「吵吵吵」的,這種態度談共識?你說吧!
- (舊觀點)如果所謂的「只有官方網站做為參考來源是不能滿足關注度」,你們是否會繼續出巡查,去清理甚至剷除所有僅得官網的條目?大量相同例子一直也存在於維基,很多電視節目條目如時事8點鐘、新聞最前線、世界那麼大、世界第一等、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甚至ESPN這個條目也是只有官網(很多很多不能盡錄),這些都只有官方的連結作為參考資料,難道又要支持刪除?不要說笑!
- 可是,樓上有個叫reka的先生真是這樣「好笑」,他的見解是「會支持刪除,會一視同仁地投下刪除票」,為何本來一直沒有問題的條目可以被僅幾個人指手劃腳一下一夜之間都變成「有問題」?這種企圖玉石俱焚的想法和做法是否理智?我只覺得說出這種話語的他很不負責任,也像個小朋友在撒野和賭氣。
- 強言娛樂頭條和頭條娛樂怎樣怎樣,但面對其他的電視節目條目你們又能如何自處?N君今早恐怕也有被他所引起的雪球效應嚇怕,連他老哥都深明「獨力難支」,才會拋出一句「任何人都可以幫忙」去巡查和加模板。
- 投票之前不去慎重考慮自己的粗疏取態,對日後影響維基以及引發大量條目存廢爭議,為後續的編輯和巡查工作加添大量壓力也在所不惜,這種行為態度實在自私!
- 但給你們組成一隊雜牌軍又如何?無論是中文的日文的韓文的維基,條目要介紹個別電視節目引入節目的官方網站是很平常的做法,也一直相安無事,維基不可能因為你們幾個所不喜歡而秩序大亂,你們也無可能改變得到中、英、日、韓不同語系的維基,難道你們要跑到日文維基、英文維基積極的四處掛上你的模板和提刪嘛?維基很大,不是你們幾個圍起來一個小圈子就自以為是全民共識或全球網民代表。
就是N君也未回應自己所受到質疑的地方,這是因為是非對錯很明顯,N君對自己做過和一切由他引發的事自己也應該心知肚明。以下是重貼。
- 對於海量的「同類條目」你會否不斷去繼續巡查和增補來源?如果真的沒有所謂的第三方來源,像鵬程苑、美東邨也只有房委會的連結作為參考,難道我們又要聽從「你的方針」去判斷「這都是沒有第三方資料」、所以「應該提刪」?對於房委會的幾百個住宅小區屋苑的條目,你又是否願意花上心上去為她們做補充?你自己搞出的問題不只影響本條目,維基大量的條目都會受到牽連,不是你一句「大家都可來做作補充」就能夠將你的責任諉於大家!我早就說過,我舉出「問題條目」並非要求你不斷去「補充」一些無關痛賡的資料;我所以舉出,是要指出你的個人想法是如何擾亂維基的運作,歸根究底,你的矯枉行為是擾民的,但令人失望又氣憤是在這個頭條娛樂的爭議還未解決又未達至共識,你居然又再在娛樂頭條掛板,但也一如你既往的風格:「只掛版、只扣帽子、但不善用討論頁陳明你對該條目怎樣不夠關注度」,更甚是「要求別人去補充資料」?你是不是太有問題?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03 (UTC)[回覆]
(抗議) 魔力先生,對於你擺出來的不中立姿態,我想我是不得不抗議和聲討的!之前閣下既說甚麼「我花時間討論的時間足可創建新條目」,接着是「請問這串討論還需要維持多久?」,現在你沒有貨賣倒過來卻要求大家「請各位不要再理他」,請問,閣下的情緒商數是不是稍為低了點?
維基確實不是民主試驗場。但這裏的人一味強調自己怎樣按方針辦事,但卻完全無視「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這一點,這面對不講道理的人,我還是一直基於條目的存在討論,但你和樓上一些人擺出來的態度過去現在都是這麼不耐煩以及擺明的對人不對事,你要談道理!?談何容易呀!?因為這種風氣而得來的投票數目可以被計算的話,維基就是一個人治的地方,大家都不用講道理了。
魔力君,你自己沒有理據當然就是詞窮理乏,但就請你少來這套好嗎?如果覺得自己想的沒有問題,據理力爭又有甚麼不可?反而你們呢?每次你們所說惹人疑惑,想問清楚你們但你們卻是最不清不楚!敢問,你們真的愛維基百科嗎?你們「要維護的」又是甚麼?你們維護的根本就不是道理,只是你們的面子吧!要不又怎會屢次答不到別人卻要惱羞成怒?要不又怎會玉石俱焚也在所不計?但你們如此一來維基就得賠上更多條目,這種自私又損人不利己的態度和言行,實在可恥!
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9:27 (UTC)[回覆]
- (*)提醒,請勿人身攻擊。—AT 2011年10月7日 (五) 18:14 (UTC)[回覆]
- (:)回應如果是基於事實的指控,對於不義行為我發表自己的所感,這就不是人身攻擊,反而用戶烏拉跨氪就真的多次人身攻擊本人。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45 (UTC)[回覆]
- 懇請此IP用戶回答我上面提出的問題。烏拉跨氪 2011年10月7日 (五) 18:18 (UTC)[回覆]
- (:)回應Nivekin在2011年10月6日 (四) 02:19 (UTC)留言如下:「請參閱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這幾句當中的「所以怎怎怎」都只是他對關注度的自行解讀,同時又混淆其詞將包含自己見解都說成是維基方針,除此之外,他混淆大眾的話語也廣為散落於當次討論,當然也不得不提他那一堆不知孰真孰假、不知是真心錯譯、還是以為別人真的不會深究的「英文維基加料中譯版」。希望您不要再老是問「他哪有怎怎怎」,你應該問問自己為何你可以這麼不中立和局部性失明對N君的問題見解視而不見,其身不正的你要求我以身作則也實在有趣。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57 (UTC)[回覆]
- (*)提醒「恕我沒你那種水平,按你理解,請問『nivekin提刪的理由很清晰』是指哪幾句?」這個老舊問題也一直被你懸空置之不理良久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8:57 (UTC)[回覆]
- (抗議)我在這場討論當中可以說是以寡敵眾,這是因為你們擁抱着同一套見解,但這明顯是有問題的,對於橫蠻和強詞奪理之輩,我所做的,是「目標明確」,我不像你們,我要譴責一個人都必具理由;就是因為我發現這裏的確有人在強詞奪理,就是因為我發現有人聲聲方針方針但實情卻是有選擇地解讀,就是因為有端出所謂關注度其實只是一個口實,對於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將「撰寫條目指引」加鹽加醋加上自己的想法再「引述」到此,種種所為都是在矇混其詞誤導大眾,烏拉跨氪君,你憑甚麼說一直以來都是以事實和討點駁斥你們的我是「非理性討論」?我好久以前問過你一句「閣下覺得N君那句是屬於清晰的提刪理由」?你一直沒有答我;有網民表示支持我的論點,反過來你就跑去別人的對話頁去追問人我有甚麼好值得支持的,更多對我人身攻擊侮辱我的難聽說話也存在於你們幾個人的對話頁,可見閣下的言行所為才是不理性的,你對我的敵視也已經淪為對人不對事,我在上面也已反對過你這種態度,不要再問「我哪有」,你就是有!恐怕您的表現比我差得多吧?換我對您的所作所為作出評價,是嗤之以鼻和不屑!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7日 (五) 19:16 (UTC)[回覆]
請:nivekin君不要拉布
[編輯](:)回應
- 「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不是「獨立於主題實體」的來源, 所以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
- 「英文維基加料中譯版」等問題, 你可能不知中文維基的大部份方針都是翻譯自英文相關內容. 「廣告」是你引那段文字等主題.
