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贄
陸贄(754年—805年),字敬輿。吳郡嘉興(今浙江嘉興人),祖籍吳郡吳縣(今蘇州),唐代政治家、文學家、醫學家,德宗朝翰林學士、宰相,謚曰宣,後世常稱陸宣公。
簡介
[編輯]陸贄出自吳郡陸氏侍郎支,祖父陸齊政官至富平令,父親陸侃曾任溧陽(江蘇溧陽)縣令,早年逝去,贄受母親韋氏教育長大。大曆六年(771年)舉進士第六名,歷授華州鄭縣尉,渭南縣主簿,遷監察御史。
唐德宗即位前在,召為翰林學士。時兩河用兵,他善於分析軍事形勢,並預測可能兵變。建中四年(783年)果然爆發涇原兵變,德宗避朱泚之亂於奉天(今陝西乾縣),轉為考功郎中,詔書多出其手,唐德宗發佈了《罪己詔》,即由陸贄起草《奉天改元大赦制》:「然以長於深宮之中,暗於經國之務。積習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穡之艱難,不察征戍之勞苦……天譴於上而朕不悟,人怨於下而朕不知……罪實在予,永言愧悼。」深受德宗重視。
貞元八年(792年)竇參獲罪,任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曾上疏反對兩稅法[1],陸贄說兩稅法有七弊。《通鑑》經常載入「陸贄上言」,卷234詳錄陸贄「請均節財賦,凡六條」。德宗雖然欣賞他的言論,但卻不採用。他對戶部侍郎裴延齡當時靠獻媚得寵於天子十分憤慨,屢次在朝上當面力陳這樣做的不宜之處,貞元十年(794年),遭裴延齡誣陷,被降為太子賓客。
陸贄當初受到唐德宗賞識,不敢因為怕言禍而噤口,有話都直言,朋友勸他,認為這樣做過了,他答道:「我對上不辜負天子,對下不辜負我所學到的知識,我不留戀其他的事物。」[2]
貞元十一年(795年),裴延齡誣陷陸贄煽動軍心,貶忠州(今重慶忠州區)別駕,在州十年,深居簡出,抄集藥方成《陸氏集驗方》五十卷。永貞元年(805年)唐順宗即位,下詔召回,詔書未至而卒,時年五十二歲。贈兵部尚書,諡號曰「宣」。其著述多種,流傳有《翰苑集》(《陸宣公集》)。後世有人將他比作漢朝的賈誼。曾國藩也曾稱讚並推薦過陸贄的文章。
為政措施
[編輯]改革官員守選制度
[編輯]《新唐書》卷四五《選舉志下》:「初,吏部歲常集人,其後三數歲一集,選人猥至,文簿紛雜,吏因得以為奸利,士至蹉跌,或十年不得官,而闕員亦累歲不補。陸贄為相,乃懲其弊,命吏部據內外員三分之,計闕集人,歲以為常。」
根據學者陳鐵民的研究,唐代士人科舉及第後以及六品以下官員任滿後需要守選[3]才能參加吏部銓選獲取官職,因為每年的官缺數量是相對固定有限的,大概在2000到4000之間,隨着時間的推移,每年新入仕的士子和前資官數量不斷累積,有限官缺和數量龐大的選人之間矛盾越來越突出,官缺經年得不到補充,有的士人十年都無法獲得一個官職。陸贄實行「計闕集人」的辦法,首先將每年官缺根據內外官不同的性質一分為三,根據每一年度的具體官缺數量來確定本年度符合條件參與吏部銓選的選人數量,大大減少每年參選的選人數量,使官缺選人數量大致保持一致,使得該年度赴京參選的選人都能獲得官職[4]。
家庭
[編輯]延伸閱讀
[編輯][在維基數據編輯]
註釋
[編輯]- ^ 《均節賦稅恤百姓六條》
- ^ 《舊唐書·陸贄傳》:贄以受人主殊遇,不敢愛身,事有不可,極言無隱。朋友規之,以爲太峻,贄曰:「吾上不負天子,下不負吾所學,不卹其他。」
- ^ 參加吏部科目試、或制科考試可以立即授官
- ^ 陳鐵民. 唐代文史研究丛稿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专题文集). 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3: 228–229. ISBN 978-7-5161-17323-.
- ^ 唐故朝散大夫守同州長史賜魚袋京兆韋公(微)墓誌銘並序:女五人:長適兵部侍郎吳郡陸贄。聰哲近密,當時無以爲比。
- ^ 《唐故光祿大夫吏部尚書長洲郡開國公食邑二干戶贈左僕射歸公(仁晦)墓志銘並序》:烈考贈太師公,諱融,進士及第,歷御史。補闕。替否鯁切,不為偷避。拜起居,禮部員外郎。間望偉曄,後進爭出門下。自中書舍人入掌內命,轉工部侍郎承旨。發輝帝謨,煥有丕績。出拜御史中丞,御史有素著醜行,為時評議者,皆斥去之。糺劾權右,無所迴避,京師為之震懾。周曆南宮貳卿,後判度支,鍵猾滴奸,國有羨資。擁節三將,句絕皆天下清雄地,治行廉白,可為世師。歷刑部兵部尚書,拜太子少傅,竟不一持邦柄,惜哉。越國太夫人陸氏,相國贄之女。德茂識高,孝慈天鍾。薦紳之家,無不仰以為式。