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领导 | |
主任 | 周祖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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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3) | 吴知论、 何建中、 崔少鹏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组织上级机构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机构类型 | 中共中央办事机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 |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25号[1] |
邮政编码 | 100010 |
電話號碼 | +86 (0)10 6559 8901 |
傳真号码 | +86 (0)10 6559 6125 |
特服热线 | 12310 |
官方外网首页 | www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官方英文译名:State Commission Office for Public Sector Reform, SCOPSR),简称中央编办,是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正部级中共中央办事机构。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国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2]。中央编办既是中共中央的机构,又是国务院的机构[3]。
历史[编辑]
1949年12月,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决定组建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指导管理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部门机构的机构编制工作。1950年3月,政务院决定成立全国编制委员会,负责管理地方编制,由财政部承担具体工作。
1950年9月,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改由人事部承担具体工作,不再保留单设的政务院编制委。1951年12月,政务院决定,将财政部的地方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划入人事部,政务院及其所属单位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全国编制委员会统一改由人事部第二局编制科等机构承担具体工作。
1954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成立。经全国人大批准,决定设立国务院人事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领导管理国家人事行政工作。国务院编制审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人事局。
1955年1月,国务院决定将机构编制与干部工资管理职责整合,组建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务院人事局。1955年11月,国务院编制工资委员会办公室改由国务院直接领导。
1956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组建国务院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由国务院管理领导,统一管理全国机构编制工作。1963年5月,成立国家编制委员会,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973年2月至1973年12月期间,国家编委被撤销,殷承祯、吴庆彤、刘冰清三人小组统筹管理国家机构编制工作。
1973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务院机构编制审查小组,负责机构编制管理工作。1975年,全国机构编制工作改由国务院办公室负责,国办设立国务院办公室编制小组。
1978年,经中央批准,重新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编制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1982年,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国家编制委员会的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劳动人事部编制局管理全国机构编制工作。
1987年12月,国务院决定增设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将劳动人事部的机构编制管理职责划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办,作为国务院办事机构。
1988年6月,根据全国人大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劳动人事部的人事行政管理职责、国务院机构改革办的机构编制改革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决定组建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与国务院机构改革办公室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由人事部中央机构编制司、地方机构编制司承担工作。
1991年,经中央批准,决定组建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作为中共中央议事协调机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管理党和国家机构编制工作,列入中共中央直属机构序列。中央编办设置内设机构10个,即:综合司、政策法规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事业单位改革司、一司、二司、三司、四司、监督检查司、机关党委(人事司)[4]。
2013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单位由监察部调整为中央编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编办[3]。
2018年3月,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共中央组织部统一管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5]。改革后,中央编办设内设机构10个,即:综合局(改革办)、政策法规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局、事业单位改革局、一局、二局、三局、四局、监督检查局、机关党委(人事局)[4]。
职责[编辑]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央编办承担下列职责[6]:
- 研究起草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和法规。
- 在中央编委领导下,负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监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根据党中央要求和部署,研究起草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审核省级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地方各级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审核中央一级副部级以上各类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与地方之间的职责分工,组织实施职能转变的相关工作。
- 审核中央一级党政机关及垂直管理机构、双重领导以中央部门领导为主的机构、派驻地方机构、我国驻外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省以下各级人员编制总额,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级行政机构设置,实施机构限额管理。
- 审核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监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和中央一级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 研究起草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审核地方厅局级事业单位的设置,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地方事业单位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 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党中央关于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完成党中央和中央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编辑]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办厅字〔2000〕30号)、《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中央编办设置下列机构:[7]
内设机构[编辑]
直属事业单位[编辑]
主管社会团体[编辑]
历任领导[编辑]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 张志坚(?—?)
- 李铁林(2002年9月—2007年7月)
- 王东明(2007年7月—2012年11月)
- 汪永清(2012年11月—2013年4月)
- 张纪南(2013年4月—2019年5月)
- 周祖翼(2019年5月—)
参考文献[编辑]
- ^ 张志坚. 中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 1999-2002. 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 2003年1月: 648. ISBN 7-219-04704-5.
- ^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编 (编). 时代的呼唤 机构改革资料汇编 2. 湖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994年10月: 38.
- ^ 3.0 3.1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编制工作用语释义. 北京. 2014 (中文(中国大陆)).
- ^ 4.0 4.1 王俊. 归口中组部管理后,中央编办十个内设机构名称调整:由司改局. 澎湃新闻. 上海. [2019-05-14] (中文(中国大陆)).
- ^ 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新华网. 2018-03-21.
-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 年度部门决算 (PDF).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08-19.
-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 年度部门预算 (PDF).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4-4.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9-04-07).
外部链接[编辑]
- 中国机构编制网(中央编办官方网站)
- 中国机构网
-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国共产党新闻
参见[编辑]
中共中央办事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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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编制改革办公室) |
中央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1991年至今 |
現任 |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编制改革办公室) |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1991年至今 |
現任 |
职能设立 | 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 1998年10月25日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 |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门 2013年6月至今 | |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 国家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编制改革办公室) |
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部门 1991年至1998年6月17日 |
繼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
国务院武警编制员额主管部门 1991年至2017年12月31日 |
繼任: (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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