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宅血案
林宅血案為1980年2月28日發生於臺灣省議會議員、美麗島事件被告林鄭月娥位在臺北市住家的一起震驚國內外的兇殺案件。林義雄六十歲的母親游阿妹及七歲雙胞胎女兒林亮均、林亭均被刺殺身亡,九歲長女林奐均受重傷,此案至今仍未偵破,已成懸案[1]。
案發後,當時的刑事單位把偵查目標指向黨外人士,懷疑曾任林義雄競選幹部的游錫堃涉案,之後又懷疑林家美國籍友人、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家博 (Bruce Jacobs) 涉案,但最終沒有任何游錫堃或家博涉案的證據。[2]
案情描述
1980年2月20日,臺灣省議會議員林義雄因美麗島事件而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以叛亂罪起訴,並拘禁於景美軍法看守所候審, 其間曾遭刑求。因為美麗島事件,中華民國政府史無前例公開軍事審判過程。
2月28日上午,軍事法庭第一次開調查庭。所有待審的黨外人士的家屬一早就到景美軍事法庭等待旁聽,妻子方素敏於中午12點10分許,連續打3次電話回家無人接聽,方拜託林義雄秘書田秋堇回信義路三段31巷16號住處,田搭公車趕回林家已經是約下午2點。田回到林家發現長女林奐均被刺傷趴在床上,田秋堇馬上打電話叫救護車。田找不到雙胞胎和林義雄的母親游阿妹,欲往地下室時發現昨天還好好的地下室電燈壞了。
救護車到後,林濁水和康寧祥也趕到,田秋堇陪林奐均去醫院。林濁水和康寧祥摸黑到地下室,在地下室樓梯找到游阿妹,但還是沒找到雙胞胎。警方因地下室沒有電燈沒辦法搜找,而不願下去地下室。一直到警方找來水電工修理電燈後,才在地下室找到已無氣息的雙胞胎[3]。林母游阿妹被殺,身中十四刀(前胸六刀、後背三刀、右手一刀、左手臂三刀、頸部一刀),倒斃於地下室樓梯旁;林義雄雙胞胎幼女林亮均與林亭均各被刺一刀由後背貫穿前胸喪命,而林奐均被刺六刀(前胸一刀深及肺部,後背五刀)重傷。
田朝明夫婦的大女兒田秋堇當時是林義雄的秘書,也是第一時間到林家親眼看見血跡斑斑及林奐均一息尚存的人;田朝明的妻子田孟淑則在仁愛醫院代簽林奐均的術前病危通知書,林奐均經急救後脫險。林義雄妻子方素敏因探監而倖免於難。此案震驚國內外:當時所有政治犯以及反對人士之住家和電話都受到政府情治人員嚴密監控,且《美麗島雜誌社》就在林義雄住家樓上,兇手能夠在此情況下進入林宅、做案並逃逸。
偵辦情形
案發前的警告
美國、日本和臺灣在事前都接到同樣的通知,不明人士利用電話簿公開幾個電話號碼,任何人只要打電話去,均以自動答錄機告知-他們希望在2月28日當天中午12點製造一個事件,呼籲大家以敲鑼、放鞭炮或按喇叭的方式,來響應這項行動。[4]
案發後的偵查
- 2月28日案發當天,警方到醫院,在林奐均進開刀房之前偵詢林奐均。
- 警方一開始把偵辦方向指向黨外人士,懷疑曾擔任過林義雄競選幹部的黨外人士游錫堃涉案。游錫堃被約談二十幾次,最後因游錫堃當天一直都在公司上班,有充分不在場證據告終。
- 3月2日,警方依林宅家中遺留的一盒全新的水果盒追查,懷疑林義雄一名美籍友人家博 (Bruce Jacobs) 涉案;經《聯合報》報導後家博主動聯絡警方前往臺北市警察局澄清。
- 3月3日,由全臺所有治安單位聯合組成專案小組,下面還設立了14個搜證小組,並且懸賞新臺幣200萬元緝凶。
案發現場的鑑識
案發後命案現場經勘查結果,採得可疑指紋12枚,當時經比對出10枚,惟均為死者及林家親友所有,餘2枚指紋未比對出相符者(其中1枚事後經比對為案發後現場鑑識人員所留);現場採得掌紋6枚,亦均為死者及林家親友所有;自死者身上採集血液樣本9處,經以血型比對(當時警方尚無DNA檢驗技術),均與死者血型相符,未發現兇嫌遺留血點。
根據現場血跡型態及噴濺痕研判,較支持林亭均、林亮均、林游阿妹陳屍之地下室為第一現場。三位兒童均為主要刺殺於背部,與一般有經驗之兇手常見一刀斃命刺於心臟、頸部等重要部位不同,是較支持兇手並不熟悉人體骨骼結構,非有經驗之兇手。兇手以單手控制刀械,並可能以左手掩住口鼻,再用右手握刀器刺殺被害人之背部(大部分在右側),致被害人無法反應、重傷之程度。
