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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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刑是中国古代五种刑罚之统称,在不同时期,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并不相同。在西汉汉文帝前,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隋唐之後,五刑则指笞、杖、徒、流、死。一般将前者称为奴隶制五刑,后者称为封建制五刑。五刑是对中国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并不代表全部刑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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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起源
五刑最早源于有苗氏部落,另有一說源於上古時代蚩尤領導的九黎族。有苗氏亡于夏启后,夏启将有苗氏推行的刖、劓、琢、黥等刑加以损益,形成了墨、劓、刖、宫、大辟五种刑罚,并使之成为主要的刑罚体系。自夏以后、商、周及春秋之际,五刑一直被作为主体刑而广泛使用。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时期因为缇萦上书而被废除,被封建制五刑取代。
[编辑] 奴隶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中除大辟为死刑,其余四种皆为肉刑,并对人体造成的损害是不可复原的。
- 墨,又称黥,在受刑者面上或额头刺字,并染上墨。
- 劓,割去受刑者的鼻子。
- 刖,夏称膑,周称刖,秦称斩趾。斩掉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有另一说称膑是去掉膝盖骨。
- 宫,又称淫刑、腐刑、蚕室刑,割去受罚者的生殖器。
- 大辟,即死刑,分为戮、烹、车裂、枭首、弃市、绞、凌迟等。
[编辑] 封建制五刑
- 笞,用小荆条拧成的刑具抽打受刑者臀部,清朝时刑具改为竹板。分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
- 杖,用粗荆条拧成的刑具抽搭受刑者的背、臀和腿。也分五等:六十、七十、八十、九十和一百。
- 徒,强制犯人劳役。分五等:一年,一年半,两年,两年半,三年。
- 流,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不准回乡。
- 死,隋唐之后,死刑一般为两种:絞和斩。宋後加凌迟。明清加枭首。
[编辑] 女犯五刑
对女性犯人,五刑似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