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刚 (1973年)
外观
于志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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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 |
任期 2018年3月5日—2021年1月22日 |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973年5月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 |
逝世 | 2022年5月3日 中国辽宁省沈阳市 | (48—49岁)
籍贯 | 河南洛阳 |
国籍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政党 | |
于志刚(1973年5月—2022年5月3日),男,汉族,河南洛阳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7月参加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学家。
个人生平
[编辑]于志刚高考成绩河南省前三,1991年至2001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硕博连读,先后获得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法学博士学位[1]。2004年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后出站[1]。2001年进入中国政法大学任教,2002年破格晋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晋升教授,2006年担任刑法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2][3],同年兼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1]。他妻子与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
2018年3月18日,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 [4][5][6]。2021年1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于志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7],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8],其全国人大代表职务遭到罢免[9]。
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于志刚进行了双开处分[10]:
“ | 经查,于志刚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背师德师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请、旅游;组织观念淡薄,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公权私用,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于志刚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其违纪违法行为均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于志刚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
” |
2021年11月25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于志刚受贿一案。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刚利用担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务处处长、副校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万余元[11]。
2022年5月3日,在辽宁省看守所羁押期间突发脑溢血逝世,受贿案终止审理。[12][13]
获得荣誉
[编辑]- 2007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
- 2010年,北京市五四青年奖章,当选第11届全国青联委员[1]。
- 第六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
- 霍英东青年教师奖[1]
- 钱端升法学研究成果奖[1]
- 司法部科研成果奖[1]
- 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
- 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
- 宝钢优秀教师奖[1]
参考文献
[编辑]-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采访/李宣谊 文/校报 杨默 学生记者 武明星. 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 公众号中国人民大学校友会. 2019-03-10 [2021-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 ^ 2018全国两会丨人大代表于志刚:建议北京、深圳尽快成立互联网法院. 新京报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 ^ 副校长于志刚一行到法学院调研.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201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国人大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2-21).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中国人大网. [2018-06-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4).
-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高校之窗. [2019-10-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22).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新网. [2021-01-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4).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九号. 中国人大网.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29).
-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6-28 18:50 [2021-06-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10).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1-12-1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15).
- ^ 原全國人大常委于志剛 開庭半年後猝死. 星岛日报. [2022-05-03].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押期间死亡 受贿案终止审理. 财新网. 2022-12-13 [2022-12-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2-23).
外部链接
[编辑]- 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201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