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謝宇弒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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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謝宇
出生(1994-10-07)1994年10月7日
 中國福建省南平地區(今南平市
逝世2024年1月31日(2024歲—01—31)(29歲)
 中國福建省福州市 處決
死因死刑
國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別名張唯晉、周龍[1]
教育程度北京大學經濟系(未畢業)
身高1.83公尺(6英尺0英寸)
體重55公斤(121英磅)
刑事指控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
刑事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以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3](一審)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4](二審,即終審[5]
核准死刑(最高法覆核)
刑事狀況被執行
動機(自稱)悲觀厭世,曾產生自殺之念。其父病故後,認為母親生活已失去意義。[6]
定罪三項控罪均成立
謀殺
日期2015年7月10日
17時許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172號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職工宿舍5座102單元
目標謝天琴
死者數量1
武器啞鈴
被捕日期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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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學子弒母案,官方名稱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案[7],是一起2015年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福建省福州市的刑事案件。2015年7月10日,北京大學學生吳謝宇在福州殺害自己的母親謝天琴,並將其遺體用多層塑料包裹並加入活性炭吸臭,後將遺體留在了案發宿舍內。後吳謝宇向親友隱瞞謝天琴已被其殺害的真相,虛構謝天琴陪同其出國交流學習,以需要生活費、學費、財力證明等理由騙取親友144萬元。為逃避偵查,吳謝宇購買了10餘張身份證件,用於隱匿身份[8]。2016年2月14日,謝天琴的遺體被發現。2019年4月20日,警方在重慶江北國際機場抓獲吳謝宇。經查,其三年來一直留在中國大陸境內。[9][10]2021年8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吳謝宇死刑[11]。被告人吳謝宇不服,提出上訴。2022年3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稱該案二審因「不可抗拒原因」中止審理[12]。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本案[13]。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死刑判決[4]。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罪犯吳謝宇執行死刑,終年29歲。[14]

當事人[編輯]

加害者[編輯]

吳謝宇(1994年10月7日-2024年1月31日),化名張唯晉周龍[1]福建南平人,原籍莆田,1996年,由於父母工作調動,全家從南平搬遷至福州生活。2006年,考入母親所在職的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上初中。2009年,他以全校第一名的優異成績考入福州一中,進入高中後成績也一直名列前茅。2012年,被保送至北京大學經濟學院就讀[15],大一時還被評為北大的三好學生,大二時獲得了廖凱原獎學金人民幣10,000元,大三時有了出國留學的打算。[16]2014年9月,他曾參加過某機構GRE培訓,成績為Verbal 165分(滿分170分),Quantitative 170分(滿分170分),Analytical Writing 4.5分(滿分6分),位於全球前5%,這家機構還給了他6,000元的獎學金。[17]

遇害者[編輯]

謝天琴(1967年-2015年7月10日),犯罪嫌疑人吳謝宇的母親,是一名中學歷史教師。1980年代末,她從師範學校畢業,在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擔任歷史教師。1992年,她與在南平結識的吳志堅(2010年去世)結婚。之後,兩人於1994年生下獨生子吳謝宇。1996年底,由於福州分局南平鐵路子弟中學被撤銷,謝天琴去往福州鐵路中學(2003年更名為福州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繼續擔任歷史教師[18]

事件經過[編輯]

2015年6月底,吳謝宇在網上購買了刀具、防水布、塑料布、隔離服、醫生護士服等各種工具。

2015年7月10日17時許,吳謝宇趁謝天琴回家換鞋之際,持啞鈴槓連續猛擊其頭面部數下致其死亡。[19]

2015年7月12日-23日,吳謝宇多次在網上購買了活性炭、塑料薄膜等物品,並在現場安裝了監控攝像頭和報警器[16][20]。據福州警方消息人士透露,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案後封死了教職工宿舍,將屍體放在牀上,用塑料布層層包裹,總共75層之多,並在縫隙中放入活性炭吸臭。警方入戶搜查時,先是在吳謝宇臥室的床上發現了被塑料布包裹的人形物體,拆開後發現裡面是個假人,隨後在床下發現真正的屍體,同樣被包裹得嚴嚴實實。此外,他還在房間內安裝了監控,並且連接了電腦,窗簾緊閉,屋內所有透光的地方都用黑色膠布貼住。

