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昌穀
黃昌穀(1890年6月28日—1959年12月6日),字富廷,號貽蓀,湖北省蒲圻縣新店泉坑壟(今赤壁市新店鎮朱巷村)人。中國民主革命家,中華民國政治人物,曾為孫中山的私人秘書。[1][2]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1890年6月28日(清朝光緒十六年五月十二日),黃昌穀生於湖北省蒲圻縣新店泉坑微的一個書香門第,家庭並不富裕。其父黃兆蘭(號秀珊)念書係由公房供送,使用的是族中公費,後成為拔貢,曾任蒲圻縣勸學所所長,並在家鄉興辦秀珊私立小學。黃昌穀是單傳獨苗。
黃昌穀3歲入學,7歲時已讀完四書、左傳。十餘歲時,黃昌穀離開父母,獨自到武漢入新學。16歲左右,自湖北理化專科畢業,隨即考入天津的北洋大學工科冶金班。畢業後,奉派回到湖北辦理電報及通訊業務。[1]
黃昌穀回到湖北時,正值辛亥革命爆發前夕。武漢的共進會、文學社等革命組織的活動很多。同時,清廷加緊鎮壓革命團體及革命黨人。黃昌穀以郵電通訊業務之便,暗中支持革命。[1]
1911年武昌起義後,1912年3月,經同鄉但燾(中國同盟會湖北支部主盟人)介紹,黃昌穀加入中國同盟會。1914年,經湯化龍(原湖北諮議局議長)保薦,黃昌穀入美國哥倫比亞大學學習四年,獲冶礦碩士學位,應聘到美國哈殼冶煉公司從事研究。[1]
追隨孫中山
[編輯]黃昌穀在美國工作期間,1919年中國爆發五四運動。黃昌穀聞訊後,決定放棄在美國的工作,於1920年回國。他來到廣州找到孫中山,經孫中山介紹至惠州的石井兵工廠擔任工程師。[1]
1921年,孫中山統一兩廣之後,在桂林設大本營,邀黃昌穀任其侍從秘書,隨駐桂林。在此期間,黃昌穀經常奉孫中山之命,往返於桂林、廣州、韶關、贛州聯絡革命。1922年,黃昌穀被任命為江西戰地度支處處長。1923年,在平定陳炯明的叛亂後,孫中山回到廣州任陸海軍大元帥。黃昌穀隨孫中山回到廣州,歷任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宣傳委員、財政委員會委員,參與籌建中央銀行,並且擔任會計司司長、金庫庫長。[1]
1923年1月27日至1924年9月,孫中山常在周日赴國立廣東高等師範學校的校園演講「三民主義」,黃昌穀每次均隨孫中山前往,並速記其演講內容,隨後校譯、整理並發表,共計十六講,15萬餘字。同時,孫中山的《建國大綱》、《五權憲法》以及黃埔軍校成立日(1924年6月16日)的演講(即陸軍軍官學校開學演說)等也經黃昌穀速記整理成文。其間,黃昌穀隨孫中山參與籌備廣東大學和黃埔軍校,並任黃埔軍校教官。[1]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爆發後,馮玉祥發動北京政變,隨後致電南方政府,邀孫中山赴北京共商國是。孫中山於1924年11月13日攜夫人宋慶齡等人離開廣州北上,黃昌穀隨同前往。孫中山一行自廣州經上海、日本、天津到達北京。途經天津時,孫中山病重,黃昌穀代孫中山接待外國記者團體,並代孫中山向民眾宣講「三民主義」。12月27日,在天津張園客廳,黃昌穀手呈自己所記的孫中山自上海經日本北上的言論集底稿,請孫中山校閱。孫中山校閱後告訴黃昌穀:「我從前收存『三民主義』十六講原稿,系分別三種主義保存於廣州大本營寢室內之書桌上下,其中『民生主義』未及親自核閱,其餘均經校閱,他日你回廣州時,須即向該室看守人員檢齊,負責保管。」[1]
1925年3月11日,孫中山逝世前夕,黃昌穀對「總理遺囑」抄錄並保存。1926年,黃昌穀撰寫了回憶錄《孫中山先生北上和逝世前後》,由上海民智書局出版。[1]
