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李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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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者性傾向內容[编辑]

有生者自願受訪的內容來源,是公開的報導--葉又嘉留言2022年5月27日 (五) 19:09 (UTC)[回复]

該報導已經條目本人聲明為無效來源,且報導也已經移除。另,條目本人也已發布聲明,不願性傾向寫入維基百科。--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07:55 (UTC)[回复]
維基百科不是聽她聲明做事的。-KRF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09:43 (UTC)[回复]
請參照:https://zh.wikipedia.org/wiki/Wikipedia:%E7%94%9F%E8%80%85%E5%82%B3%E8%A8%98
生者傳記必須在考慮到主角隱私下謹慎地撰寫,因為維基百科是一部百科全書,而不是小報新聞。我們的職責不是去譁眾取寵,也不是成為散播他人八卦訊息的主要工具。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 」--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0:31 (UTC)[回复]
本人既然已經表示性傾向是隱私,不願意被寫入,任意公開會造成傷害,我看不出堅持把性傾向寫進去,有任何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因此編者應能說明此等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 」
若兩位認為有必要寫進去,請合理舉證。--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0:44 (UTC)[回复]
經公開報導的消息,就不是隱私,不是當事人說句不想被寫入,維基百科就要照辦。作者的性傾向和其作品內容有關,理應寫入。如同提及《孽子》時,就必然提及白先勇的同志身份,提及《鱷魚手記》,就不可能不提邱妙津的女同志身份。李的作品與女同志有關,在李的條目提及其性傾向,未見不合理之處。-KRF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0:59 (UTC)[回复]
①該篇所謂「公開報導」在採訪過程有瑕疵,已經本人證實;且今周刊也已將該篇報導撤回,自然不該視為有效來源。
②小說文學作品乃是虛構,不見得必須與作者本人的屬性互相連結,難道異性戀者就不能寫與同志相關的小說?難道女性就不能在小說裡寫到男性?雖然李的作品有書寫女同志(其實並不只有女同志),不見得必然需要提及她的性傾向。難道所有書寫異性戀小說的作者,條目裡都需要註明是異性戀?
③「不是當事人說句不想被寫入,維基百科就要照辦」,固然如此;但生者傳記原則有「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是進行編輯判斷時應考慮到的重要因素」,也必須納入考慮。您是否能舉證將性傾向寫入,不會對本人造成傷害?--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1:17 (UTC)[回复]
所謂報導有瑕疵,是她的個人觀點,而不是「證實」。該報導刊載於今周刊1178期第52頁,是可查證的資訊,請提出今周刊「撤回」該報導的證據,請注意該報導的網路版的「網址失效」不表示該報導被「撤回」。
研究作者背景是進行文學批評時必然的環節,儘管作品內容虛構,兩者也必然而且緊密相關,理應寫入,譬如瓊瑤作品《窗外》反映瓊瑤自身師生戀經驗,這點無論對作品的研究或該作品的條目都有提及。另外,在寫異性戀愛情小說的作家條目裡提及作家的性傾向或愛情生活,並無不妥。
請具體指出寫入後,會造成什麼明確的傷害,如果無法舉證,那就是杞人憂天了,而若是「讓當事人不高興」,那就只是自由心證。-KRF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1:49 (UTC)[回复]
