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高雄市/存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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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改制后是否应另设条目
高雄市原本就是直辖市,只是与高雄县改制合并,实不应另设新条目。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6月30日 (二) 11:29 (UTC)
可否请网友确认是高雄市县合并还是高雄县并入高雄市,谢谢(即如果现任高雄院辖市市长陈菊竞选99年的高雄市市长选举算是"连任"还是"首任"),如果是高雄市县合并,不列入原始高雄(院辖)市的相关时间,本条目应存在;如果是高雄县并入高雄市,应将本条目全部放置在高雄市条目,本条目应清除。谢谢。 218.162.96.244 (留言) 2009年7月2日 (四) 06:34 (UTC)
现在的高雄市条目里包括了州辖市时期,省辖市时期和现在的直辖市时期,所谓与高雄县合并是扩大辖区,没有任何理由另设条目,2009年选出的是第五届市长。就是台南县市,台中县市合并升格,如果继续使用台南市、台中市之名,而其条目仍能延续。德家里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15:39 (UTC)
- 这部分我与您意见完全相同,我也认为因应三都十五县而创设的这些新条目都是没有道理的。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21:47 (UTC)
- 甚至应该说,只要台中和台南的名字还在,条目就应该被延续。亦即不论未来是叫台南市或台南府市,都不应另设条目。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7月3日 (五) 21:51 (UTC)
我认为当务之急是确认此条目使否有存在必要,而非其命名。“高雄市 (直辖市)”并不正确,因为高雄市本来就是直辖市;“高雄都”也不对,因为那并不是法律上的正式称呼(合并后仍为“高雄市”)。真正正确的会是“高雄市 (2010年-)”,但我根本不认为此条目有存在必要,所以暂时不想进行移动。另外,“台中市”的情形虽与“高雄市”不同(高雄市原本即为直辖市),不可一概而论,但目前已有包含我在内的数位维基人正在Talk:台中市 (直辖市)中讨论类似议题,或许也可做为参考。另外,User:Liaon98所提供的分区资料似乎仅为某网友的个人想法,并非政府机关的正式公告,也缺乏资料来源,还请各位查证。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7月15日 (三) 18:23 (UTC)
- 我认为此条目最终要合并到高雄市,条目名称实在不重要,但既然有人为条目名称起编辑战甚至涉及人身攻击,我想暂时先这样可以吗?“高雄市县合并”听起来不顺也不像是条目名称,但高雄市本来就是直辖市,用“高雄市 (直辖市)”实在不合逻辑。“高雄市 (2010年-)”虽然显得冗赘,但相信确是最正确的命名。Ernestnywang (留言) 2009年8月9日 (日) 13:30 (UTC)
- 说明一下:本条目目前主要之编辑历史是位于高雄市县合并,而高雄市 (直辖市)里的编辑历史几乎都是因为剪下贴上移动所产生的;因此若要移动名称,应该是将高雄市县合并移动至新名称,而不是移动高雄市 (直辖市),因此我还是将您所移动的高雄市 (2010年-)改为重定向至高雄市县合并。个人对于此条目之名称是没有任何意见的,我这几次的编辑只是要避免因为剪下贴上之移动导致编辑历史的分散及遗失;要变更条目名称,请务必使用Wikipedia:移动之方式。—Alberth2-汪汪 2009年8月9日 (日) 13:54 (UTC)
有关此条目是否应该与现有的高雄市条目合并,请关注人士移驾Talk:台南市 (直辖市)讨论!(原先在Talk:台中市 (直辖市)之讨论已由User:Koika移至台南,但各位仍可参考原先在台中的讨论。)Ernestnywang (留言) 2010年6月16日 (三) 05:46 (UTC)
我倒是认为此条目可以留下,作为一个“事件”来叙述。探讨合并前后的行政区、政府组织、民意机关等政治经济的差异及县市合并所带来的影响。Energiya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4:26 (UTC)
- 您的提议很有趣,如果能另创2010年中华民国行政区域变革来阐述这些内容一定很好。现在的情况是,连同我在内的一些人认为,应该比照过去台北市与阳明山管理局、原属台北县之部分乡镇合并升格直辖市及新竹市合并香山乡升格省辖市之做法,以扩充、改写现有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内容的方式因应改制;但另一些人则认为,应该要将现有的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转为历史性条目,在2010年12月25日将台中市 (直辖市)、台南市 (直辖市)及本条目改为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实际上,本条目被创立时名为“高雄市 (直辖市)”,但因高雄市原本即是直辖市,与台中市及台南市情况不完全相同,故被改名为“高雄市县合并”,本亦并非要探讨“合并”。相关讨论最先集中在Talk:台中市 (直辖市),但后来被User:Koika移到Talk:台南市 (直辖市),若有兴趣欢迎加入讨论。Ernestnywang (留言) 2010年7月6日 (二) 16:44 (UTC)
