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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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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文(1952年6月),男性,湖北荆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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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荆门东宝区委书记、区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鄂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7年6月获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9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08年1月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1]。2012年1月当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吴永文于2013年1月因涉嫌包养情妇被带走接受调查[3]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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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郑少三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7年9月—2012年7月
继任:
张昌尔
前任:
徐松南
中国共产党鄂州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3月—2007年9月
继任:
李德炳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郑少三
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2008年1月—2012年7月
继任:
曾欣
前任:
蒋大国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03年1月—2006年3月
继任:
邵汉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