現場無物品翻動凌亂現象,無財物損失報告,無明顯現場進出口門窗破壞情形,應可排除「財殺」情形。兇手極可能對林家屋內結構、起居情況瞭解甚詳,且據目擊疑似兇嫌之證人描述,暨行兇手法、刀器研判,較支持為一人行兇。[5]
後經清查現場附近週邊巷道、水溝、牆角、空屋、工地暨各住宅內外庭院可能與本案有關之證物歷時多日,均未獲得有利本案之跡證。人員清查方面,當時各參與偵辦機關經受理並清查有關本案情報線索,被清查對象達百萬人次以上,在當年總人口數一千多萬人中,其調查工作可謂極為浩繁。[6][7]
金琴西餐廳
林宅血案發生時,行兇歹徒曾於當日下午1時12分許,自林宅使用家用電話撥打至臺北市南京東路2段一家金琴西餐廳,向櫃臺人員表示要找一位「王春
游錫堃、美籍教授家博被懷疑
有關林奐均證詞
- 警總司令汪敬煦說法(12年後的訪談紀錄):首先發現命案者是林義雄的祕書田秋堇小姐……唯一的倖存者林奐均,馬上送到仁愛醫院急救。當林奐均清醒後,她的家人曾問她命案當時的情況,她說是到我們家來過的叔叔做的。稍後,她復原得差不多時,我們再問她,一方面是她不願說,一方面則是林義雄太太說小孩身體尚未痊癒,不要打擾她。等到他們搬回宜蘭老家時,我們再去問她時,她竟然說:「我看那個人很像蔣經國。」她之所以如此回答,是因為有人教他這樣說,而且那個人我們也查出是誰。[9]
- 《2009年7月高檢署重啟調查報告》說法:傷者林奐均於警方當時相關訪談紀錄中復曾表示兇手似很眼熟等情。[10]
- 林家友人田孟淑說法:守候在林奐均身旁的多位林家友人,包括田孟淑和田秋堇母女都清楚聽到林奐均說兇手是她「不認識」的人。林奐均在被送進開刀房之前,虛弱卻清楚的告訴情治人員兇手「不是」她認識的人,情治人員問是不是來修理冰箱的,林奐均回答:「不是」;情治人員問是不是來修理電視的,林回答:「不是」;情治人員問是不是來修理XX的,林都回答「不是」。[11]隔天一媒體出現標題: 「那個壞人我記得,行兇者高高瘦瘦, 她認得出來」。另一媒體標題:「高瘦青年特定人物 ,曾追求過林義雄胞妹」報導形容兇手身材高瘦皮膚黝黑 ,還擔任過林義雄的競選幹部 (指游錫堃)。游錫堃被二十幾次約談,因游錫堃當天一直都在公司上班,不在場證據相當充分。接著專案小組放出風聲,把兇手指向案發之前曾到林家拜訪的美國籍友人、長期關心人權問題的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家博。
有關家博
- 警總司令汪敬煦說法:依我判斷……家博在案發前曾先後至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家,調查這三個家庭的人數和進出狀況[12]。案發後林義雄的妹妹在被詢問時,稱家博曾在案發前的聖誕節前後到林義雄家串門子,非常詳細問她家裡的情形,媽媽和小孩何時出去?何時回來?[13]案發當日十二點十分左右,林宅對面商店老闆曾看到有個男人出來開門讓家博進去,(家博)幾分鐘後才離開,但那名男子則始終沒有出來[14]。在偵訊期間,家博曾說漏了一句話。先是,我們對他說,希望破案時,你能回來替我們見證。他馬上就反應說:「你們破不了案」 。意思即是刺客老早離開臺灣了[15]。
- 《2009年7月高檢署重啟調查報告》說法:美籍人士家博於案發前數日曾幾度至林宅拜訪,且經林義雄鄰居指認其於案發當日中午二度至林宅按門鈴,一個目擊者並表示家博第二次至林宅按門鈴時,林宅內有人開門讓其進入。然家博否認於案發當日中午有到林宅按門鈴,且警方搜索其住處,並未發現其涉案事證,偵訊過程亦無進展,家博嗣於同年5月間離臺。[16]
