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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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達球(1953年10月),男,廣西昭平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經濟管理專業畢業,中共中央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

生平[編輯]

197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4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擔任廣西昭平縣副縣長。1990年10月,升任廣西昭平縣委常委、代縣長。1993年,任廣西賀縣縣委書記。1996年,升任中共梧州地委副書記。2001年,擔任中共玉林市委副書記、市長。2003年,擔任中共賀州市委書記。2008年,任政協第十屆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席。

2013年7月6日,中紀委宣布李達球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1]。2013年9月4日,中紀委公布了李達球的立案檢查結果。李達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及犯罪,李達球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2014年10月13日,吉林省延邊州中級法院認定李達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4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2]

隨後,李達球被羈押於公安部秦城監獄;2017年11月1日,北京市一中院開庭審理李達球減刑案。法院認定李達球在服刑改造期間認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規及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的表現,可以減刑。但鑑於李達球為職務犯罪罪犯,對其減刑幅度應從嚴掌握;2018年1月5日,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對李達球減去有期徒刑七個月,至2028年2月3日出獄[3]

參考[編輯]

  1. ^ 广西政协副主席李达球涉嫌违纪被调查. 網易. [2013-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0). 
  2. ^ 「桂老虎」李達球收受1095萬 判囚15年 網際網路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6-03-04.
  3. ^ 广西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获减刑7个月 监狱曾建议减9个月. 澎湃新聞. [2018-01-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8-20). 
中國共產黨黨徽 中國共產黨職務
前任:
黃道偉
中國共產黨賀州市委員會書記
2003年5月-2008年1月
繼任:
趙樂秦
中華人民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職務
前任:
方皓
玉林市人民政府市長
2001年6月-2003年5月
繼任:
金湘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