①據我觀察,她發表該聲明的時間點,與今周刊在網路上刪除該篇報導的時間點極為相近,才推測今周刊是「撤回」該報導(不然何必突然刪除?)。不過我的確無法證實今周刊「撤回」,但想必您也無法證實「並非撤回」。既然此來源存在爭議,那按照生者傳記原則「有關在世人物的無來源或少來源的爭議內容都應立即移除而無需等待討論的結果」,這個來源就不該引用,或至少須等到爭議釐清再行引用。我提議不需急著得出結論,或許今周刊方面對於刪除報導一事,會有什麼表示。
②我是文學從業人員,我同意理解作者背景在某種程度上有助於理解作品內容,但並非必然需要。另外,在研究倫理方面,作者本人不願意被參照之背景,自也不該使用。今天作者已經聲明不希望寫進維基百科,我覺得予以尊重,無論在研究倫理或是百科全書撰寫方針上,都是比較好的選擇。
③按照生者傳記原則「在維基百科中添加或恢復內容的人應承擔舉證之責,特別是有關在世人物的內容,因此編者應能說明此等內容符合維基百科所有內容方針和指引的原因。」今天想要添加/恢復內容的是您,所以應該是您有義務舉證「沒有傷害」,而不是我要舉證「有傷害」。不過沒關係。請參照「同性戀」與「各地LGBT權利」條目,條目指出目前世界對同性戀仍有許多歧視情況,歷史上更有納粹屠殺同性戀人士的慘劇。截至今日,仍有70個國家對同性性行為有處罰的法律。且一旦社會發生巨大變動,性別弱勢族群往往成為殺戮對象,比如有報導指出塔利班統治阿富汗後,便編列「LGBT殺戮名單」進行屠殺,這些都是具體傷害與風險,絕不是「杞人憂天」,更不是只是「讓當事人不高興」。若您有關注李的創作活動,應該有發現她也寫遊記散文,常旅行世界各地。維基百科易於搜尋,查詢名字便會顯示在google搜尋結果最上方,將性傾向資訊公布於此,對本人安全,實在難保證沒有影響。--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3:50 (UTC)[回复]
所謂負起舉證責任,指的是為新增的內容附上來源,並不是舉證「沒有傷害」。而我已經說明來源就是《今周刊》第1178期第52頁的那篇報導,這本書你在圖書館、在市面上、在網路上都可以很容易就取得,完全經得起查證,並沒有你所謂的「撤回」。
在邏輯上,只能證明「有」,不能證明「沒有」,這是基本的邏輯概念。就如同我只能在找到外星人後證明「世上有外星人」,但不可能舉證「世上沒有外星人」;法官和檢察官只能證明「某人有罪」來辦某人,而不能單純藉著「無法證明某人無罪」來辦。「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是你提出的,應當由你舉證,而非由我舉證「沒有傷害」,你舉不出來,就不能預設事情有發生。至於那個LGBT殺戮名單的例子,和維基百科無關。並不是「因為維基百科把這些人標記為LGBT」後,塔利班看了維基百科,並導致「這些人被塔利班列入殺戮清單」,因此你舉的例子,我認為並不適當。
關於當事人聲明,維基百科:中立的觀點是核心方針之一,當事人的意見可以給予尊重,但就只是「尊重」。而且基本上,在條目涉及自身時,基於人性使然,都很難維持中立客觀,所以當事人都理應避嫌,不該干擾中立性。-KRF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9:11 (UTC)[回复]
上面提到的「傷害」也許可以分為兩個獨立無關的部分來考慮:一、違反傳主意願:這方面需考慮的比重不大,正如若有可靠來源,維基百科向來可以記述明顯對傳主不利、傳主肯定反對加入的爭議內容(當然,性傾向不屬此類)。二、造成的外在危險:無可否認,將該項性傾向資訊從一個公開來源搬到更易搜尋的公開來源,是可使該資訊更為人所知,從而增加了招致歧視甚至如閣下所舉例的仇殺的風險。當然,問題是如何衡量增加的幅度大小,編輯需要考慮「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並不代表任何可能招致危險的內容皆不得寫入(因為該危險可能可忽略)。此種危險與傳主本人的意願互相獨立,即使作家願意維基百科收錄該項資訊,此種危險仍是客觀存在。事實上,傳記提及傳主的任何身份認同(弱勢尤甚),必然增加該項資訊的流通程度,也增加傳主被歧視該種認同者歧視的風險。但是,觀乎其他條目(例見Cat:LGBT人物),維基百科似乎不會僅因此風險,而以保護傳主免受此危害為由,不收錄其身份認同。似乎也未見理由認為本條目傳主有比其他條目傳主風險更高(「常旅行世界各地」現今似乎並不罕見?)。所以,在下認為對生者傳記方針「是否會對在世人物造成傷害」句的解讀,不應延伸至此種程度。——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4:40 (UTC)[回复]