吳在弒母后又用母親的名義貸款:2015年7月中旬,吳謝宇開始陸續地給自己家的親戚發信息說自己馬上就要到美國的麻省理工學院去做交換生了,自己的母親謝天琴會一起去美國陪讀,將會乘坐7月25日的飛機。隨後吳謝宇就以出國需要用錢為由,用自己和母親的名義通過各種通訊方式向母親的親戚同事好友借錢,總借款金額高達144萬人民幣,都匯到了謝天琴的銀行卡上,卡的密碼是吳謝宇的生日。吳謝宇還模仿母親的筆跡替她寫了辭職信,郵寄給她的工作單位。正是由於吳謝宇的精心掩飾,親友們在長達半年的時間裡都沒有發現異常。

發現與逃亡[編輯]

2016年2月5日(農曆臘月廿七),吳謝宇的舅舅接到吳謝宇發來的短信,說他和母親要從美國波士頓回來,將於2月6日到達福建莆田火車站。2月6日,謝天琴的家人在莆田站接站未果,撥打手機發短信均無回應,趕到福州的家裡也無人應門。親屬擔心他們出事遂報警。警方初步推測母子二人可能在躲債,但謝天琴的同事對親屬們表示2015年7月底曾在校園裡見過吳謝宇。親屬們找到謝天琴工作單位領導,要求撬開房門,被拒。警方後來的懸賞通告顯示,2月4日至6日,吳謝宇在河南某酒店居住,4日23時許,吳謝宇還在河南某處ATM機上取錢並被監控攝像頭拍到,這是吳謝宇落網前最後一次出現在公共影像中[21]

2016年2月14日(農曆正月初七),福州警方發現受害人謝天琴被害於福州市晉安區桂山路172號教育學院第二附屬中學教職工宿舍5座102單元住處內。經偵查,警方發現其子吳謝宇有重大作案嫌疑,並已畏罪潛逃。警方通過調查得知,2015年7月,吳謝宇曾乘坐火車離開福州;10月,吳謝宇曾在福州某酒店登記住宿;10月7日,吳謝宇過生日,還曾和親人通過電話;12月底,吳謝宇甚至曾回到北大學生宿舍,向同學詢問大三下學期缺考補考的事項[18]

2016年3月3日,福州警方就此案件發布懸賞通告[22]。5月19日,河南商丘警方也協助發布懸賞通告,稱吳謝宇可能已潛逃至河南。然而,吳謝宇依舊杳無音信[10]

離開河南後,吳謝宇輾轉上海深圳等沿海城市,後因風聲太緊而選擇乘坐大巴車前往內陸地區,最終在重慶落腳,化名「周龍」,白天在培訓機構做家教,晚上在觀音橋附近的幾家夜場做「男模」(實為坐檯陪酒的服務生),綽號「小龍」。吳謝宇在做「男模」期間十分注重形象管理,經常出入美髮店和健身房,也會和其他「男模」一起去路邊小店吃飯,去網吧玩遊戲,去其他夜場找「佳麗」(坐檯小姐),找女性性工作者尋歡作樂。他因為長相英俊,身材健碩,又擅長維護與客戶的關係,比較受女性顧客歡迎,有時會與顧客單獨約會,但業績不算突出,且從來不與人合影,不與任何人發生衝突和糾紛,加之夜場工作人員流動性強,所以總體上表現得比較低調。他平時待人和氣,經常請同事吃飯,還常拿出自己的收入給包房「少爺」(服務生)做小費。他在逃亡期間有兩個微信號,大號用來發夜場的廣告和現場照片、視頻,小號則用來轉發政治、經濟、歷史相關內容。他還經常閱讀英文雜誌,疑似曾被拍到在重慶郊區一處旅遊景區的草地上朗讀《經濟學人》裡的文章,還曾用流利的英語和夜場的外籍「男模」溝通,偶爾會教熟客說英語,陪客人唱英文歌,顯得與普遍為初中學歷的其他「男模」不太一樣。他對輔導的學生自稱為北京大學畢業,但對夜場的同事和客人則自稱為清華大學畢業。但眾人只覺得他在吹牛,並沒有人相信[23]。逃亡期間,他曾購買三十多張假身份證[18]