- 家博受訪時說:《聯合報》說可能有一個有鬍子的外國人(涉案),因為我朋友很擔心,因為我有鬍子,(報導又說)這個有鬍子的外國人可能有念到博士,我就想那一定是指我,所以我就跟刑事警察局聯絡,我說中午我有跟雙胞胎講話,你們還沒有跟我聯絡,我有這些資料,如果你要的話我願意過來。但是經過24小時的訊問內容,問了很多笨笨的問題,大概那時候是希望看起來有外國人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唯一對我,也不是暴力,但是不必睡覺。他們訊問的方式是每個小時換人,因為我非常累,問同樣的無聊問題。
- 結果:家博身上查不到線索,加上國際特赦組織關切,專案小組放人。
案發前後對林宅之監聽、監控
2009年7月28日,高檢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報告指出:
- 依據刑事局現存案卷資料,確實發現情治單位用以監控當年黨外人士之「彩虹專案」電話監聽部分資料,尚可查考於1980年2月28日案發當日林宅電話之通話紀錄計有四通:
- 上午 11 時許,(身分不詳)自日本撥打至林宅,接聽人雙胞胎女兒及林母,監聽人員「有」製作譯文摘要。
- 下午 1 時 12 分,撥打至金琴西餐廳之電話,疑為行兇歹徒,監聽人員「無」製作譯文摘要。
- 下午 1 時 40 分許,林義雄友人李金山撥打至林宅,接聽者為女性,應為最先到達現場之田秋堇女士,監聽人員「無」製作譯文摘要。
- 下午 4 時 30 分許 (命案發生後),同一人自日本撥打至林宅,接聽人應為林義雄先生的辯護律師及康寧祥先生,監聽人員「有」製作譯文摘要。
- 調查報告稱,依據案發後警方就林宅週邊鄰居查訪及檔案管理局保存之「彩虹專案」資料,尚無證據顯示案發前有情治人員在林宅週邊監控。但林義雄秘書蕭裕珍在案發前一天夜晚發現一名可疑男子在林宅對面賣菜的攤子旁抽煙[3]。
案后
由於林義雄當時因美麗島事件而被警備總部收押,事涉敏感。當天又是三十多年前二二八事件發生的日子,時機巧合。林義雄當年為美麗島事件要犯,其住處及電話均為情治單位所監控,兇手還能從容進出林宅行兇,部分民眾認為此事件是國民黨政府所策劃,藉以動搖各地黨外人士的意志[17]。持不同意見者則認為,當年命案發生時,林義雄雖為美麗島事件要犯(八名以叛亂罪起訴的要犯之一[18]),但林義雄和其他七名要犯均已被捕多日[19],分別被羈押一個月十七天至兩個多月之久,林義雄家屬均為婦孺,執法當局是否仍有對其住宅實施監控之必要,讓人存疑。根據檢、警檔案有關案發後對林宅周邊鄰居的訪談、訊問資料,除有鄰居證述命案前後有發現疑似行兇歹徒外,並無任何鄰居證述有疑似情治人員在林宅周邊長時間監控情形[20]。指他人策劃謀殺,需要提供證據,需要符合法律。在文明程度上,當時國民黨政府並不會去謀殺人民。除此之外,蔣經國的一個動作,無意間讓真相變得更清楚。由於他不希望有人會因美麗島事件而死亡,他在處理美麗島事件叛亂犯時,做了一個政治決定,他對部屬表示:「不管你們怎麼處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這個出自於蔣經國的指示,是在林宅血案發生之前所下[21]。自此美麗島事件被蔣經國定調為「罪不及死」。既然「罪不及死」,國民黨政府官員就不會或不敢去謀殺林義雄家人和陳文成博士,因為他們至少是「罪不及死」。不過國民黨政府官員恐怕不喜歡這個說法,因為他們連謀殺的想法都沒有。
林宅血案發生當天,警政署孔令晟署長得知血案發生後,至表震驚,斷然表示,嚴緝凶手,派員嚴密保護「美麗島」八名涉案家屬之安全。孔令晟署長下午三時許,由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刑事警察局長曹極,市警察局副局長高松壽、林永鴻、吳維和等陪同至兇案現場了解案情,然後又到仁愛醫院慰問林妻及受傷的林奐均。孔令晟表示,我們是個法治國家,絕不容兇手逍遙法外,飭令所屬迅速破案。目前最重要的是救人第一,延請台大、長庚、榮總醫師前來會診,並宣布所有受害者醫療費用,全由警政署負擔[22]。
林宅血案發生當天,時任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接獲報告而得知血案發生。蔣經國對於林義雄家中遭逢兇案感到震驚和悲傷,他指示懸賞緝凶,並且派警方人員保護美麗島事件被告的家屬,以避免再度發生不幸[23]。
