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志剛 (1973年)
外觀
于志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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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 |
任期 2018年3月5日—2021年1月22日 |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73年5月 中國河南省洛陽市 |
逝世 | 2022年5月3日 中國遼寧省瀋陽市 | (48—49歲)
籍貫 | 河南洛陽 |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
于志剛(1973年5月—2022年5月3日),男,漢族,河南洛陽人。199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1年7月參加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學家。
個人生平
[編輯]于志剛高考成績河南省前三,1991年至2001年于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本碩博連讀,先後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學位、法學博士學位[1]。2004年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後出站[1]。2001年進入中國政法大學任教,2002年破格晉升副教授,2005年破格晉升教授,2006年擔任刑法學博士生導師。曾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2][3],同年兼任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1]。他妻子與他本科同班、研究生同校。
2018年3月18日,當選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委員 [4][5][6]。2021年1月22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宣布于志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7],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8],其全國人大代表職務遭到罷免[9]。
6月28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于志剛進行了雙開處分[10]:
“ | 經查,于志剛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違背師德師風,頂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接受他人安排的宴請、旅遊;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權私用,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于志剛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其違紀違法行為均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于志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
” |
2021年11月25日,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于志剛受賄一案。瀋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3年至2017年,被告人于志剛利用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教務處處長、副校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91萬餘元[11]。
2022年5月3日,在遼寧省看守所羈押期間突發腦溢血逝世,受賄案終止審理。[12][13]
獲得榮譽
[編輯]- 2007年,入選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劃[1]。
- 2010年,北京市五四青年獎章,當選第11屆全國青聯委員[1]。
- 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
- 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 教育部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人文社會科學)[1]
- 霍英東青年教師獎[1]
- 錢端升法學研究成果獎[1]
- 司法部科研成果獎[1]
- 國家級教學成果一等獎[1]
- 北京市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1]
- 寶鋼優秀教師獎[1]
參考文獻
[編輯]- ^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採訪/李宣誼 文/校報 楊默 學生記者 武明星. 脚踏实地才能仰望星空——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 公眾號中國人民大學校友會. 2019-03-10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9-10-22).
- ^ 2018全国两会丨人大代表于志刚:建议北京、深圳尽快成立互联网法院. 新京報網. [2018-06-04].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9-02-21).
- ^ 副校长于志刚一行到法学院调研. 中國政法大學新聞網. [2019-10-22].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9-10-22).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國人大網. [2018-06-04].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9-02-21).
-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中國人大網. [2018-06-04].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8-03-14).
- ^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于志刚当选为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國高校之窗. [2019-10-22]. (原始內容存檔于2019-10-22).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新網. [2021-01-24].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1-01-24).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1-01-29).
-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九号. 中國人大網. 2021-01-22 [2021-01-23].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1-01-29).
-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1-06-28 18:50 [2021-06-30].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1-07-10).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于志刚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1-12-15].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1-12-15).
- ^ 原全國人大常委于志剛 開庭半年後猝死. 星島日報. [2022-05-03].
- ^ 中国政法大学原副校长于志刚羁押期间死亡 受贿案终止审理. 財新網. 2022-12-13 [2022-12-13]. (原始內容存檔于2022-12-23).
外部連結
[編輯]- 腳踏實地才能仰望星空——訪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2019-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