2019年2月,吳謝宇從夜場離職,用「張唯晉」的化名在一家酒吧做服務員。據酒吧員工回憶,吳謝宇當時的形象與懸賞通告上的照片區別很大,他自稱是湖南人,但口音與另一名湖南籍同事明顯不同,在酒吧工作期間曾多次嫖娼[24]

抓捕過程[編輯]

2019年4月21日,潛逃三年的吳謝宇在重慶江北國際機場乘機時被警方抓獲[9]。但澎湃新聞援引一位目睹吳謝宇落網的重慶陳姓女子的採訪,並獲得權威信源證實,吳謝宇落網的時間應為4月20日凌晨4時許,他去機場也不是為了乘機,而是去送她的一位女性好友(也是吳謝宇正在追求的一位客戶)乘機去武漢[25]。吳謝宇進入江北機場T2航站樓時,在入口防爆安全檢查區域被「天眼人臉識別系統抓拍四次,每次與其被通緝的頭像相似度比對都大於或等於98%,確認為吳謝宇本人[26]。重慶警方快速出動,將剛剛進入航站樓不久的吳謝宇抓獲。該名陳姓女子表示,與吳謝宇只見過三次,並不算熟,他被抓之後才知道他叫什麼,數日後才從朋友那裡知道他是殺人犯,十分害怕[25]。吳謝宇所在酒吧的員工證實,吳謝宇去送的是該酒吧的經理[24]

審訊與批捕[編輯]

2019年4月28日,警方對吳謝宇進行了約8個小時初步審訊。吳謝宇對殺害其母行為並不否認,但對於動機、犯案經過、犯案後自身情況等案件核心問題全采於迴避態度,「基本上不做正面回答」。只有在涉及與案件無關的知識性話題時,才積極表達。這樣的行為和面對警方的態度被認為與白銀案兇手極為相似[27]

2019年5月27日,福州市晉安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吳謝宇作出批准逮捕決定[28]

審判[編輯]

2020年12月24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29]

在庭審中,吳謝宇自述其父親在家病亡的過程對他刺激很大,提起父親時總忍不住淚流滿面,而提起母親時只是泛泛地說她是個「好女人」、「好妻子」、「好媽媽」。

考上北京大學後,他開始懷疑自己的健康並變得厭世,一度試圖自殺。2015年春節,吳謝宇發現母親很喜歡張國榮,也很愛看《紅樓夢》,認為母親「也許想像哥哥(張國榮)一樣」,也許「最後想像黛玉一樣」,「水米不進,只求速死」,便產生了殺死母親並自殺的想法,認為這樣就可以與父親一起團圓,還能幫母親「解脫」。4月份,起吳謝宇開始策劃殺死母親,將日子選定在7月10日(即吳謝宇的生日10月7日倒過來)。當天,回家的謝天琴被吳謝宇用啞鈴擊殺。殺害母親後,看到現場的慘狀,他放棄了自殺。

吳謝宇在庭審中供述稱,他認為父親的死是自己人生中一個重要轉折點,不僅導致他心理出現問題,和母親的關係日益緊張,還讓他偏執地認為是親戚們不肯伸出援手才導致父親病故,後來騙親戚們的錢或多或少有一些報復的意思。

他曾在和前女友分手時在她喝的酒和水裡下藥,並燒毀了存有大量成人電影的電腦。他還在逃亡期間結交了一個從事性服務工作的女友並與之同居,為女友花錢毫不吝嗇,經常斥巨資購買彩票,甚至拿出十萬餘元向對方「提親」,導致後來生活拮据[30]

庭審現場,吳謝宇對檢察機關的指控供認不諱[31]。公訴機關指控吳謝宇犯有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應依法予以並罰。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32]。吳謝宇的舅舅、姑父和其他親友出具了諒解書,表示吳可能有精神障礙,請求從寬處理[33]