- 还有一点 (针对早前的几项意见),条目的分合问题还是得看这些条目本身叙述知识时的需要,和那些行政区到底谁并吞了谁、市长是连任还是首任、或是行政区称做什么名字的问题,应该没有非要去符合的道理吧。Luuva (留言) 2010年7月12日 (一) 18:18 (UTC)
内政部认定合并案不是高雄市的版图扩大,而是现有高雄市与高雄县同时消灭,再合并为新的直辖市。改制后的市长、市议员、里长等都是第一届。 [1] 依此内政部解释,此届选举为改制后高雄市第一届市长选举。故新建合并后之 高雄市 条目,而现有高雄市条目移至 高雄市 (1945年-2010年) 较吻合此解释。--But (留言) 2010年8月9日 (一) 01:46 (UTC)
- 参考中国四川省重庆市合并周遭地级市升格为直辖市的情形,原本重庆地级市的行政区域被称为重庆主城区,高雄县市合并后,高市原十一区将有一新称呼。
支持高雄市移动至新称呼,高雄县成为历史条目,高雄市县合并移动至高雄市。德家里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09:29 (UTC)
- 小的不很明白您的意思,感觉也与您去年在本页及原先在Talk:台中市 (直辖市)中举办之投票不尽相同。请问您现在的想法是参考User:But意见中关于重庆市改制时之做法希望将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移动至台中主城区、台南主城区及高雄主城区,又或是参考User:Koika的意见将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移动至台中市 (1920年-2010年)、台南市 (1920年-2010年及高雄市 (1924年-2010年)?个人仍是希望比照过去台北市与阳明山管理局、原属台北县之部分乡镇合并改制直辖市及新竹市合并香山乡改制省辖市之做法,亦即不因辖区扩大、位阶改变而另设条目。但了解改制前后辖区变化确实很大,若进行合并,有些现有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条目中的内容可能会无处可摆,因此认为若真有需要也可参考重庆市之做法,将部分现存于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条目中的内容析出改立台中主城区、台南主城区及高雄主城区条目,并将其余可与直辖市条目合并之内容做合并,或放入台中历史、台南历史及高雄历史中。小的以为行政区每有更迭即另设条目似乎没有必要,台湾光复后各行政区之整并、改制等也从未分设条目。希望知道您目前的看法。Ernestnywang (留言) 2010年8月25日 (三) 19:46 (UTC)
- 首先,的确在下当下的想法与先前是有不同。一部分参考重庆市之重庆主城区的称呼;一部分考量合并后,冈山旗山地区与高雄市现有十一区虽同属新高雄市,但是相对位置仍称新兴区三民区旗津区……等为“高雄”。例如:“我在高雄工作”“我要去高雄玩”。
在下的想法是要把现在高雄市的条目更名作为“(例)高雄市中心”之类的条目。 不过不太支持高雄主城区或高雄市(1924-2010)的构想。东京都也有相同情况。德家里 (留言) 2010年8月26日 (四) 07:26 (UTC)
- 了解您的意思,小的也认为在条目合并已越来越困难的当下这是较可行也较合理的做法,而我真正不想看到的是城市每逢疆界改变即须断代、另立条目的做法。但关于原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条目未来的名称,您所提的台中市中心、台南市中心及高雄市中心恐会有“市中心”指的是行政中心还是都会、商业中心的疑虑,毕竟未来新成立的台中市政府、台南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不一定会选址于目前的市政府。个人认为台中主城区、台南主城区及高雄主城区其实是较无争议的名称,而且已有重庆市在使用,但如果您认为不妥,也许台中市区、台南市区及高雄市区也可以考虑?Ernestnywang (留言) 2010年8月27日 (五) 19:12 (UTC)
我觉得大家有点复杂化合并后的条目问题。我的意见是以名称存续城市的条目为主条目,各章节增加合并后子章节,并连接至原先县政府相同章节。关于内政部认定的县市存续问题,我认为只要在合并后章节提起即可。--Will74205 (留言) 2010年11月1日 (一) 09:07 (UTC)
Talk:高雄市县合并
关于条目合并问题,在Talk:高雄市县合并有旧讨论串可供参考。Luuv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4:53 (UTC)
作文
毕竟这是维基百科,什么“型如虎豹”之类的句子还是能免则免吧...。Luuva (留言) 2010年12月24日 (五) 22:15 (UTC)
取消重定向
我取消了对话页的重定向,因为连来连去地让人十分头大,不如让页面和讨论页能够一对一以避免连结和讨论主题的混乱。另外此页最上面也提供了一个导引,以供有意讨论条目合并者链入。Luuva (留言) 2010年12月26日 (日) 14:53 (UTC)
