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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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left標誌。

Copyleft(中文翻譯包括:著作傳[1][2]著佐權[3]、「版權屬左」、「版權左派」、「公共版權」[4][5]),源自自由軟體運動,是一種利用現有著作權(英語:copyright)體制來保障用户软件自由使用权利的授權方式,可以了解為允許他人使用、傳播但加了一些少規則。在自由軟體许可证中增加Copyleft條款之後,該自由軟體除了允許使用者自由使用、散佈、改作以外,Copyleft條款更要求作者所授權的人对改作後的衍生作品要使用相同许可证授予作者,以保障其后续所有衍生作品都能被任何人自由使用。与寬容式自由軟體授權條款相比,Copyleft许可被认为具有保护伞且互惠的作用,與目前限制著作內容傳播的著作權體制完全相反。[6]

Copyleft授權方式雖然與常見的著作權授權模式不同:選擇Copyleft授權方式並不代表作者放棄著作權,但與目前限制著作內容傳播的著作權體制不同,Copyleft是贯彻始终,强制被授权者使用同样授权发布衍生作品,Copyleft授權條款不反對著作權的基本體制,卻是透過利用著作權法來進一步地促進創作自由,與保障著作內容傳播。

Copyleft,不是反著作權運動,不主張廢止著作權,也不是公有領域

授權方式

「版權」(Copyright)的概念是藉由賦予對著作的專有權利的方式提供作者從事創作之經濟動機,但相對的此種賦予作者專有權利的方式同時也限制了他人任意使用創作物的自由。Copyleft則是自由軟體運動為了保護這種自由而發展的概念:它允許他人任意的修改散佈作品,惟其散佈及修改的行為和作法,亦限定以Copyleft的方式行之GNU通用公眾授權條款的序言也有提及:

Copyleft作品是有版權的,但它們加入了法律上的分發條款,保障任何人都擁有對該作品及其衍生品的使用、修改和重新發佈的權力,惟前提是這些發佈條款不能被改變。

Copyleft不同於傳統的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因為公共領域的作品,任何使用者雖然都可以使用,但可以不回饋變成已用并获取利益;而Copyleft作品的使用者若是向外界发布衍生作品,不按Copyleft的許可證要求保持同樣的授權條款,並將更改的版本公开,就是違反授权的侵權行為。

Copyleft是将一個程式变為自由軟體的通用方法,同時也使得這個程式的修改和擴充版本成為自由軟體。提出並使用Copyleft觀念的是GNU計畫,具體的發佈條款包含在GNU通用公共授權條款GNU較寬鬆公共許可證GNU自由文件授權條款的條款裡。其他使用copyleft概念的還有創作共用姓名標示─相同方式分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標誌

Copyleft的標誌是一個反寫的C套上圓圈(即反轉的版權標誌©)。這個標誌沒有法律意義。[7]2016被提議[8]加入到Unicode並獲Unicode技術委員會許可。[9]其編碼U+1F12F 🄯 COPYLEFT SYMBOL收錄在Unicode 11。[9][10]由於現時多數字型沒有實作,可以由U+2184 LATIN SMALL LETTER REVERSED C或更常用的U+0254 ɔ LATIN SMALL LETTER OPEN O加上括號組成「(ɔ)」,或者在程式支援的情況下與U+20DD ◌⃝ COMBINING ENCLOSING CIRCLE組合:「ↄ⃝」。[11]

屬於Copyleft的授權方式

参考文献

  1. ^ 為什麼要用著作傳 (Copyleft)?. www.gnu.org. [2019-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6) (中文(臺灣)). 
  2. ^ 曾政嘉. copyright 著作權 vs copyleft 著作傳.  . 2017年2月12日 [2017年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5日) (中文(繁體)). 「著作傳」,起因 copyleft 的概念就在於與常見 copyright 授權方式相反,旨在保障自由,可以任意使用、研究修改、再次散布(流傳)、改善並回饋社群,而「傳」一字剛好點出它和常見 copyright 授權方式「保留」的特質相反,點出永遠相傳、流傳,不再封鎖保護起來。此外,傳這裡念ㄔㄨㄢˊ,著作傳跟著作權剛好唸起來很接近,也確實,copyleft 授權方式必須建立在著作權保護的基礎上,和沒有著作權保護的公眾領域 public domain 或拋棄著作權是不同的,沒有著作權保護代表無法用授權方式實現「必須不能讓著作再度被專有保護起來」,此外,權和傳也是種發音類似的文字遊戲。 
  3. ^ 劉孔中, 莊庭瑞. 著佐權、創用CC、公共領域與中央研究院 (PDF). 中央研究院週報. [2019年12月31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年4月15日). 
  4. ^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glossary/736-copylef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pyleft〈公共版權〉
  5. ^ 周翼. 挑战知识产权:自由软件运动的经济学研究. 上海: 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3月: 18. ISBN 9787543216457 (中文(简体)).   
  6. ^ Open Source from a Proprietary Perspective,存档于互联网档案馆(存檔 index)
  7. ^ Hall, G. Brent. Open Source Approaches in Spatial Data Handling. Springer. 2008: 29 [2018-06-06]. ISBN 9783540748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8. ^ Proposal to add the Copyleft Symbol to Unicode (PDF).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1-16). 
  9. ^ 9.0 9.1 Proposed New Characters: Pipeline Table. Unicode Character Proposals. Unicode Consortium. [April 18,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8). 
  10. ^ Announcing The Unicode® Standard, Version 11.0. blog.unicode.org.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2). 
  11. ^ Unicode copyleft inquiry. 6 May 2000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9). 

外部链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