--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3:58 (UTC)[回覆]
- (:)回應
你的原文 (2011年10月7日 (五) 03:22) 是:
你引用的句子翻譯自en:Wikipedia:What Wikipedia is not:「External links to commercial organizations are acceptable if they identify major organizations which are the topic of the article.」。解釋的是商業機構網頁結鏈應不應當作是廣告刪除, 不要與關注度混為一談
而我亦已經在早前(2011年10月7日 (五) 03:34) 回應過你:
你的英文翻譯是不是有問題?那句英文的中譯是「如果相關機構和這條目相關,商業機構的外部連結是可被接受的。」哪裏突然多了一隻「廣告」出來?閣下又想混淆大家?再者,我並沒有考究所引的兩點是來自那裏的翻譯、那管你說那是翻譯自非洲剛果小數民族的語言又怎樣有偏差,我只是單純看那兩句「中文」有沒有道理可言,難道大家會認為這裏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應該通過討論、達成共識來化解糾紛,而不是盲目跟隨預設的方針和程序兩句所言有錯嗎?如果你們要對此否定,恐怕是你們就沒有能力和打算去以道理服人罷了。
Nivekin也在2011年10月6日 (四) 02:19 (UTC)留言如下:
請參閱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
請垂注!這幾句當中的「所以怎怎怎」都只是他對關注度的自行解讀,同時又混淆其詞將包含自己見解都說成是維基方針,除此之外,他混淆大眾的話語也廣為散落於當次討論,當然也不得不提他那一堆不知孰真孰假、不知是真心錯譯、還是以為別人真的不會深究的「英文維基加料中譯版」。
根本Nivekin的言論是沒有道理的,旨在以偏概全解讀方針,企圖將本條目予以消滅,但其他同類「問題條目」的存廢問題他又不能為自己開脫圓謊,因為大家都知道,如果Nivekin的言論是成理的,很多電視節目條目如時事8點鐘、新聞最前線、世界那麼大、世界第一等、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甚至是電視台條目ESPN、還有我之前提到一些房委會個別屋苑條目都應該被悉數刪除。
不過現實的情況是世界各國的維基電視節目條目,即使只有一個官網做參考,都不會被這種無事生非的破壞衝擊其存廢!中文維基是否就要因為一兩個對事情本身不盡了解的人而斷送大量條目?這實在太不負責任!
再說「關注度」,一個電視節目條目的「關注度」應該屬誰?是觀眾吧!也應該是有線電視的用戶,也應該是關注香港電視業發展的每一個人吧!看維基的人無非是要在此找自己想知道的知識和資訊,維基就是資訊中介平台,觀眾或可通過這裏找到他想要的節目播出時間、娛樂新聞業者也可從本條目了解這是一個甚麼類型風格的娛聞節目,這些才是所謂的「關注度」呀!如果某某東西的資訊已經廣為散在網上,到時才來寫維基又有何意義?網民看維基又有何意義?一直質疑「官方網站不能」、「沒有第三方資料不能」、「網上搜尋少結果不能」作為關注度的門檻,根本就是瘋狂又無理地對條目作出「不符合方針」的抹黑,既離題也離譜!
p.s.其實這場存廢討論根本是可以避免的,可惜,不論作為掛板者還是提刪者,Nivekin和烏拉跨氪從來都沒有使用條目的討論頁,沒有清楚具體講及其理據,就為條目去扣帽子掛模板,又在不通知作為條目創建者的本人的情況下啟動「提刪議程」,首先這種繞過當事人的做法我是要聲討的!其次是我很不滿有人為了自己的負隅頑抗而舉出劣理連篇,甚至斷送更多條目也在所不惜,這種僅出自意氣行為實在太不成熟和自私。
我再舉出以下一段我在上面提出過,但你未有不置可否的回應:方針也說,「有關商業機構或產品的條目,應該以客觀、無偏見的筆調撰寫。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維基百科並不會支援任何個別商業機構,或結立任何宣傳夥伴。」文字是對維基條目撰寫筆調作出規範,基於這點,無論是娛樂頭條和頭條娛樂都是沒有犯禁的,而「所有內容必須可以經由外人查核,所以內部商業秘密、小規模公司都應該不能接受」,該兩條目亦沒有可被挑剔之處,「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應該有足夠的代表性。」這句就更加反映維基是容許加入官方網站連結的,並非閣下一直所強調的「第一身網站是不容許」, 請閣下不要一而再而三地混淆視聽,「商業機構網站的連結,需要有足夠的代表性,才應該放進維基」這幾句,實為你的文字而非出自該處的引文!
話說回來,經過你如此一說就更可印證電視台電視節目的官方網站放在維基是沒有問題的,如果電視節目的官方網站本身都不夠代表性節目本身嗎?其他如日文韓文甚或是台灣中國大陸的電視節目條目都會放上官方網站連結做為可供查證的參考資料,為何就是這個條目不可以?(所以我才說你一直在負隅頑抗!)事實是只要沒有硬銷的廣告,維基是容許商業網站作為來源或參考資料,如果是不容許的,請你回答我為何我之前舉出的多個房委會的屋村屋苑條目可以一直相安無事?原因不就是「未被你巡查過,未致於槽秧」呀!僅小撮人對方針錯解又條目不了解就要抹殺條目?老話重題,你們這種頑固只是意氣,但請不要那麼自私將網民知的權利都要剝奪,讓整個維基都給賠上名聲!
