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劉士余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劉士余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
任期
2019年1月26日—2019年5月19日
前任王俠
繼任喻紅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任期
2016年2月20日—2019年1月26日
總理李克強
前任肖鋼
繼任易會滿
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
任期
2014年12月5日—2016年2月20日
總理李克強
前任蔣超良
繼任周慕冰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961年11月(62—63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淮陰專區灌雲縣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政黨中國共產黨 中國共產黨
母校清華大學

劉士余(1961年11月),江蘇灌雲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曾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董事長,中國證監會主席、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現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

生平

[編輯]

早年經歷

[編輯]

劉士餘生於江蘇省灌雲縣魯河鄉,父母均為農民。從小學到高中,劉士餘一直在灌雲當地讀書,先後就讀於呂場小學、興三聯中、四隊中學。1979年,劉士余考入清華大學水利工程系水利水電工程專業。[1]本科畢業後繼續在清華大學讀書。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7年,他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獲得碩士學位,論文題目為《多分區複雜電力系統中長期戰略規劃研究》,導師是葉煥庭[2]。後來,劉士餘2002年在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獲得技術經濟及管理博士學位,論文題目為《銀行危機與金融安全網問題研究》,導師是傅家驥[3]

仕途

[編輯]

1987年開始,劉士余先後在上海市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工作。

1994年11月,劉士余任中國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副主任。1996年至1998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司助理巡視員、副司長;1998年至2002年,任中國人民銀行銀行監管二司副司長、司長;2002年至2004年,任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主任、黨委辦公室主任。2004年7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行長助理;2006年6月,任中國人民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4]

2014年10月,劉士余任中國農業銀行黨委書記,當年12月5日,出任中國農業銀行董事長。

2015年中國股市股災後,到2016年2月,劉士余接替肖鋼,任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黨委書記。

2016年12月,劉士余曾發表中國股市著名的「妖精論」,引發輿論譁然。他說「我希望資產管理人,不當奢淫無度的土豪、不做興風作浪的妖精、不做坑民害民的害人精。」[5]2017年1月5日,劉士余在調研指導稽查執法工作座談會上表示,「資本市場不允許大鱷呼風喚雨,對散戶扒皮吸血」、「要有計劃地把一批資本大鱷逮回來。」

2019年1月,突然改任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6][7]

接受調查

[編輯]

2019年5月19日深夜,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黨組副書記、理事會主任劉士余同志涉嫌違法違紀,主動投案,目前正在配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審查調查[8]。劉士余是首位配合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國家監察委員會審查調查的中共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委員[9]。他是2019年第三位被中紀委國監委調查的正部級官員,且是第二個主動投案的正部級官員[9][10]。次日有相關媒體報道稱劉士余被調查或因涉及南京銀行資管部總經理戴娟失聯一案[11]

2019年10月4日,中央紀委給予劉士餘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國家監委給予其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調研員(正處級);終止其中共十九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留黨察看二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通報稱,劉士余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並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但鑑於其能夠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認錯悔錯態度較好,可予從輕處理,遂做出上述決定[12]

劉士余的處分決定公布後,有消息人士透露,其一級調研員一職或將安排在央行系統內,待遇參照資深處長[13]

再度履新

[編輯]

2023年,任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參事[14]

言論

[編輯]

在十九大中央金融系統分組討論會上,劉稱薄熙來、周永康、令計劃、徐才厚、郭伯雄、孫政才等人是「陰謀篡黨奪權」[15]。有評論認為以上言論是劉下馬原因[16]

參考文獻

[編輯]
  1. ^ 家乡人谈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高三点煤油灯苦读. 人民網. 2016-02-25 [2017-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06). 
  2. ^ 劉士余. 多分区复杂电力系统中长期战略规划研究. 北京: 清華大學. 1987. 
  3. ^ 劉士余. 银行危机与金融安全网的设计. 北京: 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3. ISBN 7505837109. OCLC 57540918. 
  4. ^ 刘士余任农业银行董事长. 中國經濟網. [2016-02-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5-02). 
  5. ^ 刘士余主席的24次发声 - 21财经. m.21jingji.com. [2020-0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3). 
  6. ^ 中国证监会主要领导调整. 新華網. [2019-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10). 
  7. ^ 刘士余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任理事会主任. 新浪. 2019-01-26 [2019-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9-04). 
  8.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同志配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查调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05-19 [2019-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5). 
  9. ^ 9.0 9.1 首位中央委员投案,有4个特殊之处!. 搜狐. [2019-05-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2-18). 
  10. ^ 北京观察:利益链条隐现 刘士余落马疑牵涉地方. 多維新聞網. 2019-05-20 [2019-05-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2-16). 
  11. ^ 朱加樟. 劉士余被查 南京銀行「債市一姐戴娟案」傳為導火線. 香港01. 2019-05-20 [2024-06-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6) (中文(香港)). 
  12. ^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原党组副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士余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9-10-04 [2019-10-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04). 
  13. ^ 刘士余被降为处级 留党察看二年. 財新網. 2019-10-04 [2020-05-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10). 
  14. ^ 证监会原主席刘士余有了新职务. 澎湃新聞. 2023-07-08 [2023-07-0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7-08). 
  15. ^ 鄭寶生. 中證監主席劉士余驚爆:習近平解決周薄令孫等「篡黨奪權」的陰謀. 香港01. 2017-10-19 [2022-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0-04) (中文(香港)). 
  16. ^ 官方通报证监会前主席刘士余 高官“经济罪”转向“言论罪”. Radio Free Asia. 2019-07-10 [2022-02-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11) (英語). 
民事職務
前任:
王 俠
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理事會主任
2019年1月-2019年5月
繼任:
喻紅秋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肖 鋼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
2016年2月-2019年1月
繼任:
易會滿
商界職務
前任:
蔣超良
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2014年12月-2016年2月
繼任:
周慕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