2021年8月26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宣判吳謝宇涉嫌故意殺人罪、詐騙罪、買賣身份證件罪一案[34],以被告人吳謝宇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犯買賣身份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2],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三千元[3]。9月6日,吳謝宇的辯護律師馮敏表示,吳謝宇已經正式提起上訴,上訴狀由他個人郵寄給法院,律師沒有看到具體的上訴狀[35]。10月,吳謝宇在二審前提出新增一名辯護人,為北京的律師徐昕,吳謝宇曾在看守所讀過他的著作,並將申請精神鑑定,而吳在一審期間曾多次拒絕辯護人做精神鑑定的建議。吳謝宇對一審事實認定部分並無異議,但覺得量刑太重,希望能活着贖罪[36][37]。徐昕表示,此案二審維持原判的可能性很大,但仍有一線生機。雖然吳謝宇是傳統意義上的「壞人」,為殺人兇手辯護很容易被唾罵為替「壞人」開脫,但這才是刑事案件辯護的出發點,是程序正義的保障,也是對犯罪嫌疑人法定權利的保障,不然這項制度將毫無意義。他還認為,近親相殺案件並不罕見,全社會都要對這起悲劇進行反思[38]

2021年10月,吳謝宇在看守所給被他騙過錢的姨媽、舅舅、姑姑、叔叔等親屬寫了一封5萬字的懺悔信。在信中,吳謝宇認為自己得了「疑病症」,這一切始於他在兒時是個「小病貓」,曾患有皮膚病和哮喘,被身邊同學嘲笑,父親病逝後再也不相信醫院和醫生。高三時心臟出現問題,上大學後多次出現心慌心悸、心絞痛,但校醫院開的藥從來不吃,生怕成為和父親一樣的「藥罐子」。2015年一度認為自己隨時會猝死。吳謝宇之所以對親戚們產生怨恨,是因為他的父親吳志堅病重時他們沒能提前告知,導致父子沒能見到最後一面;父親會病故,是因為親戚們見死不救;父親死後,親戚們安慰的話在吳謝宇眼裡顯得太過「輕巧」。但真實情況是,吳志堅生前從未向親友們求助,一直採用的保守治療,放棄治療主要是為了在家裡離開人世。吳謝宇因為怨恨而騙走了姨媽的養老錢,舅舅為此舉債度日,和妻子離了婚。吳謝宇認為,自己的內心一直比較封閉,不懂得跟人交心,父母總覺得「大人的事情小孩不用管」,父親從未教過他「男人的問題」,家庭親子關係比較冷淡。吳謝宇把自己犯罪的根源,多次歸結於小說和影視的虛幻世界。他稱自己沒有主見、人云亦云,從來沒有自己的判斷,把虛幻和現實混為一談。腦中幻想的「愛」到大學時已經變得徹底扭曲顛倒,虛幻錯亂。關於母親謝天琴,吳謝宇認為,她很長時間都沒從失去丈夫的悲傷中走出來,像他一樣很怕見人,怕被人瞧不起。弒母之後,吳謝宇翻開母親的日記本,上面寫着「幸好我們的兒子這麼優秀。」「阿堅,你要保佑我和小宇。」等字樣。吳謝宇寫道:「這最可怕的痛苦和悔恨壓垮了我,我真的受不了,我逃了,我把媽媽一個人扔在了家裡。」庭審中,吳謝宇第一次見到了母親死後的真正模樣,完全想不到母親會是「那樣的醜陋可怖」。他在信中請求親屬們的原諒,表示不甘心以罪人的身份去死,想活着做一些事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雖然吳謝宇的姑姑和叔叔們出具了《刑事諒解書》,但這只能減輕吳謝宇詐騙罪的量刑,對整體量刑意義不大。只有故意殺人罪被害人謝天琴的近親屬,即吳謝宇的姨媽和舅舅(謝天琴的姐姐和弟弟)同意諒解,吳謝宇才有可能免死。對於是否原諒外甥,吳謝宇的舅舅沒有明確表態[39]

2021年12月14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出公告:吳謝宇案將於12月17日二審開庭[40],但該公告隨後被撤下。吳謝宇的辯護律師徐昕回應稱,收到的消息是17日庭前會議,而非開庭[41]。​次日,徐昕證實,由於福州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原因,原定於12月17日的庭前會議延期召開,具體時間將另行通知,該會議將採用視頻的方式不公開進行[42]。12月17日,記者徐昕處獲悉,原定於當天上午召開的二審庭前會議,因疫情管控原因取消,時間待定。吳謝宇的另一名辯護律師馮敏因故退出二審辯護[43]