市旗市徽
高雄县市的合并升格,乃是将原本的高雄县、高雄市皆消灭,再成立一个新的高雄市,并非将县并入市当中,因此原本的县旗、县徽、市旗、市徽都不予沿用,将重新设计,请暂时将市旗市徽部分留空白,不要再把以前的市旗市徽加上去。--jitcji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17:15 (UTC)
改制后高雄市政府(陈菊市长)举办第一次改制后的跨年活动,电视文宣均使用高雄市以前的高字彩带市徽 而且没有重新设计的打算,所以不必留白,而其他四都也比照其作法(新北市升格后能继续沿用县府的花朵) 合并升格的中南部县市都是以市的图腾为主平民百姓 (留言) 2011年1月6日 (四) 00:56 (UTC)
请看这则新闻报导,高雄市徽确定将重新设计。--jitcji (留言) 2011年1月10日 (一) 16:03 (UTC)
请不要
请不要把 File:Taiwan2011.jpg加入页面里
谢谢
Cobras638 (留言) 2011年1月1日 (六) 20:08 (UTC)
关于本条目
似乎有“剪贴”、“写作文”的倾向,不知从何改起。还有那电视频道的问题真的不知道要说几次...。Luuva (留言) 2011年2月4日 (五) 18:12 (UTC)
- 相较于台南市 (省辖市)、彰化市、台北市等优良条目,本条目内容太多、太杂,实在需要大幅精简。其实县市合并前的高雄市 (1924年-2010年)条目分量并没这么多,是后来才变“胖”的。因为目前的台南市条目也存在相同的问题,所以我已经将问题抛到维基百科讨论:台湾主题公告栏#高雄市、台南市两个条目会不会太过冗长了些?建议大家到那边参与讨论。
- 有关电视/电台频道问题,我倒觉得比较单纯:只要将相关内容移至台湾广播电台列表就可以了。-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2:10 (UTC)
- (:)回应:依据维基讨论页惯例,将您的发言向右移,以利识别,若有冒犯,敬请包涵。有关您列举的,都是太长的条目,都已经对读者与维基人造成不便,正是足以为吾等所戒之者。在国家、行政区与城市类特色条目中,也有许多很精简的好例子:中山市(发言时长度:46,222/目前长度:70,167字节)、维多利亚港(42,345/54,303字节)、湘潭市(65,720/101,740字节)、开普敦(45,005/56,286字节)、澳门(78,627/138,549字节)、乍得(50,647/54,072字节),为何您总是视而不见?一篇好文章,可以很长,也可以很短,端看如何为之。“国际大都会内容不宜太简单/精简”,是您个人的主张,是否为其他维基人所认同,仍有待考验。再者,您所举的这几个大堆头条目,迟早会被检讨,并不足为训。-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2:14 (UTC) (~)补充:当初发言时条目长度系直接使用 PAGESIZE 参数,会随着编辑历史而异动。现查阅各条目编辑历史后,补填当时数据。--Kolyma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13:02 (UTC)
- 另外,合并前(2010年12月24日)的高雄市 (1924年-2010年)、高雄县条目长度分别为49,748字节及20,803字节,合计仅70,551字节。目前本条目长达133,610字节,从编辑历史看起来,新增的“分量”绝大多数都是您的杰作,因此并非您所谓的“合并高雄市 (1924年-2010年)内容和高雄县内容”那么单纯。-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2:31 (UTC)
- (:)回应,阁下说以上几个大堆头条目,迟早会被检讨/修理,并不足为训。是您个人的主张,是否为其他维基人所认同,仍有待考验。首先本笔者就不认同阁下的观点或见解。再者,阁下认为合并后的高雄市县合计仅70,551字节,上限就是70,551字节,就不准再扩充或添加内容完善条目,要求各纲友/大家从此封笔,这是那门子道理。再扩充或添加内容完善条目,就被视为‘不单纯’---搞破坏/动机不良。阁下恣意大量删除/删减内容就‘很单纯’---正义就往阁下那边倾斜。请阁下不要祇说不做,请修理中华民国看看--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09:13 (UTC)
- (*)提醒:我称呼它们是大堆头,是依据WP:条目的大小#条目长度的衡量规则,并不是我个人的主张,请不要弄错。“上限就是70,551字节,就不准再扩充或添加内容完善条目,要求各纲友/大家从此封笔”,是您自己的联想,我可没这个意思。本条目现有内容仍有许许多多的改善空间,可供大家发挥所长。无视于现有条目的缺失,却一味地增胖,对条目本身并不见得是件好事。有关中华民国(发言时长度:150,667/目前长度:295,725字节)条目,的确也是个大堆头,迟早也会被检讨。至于何人何时出面提议,端看机缘。-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0:13 (UTC) (~)补充:当初发言时条目长度系直接使用 PAGESIZE 参数,会随着编辑历史而异动。现查阅条目编辑历史后,补填当时数据。--Kolyma (留言) 2012年2月21日 (二) 13:51 (UTC)
高雄市出了三个行政院长?
