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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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氏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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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唐氏綜合症患者在使用電鑽機
ICD-10 Q90.
ICD-9 758.0
OMIM 190685
DiseasesDB 3898
MedlinePlus 000997
eMedicine ped/615

唐氏綜合症21-三体综合征)又名“先天愚型”,包含一系列的遗传病,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第21对染色体三体现象,会导致包括学习障碍智力障礙等情況。这个病因的命名源自在19世纪末首次描述其病理的英国医生約翰·朗頓·唐(John Langdon Down)。

目录

[编辑] 历史

1866年,英国医生约翰·朗顿·唐在学会首次发表了这一病症。它最早叫蒙古症或者蒙古痴呆症,因为唐医生發現他的病人的面部比正常人較寬,眼睛小而上挑,看起來与蒙古人種有类同之处。在现今医学界认为这种叫法不尊重,也無医学實際意义,而不再普遍使用。由于各國患者的面容有相似的特征,唐氏综合征病人也被俗称为“国际人”。

1959年法国遗传学家杰罗姆·勒琼(Jérôme LeJeune)以及香港人劉氏发现唐氏综合征是由人体的第21对染色体三体变异造成的现象。这也是人类首次发现的染色体缺陷造成的疾病。

1961年,“唐氏综合症”一词由《柳叶刀》(The Lancet)的编辑首先使用。

1965年WHO将这一病症正式定名为“唐氏综合征”。

[编辑] 概述

隨著產婦年齡的增長嬰兒患唐氏綜合症的風險比率

唐氏綜合症患病機率高低與人種,生活水準等沒有直接聯繫,估計每733個新生兒就有一個患有唐氏綜合症,使之成為最常見的染色體變異。高齡初產婦會加劇嬰兒患有唐氏綜合症的風險。在20到24歲之間,患病率為1/1250,到35歲為1/400, 到40歲為1/106,到45歲為1/30, 49歲為1/11。原因是隨著產婦年齡的增加卵子形成過程中會引起染色體不分離現象的增加。但是,另一方面,大約80%的綜合症患嬰是35歲以上產婦所生。這與35歲以上婦女妊娠比例較高有關係。

另外也有多餘的染色體來自父親一方的情況,父方起因和母方起因的比例為1:4。[來源請求]患病的潛在高風險家庭通常會被提議進行遺傳學諮詢和遺傳測試例如「羊水診斷」等。

唐氏綜合症的小孩與不患病的小孩相比處於直接劣勢。通常認為患病兒童的精神發育遲緩,部通常過小、過輕。小腦腦幹和腦前回出奇地小。教育程度會因疾病和殘疾而受到限制,例如不斷復發的傳染病心臟病、弱視、弱聽等。其他因患病造成的生理特徵包括猿皺等扭曲的面部特徵,有的唐氏綜合症患者青年期以後由於壓力會引發抑鬱症。但總體上顯示出性格開朗的傾向。40歲以後患阿茲海默病比率高,容易出現記憶喪失、知能持續低下、人格變化等症狀。

[编辑] 患者身體特徵

以下特徵並非全部出現在患者身上,根據個人差異,也有身體特徵上不明顯的例子。 身材矮小,肌肉緊張度低下,體力低下,頸椎脆弱。頭部長度較常人短,面部起伏較小,鼻子,眼睛之間的部分較低,眼角上挑,深雙眼皮。耳朵上方朝內側彎曲,耳朵整體看上去呈圓形而且位置較低。舌頭比較大。脖子粗壯。手比較寬,手指較短,拇指和食指之間間隔較遠,小指缺少一個關節,向內彎曲。手掌的橫向紋路只有一條(即掌相中的斷掌──感情線與頭腦線二合為一),指紋為弓狀。腳趾第一趾與第二趾之間間隔也比較大。

[编辑] 併發症

唐氏綜合症患者伴隨有器官畸形變異的機率也較高,但並非所有併發症都會出現,也有完全沒有併發症的例子。

[编辑] 醫學研究

超聲波顯示出一個患上唐氏症候群與巨膀胱的胎兒。

人體正常染色体按照大小顺序编号由1到22号(第23號染色體即為性染色體),染色体早期的检查中,曾误认为唐氏综合征患者较大的染色体是第21对,其后的研究表明是源于较小的染色体的异常。但是为了不引起混乱,将第21对与第22对的名称对调,现在继续沿用“第21对染色体三体变异”这一名称。[來源請求]

