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片
此條目需要補充更多來源。 (2018年1月31日) |
名片(粵語:咭片;英語:Business card),是一種載有關於公司或個人的聯繫資訊的卡片,常用於商務往來場合之中,作為一種便利和記憶輔助工具的共用。名片通常包括:姓名、單位或商業機構名稱(通常帶有商標)、以及聯繫資訊(如:街道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地址及網站)。
歷史
[編輯]東亞使用名片的歷史可追溯源於中國戰國時代官場拜會[1],先送上「謁」、「名刺」等,當時的名刺是用竹片或木片製成。
在1984年的考古發掘中,發現在東漢末年東吳武將朱然墓中發現其副葬品有「名刺」,這是現今發現的最古老的名刺。
周輝在《清波雜誌》中說:「宋元佑年間,新年賀節,往往使用傭僕持名刺代往」。西方的名片則源於法國17世紀路易十四時期的參訪卡。
名片在古代和現代也有實際需要。在古代東亞,名刺上除了有姓名、職稱外,還有表字、號、籍貫等資料,表示家世、出身等。
在以前,名片是用名片機印刷,而現在已廣用印刷機拼版印刷,即所謂的彩色名片。印刷機可以印刷出色彩豐富,尺寸不限制各種的名片。而一般人亦可使用電腦自己設計名片,並使用名片用的紙張自行以印表機印出名片。
隨着電腦技術的迅速發展,電子化的名片也漸趨廣泛。利用手機名片識別軟件,可快速識別名片並轉化成電子檔案。
尺寸
[編輯]長寬比的範圍從1.42到1.8 都有
國家/地區 | 尺寸 (mm) | 尺寸 (in) | 長寬比 |
---|---|---|---|
ISO 216, A8 的大小 | 74 × 52 | 2.913 × 2.047 | 1.423 |
愛爾蘭、意大利、英國、法國、德國、奧地利、荷蘭、西班牙、瑞士、比利時 | 85 × 55 | 3.346 × 2.165 | 1.545 |
ISO 7810 ID-1,信用卡大小 | 85.60 × 53.98 | 3.370 × 2.125 | 1.586 |
澳大利亞、丹麥、新西蘭、挪威、瑞典、越南 | 90 × 55 | 3.54 × 2.165 | 1.636 |
日本 | 91 × 55 | 3.582 × 2.165 | 1.655 |
香港、中國大陸、新加坡、台灣 | 90 × 54 | 3.543 × 2.125 | 1.667 |
加拿大、美國 | 88.9 × 50.8 | 3.5 × 2 | 1.75 |
伊朗 | 85 × 48 | 3.346 × 1.889 | 1.771 |
阿根廷、巴西、捷克共和國、芬蘭、匈牙利、以色列、哈薩克斯坦、波蘭、羅馬尼亞、俄羅斯、塞爾維亞、黑山、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烏克蘭、烏茲別克斯坦、保加利亞、拉脫維亞、墨西哥、南非 | 90 × 50 | 3.543 × 1.968 | 1.8 |
其他格式
[編輯]光碟機普及的1990年代之後,光碟可作為名片,可容納約 35 至 100 MB的數據。這些名片光碟可能是方形、圓形或橢圓形,但大約是作為一個傳統的名片大小相同。
特殊材料
[編輯]除了從普通紙也有塑料,尤其是磨砂半透明塑料、水晶般透明的塑料、白色或金屬塑料。其他特殊材料如,金屬、橡膠、磁鐵、撲克籌碼、實木。 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特殊材料名片的標準格式,有時帶有圓角。
後加工
[編輯]名片的後加工方式有相當多,一般常見的有軋型、局部上光和燙色到最近的雷雕、貼合、側邊塗色…等,都是很熱門選項。
法律責任
[編輯]名片上的資料通常比口頭陳述可信任,因為讀者可以按其內容多方查證。在某地方,盜用他人卡片,冒充卡片上的人物,是屬於詐騙行為,或稱行使假檔案,為刑事罪行。
另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中國證卡網《名片發展歷史》. [2008-09-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