谢长廷、吴敦义分别于台北、南投出生、成长、从政,高雄市只是他们政治生涯中的一个阶段性工作地点而已。目前的写法似乎有违一般论及某地出了某人的合理描述方式。-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2:19 (UTC)
- (:)回应:请注意我前面的描述除了“出生”外,尚有“成长、从政”,所以没有“出生地是不是唯一标准”的议题存在。至于有关蒋中正、蒋经国的描述,我只能说:如果您要这样联想,是您的自由,本人不便置评。-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04:56 (UTC)
有关照片数量及排版问题
目前照片数量实在太多,有些照片的必要性值得检讨,例如两辆黄色计程车那一张,背景零乱又没有什么特色,建议删除。再者,条目中大量使用 gallery 语法摆照片,使得版面变得零乱,如此作法并不恰当,可以说已经达到妨碍阅读的地步了。建议将与文章高度相关的照片摆在相对应的段落旁边,其余以“照片集锦”为标题统一摆在最后,看起来会比较赏心悦目。-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2:35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4日 (日) 12:39 (UTC)
- (!)意见:计程车主题是说计程车,不要本末倒置,主题不是旅游观光特色,要美丽景色。--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08:05 (UTC)
- (:)回应:如果该图像是要搭配“计程车”一节,就应该摆在文章旁边,而不是与其他图像串在一起。另外,目前“计程车”一节所述内容,似为全台湾计程车的共同点,有何必要在本市条目特别介绍?而且还摆张图像?若真的要提,依我看起,顶多将最后一句摆在交通章首段末端也就够了。-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0:29 (UTC)
孔教与孔庙
“孔教”是哪一个宗教?是内政部登记的“中华儒教会”吗?再者,高雄市的孔庙是官庙,为市政府财产,归高雄市文献委员会管理,将它归到“孔教”章节内,合适吗?-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2:59 (UTC)
- (!)意见:孔教(儒教)是内政部民政司登记的宗教之一[2],国家无分大小,难道小国就不是国?宗教无分大小,难道小宗教就不是宗教?孔庙祇是象征,是谁的财产,拉不上有关。是私有财产,就是宗教?是公有/政府财产,就不是宗教?历朝都很多皇家寺院(/政府/朝庭),就不是宗教?
- (*)提醒:在您所引用的介绍“中华儒教会”文章里,从头至尾皆无“孔教”二字。依照维基百科的术语,“孔教是内政部民政司登记的宗教之一”是您的“原创研究”。宗教无分大小,但是当篇幅有限时,就得作个取舍。在民政司的网页上,有专文介绍的就有24个宗教,难不成本条目通通收录?您看看该网页各宗教的排序,前几名是否大致与一般常识吻合?再请看看“儒教”(中华儒教会简称,请参考前述介绍网页)的排序,您觉得它的重要性够吗?