請Nivekin君不要在理據薄弱下作出無謂的拉布行為!你的所作所為是對維基人和網都屬於一種內耗!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04:04 (UTC)[回覆]
- 其實可供查證跟條目是否有關注度是兩回事。如果按照IP兄的說法,有官方網站就能夠在中文維基創建條目的話,那中文維基只會變成收容所。—AT 2011年10月8日 (六) 12:24 (UTC)[回覆]
(:)回應 AT君,本人從來都沒有說過「有官方網站就能夠在中文維基創建條目」,請你必須搞清楚事情的原委,是Nivekin君要以「僅有官方網站而沒有第三方來源=不夠關注度」,繼而以「關注度不足」為由去提刪條目,但他並沒有具體清晰的陳明其提刪理由,僅以「關注度不足」去為條目去定性,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將「撰寫條目指引」加鹽加醋加上自己的想法再「引述」到此,種種所為都是在矇混其詞誤導大眾,不知就裏的人就是這樣而被他誤導,就像這個條目一樣,明明是一個香港有線的節目都可以被說成不夠關注度,至於他所說的「僅有官方網站而沒有第三方來源」,也不過是經過連番追問後急就章被「想出來」的「關注度定義」,不過大家腦筋必須清晰,因為這所謂的「僅有官方網站而沒有第三方來源=沒有關注度=應該提刪」,也只不過是Nivekin君自己憑空見解,但維基方針從來都沒有被這樣演驛過,而將自己的想法套於維基方針再混淆大眾,這種行為也無異於散播謠言,為的,也僅單純為了自己的面子和意氣,這種置大眾利益於不顧的行為實在太卑鄙吧!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8:08 (UTC)[回覆]
- 香港有線節目不等於就一定具備關注度。證明關注度的方法是條目要有可靠的第二手來源,官方網站可以列出,但這並不是關注度的依據。因此,沒有第二手來源或只有官方網站,並不等於不夠關注度,真正不具備關注度是那些找不到可靠的第二手來源的條目。—AT 2011年10月8日 (六) 18:30 (UTC)[回覆]
- (:)回應我已經在上面回應過關注度的定義絕非僅以「第三方網站」去證實,下面我已舉出頭條娛樂被加上所謂的「第三方連結」的問題,與其說「官方網站可能會有誇張宣傳」,「第三方網站」的來源也是良莠不齊,說這些「第三方網站」比官方網站更可靠也是笑話。我同意「二手來源」確能證明關注度,所以我在上面也已經詳細說明有線頻道入戶情況、播放平台和收視人數,還要質疑這節目是沒有關注度是無道理的。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09 (UTC)[回覆]
提刪多個電視節目
[編輯]應之前某位IP用戶的意見我已經將其提出疑問的多個電視節目提刪並在提刪前已檢查是否有可靠來源請各位維基人前去投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3:08 (UTC)[回覆]
不要誹謗和嫁禍於本人!我完全沒有要求你們去刪一些電視條目
[編輯](抗議) 魔力君,你不要愈來愈過份,我哪有提出過甚麼建議或意見鼓勵你們去提刪!?我所以舉出例子,是要說明你們是歪理連篇而已!
我的原文是「如果Nivekin的言論是成理的,很多電視節目條目如時事8點鐘、新聞最前線、世界那麼大、世界第一等、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甚至是電視台條目ESPN、還有我之前提到一些房委會個別屋苑條目都應該被悉數刪除。」
我是說如果Nivekin的言論是成理的話,相關條目都應該全部被河蟹掉,但Nivekin真的有道理可言嗎?
我也說過,「現實的情況是世界各國的維基電視節目條目,即使只有一個官網做參考,都不會被這種無事生非的破壞衝擊其存廢!如果所謂的『只有官方網站做為參考來源是不能滿足關注度』,你們是否會繼續出巡查,去清理甚至剷除所有僅得官網的條目?」中文維基又是否要因為一兩個對事情本身不盡了解的人而斷送大量條目?」
「甚至ESPN這個條目也是只有官網,這些都只有官方的連結作為參考資料,難道又要支持刪除?不要說笑!」(後按,僅我上面舉出幾個節目條目就給掛板,但偏偏這個ESPN你就不加板,魔力君你應該是個『聰明人』,相信你該明白「倘若一掛」的後果,你必然更受千夫所指,事實上,你的「積極提刪」舉措根本就像個小朋友在撤野抵賴在搞破壞,但作為一個維基甚麼甚麼編輯,你顯然是置維基和大眾的利益於不顧!這樣以程序去「按部就班」的河蟹行為根本就是騎劫維基!真正熱愛維基的人見到條目可能有問題的,通常只會想辦法去完善它而不會判它死罪,可見你對維基「這種熱心」的居心叵測!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8日 (六) 17:21 (UTC)[回覆]
- 首先,我不叫魔力。提刪人人皆可做,你也可以去提刪。娛樂頭條我是看有可靠來源了才沒有提刪。ESPN比我國的中央電視台名氣還要大,還需要來源支持嗎?--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2:30 (UTC)[回覆]
- (抗議)名是一句,要不是否我應該稱你為「方針哥」?「提刪是人人可做」,但說明清楚提刪理由,以及說明條目哪個部份哪個章節有問題是提刪人「必須做」的事!可是你和N君二人對本條目作第一次提刪,同樣沒有用到討論頁,不作事前討論即掛上模板,這是你對維基方針和程序的無視,作為維基編輯的你居然做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絕對值得所有維基人譴責!
- (:)回應你說「ESPN比我國的中央電視台名氣還要大」,足以證明你並非按著方針行事,還不是按著個人對「名氣」的認知而作出定奪,但這樣一來你不是完全推翻先前你們所說的那一套嗎?只是你們一些人對「中國大陸以外」的事情沒有認識,便「認為」外邊的很多東西都是「沒有名氣」的,國內有「長城」,所以對很多港台網都被封鎖,所以你才會連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這些名氣就是不低但必然被封鎖的網站都給河蟹掉,「關注度」並不是這樣給你去定義的吧?而你對「名氣」的理解也真可笑。還有,你還未回應我以及正視你置維基和大眾的利益於不顧的所為!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4:29 (UTC)[回覆]
- (:)回應至於你說娛樂頭條有「可靠來源」,我剛剛看到該條目,突然被人加上兩個「參考資料」,但可笑的是這是兩個來自大陸、疑似愛好者網站的翡翠台電視節目表,基於N君曾發表「官方網站不具關注度,有第三方證明方為『可靠』」之說,相信此人是為了「捍衛」此條目才會舉出這兩個「第三方」的連結,但作為愛好者網站根本就不能成為維基的可靠來源,哪管你說那些是入門網站,但所載的節目表的來源難道會比官網可靠嗎?這樣補充參考來源根本就是不理材料好壞,反之對頭條娛樂卻是質疑這樣不得那樣不行;縱然本人從來不認為娛樂頭條、頭條娛樂或其他「有官方網站」的電視節目條目有「來源」或「關注度」的問題,但如果某些人要這樣不擇手段去「印證」僅自己支持的節目條目「可以留下來」,這種人根本就是將方針任由自己去演驛,我會對此感到氣憤!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4:57 (UTC)[回覆]
