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語鑑定文憑於1985年創立,由法國教育部所頒佈設置,分為法語鑑定文憑(DELF)以及法語鑑定文憑進階級(DALF),依據歐洲理事會之歐洲共同語言參考標準分為六等,透過聽力、閱讀、寫作、口語表達為主的四種語言能力,評鑑受試者的法語能力,沒有報考次數、等級銜接或報名地點、時間間隔、年齡的限制。兩種文憑皆以法國官方承認的方式,對於非以法語為其母語之持有者給予法語知識和能力的證明與肯定,且該文憑終生有效,具有抵免法國學術機構法語考試的效力,至今已有150個國家共900多個中心固定舉辦該項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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