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
機構概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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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級機構 | 中共中央政治局 中共中央書記處 |
機構類型 | 黨組 |
中國共產黨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成立的黨組,擔負中國共產黨政務院黨組的經常工作。
政務院黨組幹事會
[編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初期,1949年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決定,在中央人民政府中擔任負責工作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成黨組,政務院及其所屬各委、部、會、院、署、行等機關合組黨組「政務院黨組幹事會」。1949年10月至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內的黨組系統主要分三個層次:
- (1)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政務院及其所屬各委、部、會、院、署、行等機關聯合組成的黨組,是總黨組。
- (2)分黨組幹事會:政務院各指導委員會及其所屬的部、會、院、署、行等機關聯合組成的黨組,是分黨組。
- (3)黨組小組:政務院及其所屬各委、部、會、院、署、行等機關分別組成的黨組[1]。
該時期,中央人民政府各黨組負責人主要由政務院及其所屬各委、部、會、院、署、行等機關中擔任行政領導的中共黨員擔任。但另有15個機構,因其主要行政領導是黨外人士(或公開身分是黨外人士),所以黨組負責人由這些機關中任副職的中共黨員擔任[1]。
政務院黨組幹事會由11人組成[1]:
- 書記
- 副書記
- 成員(11人)
政務院黨組幹事會、分黨組幹事會、黨組小組的書記分別是(括號中附各機關行政領導):
- 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書記、直屬黨組小組書記:周恩來(總理兼)
- 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分黨組幹事會書記、直屬黨組小組書記:董必武(主任兼)
-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分黨組幹事會書記、直屬黨組小組書記:陳雲(主任兼)
- 政務院文化教育委員會分黨組幹事會書記、直屬黨組小組書記:陸定一(主任郭沫若)
- 政務院人民監察委員會分黨組幹事會書記、直屬黨組小組書記:劉景范(主任譚平山)
- 中央人民政府內務部黨組小組書記:謝覺哉(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黨組小組書記:周恩來(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公安部黨組小組書記:羅瑞卿(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黨組小組書記:薄一波(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貿易部黨組小組書記:葉季壯(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黨組小組書記:陳雲(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業部黨組小組書記:陳郁(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紡織工業部黨組小組書記:曾山(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食品工業部黨組小組書記:楊立三(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輕工業部黨組小組書記:龔飲冰(部長黃炎培)
- 中央人民政府鐵道部黨組小組書記:滕代遠(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郵電部黨組小組書記:王諍(部長朱學范)
-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黨組小組書記:李運昌(部長章伯鈞)
- 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黨組小組書記:羅玉川(部長李書城)
- 中央人民政府林墾部黨組小組書記:李范五(部長梁希)
- 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黨組小組書記:李葆華(部長傅作義)
- 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黨組小組書記:李立三(部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文化部黨組小組書記:周揚(部長沈雁冰)
- 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黨組小組書記:錢俊瑞(部長馬敘倫)
- 中央人民政府衛生部黨組小組書記:賀誠(部長李德全)
-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黨組小組書記:李木庵(部長史良)
- 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黨組小組書記:陳紹禹(主任兼)
-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黨組小組書記:李維漢(主任兼)
- 中央人民政府華僑事務委員會黨組小組書記:廖承志(主任何香凝)
- 中國科學院黨組小組書記:陳伯達(院長郭沫若)
- 中央人民政府情報總署黨組小組書記:鄒大鵬(署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海關總署黨組小組書記:孔原(署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新聞總署黨組小組書記:胡喬木(署長兼)
- 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黨組小組書記:胡繩(署長胡愈之)
- 中國人民銀行黨組小組書記:南漢宸(行長兼)[2][1]
1950年1月8日,政務院副總理兼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政法委)主任董必武致函齊燕銘稱:「政法委分黨組幹事會第一次會議同意『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所提之內務部、司法部、公安部、法制委員會及民族事務委員會等部會之黨組小組及組員名單;並通過建立政法委員會機關黨組,……請政務院總黨組千事會審查批准。」由此可知,當時政府各部門黨組小組的成員及領導人均由「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提名並審查批准[1]。
在1952年8月以前,政務院黨組幹事會,即是中國共產黨在中央人民政府內的最高領導機構。中共中央對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主要通過政務院黨組幹事會進行。在1952年8月以前,周恩來既是政務院行政系統的最高領導(政務院總理),同時又是中央人民政府中黨的系統最高領導(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書記)[1]。
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
[編輯]1952年8月,隨著中央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調整擴大,各大區的領導人陸續上調北京、出任中央人民政府各部門領導,根據周恩來提議: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改組擴大並更名為「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直屬中共中央政治局及中共中央書記處領導[1]。
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時期,中央人民政府中的黨組同樣分三個層次:
- (1)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
- (2)分黨組幹事會
- (3)黨組小組[1]
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由25人組成[1]:
- 書記
- 周恩來
- 副書記
- 陳雲(第一副書記)
- 鄧小平(第二副書記)
- 成員(25人)
- 秘書長
- 李維漢
- 副秘書長
- 齊燕銘(第一副秘書長)
- 廖魯言(第二副秘書長)[1]
1952年8月後調整的分黨組幹事會、黨組小組的書記分別是:
-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直屬黨組小組書記:薛暮橋
- 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黨組書記:王首道
- 中央人民政府對外貿易部黨組書記:雷任民
- 中央人民政府商業部黨組書記:姚依林
- 中華全國合作社聯合總社黨組書記:程子華
- 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分黨組幹事會書記:宋劭文
- 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黨組書記:戎子和
- 中央人民政府重工業部黨組書記:李富春
- 中央人民政府農業部黨組書記:張林池
- 中國科學院黨組書記:惲子強
- 中央人民政府出版總署黨組書記:葉蠖生[1]
政務院黨組幹事會改組成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後,體制上沒有根本改變,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仍是中央人民政府中黨的最高領導機構:中共中央主席對中央人民政府的領導,仍要通過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進行,體制上不能保證中共中央主席對中央人民政府工作的直接領導。因此在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時期間,又出現了「新稅制」事件:1952年12月31日,政務院財政經濟委員會公布《關於稅制若干修正及實行日期的通告》,宣布1953年1月1日起實行新稅制;1953年1月15日,中共中央主席、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批示政務院總理周恩來等政務院領導:「新稅制事,中央既未討論,對各中央局、分局、省市委亦未下達通知,匆卒發表,毫無準備,……此事我看報始知,看了亦不大懂。」[1]
1953年3月10日,中共中央決定撤銷「中央人民政府黨組幹事會」,決定指出,為了使政府工作避免脫離中共中央的危險,今後政府工作一切主要的和重要的方針、政策、計劃和重大事項必須經過中共中央的討論和決定或批准[1]。
至此,中央人民政府內中國共產黨的組織系統發生根本改變。黨組系統由三個層次減至兩個層次:分黨組幹事會、黨組小組。毛澤東直接領導各分黨組幹事會及各黨組小組。政務院各委、部、院、署、行的工作,由各分黨組幹事會及各黨組小組直接向毛澤東匯報請示,由毛澤東親自批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