- 政府和諧網站關我什麼事,ESPN不是外國的難道是中國的?我提刪的理由就是「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既然你覺得你的條目需要平等對待,我也應該對這些條目平等對待。如果你覺得有人會為了這麼一個7點半的娛樂節目花費這麼多時間去做個來源,那正好證實了這個節目的知名度。如果頭條娛樂有同類型的來源參考,我可以撤去我的刪除票,事情就這麼簡單。--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00 (UTC)[回覆]
- 說白了,那個有線的節目,既無娛樂頭條的第三方資料來源,也沒有搜尋引擎能帶來有說服力的關注度信息。因此我還是堅持提刪意見。--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16 (UTC)[回覆]
- 政府和諧網站關我什麼事,ESPN不是外國的難道是中國的?我提刪的理由就是「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既然你覺得你的條目需要平等對待,我也應該對這些條目平等對待。如果你覺得有人會為了這麼一個7點半的娛樂節目花費這麼多時間去做個來源,那正好證實了這個節目的知名度。如果頭條娛樂有同類型的來源參考,我可以撤去我的刪除票,事情就這麼簡單。--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00 (UTC)[回覆]
- (:)回應至於你說娛樂頭條有「可靠來源」,我剛剛看到該條目,突然被人加上兩個「參考資料」,但可笑的是這是兩個來自大陸、疑似愛好者網站的翡翠台電視節目表,基於N君曾發表「官方網站不具關注度,有第三方證明方為『可靠』」之說,相信此人是為了「捍衛」此條目才會舉出這兩個「第三方」的連結,但作為愛好者網站根本就不能成為維基的可靠來源,哪管你說那些是入門網站,但所載的節目表的來源難道會比官網可靠嗎?這樣補充參考來源根本就是不理材料好壞,反之對頭條娛樂卻是質疑這樣不得那樣不行;縱然本人從來不認為娛樂頭條、頭條娛樂或其他「有官方網站」的電視節目條目有「來源」或「關注度」的問題,但如果某些人要這樣不擇手段去「印證」僅自己支持的節目條目「可以留下來」,這種人根本就是將方針任由自己去演驛,我會對此感到氣憤!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4:57 (UTC)[回覆]
- (:)回應同樣是只有「罪名」但沒有「詳情」,同樣是中國大陸司法的一套「寧枉無縱」,同樣是只按「法律」的依書直說,但同樣是有選擇性的解讀和不讀,難道你不認為你們的手段和諧無異嗎?你提刪的理由就是「沒有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你們早前的說法不是「官方網站不證明關注度」嗎?這個ESPN條目也只有一個官方網站做參考資料呀!為何只能你由你去定奪甚麼網站可靠不可靠?你的公平可以算得上是公平嗎?關於本節目的來源和關注度我在上面也舉出了例證,除非你根本沒有細味我之前的話語,關注度不會只是「有人會為了這麼一個7點半的娛樂節目花費這麼多時間去做個來源」而成就得來,你不認為這節目具有知名度或關注度只是因為你人不在香港,對香港收視情況毫無了解,所以我才會質疑你們的提刪理據。
- (:)回應「娛樂頭條的第三方資料來源」?你到底要loop到何時?有人曾經加上兩個「第三方資料」都是來自大陸愛好者網站,當中的「翡翠台電視節目表」來源可靠嗎?該站的人員還不是到tvb的官網去取材!但那個節目表是經java script將數據轉到這個「第三方網站」還是只用人手C&P去剪貼?當中的資訊是實時產生的嗎?節目播放時間異動又會及時更新嗎?為何第三方資料來源這樣不可靠卻要堅持引用,偏偏就是容不下最可信賴的官方網站時間表!
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27 (UTC)[回覆]
- (?)疑問 我甚麼時候在娛樂頭條加過「第三方資料」?, 請先看看編輯歷史--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6:35 (UTC)[回覆]
- 對不起,是我看錯了,在這個位上我看錯了你,但也能印證你所堅持的「第三方資料」不盡是可靠。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18 (UTC)[回覆]
- 看錯沒問題. 另一位編輯加的其實也不是「第三方資料」, 所以我才掛模版--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31 (UTC)[回覆]
- 對不起,是我看錯了,在這個位上我看錯了你,但也能印證你所堅持的「第三方資料」不盡是可靠。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18 (UTC)[回覆]
- 娛樂節目我關心不多,幫得上的忙也有限,,傾向於保留主義……
我只是路過順便說一句,你們不要再用user:Edouardlicn巨巨的簽名來黑他了XD!在簽名裏面惡搞一下小圓臉有錯嗎XD所以用誒多嘩鐸稱呼就好了。附假名讀音まほう しょうにん エドワド☆マギカ我承認我只是來科普的-- --亞瑟尼莫斯<-鐵甲依然在!!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5:22 (UTC)[回覆]
請歸納重點
[編輯]本人敢請雙方且休一回,歸納一下重點,以便他人參與及管理人員結案。最好點列,緊記言簡意賅。有勞。--J.Wong 2011年10月9日 (日) 05:25 (UTC)[回覆]
主留
[編輯]- 只盲目堅持關注度必須存在於網上,僅以Google作為關注度的門檻是粗疏的。
- 以上面也已經詳細說明有線頻道入戶情況、播放平台和收視人數,還要質疑這節目是沒有關注度是無道理的。
- 聲稱本條目不具關注度或強求第三方網站證明的人士大多不是香港人,對網下的實際情況如本節目的收視落戶入網情況都不了解。
- 主刪用戶強言「官方網站連結不足證明關注度」、「官方網站可能有誇張廣告宣傳成分」請垂注此說並非維基方針,僅個人主觀意見。
- 因為「可能有誇張宣傳」而強言「官方網站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實屬於強詞奪理,也許一些官網真的如此,但要假定所有官網都是如此不堪,請問這叫客觀嗎?
- 同類電視節目條目多年來均廣為存在於維基,中文、英文、日文維基也是,僅有一個「官方網站連結」的是比比皆是。
- 就是香港房委會屬下很多屋村屋苑,在維基上的條目都僅有一個官方連結,難道這類條目又不應該留下?
- 如果「官網」是容不下的,不同語言版本的維基是否要以本條目作為「案例」,「提刪」被推廣出去又是否可行?
- 眾所周知中國大陸上網有「長城問題」,這裏提刪及支持提刪者很多都來自中國內地,他們網上網下對港台事情不盡了解是客觀的事實。(如用戶烏拉跨氪自己對世事的不了解卻要強言外邊的世界怎樣不足關注度,此人曾將台灣壹電視的一天一蘋果說成是關注度不足,繼而掛上快速提刪模板,但眾所周知黎智英的媒體一直都被大陸封鎖,問題來了,大陸用戶可以因為自己對外面的事情不盡了解就強言這是不夠關注度嗎?中文維基又是否要因為一兩個對事情本身不盡了解的人而斷送大量條目?)