唐氏综合征患者的第21对染色体多出一条变成三条。第21对染色体是最小的染色体,其携带的遗传信息也相对较少,比较其他染色体的三体变异现象属于轻度先天异常。所以能将患病婴儿正常产下的几率较高。

有關嬰兒出生前可導致智力問題的疾病,以唐氏綜合症的研究最多及最詳盡。根據研究個案顯示,95%的患者的第21對染色體都有異常(變成有3條)的現象。而餘下的5%,都是因為在第21對染色體的相關部份重複了,比如各种第21对染色体的位置转移。照病理學的臨床研究,患者的智力障礙從中度到重度的都有。

[编辑] 种类

第21对染色体的三体变异现象。
染色体移位造成第14对染色体的变异。

基本上分为三种类型:

  • 标准型第21对染色体三体变异(Trisomy 21):又称廿一三体症,第21对染色体多出一条,细胞中有四十七条色体,占唐氏综合征患者的90-95%

这大多是由通常第1减数分裂期的不分離造成的。也有在第2减数分裂時发生的情况。父母方通常都携带正常的染色体,婴儿是偶然形成的三体异常。

  • 染色体移位型(Translocation):占全体比例的5-6%

细胞中多出一条染色体,附着在D组(第13、14、15对染色体)或者G组(第21对、22对染色体)的染色体上,特别容易出现在第14对或第21对染色体上。移位型中一半左右是偶发性的,也就是父母双方都是正常染色体。另外一半是遗传性移位,父母有一方携带有这样的染色体,这在家族中常能找到相同病症的亲属。

  • 无色体型(Mosaicism):占全体比例的1-3%

由第21对三体变异染色体结合体(占80%)和正常细胞结合体的体細胞分裂所产生的不分离造成。这种场合表现出来的临床现象较轻。通常父母方染色体正常,染色体的不分离在受精卵的细胞分裂过程中偶然发生,造成婴儿的部分细胞三体变异,部分细胞正常,极为罕见。

[编辑] 检查

在妊娠11~13+6周,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NT检查)是筛查唐氏综合征等染色体异常的敏感指标。62%~80%的先天愚型胎儿可表现出NT增厚(大于3mm)。在妊娠14~16周左右,对羊水进行染色体检查可以明确判明患病与否。这种检查在一般的妇产科医院就能进行。

新型无创唐氏综合征产前检测(又称新一代测序技术的非侵入性产前21三体综合征检测)是利用新一代深度测序技术对母体外周血血浆中提取游离的DNA片段(来自母体和胎儿的DNA片段)进行高通量测序,并将测序结果进行生物信息分析(基于生物统计学基础上)得出相关结果。比起传统的穿刺羊水检查更加 安全 ,高效,准确,简单。?

但是根据各国相关规定不同,针对这种检查的具体措施也有不同,比如在日本,基于一般的学会伦理规定,对这种出生前检查不做积极的推荐,只有在妊妇自行主张,如结婚的夫妇必须徵得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医院才给与实施检查。检查结果也是在确认妊妇希望得到通知后才告之。

但是另一方面,如英国出生前診断作为一项国家政策,这种检查十分普及。

[编辑] 治疗护理

[编辑] 婴儿

没有相应的治疗方法。在循环器并发症无法进行外科治疗的几十年前患者平均寿命只有20岁左右,现在如果对其并发的畸形进行治疗能保持患者的身体健康状态,而且平均寿命已经增加到50岁左右。甚至有的患者还通过努力完成了四年制大学学业。另外,早期的养育护理有助于患者的发育。

[编辑] 母親

通常生下患有唐氏综合征婴儿对母親是很大的打击,所以针对患者母親的精神护理尤为重要。

[编辑] 社會争议

[编辑] 檢查

出生前檢查現在受到廣泛的爭議。通常從醫學角度上講「針對35歲以上高齡妊婦的出生前檢查能高比例的發現病症」,但是這樣行為構成對唐氏綜合症患者的歧視,以及人權倫理上的問題,所以受到患者以及人權組織等強烈的反對。但是另一方面,一個家庭內如果有兩個患者會構成極大的負擔,一般為了防止第二胎同樣患病父母通常都會進行出生前檢查。