林宅血案發生後的次日的凌晨一時,警政署表示,呼籲民眾提供線索,凡因而破案者,將特別發給獎金,並保證不洩漏秘密證人之姓名身分。警政署表示:此一兇案,慘絕人寰,為近年來所少見,兇手暴戾殘酷,令人髮指,除責由專案小組人員竭力緝凶外,尤盼全體民眾見義勇為,發現可疑,立即通知警方,俾早日緝獲兇犯[24]。根據《台灣新聞報》的報導,警政署所提供的破案獎金為五十萬元[25]。
林宅血案發生後的次日,警總司令汪敬煦宣布,提供二百萬元破案獎金,給提供線索而使林宅血案破案的民眾。汪敬煦表示,省議員林義雄家發生兇殺案,至為不幸。暴徒用心的狠毒,手段的殘忍,令人痛恨。除令飭警察及有關治安單位,全力偵查,短期破案外,並呼籲全體國民能提供線索,協助偵破[26]。汪敬煦希望:在案發當天若曾目擊有人出入林宅者,應急速與警方聯絡,提供資料,以利緝凶[27]。
林宅血案發生後的第12天,警總宣布,將破案獎金提高為五百萬元。警總表示,凡對林義雄母親林游阿妹及女兒林亮均、林亭均祖孫血案提供線索因而破案者,將發給獎金五百萬元,並對提供線索者保密。警總呼籲全體同胞與治安機關合作,繼續提供偵查線索,協助治安機關早日破案,使此一血案兇手受到法律應有的制裁[28]。
林宅血案發生後的第15天,據警政署高級官員透露,該署已非正式的對基層員警宣布:如果林宅血案因基層員警所提供的線索而破案者,除了警備總部所提供的五百萬元獎金外,警政署將另外發給三百萬元的獎金,同時,居首功者並可獲得連升三級的重獎[29]。據悉:林義雄住宅血案,除了警政署另提三百萬元獎金外,另外又包括調查局在內的其他治安單位,亦有另行提供新台幣三百萬元獎金的非正式宣布[30]。
關於蔣經國政府對林義雄先生所提供的協助,時為清大教授的沈君山有如下的描述:
「林義雄他出去的時候是我保釋的。那個時候蔣經國把這個事交給李登輝副總統,李登輝打電話給我要我去保他。我對方素敏(林義雄之妻)非常的尊重跟欣賞。她受好多委屈,但非常理性。當時我們經常見面,她滿識大體,所以我誠心誠意想幫她的忙。後來我再幫他們跟蔣彥士談,我說林義雄這個案件,無論他實際參與的分寸,和他遭受的慘案,所有人都覺得不應該。後來就得到這麼一個認知,就是不要他(林義雄)去參加軍法大審,在另外的地方把他換下去。我去跟林義雄的辯護律師江鵬堅和張政雄談,我說:「所有的叛亂罪都是政治解決,沒有人是法律解決,因此不應該將林義雄調去軍法審判。如果調去的話,他因為家庭有變故,就另案辦理。到時候他就可以用緩刑等方式」那個時候張政雄沒什麼意見。但江鵬堅起先不答應,我勸他,後來江鵬堅好像答應了,他說要去問問林義雄。結果到最後林義雄一直沒有答應不來。其實只要軍法大審他不出現就好辦。當然政府也不會告訴你一定會把你怎麼樣,但是這可以運作。但是最後他還是出庭了。」[31]
二月二十八日深夜,林義雄獲准交保及延期審理。三月十八日軍法大審開始,林義雄由兩位辯護律師陪同,要求准予同時參加審理獲准。[32]
血案發生後,熱心的民眾對林義雄表達關心。林義雄有感於總統及同胞的關懷,特地寫了一封公開信致謝。信中他對總統及同胞的愛心和關懷表達感謝,並期許社會在政府和人民的努力之下,達到永遠的祥和與幸福。[33]
受害人日後狀況
林義雄入獄後,林妻方素敏與女兒林奐均面臨生活困境而打算將凶宅出租或出售;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基督徒及海外基督徒籌款新臺幣780萬元買下凶宅,建立教會,即現今的「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義光教會」。每年2月28日上午9點,臺灣基督長老教會都會在義光教會舉行追思禮拜,隨後專車前往宜蘭林家墓園舉行追思活動。林奐均之後前往美國讀書,並且與傳教士印主烈(Joel Linton)結婚,於哥倫比亞大學取得英文教育碩士,是一位音樂家。目前林奐均與印主烈一家七口定居於臺灣。
案件後續
1984年10月15日江南案爆發,美國公民作家劉江南因作品批判國民黨政府,在美國遭到暗殺身亡,兇手是國民黨政府僱用的臺灣黑道竹聯幫份子陳啟禮、吳敦和董桂森。