1929年6月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根據孫中山遺願,將孫中山的靈柩自北平香山碧雲寺遷往南京,安葬在紫金山南麓的中山陵(1926年奠基)。舉辦奉安大典時,黃昌穀是八位扶靈人之一。[1]
政治生涯
[編輯]1926年3月12日,黃昌穀在孫中山逝世一周年紀念大會上講話。同日,日本軍艦掩護奉軍軍艦在天津大沽口炮擊國民軍,被國民軍擊退,時稱「大沽口事件」。3月16日,日本以此事聯合英國、美國等八國向段祺瑞臨時政府提出撤除大沽口國防設施的要求,此即「八國最後通牒」。3月17日,北京各團體在北京大學召開聯席會議,決定於3月18日在天安門召開國民大會,進行示威遊行,抵制「八國最後通牒」。黃昌穀、李大釗、林森、于右任等13人被推舉組成大會主席團。3月18日,北京各界5000餘人在天安門前集會。大會舉行時,大會主席團13人中僅有李大釗、黃昌穀等8人到會。李大釗主持大會,黃昌穀代表國民大會宣讀對「八國最後通牒」的駁復。當天隨後便發生了三一八慘案。[1]
1925年,黃昌穀任廣州國民政府秘書長、監察委員。1926年,任武昌市政廳廳長。1927年,任武昌市市長。在武昌市市長任內,1927年4月1日漢口《民國日報》報道黃昌穀「因案逃匿」,但實際上黃昌穀每日都在武昌市政廳正常上班。4月2日,該報聲明「本報昨載黃昌穀失蹤消息,系傳聞之誤……」,黃昌穀對此失蹤消息表示「不勝驚異」(4月2日《民國日報》所載《黃昌穀啟事》)。[1]
1928年,黃昌穀任國民政府立法院立法委員。1929年,任湖北省政府委員兼教育廳廳長。任內,有人狀告黃昌穀大批撤換學校領導,安排家人任職,狀紙被交到立法院院長胡漢民處,胡漢民將狀紙轉蔣介石,蔣介石簽「未必盡然」。1930年,黃昌穀任湖北省建設廳廳長。任內,因擅自動用百餘萬元建設經費,遭湖北省政府主席湖北王何成濬致電行政院彈劾去職,並遭到通緝。當時是誣陷接下來是迫害和利用。黃昌榖一生的座右銘是: 做大事,不做大官,不置私產。還他一個清白,欲加置罪,何患無詞,不要一再讓政治的煙幕彈掩蓋了事實。
投身教育
[編輯]此後,黃昌穀離開政界,歷任大冶鋼鐵廠、漢陽兵工廠總工程師,後來到廣東國立中山大學任教,講授「三民主義」及鋼鐵等課。[1]
抗日戰爭期間,日軍佔領武漢後,黃昌穀赴湖南找他的學生、第九戰區司令長官薛岳,要求工作。薛岳怕遭到蔣介石譴責,遂以不取消通緝便不敢任用為由,給予黃昌穀第九戰區駐重慶辦事處主任的名義,讓其赴恩施、重慶活動,找何成濬取消通緝令。黃昌穀到達重慶後,何成濬拒絕簽字,通緝令未能撤銷,故黃昌穀未能任職。1941年冬,黃昌穀再赴廣州任國立中山大學教授,後任國立中山大學工學院院長,自此終身從教。[1][2]
1949年,黃昌穀同妻子謝氏等家屬赴澳門定居。1951年7月,應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第三組主任鄭彥棻的敦促,黃昌穀赴台灣。來到台灣後,黃昌穀任政工幹部學校教授、中國國民黨中央警官學校國父遺教講師,並應聘為教育部特約編纂。黃昌穀任教育部特約編纂時,創辦國父遺教出版社,自任社長。黃昌穀編著,國父遺教出版社出版的圖書有《國父遺教叢書》、《三民主義與五權憲法》、《國父遺教圖表》、《民權平衡治國政理圖》、《縣市自治行使直接民權圖》、《三民主義文化體系圖》、《國父逝世前五年之中國國民黨史料》、《國父遺教讀本》、《國父遺教綱要》、《國父建黨革命六十周年紀念日蔣總統祝詞之研究》,此外還有《科學概論》與譯著《鋼鐵金相學》等等。[1]
1959年6月,黃昌穀因搭車傷及腿部,加上哮喘病發,於1959年12月6日在台灣陸軍醫院病逝。葬於台北市張犁墓園。[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