在不強烈反對墮胎的社會,會出現另一種爭議:大規模推廣高齡產婦的檢查後,唐氏综合症新生兒數量只有稍微減少,因為有許多低年齡的產婦並沒有被提醒要做檢查;因此對於各年齡的產婦都應該提醒有生出唐氏综合症嬰兒的風險。

[编辑] 堕胎

即使出生前检查发现胎儿患有唐氏综合征,根据各国法律的不同规定,关于堕胎的措施也不相同。

中国大陆,如果检查出婴儿患有唐氏综合征,可以依照父母的意愿决定堕胎与否。

日本根据《母体保護法》规定,不认可由于胎儿的問題而进行的人工堕胎。但是相关条文又说明「继续妊娠或分娩会在身体或经济理由上对母体健康造成显著的伤害」或者「对母体来说构成极大的精神問題」或者「由于精神問題对母体构成了极大的健康障碍」的情况下,妊娠未满22周前可以人工堕胎。但是堕胎的必要性需要指定医生的确认,能够进行的医疗机构也有指定。

[编辑] 流行文化

2008年7月20日,一位名叫希嘉·柏克絲(Helga Parks)的美國人,當她在許多年前於德國探親時,患有這個病症的侄女便送了一個像她自己的洋娃。加上在該國經常利用這類公仔教導學童不要對殘疾人士存有偏見,於是她回國後便設立貿易公司,開始進口這類娃娃。結果推出市場後,各界人士褒貶不一;有人認為可以加深對此類病人的認識,不過亦有人認為只是標奇立異。[1][2][3]

[编辑] 參考資料

  • 1.Beck, M.N. (1999). Expecting Adam. New York: Berkley Books.
  • 2. Buckley, S. (2000). Living with Down Syndrome. Portsmouth, UK: The Down Syndrome Educational Trust.
  • 3. Down Syndrome Research Foundation (2005). Bright Beginnings: A Guide for New Parents.
  • 4. Buckinghamshire, UK: Down Syndrome Research Foundation.
  • 5. Hassold, T.J., D. Patterson (1999). editors, Down Syndrome: A Promising Future, Together. New York: Wiley Liss.
  • 6. Kingsley, J., M. Levitz (1994). Count us in—Growing up with Down Syndrome. San Diago: Harcourt Brace.
  • 7. Pueschel, S.M., M. Sustrova (1997). editors, Adolescents with Down Syndrome: Toward a More Fulfilling Life. Baltimore, MD USA: Paul H. Brookes.
  • 8. Selikowitz, M. (1997). Down Syndrome: The Facts, 2nd editi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9. Van Dyke, D.C., P.J. Mattheis; S. Schoon Eberly; and J. Williams (1995). Medical and Surgical Care for Children with Down Syndrome. Bethesda, MD USA: Woodbine House.
  • 10. Zuckoff, M. (2002). Choosing Naia: A Family's Journey. New York: Beacon Press.

[编辑] 延伸閱讀

  • Down Syndrome: The Facts. (1997), Selikowitz, M.(2nd ed.). Oxford, UK; New York, NY, USA: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 Down Syndrome: A Promising Future, Together. (1999), Hassold, T. J. and Patterson, D. (Eds.). New York, NY, USA: Wiley Liss.
  • Count us in - Growing up with Down syndrome. (1994) Kingsley, J. and Levitz, M. (1994) San Diego, CA, USA: Harcourt Brace.
  • Medical and Surgical Care for Children with Down Syndrome: A Guide for Parents. (1995) Van Dyke, D. C., Mattheis, P. J., Schoon Eberly, S., and Williams, J. Bethesda, MD, USA: Woodbine House.
  • Adolescents with Down Syndrome: Toward a More Fulfilling Life. (1997) Pueschel, S. M. and Sustrova M. (Eds.) Baltimore, MA, USA: Paul H. Brookes Pub.
  • Living with Down syndrome (2000), Buckley, S. Portsmouth, UK: The Down Syndrome Educational Trust. Also available online: http://www.down-syndrome.info/library/dsii/01/01/
  1. ^ 明報:唐氏症娃娃惹爭議 推廣平等?標榜分別?
  2. ^ 明報:港唐氏症協會﹕公仔脫離視實
  3. ^ 明報:DNA變異 每800人一染症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各地唐氏症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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