1996年11月,臺北市市長陳水扁要求當時的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侯友宜重新啟動「撥雲專案」偵辦動作,但因全案已懸宕多年,相關人證、物證有所缺漏,在辦案上經常遇到瓶頸。[34]
2009年3月,時任總統馬英九指示重新調查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以最高檢察署為首組成聯合專案小組。但最後因年代久遠,偵查難有突破[35]。而現在因已過了最長25年的刑事追訴期,故找到真兇亦無法加以定罪[36]。
2019年7月促轉會針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展開調查,陸續訪談相關人士,國安局亦首度同意促轉會進入國安局,調閱約2000件被列為永久機密的檔案,未來有望全數解密。[37]
相關作品
詩
- 楊牧:《悲歌為林義雄作》(1980),原刊於《八方文藝叢刊》,後收錄《楊牧詩集Ⅱ》(臺北:洪範書店,1995年)
- 陳芳明(署名陳嘉農):《未竟的探訪》(1982),原刊於《文學界》,後收錄於〈回家的方式〉,《革命與詩》(臺北:印刻,2016年)
- 林雙不:《一對雙生小蝴蝶──紀念亮均、亭均》(1990),收錄於《安安靜靜很大聲》(臺北:前衛出版社,1995年)
- 許悔之:《不忍——詩致林義雄》,收錄於《肉身》(臺北:皇冠出版社,1993年)
詩文集
- 慈林基金會編:《十年生死:林游阿妹女士暨亮均、亭均受難十周年紀念集》(五結:慈林基金會,1991年)
紀錄片
參見條目
資料來源
- ^ 新聞挖挖哇:血案的真相20140430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195310
-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21。
- ^ 3.0 3.1 YouTube上的2013.09.29【台灣演義】林義雄傳, 民視:台灣演義, 2013.09.29
- ^ 國史館編:《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58。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19-20。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12。
- ^ 三立新聞網. 獨家/林宅血案34年懸案 到底誰殺了無辜的幼女跟阿嬤?. [2016-12-04].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13。
- ^ 《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60。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16。
- ^ YouTube上的台灣演義:林義雄、228林宅血案(5/6) 201002284分28秒, 民視:台灣演義, 2010年2月28日
- ^ 《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58
- ^ 《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60。
- ^ 《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59。
- ^ 《汪敬煦先生訪談錄》,頁160。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8。
- ^ 課本不會提的歷史 血淚重憶林宅血案. 蘋果日報. [2016-12-04] (中文(臺灣)).
