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文
外观
吴永文(1952年6月—),男性,湖北荆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中师范大学中共党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
生平
[编辑]历任荆门市东宝区委书记、区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鄂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2007年6月获任中共湖北省委常委,同年9月兼任省委政法委书记,2008年1月再兼任省公安厅厅长[1]。2012年1月当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吴永文于2013年1月因涉嫌包养情妇被带走接受调查[3]。
参见
[编辑]- ^ 李宪生任湖北省副省长 吴永文任湖北省公安厅长. 网易. [2012-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9-11).
- ^ 李春明、吴永文、范兴元当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中国日报. [2012-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7-30).
- ^ 港媒: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涉嫌包养情人被调查. 凤凰网. [2013-01-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8).
中国共产党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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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郑少三 |
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书记 2007年9月—2012年7月 |
继任: 张昌尔 |
前任: 徐松南 |
中国共产党鄂州市委员会书记 2006年3月—2007年9月 |
继任: 李德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 ||
前任: 郑少三 |
湖北省公安厅厅长 2008年1月—2012年7月 |
继任: 曾欣 |
前任: 蒋大国 |
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2003年1月—2006年3月 |
继任: 邵汉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