2022年3月21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發刑事裁定書稱,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四項之規定,裁定本案中止審理。[12]

2023年5月19日 「吳謝宇弒母案」二審開庭

2023年5月1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本案。庭審結束後,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13]。2023年5月30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吳謝宇故意殺人、詐騙、買賣身份證件上訴一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死刑[4]

執行[編輯]

2024年1月31日,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謝宇執行了死刑。福州市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告知吳謝宇可以申請會見親屬,但吳謝宇未提出申請[44]

相關評論[編輯]

對教育的反思[編輯]

吳謝宇是一名自幼成績優異,在親友眼中幾乎完美無缺的「學霸」、「別人家的孩子」、「北大才子」[45][46][47],卻用殘忍的手法殺害了自己的生身母親,而且是蓄謀已久,精心策劃,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吳謝宇曾稱自己是「考試機器」,除了考試,什麼都不會。[48][49]眾多主流媒體和心理、教育、法律專家從親子關係、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人格培養等角度出發,對吳謝宇弒母案進行了反思,指出吳謝宇的悲劇很大程度上是由於他在長期壓抑的親子關係中出現了心理問題。傳統的教育觀念都是只看重孩子的學習成績,認為學習好就萬事大吉,卻忽視了他們的心理和人格。因此家長和老師必須摒棄這種錯誤觀念,加強對孩子的心理教育道德教育家庭教育生命教育性教育,對孩子的心理健康給予更多的關心,加強家校合作,加強正確引導,把孩子培養成為真正健康、健全的人[47][50][51][52][53][54]

對媒體的批評[編輯]

2019年5月15日中午,發布文章「北大學霸弒母求婚的『妓女』爆料」的公眾號「聖童自學」闢謠稱文章內容純屬虛構。不少網友質疑其發文動機,譴責其為了商業利益蹭熱點編造文章,已經涉嫌造謠。5月15日下午,該公眾號經大量用戶投訴,賬號存在違規行為,已經無法訪問[55]

2020年12月25日,即吳謝宇案開庭第二天,《南方日報》發表題為《吳謝宇案討論不能失焦》的評論文章。文章指出,案件發生以來,很多媒體把報導的焦點放在了「北大」二字,這種「貼標籤」的行為和之前的「北大學子送外賣」、「北大學子賣豬肉」一樣,忽略了嫌疑人個人背景、行為動機等核心事實,構成了對北京大學的污名化,以偏概全,人為設置刻板印象,誘導輿論方向,使得公眾對案情的討論逐漸偏離正軌[56]

除此以外,吳謝宇案發以來,很多新聞學專家學者也發表了學術論文,批評媒體在犯罪新聞報道中的娛樂化、故事化、貼標籤、挖隱私媒體審判、敘事失實等違背新聞倫理失范行為,明確指出了這些行為可能對社會產生的不良影響[57][58][59][60]

相關作品[編輯]

2022年電視劇《底線》第16集唐嘯雲弒母案的原型是吳謝宇弒母案。劇中的唐嘯雲(章煜奇飾)是一名高材生,研究生畢業後在一家外企獲得一份高薪工作,但長期以來的高壓控制和道德綁架導致他與母親肖某(胡彩虹飾)矛盾重重,以致在母親生日當天將其殺害,藏屍冰櫃,四處逃亡,吃喝嫖賭,最終落入法網,被判處死刑。劇中的主審法官宋羽霏(王秀竹飾)說:「一個當事人殺了他母親,但真的是這個孩子殺了他母親嗎?在他殺他母親之前,他母親嚴苛的教育,早就殺死了這個孩子……有幾個人看到這孩子在精神上被凌遲了?」吳謝宇的辯護律師徐昕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吳謝宇曾說希望他的案子能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另一名辯護律師鄭曉靜表示,之前已經去看守所會見了正在等待二審的吳謝宇,吳謝宇已經知道自己的案子被搬上了銀幕,但不接受劇中唐嘯雲母親「控制狂」的設定,不希望母親被塑造成一個壞人[61]

參考資料[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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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題報道[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