- 另外,用戶「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也在上面提及過自己對「關注度」的看法,同樣是「只有官網」的條目,此人卻認為ESPN這個條目是可以留下來,原因是「ESPN有知名度」,先不理此說孰對孰錯,但這顯然是魔力君清楚知道的,但對於他所不知的事情,如長城以外的港台事情,他又可以清楚了解嗎?如果我不看體育頻道,在我眼中ESPN也可以不具知名度呀!若要說ESPN「有知名度」,「頭條娛樂」也是有的,只是個別族群心中有或沒有「知名度」不能反映條目主角有沒有受到關注/有沒有關注度。
- 根據方針,最常見的討論方式,是在條目的對話頁進行。如果需要更為廣泛的參與,則可以在互助客棧提出。而如果某個問題需要維基社群的普便了解、參與,並且需要謹慎、有序的討論過程,可以利用討論。具體的規則和程序可以參見上述頁面的說明。可是提刪者烏拉跨氪與Nivekin 事前未有善用條目討論頁,一來便掛個提刪模板,莫視討論尋求共識,目的旨在刪除條目。
- 提刪者及投票支持刪除者一直沒有理據,聲稱關注度不足但未有了解關注度的定義。
- 提刪者Nivekin 對「官方網站可否存在於條目」立場左搖右擺,時而不可以、時而可以,甚至將維基方針斷章取義再加上自己的見解,強言自己一套才是權威,實際卻是狐假虎威。
- 主刪者堅持須要加入「第三方網站」作為關注度的根據,有「可靠的第三方文獻」支持固然能完善條目,但這並非必然,而且「第三方網站」來源良莠不齊,說「第三方網站」比官方網站更可靠實屬笑話。
- 注意:提刪者Nivekin聲稱自己是根據維基百科:關注度的要求掛模版, 經三十天後提刪,因此本條目早前已被「河蟹」過一次,可是本條目的創建人,在二人首次「掛板」到「投票」、「結案」至本條目第一次被「河蟹」一直毫不知情,也一直沒收過任何提刪通知,根據提刪者Nivekin和烏拉跨氪的編輯貢獻紀錄頁面,根本不見有人有就此條目的存廢問題向當事人作出通知,可見這並非「網絡問題導致未有通知」,而是此兩人完全沒有通知當事人的意思,Nivekin和烏拉跨氪實有繞過討論之嫌,所謂的「根據方針、掛板、提刪」過程根本是鬼鬼祟祟的。
- 加上二人對友台有競爭關係的娛樂頭條採取一套截然不同的捍衛態度,甚至不惜濫竽充數為此加上來源成疑的「第三方來源」,實有不公偏頗之嫌。
- 頭條娛樂爭議未決用戶魔力便將「提刪」推廣到其他條目(用戶貢獻中有此人為多個條目掛模板的紀錄),同樣不陳明清楚理由僅掛上模板企圖為條目定性,這種行為實和破壞無異。另外,我從用戶魔力看到了有人留了這則對提刪一天壹蘋果的回應:「反正我也非常討厭壹電視。每次我經過壹電視的申辦處,都會破口大罵《全民字多星》這個節目非常爛。」,我想,這種以個人取向去定條目的刪留是不文明的。
- 縱然現在主刪的投票人數佔多,但個別人士的投票理據欠奉,僅拋下一句「關注度不足」便算,即使也有人提出自己的意見,但都被主留者作出反駁,及後亦見不到這些人士具體回應自己所受到的質疑,除此之外上面更有人坦言「覺得很吵」,這種理據成疑或對人不對事的投票的票源,理應被排除於外,而且維基也強調了一點:應該以社群的討論而不是純以投票結果決定存廢。
- 吉米·威爾斯始終強調,所有的爭議應當通過討論得到共識解決,而不是什麼事情都可以付諸投票。少數強勢決議,是顯而易見的錯誤;然而多數決議,卻有迷惑性。在存有相當爭議的情況下,多數人同意並不是真正的民主,而是變相的暴力。「多數暴力」非但不能解決問題,反而給人暫時假象、滋生更多的問題、影響維基人的創作。
- 質疑關注度來源可疑,責任在質疑者,質疑者理應透過討論解決事情,並不是僅拋出籠統一句「關注度不足」就以為自己的掛板動作合理,這種做法也顯然無異於對條目作出破壞,和清空版面的不同只在於「善用」了維基的方針和程序去包裝其惡行,但其破壞力是一樣的。
主刪
[編輯]- 關注度不足,無法找到公開可靠的第三方來源;以Google搜尋結果為證。主留用戶亦未能提供任何形式的公開可靠的第三方來源。
- 補充:
- 根據維基百科:關注度的要求掛模版, 經三十天後提刪。
- Google搜尋結果只是輔助參考, 不作關注度的唯一證明;
- 提出關注度來源的責任在原作者.
- 其他條目, 應各自獨立討論.(見WP:OTHERCRAPEXISTS)--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8:24 (UTC)[回覆]
回應
[編輯](上面各自列出理由給人看, 要辯到下面進行吧)--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8:13 (UTC)[回覆]
- 簡直無厘頭。理由就一個,關注度不足。說一大堆歪理都沒有用。-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01 (UTC)[回覆]
- 何謂關注度?又何謂關注度不足?又何謂歪理?你的道理在哪?魔力先生,對於你擺出來的不中立姿態,我想我是不得不抗議和聲討的!之前閣下既說甚麼「我花時間討論的時間足可創建新條目」,接着是「請問這串討論還需要維持多久?」,現在你沒有貨賣倒過來卻要求大家「請各位不要再理他」,請問,閣下的情緒商數是不是稍為低了點?一味強調自己怎樣按方針辦事,但卻完全無視「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這一點,這面對不講道理的人,我還是一直基於條目的存在討論,但你和樓上一些人擺出來的態度過去現在都是這麼不耐煩以及擺明的對人不對事,我想,這就是你所指的歪理連篇!如果覺得自己想的沒有問題,據理力爭又有甚麼不可?反而你們呢?自己沒有理據當然就是詞窮理乏,但就請你少來這套好嗎?每次你們所說惹人疑惑,想問清楚你們但你們卻是最不清不楚!敢問,你們真的愛維基百科嗎?你們「要維護的」又是甚麼?你們維護的根本就不是道理,只是你們的面子吧!要不又怎會屢次答不到別人卻要惱羞成怒?要不又怎會玉石俱焚也在所不計?但你們如此一來維基就得賠上更多條目,這種自私又損人不利己的態度和言行,實在可恥!
- 請你自己去看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上面有個搜索框,搜索「關注度」,選含有「關注度」,然後再在wikipediaXXX那裏打勾。我沒有時間沒有興趣沒有欲望去回覆你這種根本不聽人家意見又不肯自己找原因的人的話。
- 仲有,米以為你系香港人就好醒。你地香港TVB我哋廣東人睇左十多二十年,TVB幾多市場佔有率我哋廣東人都知得一清二楚。你話我哋講野無證據,ACnelson你信唔信,反正我就信啦。米以為大陸公安仲系十幾年前着住綠色軍裝。有線?你返歸自己慢慢睇夠距啦。-馬呵說年誒多嘩鐸★魔力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7:18 (UTC)[回覆]
- 請你自己去看維基百科的方針指引。上面有個搜索框,搜索「關注度」,選含有「關注度」,然後再在wikipediaXXX那裏打勾。我沒有時間沒有興趣沒有欲望去回覆你這種根本不聽人家意見又不肯自己找原因的人的話。
- 何謂關注度?又何謂關注度不足?又何謂歪理?你的道理在哪?魔力先生,對於你擺出來的不中立姿態,我想我是不得不抗議和聲討的!之前閣下既說甚麼「我花時間討論的時間足可創建新條目」,接着是「請問這串討論還需要維持多久?」,現在你沒有貨賣倒過來卻要求大家「請各位不要再理他」,請問,閣下的情緒商數是不是稍為低了點?一味強調自己怎樣按方針辦事,但卻完全無視「尋求共識的主要方法是討論,而不是投票」這一點,這面對不講道理的人,我還是一直基於條目的存在討論,但你和樓上一些人擺出來的態度過去現在都是這麼不耐煩以及擺明的對人不對事,我想,這就是你所指的歪理連篇!如果覺得自己想的沒有問題,據理力爭又有甚麼不可?反而你們呢?自己沒有理據當然就是詞窮理乏,但就請你少來這套好嗎?每次你們所說惹人疑惑,想問清楚你們但你們卻是最不清不楚!敢問,你們真的愛維基百科嗎?你們「要維護的」又是甚麼?你們維護的根本就不是道理,只是你們的面子吧!要不又怎會屢次答不到別人卻要惱羞成怒?要不又怎會玉石俱焚也在所不計?但你們如此一來維基就得賠上更多條目,這種自私又損人不利己的態度和言行,實在可恥!