- ^ 八名以叛亂罪起訴之要犯為黃信介、施明德、姚嘉文、張俊宏、林義雄、林弘宣、呂秀蓮、陳菊。他們於民國69年2月20日,被以叛亂罪起訴(請見聯合報、中國時報、臺灣時報、台灣新生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2月21日的報導)
- ^ 林義雄、呂秀蓮、陳菊、姚嘉文、張俊宏於民國68年12月13日被捕(請見聯合報、台灣時報等報紙於民國68年12月14日之報導)。黃信介於民國68年12月14日被捕(請見聯合報、台灣時報等報紙於民國68年12月15日之報導)。警總於12月14日懸賞50萬獎金,以緝捕施明德,並於12月22日將獎金提高為100萬元(請見聯合報、台灣新生報等報紙於民國68年12月23日的報導)。林弘宣於民國69年1月7日被捕(請見聯合報、台灣新生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1月9日之報導)。施明德於民國69年1月8日被捕(請見聯合報、臺灣時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1月9日之報導)。施明德為八名要犯中最晚被捕,被羈押的時間為一個月十七天左右(算至林宅血案發生日)。
- ^ 《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查報告》,頁13。
- ^ 《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282。背景描述:在戒嚴時期,犯叛亂罪者,有較高的機率被判死刑。原因是《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的規定(俗稱二條一)。再加上《懲治叛亂條例》第十條規定,戒嚴地區犯叛亂罪者,不論身分皆由軍事機關審判,讓判決結果可能較嚴重。於是蔣經國才有「不管你們怎麼處理,我不希望看到有死刑」的這句話出現。
- ^ 請見臺灣時報、台灣新生報於民國69年2月29日的報導。
- ^ 請見聯合報、台灣新生報、台灣新聞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3月1日的報導。
- ^ 請見中國時報、中華日報於民國69年2月29日的報導。
- ^ 請見台灣新聞報於民國69年3月1日的報導。
- ^ 請見聯合報、中國時報、臺灣時報、台灣新生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3月1日的報導。
- ^ 請見臺灣時報於民國69年3月1日的報導。
- ^ 請見聯合報、中國時報、臺灣時報、台灣新生報、台灣新聞報、台灣日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3月11日的報導。
- ^ 請見台灣新聞報、台灣日報於民國69年3月14日的報導。
- ^ 請見台灣新聞報於民國69年3月14日的報導。
- ^ 《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308
- ^ 《暴力與詩歌──高雄事件與美麗島大審》,頁308
- ^ 請見聯合報、中國時報、臺灣時報、台灣新聞報、台灣日報等報紙於民國69年3月7日的報導。
- ^ 再查林宅血案侯友宜二度撥雲. 原載《中國時報》. 2007-06-17 (中文(臺灣)).
- ^ 林宅及陳文成命案 高檢調查無突破. 多維新聞. 2009-07-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3-08) (中文(臺灣)).
- ^ 傷痛25年 林宅血案追訴權昨到期. 《自由時報》. 2005-03-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9-13) (中文(臺灣)). 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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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 - ^ 韓瑩 王德心. 促轉會獲准進國安局調閱林宅血案機密. 公視新聞網. 2019年7月25日 [2019-07-25] (中文(繁體)).
其他參考來源
- 林宅血案疑兇電話紀錄 一年後才曝光. 《自由時報》. 2009-06-09 (中文(臺灣)).
外部連結
- 吳乃德:〈誰殺了林義雄的母親和女兒?〉,AGORA Taipei(2014年2月27日)
- 「高檢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察報告」 公聽會會議記錄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回應「高檢署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重啟調查偵察報告」 臺灣民間真相與和解促進會
- 記憶另一起二二八的責任 葉虹靈
- 陳家豪、王智萱.獨家/林宅滅門血案中7刀 王永慶救長女林奐均一命.三立新聞網 SETN:台北.COM.2014-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