- 其实中华传统文化里的“儒教”是否为一种“宗教”,本身就充满争议性(详情请参阅维基“儒教”条目),本就不宜以此为基础作太多的推论。而“中华儒教会”这个团体是否够资格代表中华传统文化里的“儒教”,更是令人怀疑。
- 我先前只是提醒您高雄市孔庙是公有财产,不属于“中华儒教会”所有;而且前述介绍该宗教团体的文章中也未曾提到“孔庙”是其活动场所(她可以向政府租用,但尚未看到相关文献),故不宜列入该章节。至于公有寺院是否为宗教,那是另外的议题,与此无关。-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1:27 (UTC)
- (*)提醒:“庙”,不一定是宗教场所。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条订本有关“庙”的释义 1 为:古时用来祭祀祖宗的屋舍。如:“太庙”、“祖庙”、“家庙”;释义 2 为:供奉神佛的屋舍。如:“神庙”、“寺庙”、“土地庙”。“孔庙”的性质比较接近前者,而非后者。硬以宗教的角度来解读孔庙,是不符史实的。-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3:35 (UTC)
著名小吃
目前所列的绝大多数小吃内容,全台湾从南到北的夜市通通都有,完全看不出六合夜市的特色在哪里?更离谱的是,排在第一的“担仔面”,不就是众所皆知的台南小吃吗?需要在这里介绍吗?-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5日 (一) 13:16 (UTC)
- (!)意见:六合观光夜市所以能够被评选为全国第一名,是包罗万有全国各地小吃,不局限某一个地方的小吃。--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07:36 (UTC)
- (:)回应:“全国第一名?”您指的是交通部观光局主办的2010年特色夜市选拔活动吗?您不知道那是“网络票选”吗?依我看来,六合夜市赢得并不是很有光彩喔!请看看这一段新闻报导:六合夜市为了这场网络排名战,关键的每一票都不放过,每天晚上摆出七台手提电脑,还有亲善小天使,现场指导不会电脑的阿伯、阿姨们,就是要在这些电脑上为高雄投下神圣的一票,这样的人海战术果然奏效,成功把六合夜市哄抬到第一名,不过闻名国际的台北士林夜市就被挤下到变成二名了。
- 再者,获选的理由真的是:“包罗万有全国各地小吃,不局限某一个地方的小吃”吗?参考依据为何?
- 有关六合夜市的特色,交通部观光局的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却有明确的交待:“最特殊的景观是招牌林立的牛排店及海产店”、“高雄市的特色木瓜牛奶及盐蒸虾更是你不可错过的好味道”。至于合适与否,有待高雄人验证,但至少总比“台南担子面”恰当吧!-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28日 (四) 11:50 (UTC)
矫枉过正了!矫枉不必过正!请勿矫枉过正!
- 要求2008年的资料数字不可以置于维基百科(条目),要必须删除,是破坏行为。
- 要求要本年的资料数字才可以置于维基百科(条目),如果这样,维基百科不用编辑了,维基不能够作为百科全书,内容空洞乏味,内容会不祥细充实。
- 要求要本年的资料数字才可以置于维基百科(条目),有本年资料数字固然是最好的,最理想的。但要求太高了!太最想了!--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6:30 (UTC)
- (:)回应第一项:本条目描述的对象是2010年12月25日县市合并后的高雄市,依维基百科惯例,当然也可以在条目中描述过去的重要历史。但是,2008年12月2日的旧高雄市计程车数量再怎么说都不会值得列入本条目。如果您还是认为一定得在维基百科上记上一笔,那么我的建议如下:
- 写入高雄市 (1924年-2010年)的交通章节。我刚才发觉该条目的交通章节是空的,有很大的发挥空间;但建议不要再写“高雄市计程车之车身一律漆为黄色”这类的内容了。
- 写入高雄捷运的某处,因为该等内容所引用的原报导,是在诉求:“高捷免费接驳车冲击计程车生意,使得计程车数量从12,000多部降到5,700多部。”原有条目计程车章节只写出5,700多部,没头没尾,根本不晓得要表达什么?
