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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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為政府機關的一種官職。於中國明清等朝代為官制之一,在清朝品等約為正四品,並於通政使司、外務部等機構均有配置;一般而言,通常為輔佐主官或從官的高級官員。例如通政使參議,就是輔佐通政使或通政副使的官員。
在日本同样设参议一职,无固定位阶,属于令外官。从大宝2年(702年)5月21日开始设立该职位,一直維持到明治时期。
目前在中華民國各級政府機關,仍設有參議一職,如總統府、各縣市政府等,主要功能亦為輔佐機關首長推行政務,性質近似於顧問。
[编辑] 參考文獻
- 孫文良,《中國官制史》,1993年,台北,文津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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