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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文件使用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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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列表條目中,編者自行選出部分項目置於條目頂端,是否符合中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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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之前討論可見《Talk: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特色列表評選》。我的意見是違反WP:比重,不過其他用戶有些不同意見,現提交至互助討論,尚祈各位編者判斷。希望以後在遇到類似問題時有個共識可以參考。——— 紅渡廚留言貢獻) 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4日 (二) 09:16 (UTC)[回覆]

粗略地看了一些特色列表,目前來說,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4日 (二) 09:26 (UTC)[回覆]
那要看你是採用狹義認定還是廣義認定,如果是後者的話,那明朝年號列表明宣宗敕諭、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宣統帝退位詔書也符合你所説的情形。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0 (UTC)[回覆]
而且,就算你採用的是狹義認定,你看的過程確實還挺粗略的,香港跨海大橋列表把其中三座大橋置頂,日本一世一元制施行後年號列表把平成大叔與令和大叔置頂,中國大陸各省區的國際友好城市列表在章節部分也有類近處理,「除了幾個文物保護單位列表,沒有這樣做的」之說完全不符現實。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39 (UTC)[回覆]
所以閣下對於這種用法是什麼意見?--———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2:42 (UTC)[回覆]
我覺得沒有任何合理的邏輯或具體理由支持社羣干預這方面的事情。如果社羣真的要干預這方面的事情,而且還採用廣義認定的話,這意味著明朝年號列表後金及清朝年號列表需要把所有皇帝的敕諭都放上去,然而這顯然並不務實,而且強人所難。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2:48 (UTC)[回覆]
其實不放一樣也可以,圖片本就不是硬性要求。--———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3:14 (UTC)[回覆]
並非如此,參見WP:特色列表標準第5b項。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40 (UTC)[回覆]
我前面這句話沒有在說特色列表。不過既然說到特色列表,我個人覺得類似於《香港電影金像獎最佳女主角》《奧林匹克運動會桌球獎牌得主列表》這種,在側邊列出部分圖片的做法,是合理的。--———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6:50 (UTC)[回覆]
如果一定要評價的話,我個人傾向認為「自行選出部分項目」是不符合中立觀點的,按照一定的標準(比如政府名單中每一批次的第一個單位,比如只列出最高等級即全國級單位的圖片,等等)選出置於頂端的圖片才比較合理。--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5日 (三) 02:45 (UTC)[回覆]
  • 剛剛注意到Wikipedia:文件使用方針#使用守則在條目所使用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圖像及影片;下同),應與條目有密切關連,且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在條目內使用的檔案內容,亦須符合中立的觀點,客觀敘述檔案所展現之各方事實或觀點。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不應出現。與文字相同,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以免損害中立性及客觀性。條目應僅保留具代表性之檔案,而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3:23 (UTC)[回覆]
    我沒理解錯的話,這條文恐怕應該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6:51 (UTC)[回覆]
    閣下不妨具體談談你的理解?--———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6:59 (UTC)[回覆]
    就說蕉城區各級文物保護單位列表的情況吧:
    1. 列表裏的圖片顯然「與條目有密切關連」、「在條目內文有所提及」;
    2.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因此「違反中立的觀點、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或使用之字詞違反社群共識的文字、音訊等資訊」與「檔案所體現的觀點比重需合理」的規定與相關圖片無關;
    3. 「檔案數量應保持適中,使檔案不影響文章排版和讀者閱讀觀感,亦不違反維基百科不是檔案集與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等方針」的規定意在防止用戶大規模羅列檔案,FradonStar的處理是在節選部分圖片放置,恰好符合該規定不大規模羅列檔案的意旨。
    因此我才會認為這條文是支持FradonStar的處理的。當時增加這條文的事情我自己也有參與,我能不清楚它在説甚麽嗎?Sanmosa 明朝是賈日,早放學生歸 2024年6月5日 (三) 07:29 (UTC)[回覆]
    相關圖片本身並不牽涉「各方事實或觀點」←不認同,編者自行選出部分項目置於條目頂端,無異於暗示讀者該項目的重要性。但作為維基百科,應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語)--———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5日 (三) 08:25 (UTC)[回覆]
    我覺得圖文混排舉例配圖可以,但選出部分作畫廊或單獨介紹而沒有充分原因,引起爭議,容易牽扯中立、比重、宣傳工具。--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6日 (四) 14:50 (UTC)[回覆]
    我覺得這裡所謂「中立」意見和圖片的選擇並無關聯,如果覺得選圖有問題,請跟原始編輯商討圖片選擇。或者乾脆「幹掉人質」。——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3:07 (UTC)[回覆]
    請問「幹掉人質」是指不展示頂部圖片嗎?--———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7日 (五) 03:09 (UTC)[回覆]
    如果無法就圖片的使用雙方意見者無法達成共識的話,乾脆就不保留了,因為配圖並不是必要內容,多一個問題點就會整天為配圖選擇而發生可能的編輯戰或者不必要的時間討論。——Sakamotosan路過圍觀 | 避免做作,免敬 2024年6月7日 (五) 06:04 (UTC)[回覆]

