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恩
外觀
于洪恩(1927年8月—2016年3月13日),山東莒縣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1946年1月參加革命工作,194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生平
[編輯]出生於山東省莒縣劉家官莊鎮後於家莊。1942年在黑龍江鶴崗東山煤礦成為採煤工人。升任為班長、坑長、東山煤礦副礦長。1950年升任東山煤礦礦長。第一個五年計劃期間,鶴崗煤礦礦建公司和土建公司合併為建安公司,于洪恩任經理,施工了新中國第一對豎井。1956年被推薦進入煤炭工業部幹部學校學習。兩年後進入北京礦業學院採礦系學習。1962年畢業後任鶴崗興安煤礦礦長。後任鶴崗市革委會生產指揮部副主任。1974年任黑龍江省煤炭管理局副局長。1977年5月,任中共鶴崗市委副書記,鶴崗礦務局黨委書記。不到2年的時間,鶴崗礦務局年產量從長期徘徊700萬噸到突破1000萬噸大關,一躍成為了全國十大礦務局行列。時任煤炭工業部部長高揚文視察鶴崗題詞「鶴崗,鶴崗,鶴立高崗,鶴崗是全國千萬噸大局,希望像鶴崗一樣站得高看得遠。」1980年于洪恩進入中共中央黨校學習。1981年8月,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副部長。1985年4月,升任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工業部部長[1]。1988年5月,改任中國統配煤礦總公司總經理[2]。1989年12月任中華全國總工會副主席、書記處第一書記、黨組副書記。1999年10月離休[3]。
中共第十二屆、十三屆中央委員會委員。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委員。
2016年3月13日19時43分在北京逝世[4]。
參考文獻
[編輯]民事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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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朱厚澤 |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第一書記 1989年12月-1991年12月 |
繼任: 張丁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