  • 敝人路經此地,表達如下:
1. 該規範意指「個人不願公開之隱私」,既已在當事人公開受訪後廣為流傳,並非「八卦流言」,自不合原方針之精神及原欲保護之生者或傳主權益。
2. 其他仍有適當之可信來源明確指出相關內容為傳主願意公開之訊息,如[1][2]
3. 承上,傳主於相關訊息中明確表示:「李琴峰平時職業是上班族,談及得獎後是否產生其他影響,李琴峰笑說,雖然身旁同事知道她得獎,也知道她是女同性戀,但並未有太多疑問,有些則是連書都沒看,並沒有想像中造成太大的困擾。」
4. 持疑慮之站友似過度抬舉中文維基百科之影響力。難道那些中東國家會藉由閱覽中文維基百科認識傳主本人嗎?此種主張似已過度擴張延伸。
5. 站友對於「有無造成傷害」之論證,顯然為邏輯謬誤,已有其他站友清楚闡釋,望能理解。
6. 如閣下仍有疑義,或已受傳主本人委託,個人認為可考慮煩請傳主本人或其授權之委託人,去信詢問,或逕行向基金會嘗試提出申請。--Kriz Ju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15:57 (UTC)[回复]
感謝各位站友的討論,Kriz Ju指出的其他來源的確無法否認,本條目也已有管理員做出判斷,在下便尊重各位的意見與管理員的判斷。此次討論若有造成困擾,尚祈見諒。--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04:02 (UTC)[回复]
(程序說明:「對某個版本實施保護,並不意味着支援該版本」(WP:內容爭議),所以管理員的保護並非對內容的判斷,僅是為了阻止編輯戰。)——留言2022年5月31日 (二) 11:52 (UTC)[回复]
博客來 閱讀生活誌又是否「有效來源」?「《獨舞》中側記了如921地震、太陽花運動、台大百日維新等台灣大事件,亦有李琴峰的自身投影,她大方談自己的同志身分認同,也長期關注同志運動」。注意傳主的Facebook賬號(即以上阿瓜瓜閣下提到作出「聲明」的賬號)在2019年轉載過此篇的鏈結[3],似乎足以顯示(至少當時)是自願接受採訪並公開相關資訊。——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14:47 (UTC)[回复]
謝謝討論。我看了這篇報導,也的確認為是有效來源。不過我覺得,本人願不願意在與作品相關的採訪中提及,跟願不願意被寫入維基百科,仍是兩回事。本人已在Facebook帳號表明不願被寫進維基百科,雖然維基百科不是她家開的,但根據我上面針對KRF提問的回覆,在當今社會,性傾向寫進維基百科,仍有相當程度的風險。未來若世界上對性別弱勢族群的歧視與傷害能夠普遍消彌,那寫進維基百科我就沒有意見,但以現代社會局勢來看,仍宜暫緩,不知您以為如何?--阿瓜瓜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3:59 (UTC)[回复]

關於李琴峰條目的編輯戰[编辑]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李琴峰條目現在正因為生者性傾向及公開報導撤下後是否仍能引用的問題,屢次遭到刪除和回退,請問能否由管理員幫忙協助調解?感激不盡。--AprilFool留言2022年5月28日 (六) 09:56 (UTC)[回复]

提请保护,由于怀疑傀儡,并报告了SPI处理,下次遇到编辑战可以直接提请保护并报告WP:EWIP--PAVLOV 2022年5月29日 (日) 06:50 (UTC)[回复]
感謝協助。--AprilFool留言2022年5月29日 (日) 09:47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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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請求 2022-08-04[编辑]

请求已处理--Xiplus#Talk 2022年9月11日 (日) 05:25 (UTC)[回复]

Ticket:2022060610005057,由於缺乏可靠來源支持,請求將生日日期「1989年12月26日」改為「1989年」。謝謝。--SCP-0000留言2022年8月4日 (四) 09:0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