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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讨论:Dddd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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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immy Xu · · 2014年3月28日 (五) 04:18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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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请处理一下下面的nhead,npost,ehead,epost顺序问题,并解释这些栏位的含义,以免产生误解。Dddddb(留言) 2014年3月31日 (一) 05:58 (UTC)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那个列表没有这些栏位资料不是吗?--❦维基vs百度来源专题 hanteng 2014年3月31日 (一) 06:03 (UTC)[回复]

Re:请发表您的看法:独裁政体列表 VF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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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发表意见 感谢邀请!--MyWakai520#御喋り 2014年5月17日 (六) 03:59 (UTC)[回复]

一点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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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论是发生于波士顿伦敦,还是昆明、乌市,对于那些XXX bombings的英文维基条目,中文传媒大体采用两种命名,要么是XXX恐布暴力袭击,要么是XXX爆炸案。对于“XXX恐布暴力袭击”是否中立用词,是否带有感情色彩,是否主观定性用语,在维基里并非最关键,因为如果全球华文媒体最压倒性常用(比如是100家媒体)的名称的确是一个不中立、带感情色彩、主观定性的名称,维基只能接受并如实记录,维基不能为了避免不中立、避免感情色彩、主观定性而用一个罕用名称。假如你发起投票,会有很多人因为上述这个论点而不同意你。
  • 但你可以做的是,如果你能证明这事件有另一个常用的名称(80家媒体<100),这名称倾向某方观感的可能性又比“XXX恐布暴力袭击”相对地低(relatively low),这样你就有一个事理基础,叫社群去投票,在两个常用名称中应该优先采用哪一个。
  •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再在“是否中立用词,是否带有感情色彩”纠缠,这样会很费力费劲,效果存疑;想办法证明“有另一个常用的名称”比较直接。
  • Lovewhatyoudo ® 2014年5月27日 (二) 03:33 (UTC)[回复]

关于修订用户页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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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反对者的阻挠,竟然阴错阳差把论述当成方针,按照论述的表达进行“是否举行投票的投票”,荒谬至极。这种投票,支持派都投支持投票,反对派都投反对投票;这跟正式投票里票数分布不会有区别。既然现在已经开始了“是否举行投票的投票”,如果多数意见称不需要举行投票,那么他们想要以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讨论?如果用讨论,修订以多数意见定案。一个人多次留言,按照留言里理据数量计算,而不是留言十次就算十条反对意见。

“是否举行投票的投票”请不要扩散到其他议题里。以上问题,望阁下重视。若有需要,阁下可在此直接回复。--Gqqnb留言2014年5月28日 (三) 04:39 (UTC)[回复]

凡是方针或指引,开头都有模板标识;WP:投票只要没有方针模板,就是一篇论述。我添加论述模板,是让这个事实更明显。论述不具有法律效力,仅表达个人观点,仅供参考,也可不参考。把论述当方针来严格遵守,才糗大了。我把用户页方针的修订案例加入这篇论述,就是为了说明依照或者曲解投票论述会造成什么样的结果——现在结果正在形成。另请注意,维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讨论也不是方针或指引,你可以按照里面说的做,也可以不按照里面说的做。你如果不按里面说的做但遭人反对,你可以要求他们把维基百科:投票不能代替讨论提升为指引。

你看事情是不是越来越有趣了。有的人本来声称是否投票的投票是规则一定要遵守,现在也声明可以不经是否投票的投票而直接举行投票了。--Gqqnb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4:15 (UTC)[回复]

用户页指引修订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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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草拟了用户页指引修订案,阁下可前往查看并提供意见,或提出自己的草案。敬希垂注。--Gqqnb留言2014年5月29日 (四) 06:15 (UTC)[回复]

阁下您好,叙利亚2014年总统选举正在进行DYK投票,欢迎阁下前往发表意见。--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6日 (五) 01:38 (UTC)[回复]

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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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DYK在下已经撤了。因为根本无心与那么多不讲道理的家伙争。。。抱歉叨扰阁下了--パンツァー VI-II閤中帝子今何在?炸他一身硝基胍! 關心二戰軍械類條目發展,請到Wikipedia:動員令/第十二次動員令/投票投票! 2014年6月7日 (六) 03:58 (UTC)[回复]

您好,感谢您长期以来为相关方针与指引作出的辛勤讨论。有用户频繁移除以上条目的{{move}}模板,敬请留意。如有些情况下鄙人未能及时关注,烦请阁下协助解决。先行谢过。--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6月8日 (日) 07:40 (UTC)[回复]

你闲的蛋疼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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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留言,没事一边去玩,如果你没事再乱编辑我的讨论页,在下将提报阁下恶意骚扰!!Wokesiet留言2014年6月8日 (日) 13:57 (UTC)[回复]

回复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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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有新的留言 您好,Dddddb。您在Lanwi1的对话页有新的留言或与您有关的消息。
此回复通告添加于2014年6月9日 (一) 06:14 (UTC),您可以通过移除{{Talkback}}随时移除本通知[回复]

Kou Dou Talk Contrib 2014年6月9日 (一) 06:14 (UTC)[回复]

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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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您好。在下发现有一位和User:erquanmen在该帖中对在下和阁下您进行了恶毒的攻击(链接:[1]11楼回复帖),所以,在下想请教阁下准备如何処理?---- パンツァー VI-II Fu7ラジオシャナ俺の嫁留言于中华民国103年暨 2014年6月9日 (一) 12:18 (UTC)[回复]

给您一个星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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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星章
多谢阁下对于一管理员对我的不当封禁提出批评意见 小莲庄处士 2014年6月29日 (日) 21:03 (UTC)[回复]

此用户的封禁已被其他管理员复检,申诉被拒绝。

请求复检的理由或相关提问:

IP莫名其妙被某破坏用户撞到,请求解封。 --Dddddb留言2015年4月30日 (四) 18:24 (UTC)[回复]

注意:

  • 滥用此模板或申诉渠道的用户,可能被延长封禁或被禁止编辑其用户讨论页。
    • 由于技术原因,如果启用了“用户讨论页上的结构式讨论”功能的话,请将该请求放到讨论页主页面的“关于此版块”中,否则该请求无法显示在请求分类中让管理员留意到。
  • 如您希望与管理员就本次封禁作出讨论,请于本模板外展开。

此封禁决定的复检已有以下结论:
基于下列理由,本人决定拒绝这位用户的申诉。其他管理员可再复检此用户的封禁,但在没有更好的理由前,请勿轻易推翻之前的决定。
  的确莫名其妙。
  处理人:Mys_721tx (留言) 2015年4月30日 (四) 19:56 (UTC)[回复]

邀请您参与管理人员任免及仲裁委员会制度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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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通告由MediaWiki message delivery留言)于2024年9月21日 (六) 13:42 (UTC)寄送。若您未来长期或目前暂时不欲接收任何类似讯息,可考虑婉拒消息发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