目前本討論基本已經沒人參與了,我是否可以理解為本次討論已經形成了「不保留頂部圖片作畫廊式羅列」的共識?———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6月11日 (二) 11:17 (UTC)[回覆]

重複個人意見(對所有類似條目):若放圖沒有爭議,則沒必要去除畫廊羅列,沒必要上升到「不中立」的角度;若有爭議,則應先達成一個較符合常識的中立的「放圖規則」,如在頂部放置最重要的國家級單位的圖片,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單中的第一個單位,等等,以避免「編者個人愛好或情感」;實在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那就考慮直接去除頂部圖片羅列。--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2:07 (UTC)[回覆]
最重要的評判可能主觀。「如放置每一批次名單中的第一個單位」我傾向無意義,除非是自動化實現。--YFdyh000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16 (UTC)[回覆]
我這裡「最重要」就是特指「國家級」(嗯,如果借用英語語法分析,就是這個「最重要的」是「非限制性定語」而非「限制性定語」,並不是「在(國家級)單位中的最重要的」的意思,我不會用漢語語法分析了 囧rz……,當然不一定非是「國家級」,只要是「能通過列表中的表面信息直接得到的判斷『重要性』的客觀標準」就行,比如這裡「國家級單位」顯然比「省級單位」重要,至於國家級單位是不是確實被其他可靠來源或當地人認為「最值得保護」「最有名」等等,這些則是「主觀標準」,不在考慮之列。「每一批次第一單位」則是一種比「國家級」之類的更「中立」的解決方式,就是為了避免「人為選擇」。--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6月11日 (二) 16:52 (UTC)[回覆]
@紅渡廚:一個討伐我的討論,到討論結束了我才了解到有這麼回事,你維真的太有意思了,缺席把我審判了一通,就有人就敢說「已經形成共識了」,實在好笑。既然我的行為被維基人挖出來批鬥了,那我便對自己的行為解釋一番吧。首先,我的行為沒有主觀上對維基百科破壞的故意,客觀上也沒有造成破壞或影響維基百科中立信譽之事實,舉照片在top的目的一個是給讀者一覽該縣文保的風貌,二是照顧照片填充率不高的縣保,我也說過,縣保照片少,所以在那一個列表項里添加「圖片」一欄非常不美觀,才要放圖片在top來舉例說明;第二,誰暗示這些照片和條目的重要性了?只有你會這麼理解。不要隨便揣摩讀者的想法,如果你的觀點能說服我,或者絕大多數維基人,我沒有理由拒絕你的觀點,但是很顯然,上面參與討論的用戶還是有相當一部分認為此舉是不影響中立的,我也沒有帶著這個主觀意願,不知道提出這些照片不中立的用戶到底目的是什麼,別告訴我是為了維護中立,這個中立只不過是你腦子裡自己構想出來的中立罷了。
然後我想講一些( π )題外話。你無不無聊?我現在在寫周寧的文保,被你浪費了大量時間來這裡回應一個本來沒有什麼必要爭的問題。我寫非洲月條目的時候沒有人來因為這種小事逼我出面花時間精力回應,我也寫的很開心,這個月回到文保專題上了,還有人拿著一些無聊的問題來找茬(包括周寧文保dyk評選中的那張反對票,大夥好好看看這種問題是否值得投反對票),讓我被迫花費時間精力去回應這些無聊的問題,最終影響我寫正常條目的時間,乃至我個人的生活,而且每次都是引經據典,找規則里的句子段落來給我普法,我太感謝你讓我了解這麼多法律了,你不去讀法律系真是可惜。不過在引經據典之前,我希望你不要選擇性忽略別的論述,比如WP:規則只是原則WP:維基訟棍等等。
最近讀了一篇我認為很有道理的論述,所以在最後,我在此發表一則聲明:對於紅渡廚提出的任何意見,如果我認為不具有建設性,我將不會再予以回應,比如這次討論。如果你執意要我回應,請你讓其他認同你觀點的編輯出來說話,或者你自己和社群達成共識。如果紅渡廚還是反覆多次來提這種無聊的提案,我就去找管理員提請雙向互動禁制,乃至請你去VIP大廳坐坐。----FradonStar|八閩風雲 2024年7月15日 (一) 14:35 (UTC)[回覆]
既然你如此玻璃心地認為我是在討伐你,那沒有繼續討論的必要了。--——— 紅渡廚留言貢獻2024年7月15日 (一) 14:39 (UTC)[回覆]