- 「我沒有以為自己好醒」、恐怕是閣下EQ真是太低,但還請冷靜理智才不致令你在大眾面前丟格,而且,我在這裏談的是香港CABLE的收視,「你T甚麼VB又廣甚麼州」呢?實在搞不懂你打甚麼飛機。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7:29 (UTC)[回覆]
- 對主留第13點的(:)回應:我沒有說過「不可以在條目上放官方網站」, 我說的是「官方網站不可當作關注度來源」,你又記錯了。--Nivekin※請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8:28 (UTC)[回覆]
- (:)回應Nivekin在2011年10月6日 (四) 02:19 (UTC)留言如下:「請參閱維基百科:關注度:『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所以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這幾句當中的「所以怎怎怎」都只是你對關注度的自行解讀,同時又混淆其詞將包含自己見解都說成是維基方針,事實上,你混淆大眾的話語也廣為散落於當次討論了,你一來要強調關注度的重要,同時又要強言官網甚麼甚麼的,反而又要高與「第三方網站才足以證明關注度」,這不是本末倒置嗎?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09:04 (UTC)[回覆]
- 請問你要怎麼解釋「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官方網站是獨立於節目之外,還是附屬於節目製作宣傳的一個環節?我跟Nivekin都傾向認定官方網站並沒有獨立於該實體之外,所以由此句推出「自己的官方網址、自己的賣的廣告、自己寫的新聞稿都都不足以作為可靠關注度來源」。這樣解釋一點也沒有本末倒置。關注度不是只要有來源介紹就行了,還要「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請不要忽略這句話,這句話就是為什麼第三方來源那麼重要的原因。--Reke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0:44 (UTC)[回覆]
「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由以上這句,可以整理出關注度成立與否要兩個條件:
- 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
- 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
這兩個條件是使用「而且」相連,所以可知是取交集而非聯集。所以:
- 沒有可靠來源介紹:無法證明關注度。
- 有可靠來源介紹,但來源不獨立於主題實體之外:無法證明關注度。
- 有可靠來源介紹,且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之外:可證明有關注度。
- (:)回應
- 我想我不可能僅對一句片語作出解釋,已經說過,「如果一個主題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則可假定該主題或符合獨立條目的收錄標準。」首先,整句的意思就是說滿足到相關條件則可假定符合收錄標準,但這幾句並沒有提及未能完全滿足是否就第同不合標準。
- 就算是不合標準,維基向來都建議大家先進行溝通、善用條目的討論版,而事實上,這場「頁面存廢討論」本來就不應該存在,如有人覺得本條目有問題,他極其量可以做的應該是在討論頁跟大家討論、又或是到創建條目者的對話頁留言說明情況,共同尋求解決方法。
- 可是,提刪掛版的兩個人一劈頭便給條目掛版提刪,而且一直沒有向創建條目者留言陳情,結果就是創建者在條目被移除才知情,對於Nivekin等人的態度行為是否和維基方針相違背,根本就很清晰易見。
而判別是否為「可靠來源」,在wp:可靠來源中有說「使用來自於公司或組織的網站的材料需要小心。儘管公司或組織是關於它們自身很好的信息來源,但它有顯而易見的傾向。」另外也有說「如果是被某個組織或社團出版的,也可以用於關於這個組織或社團的條目。」由此可知節目本身的官方網站是可以使用,但必須小心引用。換言之它的可靠度是有限的,而且「尤其是當有爭議時,因為個人出版的作品是沒有經過權威或同行的證實的」。官方網站的資料在說明節目本身的訊息(例如是幾點播出、有幾集、某集來賓為誰)當然是可靠的,所以維基容許這些連結加入百科之中;但是在證明關注度這方面,則有疑慮,這跟能不能加入條目是兩個命題,不應牽扯在一起。
- 「可靠文獻」有「第三方」固然能完善條目,但要說「官方網站不能作為可靠來源」就只屬於你們的強詞奪理,我已經說過,至少在維基多年來不少電視節目條目又或是屋苑條目,「只有官方網站」連結都是比比皆是,但它們都有你所說的問題嗎?
- 人家的網站可能只是提及僅播出時間、節目性質又或是屋苑設施、座數,這些資訊大概也沒有甚麼可被「誇張」的空間。也許一些官網真的如你所說有誇張成分,但你就是要假定所有官網都是如此不堪,這叫客觀?
- 閣下對關注度的理解完全出於自己的個人見解,但請你不要以此作為根據,我就是見你一直死守「來源要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一句,但又不能為其他一直存在已久的同類條目去解釋,正如ESPN甚至很多公營機構的條目也存在同樣的問題,但你們卻不能解釋。
- 令人失望是你們只會死守這道防線但又對其他維基方針置之不顧,對方針每愛刻意挑讀和不讀,我在上面已舉出好多例子,恕我不贅和對老是將舊文重貼感到煩厭。
- 如果電視節目的官方網站本身都不夠代表性節目本身,其他如日文韓文甚或是台灣中國大陸的電視節目條目都會放上官方網站連結做為可供查證的參考資料,為何就是這個條目不可以?我想我不可能像你們一樣只只基於自己的偏見無視井外的世界和大環境。
- 關注度不只存在於網上,網下的實際情況也應關顧,有線在香港有過百萬使用者、CEN的節目包括這節目也在港鐵的列車上有播出來、其官網也有上載節目、就是有線第1台也在香港的公共房屋入戶,「少說也有幾萬人看」這句根本不用甚麼ISO驗認,只要是香港人用腦想想都能夠知道這是合理的說法,我想你應該不是港人,所以才會對此不盡了解,但你不可能因為自己的不清楚而說這條目不夠關注度。
- 有,他們都有我說的問題。
- 我沒有假定他們誇張,我是說在證明其關注度上是不合理的。就算一個沒人要看的節目也可以建立官方網站,所以只有官方當來源的條目根本無法證明關注度的存在。
