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
| 第二届赵紫阳政府 | |
|---|---|
| ← 第五届国务院第七届国务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 | |
| 建立日期 | 1983年6月 |
| 解散日期 | 1988年4月 |
| 组织与人物 | |
| 政府首脑 | 赵紫阳 → 李鵬(代) 國務院總理 |
| 成員政黨 | |
| 历史 | |
| 选举 | 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 |
| 议会任期 |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国务院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83年6月至1988年4月)[1]同期的一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由时任国务院总理的赵紫阳负责,1987年11月起李鵬出任代總理。
历史
[编辑]1983年6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选举李先念为《八二宪法》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头衔后的首任国家主席,李先念在此次会议上提名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人选[2]。同月20日,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了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3]。
1987年11月14日,在第六届国务院剩余任期不到半年之时,早前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后的十三届一中全会上被选为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赵紫阳请求辞去国务院总理职务,并建议在第七届全国人大决定下一任国务院总理人选前,由时任副总理、中共十三届中央政治局排名第二的常委李鹏担任代总理[4],全国人大常委会11月24日同意了赵紫阳辞去总理职务的请求,决定由李鹏担任代总理[5],赵紫阳始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的七年总理生涯就此结束。
组成人员
[编辑]- 总理:赵紫阳(党组书记,-1987年11月)、代总理李鹏(1987年11月-)[1]
- 副总理:万里 · 姚依林 · 李鹏 · 田纪云 · 乔石(1986年4月增补)[1]
- 国务委员:方毅 · 谷牧 · 康世恩 · 陈慕华(女) · 姬鹏飞 · 张劲夫 · 张爱萍 · 吴学谦 · 王丙乾 · 宋平 · 宋健(1986年4月增补)[1]
- 秘书长:田纪云(-1985年11月) → 陈俊生(1985年11月-)
|
1. 外交部 部长:吴学谦(兼) |
參考文獻
[编辑]- ^ 1.0 1.1 1.2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8-09-09).
- ^ 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国家领导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彭真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 人民日报. 1983-06-19: 1.
- ^ 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 决定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人选 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人民日报. 1983-06-21: 1.
- ^ 赵紫阳请求辞去总理职务 建议李鹏任国务院代总理. 人民日报. 1987-11-25: 1.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同意赵总理辞职 由李鹏任代总理. 人民日报. 1987-11-25: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