GFDL相關規範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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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討論是徵求意見的存檔紀錄,請勿修改。本次討論所達成的總結如下:
公示通過,本規範即日起生效,請有關管理員進行後續處理,如刪除機器人設定等。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6 (UTC)[回覆]
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先前討論尚未進行後續的規範制定,因此希望比照英維進行修正。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回覆]

新增條文如下(放在「著作權」章節下):

現行條文

新增

提議條文

GNU自由文檔許可證

在滿足以下所有條件時,GNU自由文檔許可證(GFDL)將不被接受為唯一使用的許可證:

  1. 內容在(本條公示通過日)或之後授權。考量的是授權日期,而非創作或上傳日期。
  2. 內容主要為照片、繪畫、素描、音檔或影片。
  3. 該內容不是從GFDL軟體手冊中提取的軟體標誌、圖表或截圖。

根據非自由內容使用準則,GFDL許可的內容仍可能可以使用。如果具有GFDL許可的作品不屬於衍生作品,並且在非自由使用的理由下利用,則無需縮小尺寸,但仍會適用其他非自由內容的限制。

以上。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37 (UTC)[回覆]

副知之前討論的人員:@Liuxinyu970226TeetritionHehuaEricliu1912Sanmosa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6:54 (UTC)[回覆]
再副知:@Taeas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44 (UTC)[回覆]
(+)支持沒什麼值得說的,GFDL用於非軟體相關照片太浪費感情。--Liuxinyu970226留言2024年10月28日 (一) 08:12 (UTC)[回覆]
不反對。Sanmosa 新朝雅政 2024年10月28日 (一) 08:30 (UTC)[回覆]
沒問題。日期則以此議題公示通過時為準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4年10月28日 (一) 11:57 (UTC)[回覆]
沒有問題。--在下荷花請多指教歡迎簽到2024年10月28日 (一) 12:24 (UTC)[回覆]
(+)支持--Teetrition留言2024年10月29日 (二) 01:51 (UTC)[回覆]

本案經最後一人發言後已過7日,依照共識規範,即日起 公示7日,2024年11月12日 (二) 15:00 (UTC)結束臺灣杉在此發言 (會客室) 2024年11月5日 (二) 15:00 (UTC)[回覆]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