- 后两项是您自己的推论,与本人意见无关,故不予回应。-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7:58 (UTC)-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8:02 (UTC)
- (*)提醒:维基百科:破坏#哪些不是破坏行为有写明:“维基人经常为改进文章而对其做改头换面的编辑,因为维基百科就是这样鼓励我们的。有时候一个人看到自己辛辛苦苦撰写的内容被彻底删除或改写,或者转移到讨论页,很容易联想到破坏,但这些编辑行为不是破坏。”-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8:30 (UTC)
- (:)回应:阁下说“2008年12月2日的旧高雄市计程车数量再怎么说都不会值得列入本条目”,是阁下个人的主张,并代表维基立场,是否为其他维基人所认同,仍有待考验。后两项是根据前一项阁下“旧资料必须删除”而合理推论。提醒阁下现在维基百科条目大部分资料是引用旧资料(不是引用2011年资料),难道阁下要统统全都删除?--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09:30 (UTC)
- 谢谢指教。您可能没注意到前面我的发言:“当然也可以在条目中描述过去的重要历史。”至于“要统统全都删除”,对不起,这又是您自己的过度联想了。-Kolyma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2:51 (UTC)
- (&)建议:依据维基百科讨论页惯例,调整您的发言排版,以利识别。本条目现阶段精简的目标是将条目长度缩小至100KB 以下,哪些内容要删除或简化,当然要作取舍。若选择有所不当,欢迎提出检讨。但提醒您“就事论事”即可,“勿再自行揣测他人意图”。-Kolyma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00:57 (UTC)
40层以上的大楼才是“摩天大楼”?参考依据为何?
阁下的40层是多少米?
40层以上的大楼才是“摩天大楼”?是哪一个国的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是哪一个所属部门的标准?内政部消防署的消防标准?内政部营建署的营建标准?--Jackac (留言) 2011年4月30日 (六) 15:00 (UTC)
- (:)回应:依据摩天大楼条目所述:“现在通常指超过40-50层的大厦”。您若有意见,欢迎移驾该条目参与编修。-Kolyma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00:40 (UTC)
- 另外,目前已构想将“高雄市摩天大楼列表”内容移至即将成立的主条目,名称及范围待定,特此补充说明。-Kolyma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01:08 (UTC)
“维基百科的目标是将所有条目长度缩小至100KB 以下”
纯粹是阁下个人的主张观点,并不代表维基立场。Jackac (留言) 2011年5月1日 (日) 04:30 (UTC)
- 维基百科既无此目标,本人也无此主张;实在看不懂您想表达什么?-Kolyma (留言) 2011年5月6日 (五) 12:18 (UTC)
所谓现代建筑
按照一般对建筑风格的分类方式,许多日治建筑也属“现代”,所以并非日治时期所建就叫“日式”。基本上,西方在19世纪已经开始发展现代风格,日本大肆建设台湾的年代,已经是现代主义开始流行的时候,一些我们现在看来很“复古”的建筑物,当时都是很摩登的东西。至于一些仿古的中国式建筑其实没什么太高的价值 (像佛光山基本上只是仿古的钢筋混凝土建物),不必在此条目里歌功颂德。另一方面,“现代”建筑讲求的是摘除传统形式,而“后现代”则是把摘除掉的经过改造后又装回来,所以至此已经无法区分“西式”不“西式”了,把现代称做西式并不合适。Luuva (留言) 2011年7月29日 (五) 10:09 (UTC)
气候图移置此处
高雄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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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yma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14:57 (UTC)
“国际竞图”移置此处
高雄市政府近来国际竞图办的沸沸扬扬,因此高雄市内国际优秀建筑师的作品或艺术家的作品,栉比鳞次,其中较大型的有:国家体育场(伊东丰雄---日本)、捷运世运站(半屏山之魂 Wood Janssen Incorporated.---美国 )、美丽岛站(高英松---日本、光之穹顶 水仙大师---意大利)、中央公园站(Richard Rogers---英国)、高雄国际机场站 凝聚的绿宝石(Lutz Haufschild---德国)、高雄国家艺术文化中心( Francine Houben Architect (MECANOO ARCHITECTEN B.V.---荷兰))、海洋文化及流行音乐中心(Manuel Alvarez Monteserin Lahoz---西班牙 )、高雄旅运大楼(reiser+umemoto---美国)、高雄世贸展览中心(刘培森建筑师事务所及澳洲COX集团)、高雄市立图书总管(刘培森建筑师事务所+ 竹中工务店---日本)、大东文化艺术中心(de Architekten Cie---荷兰+张玛龙建筑师事务所+行板设计顾问公司)
其他更大量的本土作家作品,更充斥在各大公共空间。
--Kolyma(留言) 2012年3月16日 (五) 14:44 (UTC)
是该时候存档Talk:高雄市/存档1
我看Talk:高雄市讨论页面很长了,足够理由去存档,但看各位近来都在讨论“高雄市拆页问题”,所以想问各位,至于其它的讨论议题是不是可以先存档呢?或者是选择保留几个不做存档?--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0日 (四) 16:02 (UTC)
- 本用户不再参与其讨论,详情见我的用户页公告。--Phillena(留言) 2013年1月13日 (日) 10:5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