- 我的解釋就是:它們之前只是沒被人發現有問題,而不是沒有問題。現在既然發現有問題了,則應該照章處置。而不是因為他們的存在,所以合理化更多不合方針的條目存在。
- 我也一直對你都不舉出一個可查證的證據感到惋惜。如果提出來你就不用打那麼多字了,只要一兩行ref就可以解決。
- 官網可代表節目本身,但官網不可代表此節目有被人關注,這是兩回事。請不要混為一談。再說一次,一個節目就算沒人看,也可以建立官網。
- 維基上不能說「你只要住在某地就能了解」所以就不提出證據,而是都需要可供查證。「少說也有幾萬人看」如何查證?可以找到任一資料證實嗎?如果沒有,就是無法證明關注度的存在。--Reke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3:52 (UTC)[回覆]
- 你「有」甚麼?你的回答真是很無凌兩可,你的「他們」是指「電視節目條目和屋苑條目」的話,我不否認會有「你說的問題」,但不會盡是全部。
- 完全不明白你所意,既然沒有誇張失實放官方連結做參考又有何不可?條目是否具有「關注度」或「知名度」並非官方或非官方網站可以定奪,是否受到關注也不是由一兩個人可以定奪,維基很多條目都是這樣,不見得一直相安無事的條目會因為被一兩個得閒的人盯中而要讓同類條目都給陪葬,維基只是一個平台,官網所載內容是否屬實可靠來源可以由讀者衡量,但要強說頭條娛樂的官網或房委會的官網「可靠成疑」,這可能只是你的敏感。
- 我不認為一天壹蘋果或ESPN發現到「相同的問題」而要剎有介事去整頓,理由是你們所謂的「有問題」根本是無風起浪,你的所謂「照章處置」不過是僅按一兩方針解讀但就無視更多方針,你這種取態根本不能稱得上是為維基着想,因為你們是旨在破壞多於建設。
- 官網屬於「不可查證」?其次是收視情況,作為香港人都會清楚有線的新聞和娛聞報道在香港有每能製做輿論,相信所謂的「收視數據」不用我特意舉出來,我從來認為「關注度」並非唯一權衡條目刪留的門檻。
- 官網可代表節目本身,但沒人說過官網和「節目有被人關注」有所關聯,所以我在上面才舉出有線在港的覆蓋,再說,只強調無知名度/關注度的理由是不被維基所鼓勵的(後述)。再說一次,沒有人說過「有官網=有人看」。
- 又是你所高舉的關注度,好悶,請看以下方針──
根據方針維基百科:刪除討論時應避免的理由一頁所說。
[編輯]- 只是投票
- 只給一個方針或指引
- 非百科條目
- 只講無知名度 (即這裏一些人所強調的『關注度』)
這都是不恰當的理由,單純以連結到討論去反對他人都是不恰當的,但偏偏提刪一方的大部份人都做盡以上的事情。而閣下一直高舉的「關注度」,如同方針所述,這就和「只給一個方針或指引」沒有兩樣,只宣稱某個條目的主題沒有知名度(或顯著性),但你又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為甚麼」這個主題可能沒有知名度。「即使已經有許多關於知名度或顯著性的方針被建立,許多編輯者仍然以主觀的判斷來決定某個主題的知名度。」這無疑是你們的寫照。如果你們還是死心不息,要以「沒有可靠資料來源」去質疑條目的存廢,同時又不容許官方網站作為參考資料,明明是可靠的材料你又要強言「沒有關注度」,這種這樣不准那樣不行但看過方針指引才驚覺你們原來是對方針挑讀,這種強詞奪理的態度實在令人納悶。
我提醒一下這位IP用戶,我一直在論理,而沒有對您本身的討論態度做出任何評價。請您也多尊重,把意見集中在說服其他人「官方是獨立於主題實體」這件事情上,而不是抨擊他人的心態,對您想留下條目的想法比較有助益。--Reke (留言) 2011年10月9日 (日) 11:03 (UTC)[回覆]
(:)回應
- 很欣賞你的「論理」,但希望您也要公平,我向來都是對事不對人,也一直在以事論事,但顯然在這個討論上面有人沒有論點,又或是因為其立論不穩受到別人質疑所以惱羞成怒演變成人身攻擊,為何閣下對於這些事情不置可否,反而要叫我「不要抨擊他人的心態」?我不會要求閣下做這裏的風紀,但閣下一方面要批評我「抨擊他人的心態」,但卻對他人「抨擊我的行為」予以無視,對人,連最基本的中立都做不到,就枉論對事可以公平了。
- 對於諸如「可靠關注度來源」我也在早前回應過閣下,在上面的「主留」也詳細講述理據,但不知你是沒看還是甚麼原因,老實說我對於要不斷將舊回應從.貼感到很納悶,希望閣下由現在開始可以細心閱讀別人的回應,而不是不停將舊問題loop,要不,我想我不會再有責任和義務回應你。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07:03 (UTC)[回覆]
- (-)反對:你要證明他的關注度的話請給出線下來源 <(:)回應經已證明,恕不重贅。
- (-)反對:電視台關注度不等於節目關注度 <(:)回應經已說明,僅你個人見解並不能凌架於方針。
- (-)反對:所以請給出線下的來源,證明此節目的收視率 <(:)回應你不是這裏的王,收視率作為一般港人能從其入網觀看平台推斷節目有一定收視,證明乃多此一舉,而且我已回過你:你說「ESPN比我國的中央電視台名氣還要大」,足以證明你並非按著方針行事,還不是按著個人對「名氣」的認知而作出定奪,但這樣一來你不是完全推翻先前你們所說的那一套嗎?只是你們一些人對「中國大陸以外」的事情沒有認識,便「認為」外邊的很多東西都是「沒有名氣」的,國內有「長城」,所以對很多港台網都被封鎖,所以你才會連文茜的虛擬秀 、一天壹蘋果這些名氣就是不低但必然被封鎖的網站都給河蟹掉,「關注度」並不是給你基於「名氣」的理解而去定義,而且僅你個人見解並不能凌架於方針。你認為ESPN這個條目是可以留下來,原因是「ESPN有知名度」,先不理此說孰對孰錯,但這顯然是你清楚知道的,但對於他所不知的事情,如長城以外的港台事情,他又可以清楚了解嗎?如果我不看體育頻道,在我眼中ESPN也可以不具知名度呀!若要說ESPN「有知名度」,「頭條娛樂」也是有的,只是個別族群心中有或沒有「知名度」不能反映條目主角有沒有受到關注/有沒有關注度。
- (-)反對:關注度來源需要獨立於條目主體,官網當然不與節目獨立(WP:N#通用關注度指引、WP:V#來源)<不斷LOOP,感到煩厭,不再回應。
- (-)反對:沒說不可以,但是要謹慎使用,因為可能存在違反中立性的內容(WP:RS#公司和組織的網站、WP:RS#作為二級來源的作者自行發表的材料)<又不斷LOOP,感到煩厭,不再回應。
- (+)支持,但是不適用於此(WP:OTHERCRAPEXISTS) <(:)回應你在逃避回應,未能解答為何全世界維基都有和本條目性質和構成一樣的條目,就是這條不能留。
- (+)支持 <(:)回應你支持甚麼?支持由你們組一隊紅衛兵或十字軍去為全世界的「同樣不良」的條目做整頓?全世界的維基運作一直如此,就憑你們去維持全世界的「秩序」?說話要負責任!
- (-)反對:參考第4、5點<又是LOOP,你煩不煩啊?
- (-)反對:只要補上可以證明關注度的來源就能保留 < (:)回應ESPN條目同樣只有其官網,不要以為急就章求其去補一個上去就可以自圓其說,正如我所說,你所不關注的不代表別人不關注,反之亦然。
- (+)支持:< (:)回應你在這裏「支持」甚麼呢?既然當初有人繞過程序,發起這場存廢爭議就是無風起浪的。
- (-)反對:提刪後有7日時間討論,但是不見任何人對此有異議 < (:)回應 你完全無視我從未獲得通知一事,你的偏頗不公顯然易見。
- (-)反對 < (:)回應 的而且確,每每只拋出一句無凌兩可的「關注度不足」。
- (-)反對:參考第4、5點< (:)回應 不必回應。
- (-)反對:方針規定(WP:N#通用關注度指引、WP:V#來源) < (:)回應 又再一次挑讀方針,混淆大眾; 有「可靠的第三方文獻」支持固然能完善條目,但「第三方網站」來源良莠不齊,說「第三方網站」比官方網站更可靠實屬笑話。
- (-)反對:請對此提供證據。根據這兩人的用戶貢獻,Nivekin都是進行通知的,烏拉跨氪也是。 < (:)回應 上面已經詳述過情況,二人貢獻亦不見有通知本人的紀錄,請魔力君讓事實說話不要再大話連篇!你還是這種態度行為叫做負隅頑抗,廣東話叫死雞撐飯蓋。
- (-)反對:關注度來源找不找得到和有沒有人提供是兩回事情。捍衛是理所當然的。 < (:)回應 正如上面所說,本條目是個香港有線的節目,作為國內人的你找不到關注度不代表節目就沒有關注度,有線的節目不是用魚骨天線接收的,你看不到不代表就是節目沒有關注。
- (+)支持 < (:)回應 如果你支持的就請你向大家為自己的狂妄任性又擾民的行為道歉。另外,閣下曾於一天壹蘋果掛上快速提刪模板,但同樣的你並沒有清楚於討論頁陳明你的理由,非常不負責任,所以我也掛上快速刪除提案有所爭議的模板,及後管理員jwong將條目回退到一個不掛有提刪爭議的編輯版本,意味管理員本身都不認為該條目是有問題的,同樣的,閣下是以本條目作為案例去「推廣」提刪到一天壹蘋果,但既然該條目是沒有問題的,作為構成相若的同頭條娛樂自然沒有問題;再者,閣下不陳明清楚理由僅掛上模板企圖為條目定性,實和破壞無異。
- (-)反對:關注度確實存在問題 < (:)回應 你們確實存在偏見。
- (+)支持 < (:)回應 你又支持甚麼呀!?吉米博士提倡的你們偏偏做不到呀!我們早前還可以見到你對自己不討論但投票佔多數而佔佔自喜和得意,這種態度實在和維基方針理念背道而馳!
- (-)反對:你根本沒提供關注度來源,無從質疑 < (:)回應 未能解釋關注度如何怎樣不足,乃事實,質疑關注度來源可疑,責任在質疑者,質疑者理應透過討論解決事情,並不是僅拋出籠統一句「關注度不足」就以為自己的掛板動作合理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3:20 (UTC)[回覆]
User:Le Concorde--才不是バカ!cout<<"老娘最強!";cin>>talk; 2011年10月10日 (一) 09:29 (UTC)[回覆]
- (:)回應:其實你只不過將你的歪理陳述多一次,但你的「反對反對反對」還是在強言方針怎樣怎樣,但跟以往一樣都是挑一些來強調、有利條目本發展的卻是盲目反對,同時又要無視更多方針,了無新意。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2:44 (UTC)[回覆]
- 其實有多少人收看有線電視,跟有多少人看這節目完全是兩回事。—AT 2011年10月10日 (一) 13:32 (UTC)[回覆]
- 但起碼能反映不致如提刪者所說的「沒有人看」或「關注度」不足,已經說過,有線娛樂新聞包括本節目在很多平台都有播,在港鐵新聞直線亦有播,如果每個電視節目都要舉出收視人數紀錄才可收錄於維基,這顯然是擾民的 (就是有線營業員也未必會有這些紀錄給客戶去看),還有就是,沒有人可以回答我這個節目條目被廢之後維基其他同類電視節目條目包括外國維基都有需要做整頓。請不要不負責任地回應一句「支持」就算。2011年10月10日 (一) 13:43 (UTC)
- 可以整頓沒問題的。其他的條目也未必都會被廢,比方說ESPN,我的一個同學就以它們為研究對象寫過碩論,其中又有不少文獻資料,很快我就能補上獨立的第三方參考來源。這倒不勞您費心。--Reke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3:56 (UTC)[回覆]
- 你憑甚麼說「可以整頓」和「沒問題」?我提出「是否需要對全世界的維基(當中最少包括中文、英文和日文維基)同類條目都作出整頓」,是因為有「同樣問題」的條目根本就廣被散播於全球,敢問你們是三頭六臂?你顯然沒有考慮到條目可以這樣經過提刪程序而「合法地」給河蟹掉,就正如這個條目第一次作存廢討論我都不被通知一樣,如果再有條目提刪又有人刻意不與條目創建人聯繫,要別有用心地消滅一個條目就可以用到你們這種「照章處置」的超必?們這樣的行為根本就比單純清空版面更具破壞力,但就因為你們「善用方針」也更令人反感!
- 可以整頓沒問題的。其他的條目也未必都會被廢,比方說ESPN,我的一個同學就以它們為研究對象寫過碩論,其中又有不少文獻資料,很快我就能補上獨立的第三方參考來源。這倒不勞您費心。--Reke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3:56 (UTC)[回覆]
- 但起碼能反映不致如提刪者所說的「沒有人看」或「關注度」不足,已經說過,有線娛樂新聞包括本節目在很多平台都有播,在港鐵新聞直線亦有播,如果每個電視節目都要舉出收視人數紀錄才可收錄於維基,這顯然是擾民的 (就是有線營業員也未必會有這些紀錄給客戶去看),還有就是,沒有人可以回答我這個節目條目被廢之後維基其他同類電視節目條目包括外國維基都有需要做整頓。請不要不負責任地回應一句「支持」就算。2011年10月10日 (一) 13:43 (UTC)
- 那是有線電視有人看和關注度足夠,與這節目無關。在很多平台都有播,不代表什麼,TVB幾乎在家家戶戶都有播放,難道又代表它出品的所有節目都應該在維基建立條目?如果條目有第三方的可靠來源的話,就無需引用收視率。—AT 2011年10月10日 (一) 14:07 (UTC)[回覆]
- 樓上,我已講了N次了,上面我既交代了有線入戶情況,亦有透過不同平台對外播放節目,當中包括本節目,在港鐵新聞直線上,有播放本節目,而在有線官網亦恆常作出娛聞更新,更有網民留言發表意見,你還可以說這節目是沒有人看又不夠關注嗎?「TVB幾乎在家家戶戶都有播放,難道又代表它出品的所有節目都應該在維基建立條目?」現在的情況確實有此傾向,但那又如何?世界各地的維基都如此,為何你就是容不下這些條目?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9:29 (UTC)[回覆]
在上面已經說得很清楚,維基方針也提倡不應以知名度(即你們所謂的關注度)高低去定奪條目的刪留。124.244.208.109 (留言) 2011年10月10日 (一) 19:29 (UTC)[回覆]
- 已刪除。—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1年10月11日 (二) 01:3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